第9章 「口哨·骑车」

放学后的校门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自行车铃铛声、同学们的告别声、小贩的叫卖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了的粥。有人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有人骑着山地车从人群中穿过去,车铃按得叮铃铃响,有人站在路边等人,书包斜挎着,手里拿着手机在看。

江寻一个人推着车从车棚里出来。

他的蓝色自行车在夕阳里显得更旧了。车架上的蓝漆掉了好几块,露出下面银灰色的底漆,像一块块伤疤。车筐是后来配的,铁的,已经生了锈,里面放着超市的围裙,叠成一个小方块,压在数学课本下面。车把上的橡胶套磨出了一个缺口,是他左手握把的位置,握了太多次,橡胶被磨薄了,露出了里面的金属。

他跨上车,蹬了一脚,车轮转动,链条发出细碎的、沙沙的声音。他骑出了校门,右转,上了那条种满法国梧桐的路。

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路面上,像一个在地上行走的巨人。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变黄了,但大部分还是绿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面上投下一块一块的光斑,像一片一片的金色碎片。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地响,那些光斑就开始移动、变形、消失又出现,像一群在跳动的、不安分的小精灵。

他骑出去不到一百米。

然后他听到了身后的口哨声。

是《晴天》的前奏。

那段旋律他太熟悉了。昨天中午在天台,沈与时递过来耳机,《晴天》在他耳朵里循环播放了整整一个午休。那段前奏的钢琴声他已经能背下来了,每个音符之间的间隔、每个音符的时长、每个音符的轻重,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但口哨声不一样。钢琴声是干净的、精确的、完美的。口哨声是有温度的、有气息的、有生命的。吹口哨的人需要控制呼吸的力度、嘴唇的形状、舌头的位罝,才能吹出准确的那个音。每一个音符都是气流从身体里被挤出来的过程,是活的,是会呼吸的。

沈与时的口哨吹得不算好。有一些音不太准,偏高了一点点;有一些音的气不够长,断得有点仓促;高音的部分有一点点破,像是嘴巴的形状没有控制好。但江寻觉得,这个不太完美的、有点走调的、带着呼吸声的口哨版《晴天》,比原版好听。

因为他知道这是谁吹的。

他没有回头。

但他骑慢了一点。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他告诉自己,是因为前面有个路口,需要减速。但那个路口还在两百米外,他现在减速没有任何道理。他的脚踩踏板的频率从每秒钟一圈降到了每秒钟大半圈,链条转动的声音变慢了,车轮滚动的速度也变慢了。

后面的口哨声跟了上来。

不是追上来的,是慢慢靠近的。像两列相邻的火车,一列快一列慢,慢的那列没有加速,快的那列没有减速,但两条铁轨在某个点汇合了,于是它们就并排了。

沈与时骑到了江寻旁边。

他骑着一辆黑色的单车,车架是哑光黑的,没有logo,没有贴纸,干干净净的,像刚从车店里推出来的。车把是弯的,是那种公路车的弯把,他握在下弯的部分,身体前倾,姿势很好看。书包单肩背着,滑到了腰侧,像一块黑色的、不规则的补丁。校服外套的拉链没拉,风把衣服吹得鼓起来,像一面黑色的帆。

他没有说话。

江寻也没有说话。

两个人并排骑着,中间隔了大概一米的距离。那一条隐形的线在两人之间画出了一片共享的空间。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他们的衣领吹起来,把路边梧桐树的叶子吹得哗啦啦响。

就这样骑了大概半分钟。

江寻先开口了。

“你家在东边。”他说。

他的语气很平,像在陈述一个不需要验证的事实——就像“今天是星期二”,“明天是星期三”,没有任何争议的余地。因为他确实知道沈与时家住在东边。不是刻意去打听的,是有一次交资料表的时候,他无意间扫到了沈与时家庭住址那一栏,上面写的是一个东边的楼盘,那个楼盘的名字他在公交广告上见过无数次——“某某华府,尊贵人生”,广告语很土,但房子很贵。

沈与时没有否认。他歪了一下头,那个动作的意思是“你猜”。

然后他说:“今天住西边。”

他的语气也很平,平到像在说一件很合理的事情——我今天住西边,没问题啊,人又不是不能搬家,搬家又不一定要通知你。

江寻看了他一眼。

沈与时的侧脸在夕阳里显得格外好看。他的皮肤被橘红色的光照得发暖,像是被涂了一层薄薄的蜜。鼻梁的线条在脸颊上投下一道细细的阴影,嘴唇的轮廓被光勾出来,像用钢笔画的线稿。他的眼睛看着前方,瞳孔里倒映着梧桐树和天空,像两颗装了风景的琥珀。

