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我真希望我知道该如何戒掉你。”——《断背山》

(三)

05

第二天我起了暑假过后的初个大早,站在穿衣镜前将几套衣服认真挑来选去了挺长时间。

我想着我是即将要去听一段由主人公亲述的、极为罕见的、纠葛长达十年的爱情故事,我理应郑重些。更何况昨天我与贺先生见面前是淋过雨的,整个人的形象实在说不上好。我的校服潮漉漉的,用毛巾揩过的湿头发又杂草似的四面八方地翘起来——那样子活像个在地铁站行窃被当场抓包的小扒手。

因而今天有必要好好穿戴一番,补救一下我岌岌可危的个人形象。

于是我挑了那件妈妈去年买给我的白衬衫,她很喜欢衬衫口袋上一处仿水晶的设计,并宣称说我可以在穿起来时感受到她的陪伴,故而买下。

虽然我当时很口是心非地打趣了她居然还残存的少女心,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件衬衫的喜欢。更重要的是,妈妈眼光的确很好,班上的女孩子都夸我穿起来很帅。

出门前我甚至还在头发上抹了些发胶。

贺先生比我到的早,他本来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两条长腿随意叠着,围出一个像被人折过的不规则椭圆。此刻他站起身,笑着冲我打招呼。

他个子很高,这样比较起来,我的头顶好像才到他眼睛的位置,这让我有些郁闷。

事实上我也许在长高这方面真的并没什么潜质,毕竟我现在也才只比妈妈高出了一小段距离。读小学时妈妈还能安慰我几句男孩个子长得晚。然而随着我年纪渐长,连她也说不出这么尴尬苍白的安慰了。

可是妈妈在女人里明明算比较高挑的,我想这一定都要怪我那跳了海的混账爸,没准他还没有妈妈高。

“小伙子今天穿的很帅嘛。”贺先生走上来打量我一番。

“要对精彩的故事保持最高的郑重。”我心情瞬间好了起来,也把赞美回赠给他,“贺先生今天也很帅。”

这并非一句客套话,如果你见过这位贺先生,你会感叹他实在是个英俊的人。他不那么年轻了,但别人却依然能够毫不费力地看出他五官俊朗,身材挺拔。他甚至大胆地将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将锁骨若有若现地露出来,这让我不禁暗地里咂舌。

我猜,只要他想,那双眼波流转的双眸依旧能勾走不少女人的心。

只是他身上那件蓝色衬衫令我有些疑惑不解。

那衣服不是现在流行的款式,或者可以说是简直过时得太严重。衬衫已经肉眼可见地褪色——我猜那本是墨蓝色的,现在简直快变成淡蓝色了。而且领口处又像是曾经反复缝补过某样东西,现在却只剩下细密的针线印痕。

这太奇怪了不是吗?这样一个讲究体面的男人为什么会穿一件过时又褪色的旧衣?

“在想什么?”他说着客气的话,神情却是倨傲的,好像不是他有问于我,反倒是我有求于他——好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这样的。

于是我犹豫地开口:“你今天为什么会穿这么旧的衬衫?”

他歪着头看我,愣住了很短一瞬间,然后学起我的语气:“要对亲身的经历做出最好的代入。”

我抱歉地望向他,不知为何觉得他好可怜。我这样直接地撞破贺先生一件无可奈何的辛秘,于是我低下头:“抱歉。”

这衣服一定是“她”送给他的。若按照昨天贺先生所言,他们已经十七年多没有见面了。

十七年啊,可以说是很久了。我看着故作轻松的贺先生,此刻又多希望其实时间一分一秒都没有过去,那些都不过只是短暂的白昼割开了长夜。而“她”最终依旧会回到长夜里,回到他身旁,他醒来时,其余的全部都不过都只是噩梦一场。

“何必抱歉。”他笑起来,接过卓老板的托盘递给我一瓶冰镇的橘子汽水,“不问问我,我的衣领为什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吗?”

“你反复缝过了什么?”

“一枚仿水晶。”贺先生指着我的衬衫口袋,“和你衣服上的差不多一样。不过不是我缝的,从前我们还能坐在一起吃鱼喝酒时,都是她操心这些。”

“衬衫也是她买给你的吧?会不会还对你说,你穿上衣服就好像她在你身边?”

他惊讶地望向我,点点头:“的确如此。”

“果然无论什么年纪的女性都是有少女心的吗?”我看着他更为惊异的神色,加之想到妈妈,忍不住笑起来,“别多想,我没有超能力也不会读心术。我只是在客观推理。”

“人小鬼大。”贺先生摇摇头,好笑地隔空点点我脑门。他望向我身后那面精装的墙壁,又恢复那副忧郁出神的模样。

我知道,今天的故事大概要开始了。

“她爱我时,我并不觉得她有多么爱我,甚至以反复试探她对我的心意来作自我安慰。可当我终于发现她的确毫无保留地爱我、我也难以割舍戒断地爱她时,她却像太阳下的露水一样,从我的世界里蒸发得无影无踪。十年感情就这样随着我领口那枚丢失的水晶一起崩析瓦解掉了,如果不是那些密密麻麻的针痕和补线,我自己都要怀疑那十年间的痴缠纠葛,到底是不是我的一场梦。”

06

小鬼,你知道要怎样和光打招呼吗?

