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的夏小姐似乎做梦也没有料到,自己捡回来的战损“女侠”居然会像话本子里的角一样,昏迷之后全然忘了自己叫什么,来自何方,要去往何处。
面对她的震惊与错愕,玉琛满脸茫然:“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夏柔秀极为可怜地看着她,秀眉蹙起:“那……这……我……”
三个支支吾吾的字,道尽所有迷茫。
“小姐。”落霞一挪一挪凑到夏柔秀耳边,极其难为情地窃窃私语起来。
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玉琛只看到夏柔秀神情明显凝重,似有层霜噙在眼眸中,将她往日的明媚冻住,整个人看起来很低落。
玉琛动动嘴唇,趁机道:“我……”
“既然如此,你留下吧。”
夏柔秀扬唇,寒霜顷刻消散,又变成那朵明媚的夏荷,她道:“世道艰险,姑娘失了记忆,我万万不能将你放到外面去,而且你伤势也还未痊愈,如果不嫌弃的话,你可以先跟着我们,待日后想起来再做打算也不迟。”
玉琛足足盯了她半晌,才将“我走”二字老老实实咽回了肚子里。
伤势未愈,需得静养,这的确是最得当的办法。
她点点头:“好。”
又如此过了好几日。
夏柔秀深谙医理,用些不知名的草药配以针灸,竟然解了玉琛身上两香结的毒。
玉琛对这位小姐深有改观。
某天清晨,玉琛睁开眼,只觉浑身通透,似有冰肌玉髓净化过她千疮百孔的躯体,四肢快活得不得了。
怀揣着喜悦,她纵身下榻,四肢虽痛,她却是能走路了,悄悄掩面出门,她决定到外头转上一圈。
出了门她才发现,住了半个月的地方,是洛洲城外一个极其偏僻小山村,四周皆是高山野林,即便是晴日也会很阴森,排排青山将此地与外界隔绝开来。
不是桃花源,胜似桃花源。
那垂垂朽矣的房子也不是客栈,而是一农户家废旧不住的老宅,夏柔秀用两吊钱租了下来。
小村不大,只有二十多户人家,多是早出晚归的猎户与庄稼人,村路边有几个妇人聚在一起边谈天边缝制衣物。
“这是哪家的姑娘?”远远见玉琛走过来,一个眼尖的妇人悄声道。
有人望了一眼,回道:“不知道,没见过。但……我看着似乎是从老李家宅子出来,是不是那新来漂亮姑娘带来的丫头。”
“你说的是那个穿白裙子的姑娘吧?我的娘嘞,真是漂亮,我还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嘞,要是她肯给我家儿子做媳妇多好!”一妇人感慨道。
另一人嘲笑:“你想的美,人家那模样能到宫里作娘娘,能看上你家傻蛋?”
“就是,人家还识字、会医术,你家傻蛋识字么?能听得懂人家说那些文绉绉的话?可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听到自家儿子被嫌弃,那妇人瞬间色变,不满哼道:“不就长得好看点,有什么了不起?我还不让我家傻蛋娶那样的呢,干不了活还金贵!干不了活的生不出大胖小子的,就算是天仙下凡,我也不要她当儿媳!”
……
冒犯人的私语声簌簌落入玉琛耳中,她往里走了些,尖锐地扫视过众人,眼寒似冰激得人直打颤,那群妇人立刻悻悻闭嘴,通通垂下头去。
在村子里完完整整走完一圈,彻底摸清楚地势地貌后,玉琛才折返回去。
“你去哪里啦!”刚进门,落霞急匆匆跑过来,朝里头喊道:“小姐,她在这儿呢,别找了!”
这是在找她?
玉琛有点意外,结巴解释道:“我、只、是、去、逛了逛。”
夏柔秀风尘仆仆赶出来,洁白衣角涟漪不止,层层叠叠似盛放的芍药,她满目焦灼,道:“我们还以为你走了,往后,还是支会我们一声为好。”
玉琛点头:“知、道、了。”
夏柔秀和善笑笑,拉着她进屋用早膳。
膳食清淡,都是些家常小菜。落霞烧火,秋水掌勺,大火猛炒,色香俱全。
“姑娘,喝点鱼汤补补。”夏柔秀为她盛来碗骨香浓郁的汤,碎碎的葱花漂在上层,似小船般荡来荡去。
“多、谢。”玉琛捧起碗,小小抿了一口,便见秋水咬着筷头十分期待地瞧过来,满脸都在说“好喝吗?好喝吗?好喝吗?”
玉琛微笑:“好喝。”
这一笑,可勾起另外一个人不满意了。落霞哼道:“小姐,你看她又对秋水笑,她有两个笑了,我一个都没有!”
夏柔秀:“……”
玉琛:“……”
为了维持和平,玉琛只能被迫提唇又敛容,连续朝落霞笑了两下:“多谢,落霞、姑娘。”
“不客气!”得到了与秋水相等的笑,落霞心情大好,甚至开始往玉琛碗里夹菜,“尝尝这个,这个可好吃啦!”
玉琛还没来得及道谢,只见又一双筷子飞过来,眨眼间她碗里就多了块肉。
秋水不甘落后,也学着落霞的口吻道:“你吃这个,这个好吃。”
“我先夹的,吃我的!”落霞气愤道。
“菜是我烧我,先吃我的!”秋水也气愤道。
两个丫头谁也不让谁,只恨不得让自己的眼睛放出惊天雷电,电死对方。
玉琛悄悄往后挪了挪凳子,避免火再烧到自己身上。
“好了!”夏柔秀训道:“那日的话全然忘记了?再吵就都别吃了!”
