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春。
阳光沐浴,柔和的春风掀起公告栏上粘贴的名单一角,五颜六色的磁吸贴固定在纸边,满墙的纸密密麻麻,目测不下数十张,显然是还没有来得及清理。
其中最为显眼的一张被贴在正中间,凌厉的笔锋勾勒出一个个完整的名字,万澜集团分公司一楼,比肩继踵的人群你推我挤,吵嚷声填满整个耳道,年轻的男女们驻足在告示栏前,紧张的气氛缓缓袭来,不时传来哀怨的叹息和雀跃的欢呼。
“我考上了……我考上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哭泣与抽噎声都被莫大的喜悦盖过。
“没有我的名字,怎么会……”
“我已经考了三年了……为什么还是过不了。”
其中一对男女好不容易挤到前头,女生唰地一下捂住自己的眼睛,屏住呼吸不敢看近在咫尺的入职名单。
女生不安地张开一小条缝,“刘往……我过了吗?”
刘往同样紧张,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加快的心跳,合十的双手有些颤抖,鼓起勇气望向那张入职名单。
几秒后,刘往整个人僵在原地。
他简直不敢相信,万澜,一个成立了三十年的珠宝集团,恢宏磅礴、引领世界潮流,无数人挤破脑袋都想在这里上班,哪怕不能当上珠宝设计师和销售之类的,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保洁,人们也争先恐后地夺取入职名额,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审核极其严苛的集团,他的考试竟然一次就过了!
刘往几乎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但想到朋友还在担忧自己的成绩,他只得先静下心来寻找朋友的名字。
名单上总共不过三十人,刘往的名字一看就能看到,因为他被写在了第一个,是这三十个人里评级最好最优秀的,他的职业是——珠宝工艺师。
刘往依次往下寻找朋友的名字,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可等他看到最后一人的姓名,朋友的名字还是没有出现在这上面。
刘往眼神复杂地看向还捂着自己眼睛的朋友,不知道怎么把这个残忍的真相述诸于口。
女孩名叫孙瑾,是他前几年认识的志同道合的人,两人怀揣着对珠宝设计的热爱和对万澜集团的憧憬,刚成年就一起去万澜面试。
刘往是个天才,不论是设计方面还是制作方面都非常精通,他画出过很多设计图,幻想着有一天能把自己笔下的珠宝全制作出来。也许是因为他家世代都是干这一行的缘故,他对这一行充满了期待。
但孙瑾的天赋却远不如他,孙瑾时常夸赞刘往的能力,向刘往学习一些技巧,说不嫉妒刘往是假的,孙瑾只能付出常人十倍的努力才略微赶上了刘往的脚步。
只是略微而已。
孙瑾还是不肯把手放下来,“到底过了没……?”
刘往在心里叹了口气,就算自己不告诉她,她也会知道真相的,“没有。”
孙瑾的肩膀瞬间耷拉了下来,倔犟的眼神不甘心地落在名单上,将名单从头到脚看了好几遍,忍不住哽咽起来:“为什么没过……明明我已经很努力了。”
刘往从来没有看过她哭,她在任何时间都是一副沉稳又安静的模样,刘往安抚道:“别气馁,你已经很棒了。”
孙瑾抬手擦了擦眼泪。她知道,哭没有用,可是她不甘心,她为了这个面试准备了整整半年,进入万澜是她的梦想,不能轻易放弃。
今年没过,那就明年再来好了,孙瑾的目光变得坚毅,“嗯,我已经很棒了,你等着我,我明年就会来找你的,到时候我们还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散步,好不好?”
刘往一直都明白,她就是这样的人,不达目的不罢休,惹人心疼惹人疼爱。
所以刘往对她说:“好,我在万澜等着你。”
两人从此分道扬镳,刘往隔天就去分公司报了道,而孙瑾则在家里看有关珠宝设计的书,不分昼夜地画图纸,修改,再画图纸,再修改。
刘往进公司的第一天,他看见一个穿戴整齐的男人站在门口,像是在等人。男人梳着背头,年纪看起来跟他差不了几岁,长相帅气身材挺拔,原本倚在前台的桌前跟前台搭着话,见刘往进来后径直朝着刘往走去。
男人礼貌地伸出手,“你就是刘往吧?你好,我叫司恺,是这家分公司新来的总裁。”
刘往回握,“我是。司总您好。”
司恺带着他熟悉了公司环境,他们来到办公室,司恺拍了拍手示意其他员工注意过来,介绍道:“他叫刘往,是新入职的员工,以后就是我们公司的一员了,大家好好相处。”
同事们都热情地跟他打了招呼,司恺吩咐他先帮助工艺组完成一笔大订单,随后就离开了。
按理说总裁不应该亲自迎接一个新员工,奈何刘往的能力太出色,司恺看过刘往过往的设计图,觉得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当然要亲自迎接表示友好。
刘往在自己的工位坐下,旁边的同事A分给他一些零食,他赶忙道了谢,同事A好奇地盯着他,问:“你就是今年面试考核的第一名?好厉害。”
刘往谦虚地笑了笑,“我也没那么厉害,运气好罢了。”
同事A是个自来熟,边工作边缠着刘往说话,“诶,跟你说个八卦,你觉得司总是个怎么样的人?”
