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八章丹药

俩人在一番犹豫后实在想不到更好的方案,又不舍得错过这个店,遂接受,一人持了一半信物,约定下次的时间。

剩下两头哺乳期的母牛没不一会也换了出去,非哺乳期的两头母牛只换出去一头,公牛完全无人问津。

献安慰失落的昆仑:“能换出去一半也很好了。”

昆仑道:“他们的粮太少了。”

献懵然。“啊?”

“若他们有更多粮,定会换更多牛,而非只易哺乳期的母牛。”

换别的牛还可能是为了吃肉,但换哺乳期的母牛只有一个解释:喂崽。

虽然母牛产乳,但母牛并非全年产乳,只有生完牛犊后的哺乳期时才会产乳,但母牛并非每年都会怀孕,因此婴儿的口粮供给是每个部落头疼的事。

母乳只能让婴儿不饿死,想让婴儿强壮,不易夭折,必须额外加餐,牛羊乳必不可缺。

昆仑若有所思。“待吾培育出稳定的麦,再将种子送给他们,让他们种出更多粮食,他们必会换更多牛。”

献提醒:“但那时谷地也该建好,汝不需要以牛换粮了。”

昆仑愣了下。“对哦。”

不死心的思考须臾,昆仑又道:“可以换盐,说起来这边的盐与吾以往吃的滋味不同,是什么盐?”

西边部落吃的盐来自沙漠里的咸水湖泊,湖泊被烈日暴晒,会析出盐粒,当地部落会收集起来换给其它部落。

献也疑惑。“不是海盐,也不是盐泽盐。”

日旸之地的海盐通过海运流向四方,这里太内陆了,海盐到不了。

盐泽盐倒是能运到这里,但盐泽盐大河中游的部落自己都不够吃,没有多的运到此地。

而且吃起来的咸味也不一样。

昆仑道:“看来还有第四种盐,太好了,吾原来还担心吃盐,如今可以放心了。”

剩下几头牛没能换掉,昆仑只能带着原路返回。

有了换来的粮食充饥,众人见状放下了采集狩猎的事,专注盖房与挖窖穴,食物快吃完了便用牛去换谷物,不到百日便盖起十间屋子,十六座窖穴,一座陶窑。

这么些屋子显然挤不下六百人,若是夏季,大不了露天席地一段时间,但冬日将近,众人商议后还是决定分出一半人回去接人,剩下的留下继续营建聚落。

献熟识两边的路,负责带人去接人,昆仑留守在新聚落照看田中作物,趁着人还没来多准备一些食物,避免人来了后食物紧张。

所幸这一次的迁徙是大迁徙,旧聚落里能带走的东西皆需打包,准备时间与花在路上的时间都很长,给了昆仑充裕的时间,赶在众人回来前筹备足够的食物。

冬去春来,新聚落的屋子达到三十座,众人在去岁开垦的田里种下新一茬作物,并开垦更多农田,烧制更多储粮的陶罐。

陶窑的火焰昼夜不熄,本着节俭是美德的精神,昆仑又利用陶窑的火焰制作起铜器。

初夏时节。

昆仑从陶窑的火焰中取出融化的铜液注入陶范中。

献好奇的看着这次用的陶范,陶范整体呈半月形,一端厚一端薄,薄的一端也非一气呵成的弧线,而是若干齿状组成的弧。“汝要做刀?”

“嗯。”昆仑目不转睛的盯着陶范。“这次种的谷物很多,等众人来了也有很多事需要做,蚌刀石刀割谷物太慢,吾想换成金刀试一试,若金刀割谷物更快,到时可以省很多人力。”

献指着陶范上的齿弧问:“这弧为何呈齿状?”

