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青睫第一次遇见沈自欢,是在她高三那年。
和众多家底殷实的败家子一样,庄青睫很少乖乖坐在教室座位上。坦白来讲,除了班主任的办公室以外她很少在学校露面。
高三百日誓师动员大会那天,她倒是回去了,只不过不是为了迫在眉睫的高考。
在那两周前她和班主任请假去了洱海,美名其曰是劳逸结合。
劳在哪,班主任奚映没瞧见,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默许了这种荒唐的行为。
毕竟庄青睫母亲很早之前就和她打过“招呼”。
庄青睫和其他败家子的不同之处也许就在于她有一对很疼爱她的爸爸妈妈。
说是疼爱不够中肯,倒不如说是溺爱而不自知。
夫妻俩老来得女倍感疼惜,平日里也就娇纵惯了。
即使明知女儿每晚都在酒吧喝的烂醉如泥,庄母也在她撒娇说学习太累了要出去放松放松时给她订了第二天的机票。
于是庄青睫如愿以偿地住进洱海边的酒店里。
白天戴上眼罩在屋里睡大觉,下午热气褪去,阳光散一散后就漫步到洱海的滩涂边花两个小时喂海鸥,吹海风。
一开始倒是真觉得惬意,可是一周后她又觉得乏味,不再去海边了。
两周的假很快过去,她又精力充沛地来上学。
正巧碰上学校用一上午的时间给高三学生开百日誓师大会。
她坐在会议室的活动软椅上,校领导的陈词滥调在她耳边滔滔不绝,索性两眼一闭约摸睡了个回笼觉。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学生代表在发言。
台上的就是沈自欢。
多媒体投影仪的光打在她身上,令她毫无争议地成为台上的主角。
如果庄青睫这个时候愿意抬头仔细看一看,就会发现这位学生代表不仅成绩优异还长得漂亮。
她发言时目光看向台下,随着睫羽上下起伏,眼眸上的高光也跳动着闪烁。
可惜。庄青睫并不在意台上站着谁,打了个哈欠又伸懒腰,揉了揉睡散的头发,整个人才精神精神稍微听了两句。
这两句不如不听。沈自欢不是说起话来铿锵有力的主,但她的话也算是掷地有声。那两句词被庄青睫真真实实的听进耳朵里了。
“一百天,是蛰伏,是蜕变,是向死而生的涅槃!以心为证,此志不渝,此战必胜!”
她庄青睫从小打架就没赢过,这战让她来打肯定是没等上战场就先狼狈溃逃了,还是别拖同学们的后腿。
向死而生的涅槃,光听着就感觉这剩下的一百天要扒掉人一层皮下来,吓得庄青睫又跑去办公室找奚映请假了。
于是沈自欢第一次遇见庄青睫。
理科A班的几个尖子生被叫来办公室谈话,沈自欢是其中之一,碰巧看见艺术A班的奚老师正被一个女学生缠着开假条。
“老师,真不是我娇气,实在是这课我跟不上了。”
沈自欢闻言看过去,那女生背对着她,她的视线便顺着女生的腰线落在奚老师苦巴巴的一张脸上。
紫荆九高是私立学校,艺术生不被校服规范。那女生穿一条格子短裙,衬衫外套斜斜地系在腰上,看上去像是某个品牌的当季新品。
“庄青睫,你这样一次次地请假,要是被主任知道肯定要找我谈话的。”
她叫庄青睫。
沈自欢默默记在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记。
是洁白的洁还是婕妤的婕呢,看她这样任性恣意,说不定是女中豪杰的杰。
都说父母取得名字会给子女造成性格上的影响,沈自欢认为有一定道理。
她的注意早就被奚老师那边吸引过去,只是不时点头来敷衍自己班主任的话。
她看见庄青睫蹲下身凑到奚老师的耳边讲话,奚老师的脸色才算缓和下来。
“好了好了,下不为例。”
“谢谢老师。”庄青睫拿着假条欢天喜地转身走了,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仿佛都被她当做空气。
沈自欢猝不及防地迎上一张秾艳昳丽的脸。庄青睫的头发烫着波浪卷,从沈自欢身边经过时,卷曲的发尾蹭过她耳廓。
她下意识地屏住呼吸却被一缕玫瑰香狡滑地钻了空子。
正巧这时班主任的长篇大论也讲完了,收到主任的通知要求全体教师在中午开大会。
紫荆九高的假条一式两份,要留一份给班级方便教务处统计出勤。
于是沈自欢走到奚老师身边,礼貌地弯腰说:
“老师,我帮您把假条拿回班上吧。”
那老师认出她是今天台上发言的学生代表,欣然应下。
走出办公室的沈自欢看着假条上面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愣在原地。
睫毛的睫。