“你家到底住哪?”江寻问。

这次他没有用那种“我知道答案”的语气,而是一种更柔软的、更像是在问一个真正的问题的语气。因为他发现他不确定了。他不确定沈与时家到底住东边还是西边,不确定沈与时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不确定沈与时说“今天住西边”的时候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谎。

沈与时想了想。

他想了一会儿,大概有两三秒。那两三秒里,他的目光在前方的路面上移动,像是在那条路上寻找一个答案。风吹过来,把他的刘海吹起来,露出额头,额头上有一道浅浅的皱纹——不是岁月的痕迹,是思考时才会出现的、暂时的褶皱。

“不知道。”他说。

他说“不知道”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弧度。那个弧度不是笑,是那种“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的、狡黠的、像猫一样的东西。

江寻没有再问。

他转回头,看着前方的路。路很长,一直延伸到地平线,消失在梧桐树的尽头。夕阳在他正前方,低低地挂着,像一个巨大的、橘红色的圆盘,光线太强了,他眯了眯眼,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

他知道沈与时的家在东边。东边是城市的新区,有宽阔的马路、高档的小区、二十四小时的保安和地下车库。西边是老城区,有狭窄的巷子、破旧的红砖楼、苍蝇馆子和路边摊。他的出租屋在西边,在最深的巷子里,窗户对着另一栋楼的墙壁,阳光只有在中午才能照进来。

沈与时的家在东边。

而他现在骑着车,往西边走。

跟着江寻。

往西边。

江寻知道这一点。他知道沈与时的家在反方向,他知道沈与时现在骑的这条路会让他多花至少四十分钟才能到家,他知道沈与时书包里大概有还没做完的作业、还没预习的课文、还没背的英语单词,而这些都会因为多出来的四十分钟而被推迟。

他什么都知道。

但他没有说“你不用送我”。

因为他不想说。

因为他怕沈与时真的就不送了。

两个人骑着车,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路边的店铺开始亮灯了,便利店的白光,面馆的暖黄光,奶茶店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药店的红色十字灯箱。那些光从店铺里溢出来,洒在人行道上,洒在路面上,洒在两个并排骑车的人身上。

他们经过了一个公交车站,站牌下站着几个等车的人,有人在看手机,有人在发呆,有人在啃玉米。经过了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他们停下来等,沈与时的右脚撑在地上,左脚还在踏板上,姿势很好看。经过了一座桥,桥下的河水是灰绿色的,倒映着天空的颜色和两岸的灯火,水面被风吹皱,那些倒影就碎了,变成一片一片的金色和红色,像一幅被揉皱了的油画。

沈与时吹了一声口哨。

不是《晴天》了,是自己编的调子。很短,只有几个音符,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那个调子没有名字,没有歌词,没有完整的结构,只是几个音符随意地组合在一起,像随手在纸上画的几笔涂鸦。

但江寻觉得那个调子很好听。

因为它没有名字,没有歌词,不是任何一首歌的片段。它只属于这个时刻——这个夕阳西下的、两个人并排骑车的、风吹过来把影子拉得很长的时刻。它不能被复刻,不能被记录下来,因为它只存在于沈与时吹出它的那一瞬间,然后就消失了,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你看到了,你知道它很美,但你抓不住它。

他们骑到了超市门口。

江寻停下来,一只脚撑在地上,自行车歪了一下,他扶正了。车筐里的围裙在刹车的时候往前滑了一下,压在了数学课本上面。

沈与时也停了下来。他把车停在江寻旁边,一只脚撑着地,另一只脚还踩在踏板上,保持着一个随时可以离开的姿势。但他没有离开。

“到了。”沈与时说。

“嗯。”

“你今天跑接力的时候我看了。”沈与时说。

江寻愣了一下。

接力赛是今天下午的事。运动会的第一天,他跑了最后一棒。起跑的时候他站在跑道上,腿有点软,不是因为累,是因为紧张。第三棒跑过来的时候,他的手心在出汗,接过棒的那一刻,棒是湿的——不是被汗水打湿的,是第三棒的手汗,黏糊糊的,握在手里很不舒服。然后他开始跑,拼命跑,跑到耳边只有风声和自己的心跳声,跑到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跑到终点的时候他弯着腰喘气,差点跪在地上。

他以为没有人注意到他。看台上那么多人,操场上那么多人,每个人都在看不同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他以为他跑过去的时候,只是一道模糊的影子,没有人会看清他的脸,没有人会记住他的动作,没有人会在他冲线之后还想起他。

