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作家,还记得你的截稿日期吗?”
这是林屿接起电话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林屿上一次接到自家编辑阿槿的催稿电话是三天前,那时候他借口灵感枯竭说要去南方水乡采风。但毕竟是跟了他三年的编辑,阿槿已经对他五花八门的拖稿借口免了疫,尤其是出场率最高的出门采风,当下决定拎着电脑去林屿家盯着他把稿子赶出来。
林屿拖稿能拖到世界毁灭,做其他事倒是效率高的很,结果就是林屿订票、收行李、打车到高铁站一条龙,成功让阿槿吃了闭门羹。
非要说的话采风不算是林屿拖稿的借口。阿槿催的是出版社旗下杂志的短篇散文,林屿并非没有内容可写,只是最近他盘算着出新书的事,原本想等短篇写完再去的,既然都当做拖稿借口说出来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阿槿的声音又从听筒传了出来,每个字都透着打工人的无力感:“老师,这次真的不能拖,特约短篇上不了本期月刊会影响杂志发售的。您就行行好,明天真的是最后期限了!”
林屿坐在河岸边一棵树下,岸上吹来的风掀起速写本的一页。林屿用胳膊压住本子,手中笔尾在画了一半的桥上点着:“知道了胡大编辑,明天一早发到你邮箱。”
阿槿顿了顿:“……老师你能不能发个毒誓?”
林屿啧了一声:“这话就有点过分了啊。”
阿槿立刻换了个语气,隔着屏幕都能听出来她在假笑的那种:“好的老师我明天到工位上立刻马上打开邮箱接收,辛苦老师,老师再见!”
林屿挂掉电话后看了眼手边的电脑,决定还是先把速写本上那座残缺的桥补全。
直到太阳余晖把他的影子拉长到街对面的时候,林工程师总算修好了那座石桥。林屿长舒一口气,随之而来的是由于沉浸于修补石桥而被他抛诸脑后的那股饥饿感。
先赶短篇?算了还是先去吃饭吧,反正和阿槿说的是明早交稿,填饱肚子比较重要。
经过一番并不是很激烈的心理斗争后,林屿掏出手机开始查攻略。脱离速写时的沉浸模式后,身边各种各样的声音在林屿耳朵里逐渐清晰起来。
林屿喜欢到处采风的原因也在于此。那些对当地人来说掩盖在日常生活中稀松平常的声音,恰恰是对这方土地最好的诠释。
此时此刻萦绕在他耳边的是风声、流水声、街边孃孃的交谈声,以及……
快门声?
林屿听到快门声的时候下意识想寻找这声音的源头,一抬头就看到不远处一支镜头不偏不倚地对着自己。
在林屿惊愕的眼神中,相机后面那个人笑了一下,对着他又一次按下快门。
等等……他只是好奇想找一下和他一样在这里记录美景的人,结果被记录的居然是自己吗?而且这哥们儿侵犯肖像权了吧!
对面那个人朝林屿晃了晃手里的相机,往他那边走了几步。林屿站起身,还没想好怎么开口话头先被对面抢了过去:“呀,想偷拍来着,被你发现了。”
把偷拍说得这么光明正大……还笑得这么灿烂!
林屿皱了皱眉,盯着他手里的相机看了一会儿,又跟那个人对视:“为什么要拍我?”
“就是感觉这个景和你挺搭的。”那个人一点儿不避讳,直接凑到林屿身边,把刚才拍的照片调出来给他看,“你是本地人吗?”
林屿摇头:“不是,我来这边采风。”
“这样啊,你的气质挺像本地人的。”
林屿看完照片,大概理解为什么他会这么说了,因为自己今天穿了件新中式风格的衬衫,再加上那副近视六百度但是为了速写不得不戴的眼镜,的确很配江南水乡的景。
他虽然不会摄影,但能看得出这人的构图光影各方面都很优越,十有**是个专业摄影师,而且给他拍得还挺帅……
成功被牵着鼻子走的林屿想到这里疯狂摇头,又恢复一脸严肃的样子看向相机主人:“别转移话题,你侵犯我肖像权了!”
相机主人噗嗤一下笑出声:“不是,我开玩笑的,不是真的要偷拍你。网上那种街头约拍,你见过没有?本来想等你画完就来跟你打招呼的,但是你好像挺忙的,就提前拍了两张。”
“真的?”
“真的!”