怎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么问?
刘往对司恺印象还蛮好的,想着刚进公司第一天,发言不能太极端,万一同事A不喜欢甚至讨厌司总怎么办,刘往要是全说好话说不定会让同事A觉得自己装,于是他两边倒:“司总……我还不太了解,看着挺和蔼挺老实的吧 ”
同事B嗤笑了一声,左看右看没发现门外有其他人,才对刘往说:“老实?别逗了,这是对他最大的误解。”
“啊?”刘往尴尬地挠挠头。
同事C凑过来,连连咋舌:“新来的,你是不知道啊,司总今年二十二岁,生命里一半的时间都在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女朋友换了无数个,最长不过一个月,最短不过一两天,有的时候一天赶三场不同女生的约会,简直就是换对象如喝水。”
刘往有些不敢相信,眼睛瞪得溜圆,“不是吧?”
看着真的挺老实一人,居然是个渣男吗?还一天赶三场??
不是刘往想听,是这些同事非要说,他感觉自己好像触犯了别人的**,司恺如何风花雪月他不感兴趣,他只是司恺的下属而已,他来这里是工作的,是来追求自己的梦想的,不是听别人的八卦的。
同事们才不管他想不想听,一个劲儿地讲:“司总人品其实也不怎么地,经常骂员工,脏话连篇的那种,动不动把人开除,也不分青红皂白,但是你要知道司总的背景就不会疑惑这种人为什么能当上总裁了。”
同事B撇撇嘴,“呵,他爸是万澜集团总部的董事长兼创始人,他爸妈可溺爱他了,怎么玩他爸妈都不管。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当总裁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来分公司当总裁也只是他爸想让他历练历练。”
“不过这一两年他倒是收敛了点。”同事A继续道,“可能是花花公子收心搞事业了,他没之前那么爱骂员工了,不知道是不是改过自新。”
“不过你说话还是小心点,没准会触到他逆鳞被他揪起来一顿骂。”
“这样啊。”刘往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专注做着手上的打磨,“我知道了。”
大家投入到工作中,不再闲聊。
今天工作的整体体验还是很不错的,刘往虽然还不算融得进去工艺部,但也没有被大家排挤。帮助大家制作完大货,晚上下了班回家,座机一直响个不停,他接起来。
是孙瑾,听起来她精力很充沛的样子,“今天怎么样,工作第一天还顺利吗?遇到什么有趣的人了?”
刘往坐在沙发上,不知道为什么,这突如其开的查岗让他有点开心,之前的疲倦似乎不复存在,“顺利的,就是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同事话有点多,我一心只想做珠宝,他们缠着我说了好久,有点烦。有趣的人?没遇到。”
刘往反问:“你呢?今天干什么了。”
孙瑾嘿嘿笑道:“我学会了一个新技巧,进入万澜指日可待。”
刘往嘴角弯了弯,“加油,我等你。”
在这之后,刘往和孙瑾虽然见不着面,但每天都有那么一两通的电话。
刘往也渐渐融入了新生活,每天都在家和公司之间奔波,下了班,他习惯性地等待孙瑾的电话,非常享受煲电话粥的时光。
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他有好几次是在公司里过夜的,只能借公司的座机和孙瑾聊聊今天发生的事。
他很受司恺的赏识,可奇怪的是,司恺根本就不像同事们说的那么夸张,他明明就很和蔼可亲,没有一点上司架子,说话温柔大方,工作能力也很突出。
司恺就像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司恺会带着他去谈项目让他见见世面,在工作之余会和他一起聊聊天,也会请他吃饭喝茶,有时候吃的是路边摊,有时候吃的是馆子。
他看不到同事说的那个人品不行的司恺,司恺根本就不像他们说的那么不堪,他人明明很好,发工资不拖欠,从来没骂过人,会请员工喝下午茶。
社交关系也不像同事说的那么混乱,司恺每天就坐在办公室里,刘往每次路过都能看见,他不是在处理文件就是谈项目,哪里来的时间去谈情说爱。
也许其他人眼里的司恺是被贴上标签、被定义的司恺,就因为他的父亲是万澜老董,其他人就要戴着有色眼镜看他吗?
