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人,你年过二十七,身边无一人,深夜寂寞难耐,何不再续个弦?”
喝酒喝得正痛快之时,有人就随口问了问,话音刚落,房间里的人都好奇望向坐在侧处的男子。
男子身穿天蓝色的圆领袍,眉眼带着笑意,面容俊美,肤色偏白,剑眉星目,眼窝凹陷显得眼睛深邃,鼻挺唇薄,是只需要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长相。
周身气质带着慵懒和清贵之气,不过这人可真是特别,待在翰林院做庶吉士半年了,一点都不像新人,像是做过官的人。
最特别的还是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郑大人后宅竟然空无一人,连哥儿女子都没有服侍的,这人莫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众人都猜测郑大人不是死了老婆的鳏夫,要不就是身有内疾。堂堂男子,怎么可能连那事都不想的。
续弦?郑瑾安放下筷子,不是他连一婚都没有,还搞二婚?
郑瑾安至今还记得他24岁时从参加其他高校的活动,夜晚开车回家时遭遇大桥塌陷,不知为何竟然来到这个陌生的时空。不过他是算幸运的了,起码没有真的去见阎王爷,还活了下来。
没办法,郑瑾安的年龄在这个时代里是个硬伤,古代男子都是早早就经了人事,纳妾娶正妻正夫,再晚也晚不过20岁。
在现代27岁,他也还是个正值大好年华的青年人。
到了古代,不少人以为他是死了老婆的鳏夫。自从殿试结束后做了庶吉士,不少人想给他找个老婆做续弦。
这个朝代16,17岁的哥儿女子是待嫁的阶段,在他看来,他们还都是花骨朵儿的少年。
更何况他这个岁数比他们大了10岁,他读研的时候,那些小孩还在幼儿园玩泥巴!
他经历环境大改变的痛苦,这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他去经历的,自然他虽然身处于这个时代,他不会随波逐流,不会因为别人一言两语而如何,他在任何时候的他都是很好的。
“我暂时没这个成亲打算,多谢诸位大人关心。”
郑瑾安举起酒杯,敬了众人一杯,这个话题还是结束的好,关于他成不成婚,有没有续弦这种事,他解释了人家不相信啊!他也没办法。
郑瑾安喝完酒吃了点菜压下辣味,一想到学那些四书五经的时候,夫子恨不得他没日没夜的学,他的课业多到可怕,是别人的两三倍。
他在现代学了十几年,来古代又拼死拼活的学了两年,他所有的目标就是榜上有名就够了。
他既不是一甲三名,就得了个二甲第四名,他学了两年,能有这样的成绩,他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不过连夫子被他气得生了一场病,连夫子想让他再过三年再去考,总觉得他能考个状元。后面夫子看见他直直摇头,说他弃自己前程于不顾,好好的状元苗子把自己折成了个庶吉士。
人家都是苦读十几年都不知道能不能中个进士,他苦读个两年就考中了两榜进士,若是再读个几年,岂不是状元苗子。
郑瑾安年少时就进了少年班,没读高中,直接高本硕博连读的,学习的是物理化学专业,后面一毕业就留校任教了,他读这书读这么多年,读腻了。
更何况谁又说非要考个一甲才算好呢,郑瑾安始终保持成长并认可自己。
来到这个时代,他本来一个好好的理科生变成了文科生,整日日里背诵研究文言文,钻研如何写策论。他又想做牛马了,所以就下场考了。
古代阶级森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总要让自己活得好点吧!便往死里学科举。
他没想要什么名留千史!人存在本身就是在创造价值。
其他人听了都笑笑,有的人看郑瑾安的眼神多带了一点打量和同情,莫不是沈大人不太好意思成婚,毕竟这成婚总不能让人守寡吧!
郑瑾安没太注意,继续吃着眼前的美味佳肴,世间唯有美食不可辜负,不过这临江楼的烤鸭确实不错,好吃。
“郑大人,我认识一御医,你若有空可以把把脉。”
“御医?——宋大人你真是个好人。宋大人的心意心领了。”
郑瑾安抬眸看了一眼宋浩宇,双手交叠着,十分不解,啷个事嘛,他何时生病了?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阔以了哈,他身体健康的很,单个身,没必要搞得他像是有多么奇葩。
他是能懂得了什么叫做“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他如今是庶吉士,日日都要听庶常馆的课,日日学习朝廷公文的写作,什么诏、告、表、判、策等各类体裁。而且还要学习朝廷的公文格式、历代皇帝的诏书范文,以及治国理政的策论。
郑瑾安脑子聪明,过目不忘,学得又快又好,还有那一手好字,派过去教授庶吉士的学士们都一致不得不说此人颇为聪慧。
进了翰林院后,朝廷会指派资深的大学士(相当于现在的顶级博导)来当他们的老师。
因此几位大学士很是欣赏瑾安的才能,和学习能力,特别是这人脑瓜子灵活。
翰林院人的聚餐,大家熟络之后,见瑾安一人。这段时日同他们翰林院的编修们一同编修国史,便提出让他也一同来这临江楼聚聚,反正都是同僚。
郑瑾安吃好喝好,心情也好得很,与旁边几位大人都聊得不错。
“郑大人,怎么不喝了,喝起花茶起来,这花茶如何?”