两个丫头这才闷闷不乐地善罢甘休,各自端起碗乖乖吃饭。
“姑娘,让你见笑了。”夏柔秀朝玉琛致歉,“是我管教无方。”
玉琛摇头:“没、关、系。”
“要不……你先起个名字吧。”夏柔秀对玉琛说:“老是姑娘姑娘的叫,别嘴还生分。”
“好。”玉琛想了想,道:“余晨。”
嗓子没好全,她吐字不清,众人只听到个大概的发音。
落霞以为她说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鱼沉,想也不想就嘲笑道:“我还叫月闭、花羞呢!沉鱼落雁,可真不害臊!”
“……”
玉琛完全没想到自己根据本名随心化来的名字会引起这种误会。她沉默了片刻,欲解释:“不是,是……”
突然又发现不对劲,话音突兀断在空中——她现在可是失忆了,不能表现出来认识字。
她只好再次切齿道:“余、晨。”
尽管她咬字清晰地重复,可世上音似之字众多,饱读诗书的夏柔秀也搞不清楚她说的“余晨”到底是哪两个字。
“好,鱼沉。”反正发音一样,夏柔秀便干脆用了落霞说的“沉鱼落雁”中的鱼沉。
代号而已,玉琛并不在乎,她点头应下。
从这天开始,三个姑娘都管她叫“鱼沉”。
白日里,她总缩在屋子里,有人站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喊:“鱼沉,下来吃早饭!”
“鱼沉,吃午饭啦!”
“鱼沉,吃晚饭啦!”
……
“鱼沉”“余晨”似乎真没什么区别。
听多了,玉琛也慢慢习惯了这个新名字。
白吃白喝地住着,心中难免有愧,玉琛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她总觉得自己该为这三个柔弱的小姑娘干点活作为回报。
想做饭,葱绿的菜放进去,烟雾缭绕害得她手忙脚乱,好不容易炒好,定睛一看,原本清透的绿色却变成了黑色。
落霞在一旁,眼睛睁大了十倍:“你……会做饭么?”
玉琛老实道:“不太会。”
她只会杀人,哪里做过饭?在没做过饭之前,她都觉得做饭简单极了,毕竟她见过许多人做饭,他们都是起锅烧油,放菜,最后铲出来,她也是一步一步照着走的,不知何处有误。
落霞无奈扶额,哀叹着把灶边的人拉开,自己撸起袖子收拾残局,而后朝玉琛掷来一筐子菜。
“不会烧菜,择菜总会吧?”
玉琛点头。不就是把烂掉的、老的、黄的地方割掉么?
简单。
就像……把刀对准你讨厌的人,她是这棵菜,然后,削她!
她拿起一棵胖胖的青菜,凭借着直觉动手,不一会儿就找到窍门,弄得有模有样。
刷锅的落霞时不时偷看一眼,见她没搞砸,松了口气,心想:还好,没有傻到和白痴一个程度。
菜摆上桌的时候,玉琛盯着正中间那盘黑黢黢的东西,暗暗握紧了拳头。
不知情的夏柔秀用筷子扒拉白瓷盘里的东西,好奇道:“这是什么新菜式么?怎么这样黑?”
落霞大笑出声:“是鱼沉,她把菜炒成这个样子了!”
“噗嗤。”秋水也没忍住笑出来。
夏柔秀惊讶了片刻,也有些想笑,却又觉得不大礼貌,憋着笑,她抿唇道:“不用勉强,这等小事自有落霞秋水做,你安心养伤便好。”
玉琛点头,鼻音“嗯”了声,心情复杂地提筷吃饭。
“要不……我教你认字吧?”夏柔秀兴致勃勃道:“你也能下榻走动了,定是闲不住,认字也能解点小闷。”
日日吃了睡,睡了吃。
确实很无聊。
玉琛想也不想便答应了。
这就导致,夏柔秀真以为她是个大字不识的莽人,从最简单的“一二三……”开始教她,还说她今天要是能学会这十个字,就算是很厉害了。
在没开始识字前,玉琛从来不知道识字那么无聊。
夏柔秀读一个,她跟着读一个,屋子里回荡着此起彼伏的“一”“二”“三”……
一遍又一遍。
乏味又枯燥。
还不如发呆呢。
玉琛是个没耐心的人,跟着读了六七遍,耐心耗尽,她不想玩了,道:“我都记全了。”
夏柔秀惊讶眨眼:“十个,全部?”
玉琛点头,指着纸上的汉字一个一个读起来,咬音又快又流畅,不到片刻便将十个字全部读完,大气都不带喘一下。
“你好聪明呀。”夏柔秀由衷感慨道:“既然这样,我们再……”
眼看夏小姐漂亮的指甲要压在新的书上,玉琛感到一阵钻心的头皮麻,不给她再开口的机会。她麻利站起来,退出好几步:“我去砍柴吧,家里快没柴了。”
话闭,避瘟神似的,一溜烟跑了。
“哎……”夏柔秀甚至来不及叫住她,便见她噔噔噔冲下楼,追出来看,她早已风风火火跑到院角,挎起背篓拿起砍刀要出门。
她慌忙大喊:“落霞,你同鱼沉一起去!”
落霞“哦”一声,捉起裙子,屁颠屁颠追上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