刘往不相信其他人口说无凭捏造出来的东西,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通过自己的眼睛去看,眼睛不会撒谎,眼睛能打脸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眼睛能看见一个善良又热忱的人的内心。
但耳朵不行,耳朵只能听见被别人歪曲的真相,从而冤枉一个好人。
单凭刘往的一张嘴,他无法让别人相信司恺就是这么好的一个人,无法让别人相信司恺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那天,司恺向众人宣布了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
“我们五年一度的珠宝大赛在两年后就要开始了,这是珠宝界最隆重的活动,大家都可以踊跃参加,不过提交的作品必须要有设计图,并且不得有抄袭的情况,还需要确保作品是自己独立完成的。”
“得奖的话,不仅是身份和荣誉的象征,你的作品被广泛推广,公司和设计师本人的知名度也就上来了,到时候还愁没钱赚吗?”
“这个比赛历届以来,前十的设计师在业内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程度,就算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作品都能卖到上万块。”
“好了,想参加的就赶紧开始准备吧。”
刘往的眼睛在黑夜中映照出点点星光,他兴奋地攥紧衣角,脑子里已经想好他要做的东西了。
这个比赛从他是个小鬼起他就知道并且向往,如今有机会参加,他必须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在大赛上大放光彩。
参赛的设计师通常会在大赛前一两年开始画稿、选材、打磨、制作、镶嵌,这样时间充足,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都可以重改。
下了班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原本刘往应该在公司里将就过一夜,可他回了家,和孙瑾诉说自己的激动。
孙瑾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参加比赛,她的时间都放在提升自己的手艺和看书上。
孙瑾给刘往加油,祝他画稿顺利,制作也顺利。
挂断电话,刘往看着月亮发了一会呆,似乎在心里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
他拉开抽屉,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盒子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盒子里赫然躺着一颗正红色的鸽血红宝石,宝石棱角分明,折射出一道道优美的线条,它的颜色和血液的颜色一模一样,多看几眼,仿佛叫人沉浸了进去,陷在鲜红的血液里不可自拔,只能睁眼感受着它的诱惑。
这是刘往的传家宝,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宝物,他格外爱惜这颗宝石,因为这是父母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他知道这颗宝石价值连城,但他舍不得卖掉。
这下好了,他会让这颗宝石发挥出它的作用,他会让这颗像心脏一样的宝石的光辉永远辉煌在人间,他会让世人记住这颗宝石,也会让世人记住自己。
刘往在稿纸上涂涂画画,无法决定是做成戒指好还是做成耳饰好,亦或是项链和发饰。
戒指……总感觉缺点什么,不满意。
这颗宝石太大了,要是做成耳饰的话有点浪费。
接下来的几个月,刘往家里堆满了揉成球的废稿,他每天都来不及清理就要赶去上班。
他一度有些焦虑,年纪轻轻的就开始掉头发,睡也睡不踏实,眼下乌青一片。他在想,自己真的能制作出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的作品吗?
终于,他在年底设计出了终稿。是一条满钻的项链,中间的红宝石像是整条项链的生命源泉。
公司新进了一批顶级白钻,司恺看他在愁选材的事,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还不肯去休息,大手一挥把那批白钻全送给了他。
刘往感激不尽。他想,司恺果然是天底下最善良的老板,那些人背后怎么说司恺就让他们说去吧,反正自己记得司恺的好就行。
刘往开始着手制作那条项链,每天废寝忘食连吃饭睡觉的时间也没有,两眼一睁就是打磨,和孙瑾的谈话都变少了。
他追求极致的美,每颗白钻都是经他手工雕刻出来的,每一面,每一个棱角,都异常细致。
来年逢春,万澜的面试再度开启,孙瑾前往分公司面试,与去年一样,她挤进人群寻找自己的名字,竟然是第二名。
孙瑾赶紧给刘往打了个电话报喜,遗憾的是,他们不在一个部门,刘往在工艺部,孙瑾在设计部,不过这些都不怎么影响,两个人想见面还是可以见得到。
入职那天,孙瑾穿了一件时尚的红色连衣裙,头戴红色发箍,一头羊毛卷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期待。
司恺路过设计部时,一眼就看见了那身吸引人视线的穿搭,他愣了好一会儿,目光停留在那个女生身上。
真的很漂亮……
很惊艳的长相。
司恺不得不承认,自己好像对她……一见钟情了。
可是人女生明显对自己不感兴趣,该怎样让她喜欢上自己呢?