“刃面有不规则齿的蚌刀割麦很轻松,吾仿在金刀上,希望它能更快。”

献回忆着昆仑目前做的铜器的脆性,对昆仑的期待不看好,但她也知道昆仑的性格,就算当下不行昆仑也一定会继续研究,不行也得行。

内陆地区与沿海离得太远,无法从日旸之地的部落手里换蚌刀,便只能另辟蹊径解决工具材料。

石刀虽好,但重,且打磨费事,不似蚌刀省事,就算用坏了,换一把也不肉疼。

铜液冷却后昆仑打碎陶范,露出里面手掌长的铜刀。

“这么短拿都不好拿。”

“这只是刀身,回头给它按个木长柄即可。”

昆仑给铜刀按上木柄,又取了一块石头打磨刀刃,给铜刀开锋,开好锋刃后拿着刀去田里割野菜。

揪住一把野菜,铜刀靠近柄的位置放在野菜下端的茎上,一拉。

野菜的茎在锯齿下断开。

野菜很好割,但野菜本就很爽脆,不论拿什么割都很轻松,为防万一,昆仑又换了一种非常坚韧的野草做实验,同样能轻松锯割。

“可以。”昆仑高兴的抱起献转了一圈。“以后有更多粮养牛换盐了。”

“嗯嗯,汝先放吾下来。”

昆仑拒绝并又转了几圈,圈数与献曾经抱着她转的圈数一模一样,但献早已忘记当初的圈数,落地后报复性的伸手抱昆仑,准备让昆仑体验一把稚童的举高高转圈待遇,然昆仑早有准备。

放下献时,献的脚还没落地昆仑撒了手并拔腿就跑。

昆仑跑得很快,健步如飞,但如飞不是真的会飞,而献真的会飞。

华美若青金石的羽翼展开。

献将昆仑扑倒在草地上。

“吾让汝跑,让汝跑....”

献抓起一把泥巴欲涂抹昆仑脸上,但看着少女美丽的容颜,泥巴涂在美人脸上痛在自己心,最终落在了少女头发上。

昆仑气得大叫,抓起泥巴往献脸上糊。

一番打闹,互相成了泥人才停下,一起去水里洗泥巴。

昆仑的头发很浓,发量一个人顶三个,被弄脏后洗起来也十分困难,洗着洗着昆仑不耐烦的拿起铜镰割起头发。

头发断得竟比被石刀割更快。

昆仑惊咦了一声。

献见了欢喜道:“割发好快,吾也要。”

“汝要割多短?”

“能割光吗?”

昆仑:“....”汝是太看得起吾还是太看得起吾手里的铜镰?

“能割多短便割多短。”

昆仑拿刀刷刷将献的头发割刀耳朵位置,再将铜镰递给献。

献拿着刀同样将昆仑的头发割到耳朵。

“汝下次可以做一柄无齿的金刀,吾试试能否贴着头皮修发,修成光头,如此便不用时常洗头。”

头发一留长就得经常洗,不经常洗虱子就会滋生,被虱子咬一口,有一定概率死人。

头发若能修光,便再也不必担心发臭与虱子问题。

昆仑点头。“那得做得更薄更快。”

修发的次日,旧聚落里的众人终于赶到,昆仑忙着安置众人,铸造割作物的铜镰以便秋季收割作物,一直忙到冬季才有空也有多余的材料铸造专门修发的铜刀。

铸造时昆仑重新设计了金刀的形状,从弧形改为笔直,同时改得更小,刀身长宽与食指相近。

做出来昆仑先用献重新长出来的头发试刀,刀刃贴着头皮向内推,发丝脱落。

献问:“能修光吗?”