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会给孩子取名用睫毛的睫,沈自欢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怀疑她一定有一个哥哥负责继承家业。
自那天起,她开始不自觉地留意起那个艺术A班的庄青睫。
而当事人又请了两周的假飞到巴黎看画展。
一众赫赫有名的艺术家画里,庄青睫唯独钟爱莫奈的《睡莲》。
那是她小假期的最后一天。
回到酒店后,她电脑的搜索引擎里全是莫奈的痕迹。
她决定有机会就去莫奈花园的旧址,不过不是明天。
庄青睫的父亲是商人,唯一教给她的品质就是诚信。
她答应了老师会在规定时间内回学校,她今晚就一定会去坐飞机。
抵达机场时是北京时间七点十三分,她连时差都顾不上倒直接打出租车回学校。
于是就在那天中午,庄青睫第二次遇见沈自欢。
坐在画板前一上午,她只在上面寥寥画几笔就忍不住打瞌睡。于是决定到学校对面的便利店调杯酒喝,美名其曰提神。
午后阳光融化了柏油路,黑色的地面从远处看着亮晶晶的,沈自欢就是从那条路上走过来的,穿着紫荆九高的粉白色校服,短裙下两条笔直的小腿白的发光。
庄青睫曾经奚落这校服颜色太致命,男女穿都落俗。
可沈自欢偏不是。她长了张雌雄莫辨的美人脸,倒确实应了她后面那句“也许不男不女的人能穿的出彩。”
庄青睫只顾透过窗玻璃看她,不小心打翻了一小杯Whisky。
正当她手忙脚乱地收拾酒杯时,沈自欢进来了,带着叮叮当当的风铃声和很快被空调吹散的热气。
“两块萝卜一串鱼籽仙贝还有两串脆骨棒。”
沈自欢径直走到关东煮的宫格锅前,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庄青睫来了兴致,很少有人对她这张漂亮脸蛋无动于衷。
她把湿哒哒的纸巾扔进脚边的垃圾桶里,直勾勾地盯着人。
少女身形纤瘦,背部的一对蝴蝶骨在薄薄的夏季短袖里隐约支起一片阴影。
沈自欢回身离开,顶着她灼热的目光离开便利店,依旧不去看她,手上除了关东煮还捎带两瓶苏打水。
庄青睫有些不屑,好学生才喝苏打水,没滋没味的,不懂她为什么买。
她将自己杯中酒饮尽,追了出去。
经过校门时被保安拦了一下,她从口袋里掏出校牌,一张精致的白底照旁边写着:紫荆九高高三艺术A班庄青睫。
想着她们学校的学生不多,庄青睫就随口问了句:“保安大哥,刚才进去那女生你认识吗?”
保安抬了下眼皮,“尖子班的。”
庄青睫和他道谢,然后远远地跟在沈自欢后面。
一头齐肩锁骨发会随着少女走动时向后飘飞。
这样漂亮的头发要是挑染一绺蓝色在上面肯定更出彩。
庄青睫想。
那天她在搜索引擎里输入的最后一个词条是莫奈曾说过的一句话,她很喜欢。
“我想要的是遥不可及的东西。”
比如你。
……
沈自欢对庄青睫的印象从来都不够具象,每每提起庄青睫她更喜欢将她抽象成一支沉酿多年的马尔贝克,黑莓果香中卷杂着甜烟草的浓烈香气。
沈自欢第二次见到庄青睫,是在一周后的便利店。
三月里春深,蓝港市已经进入了风暖和晴的季节。
等红绿灯的时间,沈自欢远远望见便利店的落地玻璃前,少女双腿交叠坐在高脚凳上,摆弄着长桌上的东西。
两天前,她曾去艺术A班和人打听庄青睫的去向,那女生一听是庄青睫,狐疑地上下打量她。
沈自欢淡定的很,“教务主任的请假单子找不到了,让我过来问一下。”
沈自欢在紫荆九高是出了名的好学生,因着成绩名列前茅已经获得了保送蓝港A大的名额。此话一出便打消了那女生怀疑。
“庄青睫啊,请假去巴黎了。”
沈自欢点点头,礼貌地道谢。
而现在,庄青睫就坐在离她不过三十米的地方。
红灯的最后一秒与闪烁的莹莹绿光交接。
她改变了主意,决定去便利店买午饭。
破天荒的,她没有用她惯有的打量、观察,那种像观察什么动物一样的目光去猜度庄青睫,尽管那颗对庄青睫的好奇心此刻正在她胸膛里此起彼伏。
她目不斜视地走进便利店又目不斜视的出去,余光里似乎瞥见庄青睫穿了涂鸦图案的背带裤。
只是走出便利店的一瞬间她开始后悔。
万一庄青睫又请了长假怎么办,万一她再也没机会见到她了怎么办。
天才少女的这般纠结踌躇,竟然只是因为好奇。
可她脚步未停。
直走进教学楼下的那棵玉兰树下,她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转过身后,庄青睫赫然落进她眼底。
在那双近乎冷情的眼睛里,庄青睫赤条条地出现在沈自欢的瞳孔里,当她察觉这一事实后,再想伪装已经来不及。
只那一眼,穿堂风呼啸着钻进她身体又钻进三月春深的温热空气里。
庄青睫就被看穿。
跟踪未遂反倒先被人发现,庄青睫不尴尬还笑靥如花,几步路走得娉婷。
“同学,九高理科班在几楼啊?”