“酒喝得有点多,这花茶怪可以的。”
沈瑾安靠在椅子,见有人同他说话,身子坐直,微微前倾,放下杯子,抬眸笑着。
不过这样的聚会不可能没有歌妓陪侍这些,吃得差不多了,就有七八个女子哥儿拿着些乐器走了进来。
还有几位大人点女子哥儿陪在身边倒酒,郑瑾安见曲子结束,便以醉酒之名先行离开了,更何况他确实多喝了点,不过脑子倒是清明的,就是有点昏。
“诸位大人,实在抱歉,酒喝多了反倒胃里烧得慌,我先行一步,多谢诸位款待。”
“好!”
“郑大人慢走!”
郑瑾安起身,对众人拱手一礼,便离座而去。
其他人看着郑瑾安离去的背影,这人腰身紧束着,身姿挺拔如松,行走间带着清贵之气,那个子如同青松一般,在他们翰林院里,也是算最高的。
不过郑大人不说他岁数,一般人都以为郑大人才19、20岁,怎么26岁身上还带着少年人才有的少年感,又有着他不同于岁数的成熟。
出了楼,呼吸了新鲜空气,整个人倒是神清气爽多了。
今日聚会蹭同僚的马车的,便让陈鹏回去歇着了,现今只有步行回家了。
上京的晚上还是烛火通明的,甚是好看,各种形状的花灯点在长街之上,还有不少商贩卖着吃食和玩乐的东西。
郑瑾安行走在人群中,单说他这净身高一八八的高个儿就鹤立鸡群,又加上那好相貌,不少路过他身边的女子哥儿都偷偷打量着,女子哥儿们年纪较轻,谁不想嫁给个好相貌、有本事的郎君。
“店家,给我拿下这个花灯,这花灯我要了。”
郑瑾安瞧见有个花灯很是好看,栩栩如生,还有毛须,还是个虾的造型花灯,指了指挂在下方的花灯。
“郎君,拿好。”
郑瑾安从荷包里拿出450文递给店家,接过花灯。
郑瑾安手里提着虾灯往自家方向走了,这花灯很是独特,手艺不错,还会动。
想着快点回去睡一觉,毕竟这牛马也不是好当的,日日都要早起上班,而且上班的时间特别早,郑瑾安总是觉得这觉一点都不睡,毕竟每天五点就要起床。
今日又多饮了几杯,更是想回去好好歇歇,便绕路寻了离家脚程能快点的路。
“放开我!”
“贱人,别动,这匕首可不是好玩的。”
“放……唔……”
“救……救命。”
“你再喊也没有人会来,今晚就好好的享受吧!”
郑瑾安经过巷子的时候,脚步微微一顿,听到拐弯处传来二人交谈的声音,还有小哥儿挣扎的声音,还有眉间微微皱起。
郑瑾安朝巷子跑了过去,这巷子确实黑,被抵在墙上的那人挣扎着,另一人欲行不轨之事。
郑瑾安上前抓住那人的肩膀,一个拳头打了过去。
“谁坏老子的好事。嗯?”
“老子坏你的事,人渣!”