但沈与时看到了。

沈与时不只是在看台上坐着,看到了一道影子。他在看,认真地看,专注地看,像在看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他看到江寻起跑时微微前倾的身体,看到江寻接棒时手指的颤抖,看到江寻冲刺时咬紧的牙关,看到江寻冲线后弯着腰喘气时校服被汗水浸湿的后背。

“你跑得很快。”沈与时说。

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像在说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

江寻说:“我知道。”

他的声音也很轻,但他说的是“我知道”,不是“谢谢”,不是“还好”,不是“没有啦”。是“我知道”。像一个不肯接受夸奖的人,用最硬的壳把自己包起来,说“我知道我做得很好,不需要你来告诉我”。

但他的声音在发抖。

不是冷,不是累,是那种你被人看到了、被人记住了、被人认真地注视了之后,身体产生的、不受控制的、诚实的反应。

沈与时笑了。

那个笑容和之前的不一样。之前的笑是礼貌的、克制的、小心翼翼的,像在试探一块冰面能不能站人。这个笑不一样——它是完整的、全然的、不加掩饰的。他的嘴角上扬到最大幅度,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角的笑纹像扇子一样展开。

“走了。”沈与时说。

他调转车头,自行车在地上画了一个半圆,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短促的“吱”一声。他蹬了一脚,骑出去了。

骑出去几米,他又吹了一声口哨。

不是《晴天》,也不是之前那个自编的调子,是另一个新的调子。很轻快,像一个人在哼着歌走路,脚步轻快得像在跳舞。那个调子被风吹散了,断断续续的,像一段信号不好的收音机广播,时有时无,时远时近。

江寻站在原地看着沈与时的背影。

沈与时的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面黑色的旗。他的背很直,肩胛骨的形状在衬衫下面若隐若现,像藏在水面下的两块石头。他的书包滑到了腰侧,拍在屁股上,一下一下的,像在打拍子。

他的背影越来越小。从一个人,变成一个点,从点,变成不存在。

口哨声也越来越远,越来越弱,最后被蝉鸣盖住了,被风声盖住了,被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盖住了。

江寻站在原地,站了很久。

超市的玻璃门在他身后,门里是白光,门外是暮色。他站在白光和暮色的交界处,一半在光里,一半在影里。

他的耳朵里还在回响着那个口哨声。

他推门进了超市。

“小江,来了?”收银台的阿姨头都没抬,在整理零钱盒。

“嗯。”

他走进员工休息室,从柜子里拿出那条深蓝色的围裙,系好。围裙的带子在腰后打了一个结,结打得很紧,勒得他腰有点疼。他把数学课本从车筐里拿出来,塞进书包,把书包锁进员工柜里,柜门关上的时候发出沉闷的“砰”一声。

然后他站在收银台后面,开始工作。

扫码枪“滴”一声,他把商品装进塑料袋。再“滴”一声,再装。他的动作很机械,很熟练,像一台被编好程序的机器。他的眼睛在看商品,他的手在装袋子,他的嘴巴在说“您好一共多少钱谢谢光临”。

但他的脑子里,是沈与时的口哨声。

那个自编的调子,那几个简单的音符,在他的脑海里循环播放,像一段被设定了单曲循环的音乐。他不觉得烦,他听了无数遍,每一遍都觉得好听。

他想:沈与时的口哨吹得其实还行。

不是很好听。真的不是很好听。音不太准,气不太够,高音有点破。如果放在一个才艺比赛的舞台上,大概第一轮就会被淘汰。

但他听了很久。

他在收银台后面站了四个小时。四个小时里,他扫描了几百件商品,装了几百个塑料袋,说了几百句“谢谢光临”。他找了无数次的零钱——硬币从他手心里滑下去,掉进钱箱里,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但他一直在想那个口哨声。

他不知道的是,沈与时骑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同一件事。

沈与时骑得很慢。

比来的时候慢得多。来的时候他骑得很快,蹬得很用力,因为他想追上江寻,想骑到他旁边,想和他并排骑一段路。现在他不需要追了,江寻已经在超市里了,所以他骑得很慢,慢到自行车几乎要停下来。

他骑过那座桥的时候,在桥中央停了下来。

他把车支在桥栏边,双手撑着桥栏,看着河水。河水是黑色的,倒映着两岸的灯火,那些灯光在水面上碎成了一片一片的金色和红色,像一幅被打碎了的画。

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起来,把他的衣领吹起来。他闭上眼睛,脑子里是江寻的脸——江寻骑车的背影,江寻说“我知道”时的表情,江寻站在超市门口看着他的方向的目光。

他当时不敢回头看。

他怕江寻没有在看。他怕自己回头看的时候,只看到江寻转身走进超市的背影,那他会觉得自己像一个傻子,骑了四十分钟的冤枉路,吹了一路的破口哨,结果人家根本没有在看他。

所以他不敢回头。

他一路骑,一路想:他有没有看我?他有没有在超市门口站一会儿?他有没有听到我吹的口哨?他觉得好听吗?还是觉得很难听?