唇边的弧度拿捏得刚好,是她生来就有的游刃有余。
这话从别人嘴里问出来可能有搭讪的嫌疑,不过庄青睫是真不知道在哪。
“四楼,你找人吗,我可以带你去。”
庄青睫欣然应允,理科B班有个男生帮她抢到了杨千嬅的演唱会门票,她正好去讨过来。
皮鞋跟叩响大理石的哒哒声紧跟在沈自欢身后。
沈自欢身上有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像是她们尖子生的标配。
“到了,前面是AB班,后面是1234班。”
沈自欢礼貌却又疏离,要不是她默许庄青睫和自己贴的很近,庄青睫真以为这姐妹排斥自己。
“谢啦,认识一下,我叫庄青睫,艺术A班,有事情可以找我。”
她伸出一只手在沈自欢面前,腕骨边的一串黄水晶,寓意日进斗金。
水晶剔透莹亮,在光洁的手腕上垂坠,就连求财之意听着也不俗了。
“理科A班,沈自欢。”
庄青睫装作刚刚得知的样子,左手捂住因饰演惊愕而张大的嘴巴。
“那你学习一定很好喽,有时间的话可不可以向你请教数学题呀?”
庄青睫歪歪头,做着和这张脸极违和的乖巧表情,在沈自欢眼里却是别样的风景。
只是她面不改色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那加个联系方…”
“庄青睫!”
楼梯拐角处,常歌气势汹汹地朝两人冲过来,然后扑到庄青睫身上,一条胳膊狠狠地勾住她肩膀。
“说好了一起回我家面对我妈的,你个小人竟然临阵脱逃,知不知道我经历了怎样的浩劫!”
庄青睫挣脱不开,任由她死死勾住,想起沈自欢还在这就先与她道别。
“下次见,尖子生。”
她笑得风情妩媚,像小猫的爪尖轻轻划在沈自欢心窝里。
她明明知道自己的名字,却只叫尖子生。
沈自欢的眼皮耷下去。
常歌看见沈自欢,愣神的一瞬就被庄青睫逃脱,又忙着跑去武力压制。
沈自欢有些木讷地站在原地。
好奇怪,不是说来找人吗?
楼梯间里,庄青睫体力不支投降告饶。
“我是真忘了,当时一心想去巴黎…”
她没解释完,“然后就把你同甘共苦的誓言忘到塞纳河畔了?”
常歌幽怨非常。
“你知不知道我妈在看了我的成绩之后什么表情?知不知道我被追的满屋子乱跑时还抱着救命稻草般的念头给你打电话时,冰冷的机械女音有多无情?”
庄青睫感觉她现在简直像个怨妇。
她与常歌,是一辈子相爱相杀的发小关系。
常歌是家里的独苗,未来要继承家产的那种。学习上就算不上心,成绩也要说得过去。上次模考成绩下来,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她妈妈自然少不了进行一场“爱的洗礼”。
“好啦,我新得了两张杨千嬅的票,带你一起去看。”
常歌嘴里的骂骂咧咧逐渐趋于平和。
“哪天的票?”
说完这句她又突然自暴自弃起来,很明显还没逃出上次洗礼的阴影。
“我要是也有你那样的姐姐就好了。”
像是一条涸辙之鲋,发着无谓的牢骚。
庄青睫撇撇嘴,她还不想要姐姐呢。
“对了,你还认识沈自欢?真是了不起了。”
无视常歌的阴阳怪气,庄青睫的注意全在沈自欢三个字上。
“怎么了不起?我认识的人还少吗。”
“沈自欢和你那些狐朋狗友可不一样,就算你不常来学校也该知道九高这个天才。”
庄青睫装作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常歌于是滔滔不绝。
“哎,先不提她常年霸榜理科排名第一,去年冬天又拿下了蓝港数竞的一等奖,直接报送A大了。”
“简直是理科怪物的存在。”
常歌长长叹了口气,那意思仿佛说她要是有沈自欢这样的姐姐就好了,可以安心做一个像庄青睫这样的败家子。
“她这么厉害呀。”
庄青睫玩味地开口。
常歌睨了她一眼,没人比她了解庄青睫,单听这姐说话的语气就能把她心里的小九九猜个**不离十。
庄青睫听见常歌嗤笑一声说:“劝你别打她的主意,没用。这姐孤僻得很,很少见她与人打交道。你说,她们天才是不是都有自己的脑回路所以懒得跟人交流。”
庄青睫突然凑近,常歌一脸戒备地后退。
“你干嘛?”
“听你说完,我觉得她是很有挑战性的一个人,那不更好玩了。”
常歌脑子一抽,“她上周还来班上和我打听你,说是教务处老师让她来的,问你为什么请假。”
庄青睫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像是憋了一肚子坏水。
“你先回去吧,我有事要去教务处。”
常歌只能目送庄青睫欢快的背影越来越远,心里默默为沈自欢祷告。
“被庄青睫纠缠上,准没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