林屿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看起来一点都不正经的人。虽然从刚才开始就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但乍一看五官端正,甚至能称得上是精致,身材也匀称,最重要的是拍照水平的确很高,这人说的话也不是不能信。
大概是看林屿一直警惕着,相机主人从兜里掏了张名片出来递给他:“这是我的名片,如果这照片你不想留我就删掉,如果你有兴趣我再给你拍几张,不收钱,诚心邀请童叟无欺。”
林屿接过名片扫了一眼。
陆槐,职业摄影师……还真是个专业的。
陆槐又举起手里的相机:“要不要拍一组?”
林屿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他清了清嗓子,走回树下边整理东西边说:“不了,我对拍照没什么兴趣,刚刚拍的那些也麻烦你删掉吧。”
“啊,可是你长得这么帅,我有点不舍得删呢。”
林屿一脸黑线。
陆槐跟着走过去靠在树上:“这样吧,如果之后我们在其他地方遇到,就让我给你拍组照片怎么样?”
“……可以。”
反正世界这么大,估计这辈子都见不到。
“就这么说定了,我记住你了哦,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或者你有没有名片?”
“我这次出门没带名片。”林屿转过头看他,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如果之后我们在其他地方遇到,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经历了一段小插曲后,林屿此刻对美食的**达到了顶峰。
林屿毕竟是那种每次过稿都要奖励自己一顿大餐的人,虽然总是因为太瘦被别人误解食欲不好,但实际上他是那种一顿饭能塞得下一头猪的饭量。
查攻略的时候林屿原本找了一家特色菜,离他现在的位置有十公里,可惜以他现在的饥饿程度大概撑不过那十公里的路程,所以刚才和陆槐分开前为了有备无患,随口问了下陆槐附近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他也不知道这人靠不靠谱。
“街头有家餐馆本地菜做得不错。”陆槐一边收相机一边给他指方向,“要不要我带你去吃?”
林屿觉得这人实在是热情得不像样,总给他一种下一秒就会把他拐跑的错觉,礼貌道谢之后林屿一点没犹豫直接溜了。
“你都不知道这人有多执着,”林屿说着往嘴里塞了一大块东坡肉,“拍照就算了还想和我一起吃饭!”
正在听林屿吐槽刚才那段奇葩经历的人是杨晔,林屿的发小兼大学室友。这位发小能铁到什么程度呢——哪怕现在他需要加班改项目也能分出一部分精力听林屿说话。
“这哥们儿对你一见钟情了吧。”
“能别在我吃饭的时候说这么倒胃口的话吗?”
杨晔闷笑一声,接着问了个吃瓜的时候百分之九十都会提到的问题:“他长得咋样,帅不帅?”
林屿大概回忆了一下陆槐的长相,语气一下弱了下去:“其实,好像……还挺帅的。”
林屿你的颜控脑袋不该在这个时候觉醒吧!
“那看来是真的有点姿色,”杨晔在对面把键盘敲到冒烟,“要真是个帅哥,也不是不能接受,而且你不是说他摄影技术很好吗。”
不过细想一下,俩人毕竟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只有陆槐单方面递了张名片,主动权在林屿身上,他不想联系对方的情况下陆槐这辈子都找不到他。
林屿把盘子里最后一块东坡肉咽下肚,心想这个叫陆槐的还挺靠谱,推荐的餐馆很符合他的口味。
对此杨晔是这样评价的:你这人吧,说对美食有追求,馋的时候什么都吃得下去;说没有追求吧,又会因为一家餐馆的菜不合胃口写小作文让别人避雷,我也不知道你口中的靠谱到底是不是真的。
“他是本地人吗?如果你说的靠谱是真的的话,一般来说本地人推荐的餐馆都比较好吃。”
“不知道,这个我没问。”
“名片上应该有地址什么的吧,既然是专业摄影师,有个工作室也很正常,看看他工作室在哪咯。”
“有道理。”林屿把所有衣服口袋和手提包翻了个遍,终于找到了那张名片。陆槐递过来的时候他只看了眼姓名和职业,现在他才认认真真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啊,还真有,阜北市清城区……”
“啥?!”
随着杨晔这一声惊呼,林屿感觉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凝固了一瞬。
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啊,两个原本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人可以在另一个城市相遇。哪怕林屿写了这么多年文章,哪怕他再喜欢脑补那些乱七八糟的浪漫场景,也从没想过自己身上会发生这种小概率事件。
可现实就是,在看到名片上印着的地址是自己生活了二十四年的城市后,林屿的脑袋里只剩下一句:坏了,好像还真有可能再遇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