孙瑾时不时就跑到工艺部找刘往,可刘往不是不在就是在补眠,孙瑾说想看看刘往为大赛准备的作品,刘往却怎么也不肯给她看,神秘兮兮的。
司恺在追求孙瑾,全公司的人都知道。
没人知道的是,刘往心里也有一个专属于孙瑾的位置。他怎么能和司恺这样相貌不凡的有钱人家去争呢,会输得一无所有吧。
刘往不想让孙瑾看见自己未完成的作品,那孙瑾就不上赶着说想看。
她觉得司恺有点烦人,自己明确拒绝过他很多遍,可他还是死缠烂打。
闻到门外一股花香味,孙瑾就知道司恺又来给她送花了。看见自己家楼下那辆亮眼的跑车,孙瑾就知道司恺又要接她去上班了。
司恺就像块狗皮膏药,怎么撵都撵不走。
时间过得飞快,一九**年春,大赛投稿前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孙瑾愿意接受司恺的鲜花和接送。
公司里有很多为了这次大赛而制作的作品,它们有一个专门存放的储藏室。
刘往的项链终于完工,他小心翼翼放进储藏室中,打算明天就让孙瑾来看看。
可谁都没有想到,那晚起了一场大火。
凌晨一点,公司中除了司恺就只剩下一个加班的员工,员工上完厕所洗完手便准备回家,沾满水珠的手无意间甩了甩,地上的排插将水珠牢牢吸收进电路里。
火灾发生时,那名员工已经离开公司,很不幸,老化的电路沾染到了水,火苗滋啦生长,浓烟飘进总裁办公室,司恺被呛醒,惊恐地捂住口鼻准备逃走,可在经过储藏室的时候,他突然停下脚步。
大火已经蔓延到了储藏室,司恺不能让员工们的心血都付诸东流,于是他闯进储藏室,想把作品全部带走。
他的目光扫过刘往的项链,手上的动作忽然顿了顿。
刘往和他说,他给这条项链取名叫“血色迷雾”,他记得他当时回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名字”。
可这一刻,一根名为理智的弦好像崩塌了,他的大脑在和他的脚作对,不自觉走近那条血色迷雾。
真美啊。
火光中还能迸发如此耀眼的光芒,不愧是象征热情与永恒的爱情之石。
万幸大火还没有烧到项链,他想逃走,但是他的眼睛沦陷进那颗红宝石中,他想后退,但是他的双腿好像不听使唤。
他想,不能这么做。
可当他拿掉那层碍事的玻璃,手指亲切地抚摸上那颗红宝石,他的心也被**占据。
他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他不想再假惺惺地关心每一个员工,不想再假装自己和刘往的关系很好,不想再压抑自己的天性。
他想,金钱,利益,情爱。
如果把这条项链送给孙瑾……
这一年里,他的执着明显打动了孙瑾,现在离确定关系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把这条项链送给孙瑾,她应该会很开心地答应自己的告白吧。
于是,他抓起项链,对那些身处火舌缠绕之中的、员工呕心沥血制作出来的作品,视若无睹。
只要走出去,谁都不知道项链是被他偷走的。
这个年代没有监控,一些人始终得不到申冤,一些真相始终被掩埋在地底下。
对,他就是刘往同事们口中所说的那样,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他把项链送给了孙瑾,孙瑾满眼欣喜地接过。
他对她说,小瑾,这条项链是我为你花了一年的时间做的。
孙瑾被这条项链代表的心意和奢华感动了。
大火烧毁了许多作品,有的人泪流满面跪在地上大哭,有的人呆愣在原地不愿相信事实,还有些人,强装镇定地想修复自己的作品。
而刘往,哪种都不是。他固执地在变成废墟的储藏室翻来翻去,手被刮破了皮,渗了血,他感觉不到疼痛似的继续找。
关于那场大火,法庭判定电力公司和维护服务提供商检查不当为全责。
大家得到了赔偿,却一点高兴不起来。
刘往还在翻找废墟,他找了整整一天。项链被烧毁了吗?可是为什么没有残渣?刘往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终于接受项链不见了的事实。
再后来,孙瑾辞了职,她说她怀孕了,要回家养胎。公司经历了大裁员,刘往就是被裁出去的其中一个。
他这两年把心思全放在比赛上了,很多业绩并不达标。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司恺做贼心虚。
司恺给了刘往一笔钱,想息事宁人。
后来,刘往不再做珠宝行业,司恺和孙瑾生下了司长宜。
司恺良心不安过,也做过噩梦。可那又怎样,钱,权,人,通通都是他的。
司恺一步一步爬上万澜总部总裁的位置。
刘往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但他从未停止寻找项链。慢慢地,他和孙瑾、司恺都断了联系。
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他的天赋是所有人里最好的,他也是最努力的。
他好像在苟且偷生,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他浑浑噩噩地找项链,找了三十九年,找了一辈子的时间。
他不懂。为什么孙瑾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跑去当家庭主妇?她才二十岁啊。为什么自己也抛弃了那份初衷?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不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