别瞎猜了,还是我来告诉你吧,去最黑的地方,你就能够见到光。

如果你问我哪里是最黑的地方,过去的我或许会回答你说,是内华达州午夜街头的夜店,那里有毒品针头,污言秽语,以及各种肤色的摩登女郎。

然而我现在打算这样告诉你:三十年前的外企公司。

很惊讶吗?别傻了,你不会当真以为外企公司都是光明竞争,公平开放的吧——好吧,我承认拉斐尔上位后的公司确实是很有一些新气象的,然而这并不能掩饰之前的脏乱差。

那时候拉帮结派、口蜜腹剑的事情都太常见了,三十二层的写字楼像座高耸的坟,埋葬了不知多少初生牛犊的热血职场梦。

唐晶也是其中的一个,但她并没有被埋葬,相反地,她傻乎乎地活成了一束光。

她是真傻啊,我发誓这辈子我都没再见过这么傻的姑娘了。部门的老员工偷懒支派她跑腿送文件,她去;新任的组长耍官威吩咐她做文稿,她做。

如果让诗人来找形容词,这或许可以叫做真善美的化身——然而我当时只觉得我的实习生是个在丛林法则下居然还要坚持无私奉献的傻帽儿。

我过去是一直被同事叫做黑心资本家的,但眼看着自己的实习生被各种无关紧要的家伙呼来喝去天天都弄得精疲力竭的,我再怎样资本主义也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就好像本是我的专属,现在却任谁都敢来动一动似的。

于是我难得发了回善心,寻了个只有我们两人公办的机会提点她。

“整天做这么多事情,你就不会累吗?”

“不累!”

意料之中的答案,我头疼地揉着眉心,瞥她一眼:“你以为你是太阳,普照万物吗?”

唐晶瞬间红了脸,睁大眼睛,明显是一副不觉自己有错,却张口难辨的模样:“我……”

“职场上从来都只有丛林法则。”我摇摇头皱眉道,“这里可不是象牙塔,你做的多没人给你颁最佳奉献奖。”

我们走出客户公司的大楼,虽然那时已是夜晚,但夏末的热风仍像滚水一般泼过来,我躲闪不及,被它给烫个正着,连带着语气也失了许多耐心。

唐晶愣了一下,几不可闻地倔强辩解道:“可是,可是我们是一个团队。这些任务迟早都是要做完的,互相帮帮忙,团队工作还可以进展得快一些……”

听听,听听!这是多么天真的话啊,就像小孩子相信圣诞老人那样天真,我真是快被这个傻瓜给气笑了!我本就不算特别有耐心的人,天气闷热,我好像胸口也顺带堵了一把无名火,要么烧掉自己,要么烧掉别人。

我当然要选择将火烧到我实习生身上:“没有什么可是!唐晶,我就问你,你做这些会让你工资条上的数字变大么?”

她本能地抬眸望我,无措地摇摇头——大概这在她的认知里明明算是做了一堆好人好事,她不明白上司为什么要发无名火。

天气闷,我看见她不仅鼻尖泌着细密的汗珠,连带着眼睫都挂上了水汽。姑娘的面颊都因暑气泛着红热,我被她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望着,一瞬间泄了那股无名的烦躁。

好吧,好吧,谁让当时是我自己选的她呢,看来还是有必要履行一下教师义务的。

于是我叹了口气,缓和了态度同她讲道理:“唐晶,如果没有聘用你,就不要为他们解决问题,也不要不请自来地提供帮助。这对你的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好处,而且也不会获得成功。”

我知道我这番话听上去大概很混蛋,但当时的我并不这么想。相反我还理直气壮,仿佛我变成了圣父,头顶光环,正苦口婆心地挽救一位迷途少女。

像唐晶这样一个不由自主四处发光发热的傻瓜,我不先发制人地骂醒她,难不成还要等茶水间里那些像脏水一样说她“爱现”“做作”之类的诋毁恶语来泼醒她吗?

开玩笑,她可是我的实习生啊。

“所以,你那时算是已经对她动心了吗?”我望着面前已然完全掉入回忆中的男人,忍不住好奇道。

他仰起脖子去望我们头顶的吊灯,摸摸自己的耳廓,用一种不那么笃定的语气答复我:“并不是吧。我年轻时是个工作狂,眼睛里只有单子和钱,我想着这世上只有这些抓得住的东西才最牢靠——至于感情么?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都领教过了。”

这话可真是令我要不由自主地咋舌攒眉了,贺先生所描述的——若是要我妈妈知道有谁居然能在十七岁时就流连万花丛,我猜她大概会皱着眉勒令我离他远些,免得我学坏,变成跟只出现在她醉话中的我生父一般“风流多情,活像只时刻开屏的孔雀”。

不过我并不好奇贺先生在十七岁时交过多少女友,我只对那位与他纠葛十年、令他痴缠至今的“她”兴趣浓厚。

于是我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提点她呢?反正只是实习生,又不是一定会转正留下。”

“你猜猜?”他淘气地冲我挑眉,“这也是接下来故事中的剧情之一。”

我选择不看他那脸得意的表情,更不打算乖乖上钩。

所以我鼓起脸颊装作不满的神情回击他:“故弄玄虚。”

贺先生失笑,隔空点点我的脑门,并不打算再逗我,他喝了口冰汽水,继续起他的故事。

“我承认我当时对她很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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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情
连载中无耻君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