“能。”

献道:“给吾修光。”

她讨厌死一天不洗就油,三天不喜就发臭,十天不洗就长虱子的头发了。

“好。”

金刀在献的脑袋上推了一遍,修掉了所有头发。

众人见之纷纷上前排队理发,要求修一样的光头。

头发实在太烦人了。

昆仑看了看排队的人数,修了三个人后果断扔下刀让众人互相解决。

众人也不恼,选出平日负责将猎物剥皮肢解的人负责修发。

选出来的人虽然第一次接触理发刀,但手脚灵活与熟能生巧,刀贴着头皮刮过,竟未伤刀头皮一分一毫。

然人没问题,刀却有问题,修了十几个人后刀便不能用了。

昆仑检查了一番,发现是铜刀材质问题,只能修这么点头发,再要修就得将剩下的铜回炉重塑一把刀。

很麻烦,但修头发更舒服,众人让昆仑将这柄刀重新铸造并多铸几柄。

昆仑点头应允。

时间如流水,转眼三个春秋,又一轮秋收。

大人们将成捆的谷物搬到晒谷场,幼崽们跟在身边,大一些的一起搬运,或用连枷击打谷穗使谷子脱粒,小一些的捡起掉落的谷穗,将脱粒的禾杆捡起来摘掉没脱干净的谷粒,再捆成束放到一旁做储备燃料,麦粒则扫起来放到席子上摊开晾晒脱水。

看着或认真干活或一边干活一边调皮捣蛋的幼崽们,大人们只觉脑仁疼。

石盘部落终于在谷地扎下根,人口也同时增长到超过八百,不论走到哪都能看到一群崽崽,这还是部落缩短了繁衍季之故,不然就是崽崽密度爆炸,光是解决崽崽的口粮就得让大人们疲于奔命——虽然现在也没好多少,为了供给崽崽们的口粮,部落养的一千多只羊这三年里除了公羊羔一只都没杀,全都养着产乳。

所有大人都感觉疲惫不堪,这辈子都没这么累过。

坚持!

再坚持!

等这一批崽崽长大,部落人口结构恢复正常,就没这么累了。

大人们如此给自己打着气。

献看得直乐,觉得恒吾若能看到,一定会很高兴,死了这么久还能影响生者,给生者带来痛苦,如此经历可不多见。

昆仑一脸困倦的用连枷击打着铺在地上的麦穗,将麦穗脱穗后,昆仑捡起麦粒在草席上排列,排得横平竖直,一眼就能看出麦粒一半以上颗粒饱满。

献从众人脸上收回目光,看着昆仑摆在地上的麦粒,欢喜道:“已连续三个春秋颗粒饱满,昆仑,汝成了。”

昆仑摇头。“十粒中仍有三粒干瘪,还差得远。”

献:“....众人种在大田里的麦粒干瘪率比汝这还高。”这都不满意,众人岂不是要羞愧得无地自容?

昆仑道:“人得不知足才有进步,若知足,与一滩死水何异?吾之麦还可以更好,粒粒饱满,粒粒饱满后还可以更饱满。”

献只能说:“汝勉励,但不知足是以后的事,当下它们够用了,吾要带它们回东方。”

昆仑问:“何时回?”

“每两个春秋回一次。”献看着昆仑的脸,昆仑已活了三十多个春秋,容貌完全长开,愈发美丽的同时眼角也爬上了皱纹。“有朝一日,汝化为死者,吾定在汝之侧。”

昆仑笑。“与吾同春秋的故人已无多,汝常归来,吾甚欢喜,倒也不必如对母鲤一般许诺死之时亦在侧。”

“生死之时,若无爱人相送,未免不美。”

“汝送吾送母鲤,来日何人送汝?”

献沉默了一会,回道:“日新月异,有人死去,亦有人新生,总会有人相送。”

昆仑想说那都不是与汝同春秋,知汝一生的人,但看着献的脸却无法说出口。

相识近二十个春秋,献的容貌除了吃得多时会肥一些,吃得少时会瘦一些,褪去了许多少者的青涩,长得更高了外几乎没有变化,一如既往的年轻,甚至年轻得从她脸上还未完全褪去的青涩不难看出,这家伙还没完全长开,还在发育。

自己并非献同春秋之人。

“汝能如此想,甚好。”