那人手里拿着匕首,欲刺向孟瑾安。孟瑾安避开不及,斯,手臂被划了一刀。
“坏老子的好事,你是第一个。”
“滚犊子,伤我?欺负别人,还敢自称老子,胎神。”
郑瑾安气得方言都爆出来了,趁机另一手钳制住贼人的脖子,再怎么样都是男子,更何况这人五大三粗着,郑瑾安被翻过来,被这贼人按在地上打了好几拳。
郑瑾安脖颈处青筋暴起,死死得把那贼人按压在地上,把刚刚被打的几拳加倍还了回去,打得人毫无反手之力。
“大哥,大哥,我错了,别打了。”
郑瑾安停了下来,大口喘着气,眉眼微敛,唇角被打出了血,有点小疼,地上的人早就疼得蜷缩在一起。
这世道怎么可能将这人送官,更何况为了那哥儿名声清誉何其重要,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郑瑾安站起身来,额头上早就是一片薄汗,走到小哥儿面前,巷子太黑,看不完全人的面容,能看出这小哥儿全身跌坐在地上,全身瑟瑟发抖,脖颈上佩戴着项圈,腰间也是佩戴着各式各样的玉佩。
“小公子,可能起来。”
他蹲在地上,眉眼微皱,那小公子身子瑟缩着,郑瑾安不想给自己招来不好的事。
温以然坐在地上,他连抬头都费力,那种劫后余生他阵阵心悸,他被这贼人截了过去。他以为,以为今日会,幸好有人来救他了。
刚刚又看到了两人近身搏斗的声音,他更是害怕。
地上的人没有说话,呼吸声浅浅的。
郑瑾安起身走到那贼人面前,把那贼人打晕了过去,郑瑾安收着力的,仅仅只是打晕,没有伤及要害。
有些事不需要他,这小哥儿身着富贵,他的家人自然会来料理他。
郑瑾安拿出手帕,擦了擦手上的脏污,拍拍身上的灰尘,把正在流血的胳膊被手帕绑好,这人用了匕首,他怕得破伤风。
“我是温太傅之子,求你送我回家。”
身后传来小哥儿虚弱带着哭泣的声音,郑瑾安微微一顿,温太傅身份尊贵,是帝师,而面前的小哥儿,作为太傅之子怕是皇宫都进得,不论如何,都是个麻烦。
“好,可有哪里受伤。”
“没,没有。”
郑瑾安转身,捡起地上柔软丝绸做成披风,盖在小哥儿的上半身,同样遮住他的脸,即使有人看到也不会知道他是谁。
“冒犯了,小公子。莫怕,那贼人不会再伤害你”
拉起小哥儿的胳膊,自己胳膊放置哥儿腿弯打横抱起,稳稳把人抱在怀里,能感受到小哥儿全身都在发抖,小哥儿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脖子。
温以然靠在那人怀里,害怕呜咽的哭着,他一直金尊玉贵的娇养长大,哪里经过这样的事,更是害怕得不了。此时才感觉到自己好了一点,不那么害怕了。鼻间能围绕着这人身上的酒味和松木香。
“不怕不怕,小公子,你现在很安全。”
郑瑾安耳畔都是哭声,不过是正常的,这般年纪的小孩,刚经历这样的事,哪里有不怕的。
郑瑾安在上京待了都快一年了,还是能够知道安义侯侯府的位置,他更是无意挟恩图报,招惹上权门阀贵,嘴上说得好听救了人,可能温家会对他有多照料。
但是说到底再如何,不过也是埋下隐患,他不需要别人报答,守好本心就好。
“郎君,郎君救命之恩,”
温以然话音未落,就听到那男子淡淡的语气。
“小公子,我只是路过,萍水相逢,公子名声重要。小公子好好休息一下,侯府很快就到了。”
一路上,郑瑾安都避开了纷杂的人群,不过也有几个路人探究,被人打量着,郑瑾安加快了脚程。
快到太傅府的时候,太傅府门前有着府兵守着,郑瑾安退了几步,才放下抱着的人,把这人放置在一石头上。
温以然抬手想拿下披风,想看清救他人的长相,可是被郑瑾安抓住胳膊,耳畔传来男子清越的声音。
“小公子日后出行还是要多多小心,我知道小公子想报答我,我正好缺银两,公子不如赠我一块玉佩,就当做报答了。”
郑瑾安伸手至小哥儿腰间,解开下一块玉佩,正好也避免了不少麻烦,反正他报答之恩已经报了。
毕竟是个小少年,他不好占别人的便宜,拿出在值时空闲雕刻的狐狸玉雕,玉石一般,但颜色挺好看的,就半个拳头那么大,放到少年的手上。
“小玩意儿,你收着当个吉祥物。”
“这个也给你,还有玉佩,你叫什么,等我回家,你想要多少都行。”
温以然的手上被放了一块狐狸玉雕,他忙说着,颤抖着手把手腕处的玉镯和腰间的其他几样玉佩,想着递上前。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浓浓的酒味和那人身上的松木香味了。
温以然连忙揭开了披风,旁边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微微一怔,带着震惊,眼眶里含着泪,抬手抹了抹眼泪。
他没有反应过来,救他的那人早就已经在他拿下玉镯的时候,也没有留下姓名,拿了一块玉佩算作救命之恩,已经走了。
温以然站了起来,四处张望,还是没有人,眼里带着一丝落寞,眼眶还是红红的,鼻尖也有点儿红,睫毛让眼泪粘得湿湿的,唇瓣也微下撇着。
没有人,那人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