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朝堂议海律

苏清晏那封记载火器私贩案的信函,随快船渡海北上,历时月余,终于送抵姑苏。周监察官拆开油布封裹的卷宗,细读完整案情,指尖反复落在顾三私购火铳、欲挑动珠岛部族纷争这一段,心中感慨万千。新港一案,看似只是一桩商人贪利的私贩小事,实则印证了他长久以来的忧虑:远海通商若无统一律法约束,财货与兵器交织,千里之外的一场私下交易,便能燃起海岛战火。

他不敢耽搁,连夜整理文书,将珠岛会盟、西洋商船入港、私贩火器案发经过,连同苏清晏在新港试行的查验新规,一并汇编成册,备好奏疏,择日启程赶赴京师。

金銮殿上,百官分列而立。周监察官出班,手持卷宗,朗声奏报远海新港发生的火器私贩案。他先陈述珠岛之乱的由来,再讲西洋商船跨洋而来,通商虽可增国库税银,可军械走私的隐患已然浮现。若没有一套通行天下的海贸律法,各港口各自为政,禁令松紧不一,奸商便会钻空子,私贩兵器出海,煽动岛族内斗,海疆永无宁日。他恳请朝廷订立统一远海通商律条,规范外船入港、货物查验、违禁品管制、争端裁断诸事。

话音刚落,朝堂之上立刻分成两派,争论骤起。

保守一派官员率先出言反对。他们认为远洋海贸变数太多,夷人习性难测,与其耗费心力制定律法,不如限制远海商船出海,减少外船停靠港口,从根源杜绝私贩军械的祸事。海外岛屿远隔沧海,朝廷难以直接管控,今日立律,明日便会生出新的事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主张开海通商的朝臣立刻上前辩驳。国库岁入,市舶税已是重要一项,一味封禁海港,只会断绝商路,白白放弃山海之利。西洋船舶东来已是大势,禁是禁不住的。没有律法管束,才会乱象丛生;定下明晰法度,划清边界,明定何者可交易、何者严禁,才能管控商客、约束远夷,以法度守海疆,而非仅凭封锁。

双方你来我往,言辞激烈。有人担忧律法一旦颁布,地方官吏借机盘剥商民;有人忧虑远海太远,律法难以落地执行,一纸条文形同虚设。天子端坐龙椅之上,静静听着百官辩论,时而垂眸翻看周监察官呈上的卷宗与新港舆图,久久不语。

争论将近一个时辰,喧嚣稍稍平息。天子看向周监察官,开口询问:“依你所见,律法首要条目,应当先定哪些?”

周监察官躬身回话,条理分明地陈述。其一,划定违禁清单,军械、火药、甲胄一概不许贩往海外,无论中原商舶还是异域商船,一体严查;其二,所有入港外船必须登记船员、货单,港口官吏登船核验,离港复查;其三,海外部族之间争端,不得借通商之机售卖兵器挑动战事;其四,各沿海市舶司统一量刑标准,私贩违禁货物,按货物轻重定罪,不许各地随意处置;其五,每年派遣巡海官船,巡查远海商港,核验律法执行情形。

这些条目中,不少都是苏清晏在新港实践之后总结而来。

天子听罢,沉吟片刻,终是下旨。暂不全面封禁远海,令内阁会同户部、刑部,参考新港试行的规制,草拟《远海通商条例》初稿。条例先在江南、新港两处试点施行,观察成效。若是可行,再推行至所有沿海港口。同时严令,军械出海之禁,即刻通行所有口岸,不得宽纵。

旨意传下,朝堂争论方歇。退朝之后,不少官员仍在私下议论此事。有人静待试点出乱子,等着上书叫停开海;也有人看好海贸,期待新规落地,让山海商路有序兴盛。

周监察官走出皇宫,立于长街之上,望着漫天流云。此番入朝上奏,总算争取到订立海律的机会。只是条例尚在草拟,试点前路难料,朝中反对之声依旧强劲,稍有差池,便会被人抓住把柄,全盘推翻。

他立刻修书一封,快马送往江南,再转快船南下新港,将朝堂议定之事告知苏清晏。信中写明,新港作为试点港口,需继续严守查验,记录条例施行中的利弊,随时上报。

驿马疾驰南下,书信终将渡海抵达新港。苏清晏在港湾一侧,还不知道京师朝堂这场辩论的结果,依旧每日督查码头查验,盯紧西洋商队往来,维持新港秩序。

京师草拟律法,新港实地试法。万里海疆,自此将要迎来一套全新的规矩。只是律法写在纸上容易,想要在风波不定的大洋之上落地施行,依旧要历经无数风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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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谋金:穿越腹黑复仇录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