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像气泡一样,“啵”的一声冒出来又破掉,每一个都带着一点点的甜和一点点的酸。

沈与时在桥上站了五分钟。

然后他骑上车,继续往东边骑。

他骑了半个小时才到家。从超市到他家,正常速度是二十分钟,他骑了半个小时,因为他骑得很慢,因为他不想回家,因为回到家就意味着这一天结束了,意味着明天还要等一整个白天才能再见到江寻。

他把自行车停在地下车库里,坐电梯上楼。电梯的墙壁是不锈钢的,反光,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头发乱了,脸被风吹得有点红,嘴角是翘的。

他看到自己嘴角翘着的时候,伸出手指把它压了下去。

压下去之后,它又翘起来了。

他又压。

又翘。

他放弃了。

他想:算了。反正也没人看到。

他不知道的是,江寻在超市收银台后面站了四个小时,嘴角也一直是翘的。

超市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如果有人在监控室看回放,会看到收银台后面那个穿深蓝色围裙的男生,从晚上六点到十点,嘴角一直保持着一个细微的、几乎看不出来的弧度。那不是职业微笑——他的职业微笑是嘴角上扬十五度,露出六颗牙齿,标准得像量角器量出来的。这个弧度不一样,它只有五度,不到标准职业微笑的一半,但它不是装出来的,它是从心里长出来的。

没有人注意到。

只有江寻自己知道。

晚上十点,超市打烊了。

江寻换下围裙,叠好,放进柜子里。他把书包从员工柜里拿出来,背上,推门出去。

街上的人很少了。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把整条街照得像一个温暖的隧道。他骑着车,穿过那条窄窄的巷子,巷子两边的红砖楼里透出零零星星的灯光,有人家的电视还开着,声音从窗户里飘出来,是一档深夜访谈节目,主持人的声音低沉而温和。

他回到出租屋,开门,开灯。

灯是那种老式的白炽灯,瓦数不高,发出昏黄的、温暖的光。光线照在墙壁上,照在桌子上,照在床上,把整个房间照得像是被浸在了一杯蜂蜜水里。

他把书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拿出课本。他想做几道数学题,但他的脑子还在那个口哨声里。

他走到床边,蹲下来,伸手探到床底下。

铁盒还在那里。冰凉的,沉甸甸的,像一个装满了秘密的、不能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他把铁盒拉出来,打开盖子,里面的东西整整齐齐地码着——牛奶盒、纸条、纽扣、草稿纸、用完了的笔芯。

他没有什么新的东西可以放进去。

但他把铁盒打开了,看了很久。他把每一样东西都拿出来看了一遍——牛奶盒上的生产日期,纸条上的字迹,纽扣的颜色,草稿纸上沈与时写的半道数学题。

然后他把它们一件一件地放回去。

在放回去的过程中,他的手指在牛奶盒上多停留了半秒。

半秒。

够他想起沈与时早上放牛奶时的样子——书包还没放下,先把牛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吸管插好,铝箔纸撕掉,然后才坐下来。每一个动作都很轻,像是在做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不想被任何人看到。

江寻合上铁盒的盖子,把它推回床底下。

然后他躺在床上。

天花板上那只没有尾巴的水渍猫在看着他。灯光把它照得更清楚了——两只耳朵,一个圆圆的脑袋,一个胖胖的身体,但没有尾巴。猫的尾巴应该在屁股后面画一条弯曲的线,但水渍的形状到了屁股那里就断了,什么都没有,像一个没画完的素描。

江寻看着那只猫,想:我为什么一直在想那个调子?

他想了很久,想不出答案。

但他知道一件事。

那个调子他记住了。他记住了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呼吸的间隙,每一个音准的偏差。就算以后再也听不到了,它也会留在他的脑子里,像一张被刻进了光盘的音乐,时间过去了,光盘旧了,但上面的数据还在,只要放到播放器里,它就会响起来。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来。

被子是薄的,夏天的被子,盖在身上像一层纱。他把被子拉过头顶,黑暗包裹住他。在被子的黑暗里,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像有人在敲一扇门。

他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开门。

但他知道,门外站着的那个人,在吹口哨。

吹的是《晴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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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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