献离去时昆仑将自己这些春秋积累的实验种子送了她一半,足有十二筐,得用三头牛才驮走,但牛也需要休息,且种子沿途耽搁时间太多,被雨水淋湿就不能用了。

为了尽快将种子带回故乡,献外出猎了三头豨兽同石盘部落换了六头健牛与一批兽皮,每一包粮种都用兽皮包得严严实实的,放进藤筐,再用六头牛轮换着驮藤筐。

归乡途中每遇到种的作物有麦的部落,献便会送对方几粒麦种,一路走一路散种,至淇水流域时,种子只剩下八筐,献将其中四筐留在淇水流域,带着剩下四筐回到日旸之地。

再回到日旸之地时已是秋季,离再一次进入岱屿的机会也没几日,献将自己刻在木牍上的小麦种植注意事项与麦种一并托付给母鲤,让母鲤处理后便匆匆操独木舟出海。

渴了饮掺猴儿酒的水,饿了啃生海鱼,漂泊七日也没见到岱屿,献不由陷入颓丧的情绪。

光焰是真的不想见自己了吗?

不死心的操舟在海上又转了一圈,仍一无所获。

罢,睡一觉恢复精神,明日就回去罢。

献无奈的在舟上睡去。

半睡半醒间感觉呼吸有点说不出的清新、轻松与沉重,这种仿佛空气变得浓稠更有营养而身体虚不受补的感觉....

献立时睁眼,看到一只火焰鸟。

火焰鸟盘旋在献的上风,爪子上拿着一件很眼熟的额饰。

献摸了摸脑门,头上的额饰果然不在。

见献醒来,火鸟笑道:“汝守信,果然回来了。”

察觉火鸟的欢喜情绪,献疑惑的问:“汝没有不喜吾到来?”

“岱屿难得有人,吾为何要不喜?”

“上次吾寻岱屿未入,以为汝不喜吾。”

“无,汝上次进不来是入口太小且移动很快,汝便是计算出它会在何时何地出现,要抓住也需要运气。”

献松了口气。“不是汝恶吾,甚好。”

被神灵厌恶绝非好事。

火鸟笑道:“吾欢喜汝。”

献闻言欢喜道:“汝喜欢这件额饰?吾以它祭汝。”

火鸟沉默一息。“祭吾倒也无妨,但汝自己莫要再用。”

献不解:“为何?”

光焰也不是什么霸道的自己用的东西凡人就不能用的神啊。

“此饰为合金,合金就是多种材料混合做成的金属,它使用的材料中有一物有毒,长期接触会慢性中毒,虽然症状不同,但结果与汝之前遇到的那个没病吃药没病也吃出病的恒吾结果差不多。”

献急了。“昆仑还在烧金做镰。”

若这种金属会导致慢性中毒,以昆仑与铜器的接触度说不定哪天人就死了。

光焰道:“祝她命硬。”

虽然命硬也扛不住重金属中毒,但命硬可以多扛几天。

献爬了起来。“吾要回人世。”

“入口已离开原来的位置,汝便是出去也不在原来的位置。”

“离原来的位置有多远?”

光焰眼眸中刷过一道数据流。“汝不停歇飞百三十日的距离。”

献无力的重新躺下。

“入口还会回到原来的位置,汝可彼时离开。”

“那得多久?能提前吗?”

“能,但吾对入口的掌控没那么强,只能提前几日。”

献:“.....”

光焰道:“莫颓丧,汝可在这段时间采集果子制作果干。”

“吾上次带回去的果干导致不少人死了。”

“因为果干太甘美,他们做不出,遂以身祭神?”

献诧异:“汝怎知....汝收到祭品了?”

“没有,但智慧生物的人性万变不离其宗。”

“吾不知这是对还是不对。”

“那与汝无关,是他们自己接不住好东西,虽然接不住好东西也不是他们的错。”光焰露出悲哀之色。“但汝等如今的体质,这山上的果子,吃了能强身健体,耳清目明,延年益寿,便是金属中毒,日复一日的食用几个春秋也能将毒排干净。”

献立时精神起来。“吾能否将昆仑带来此地?”

“能,但她是凡人,这里的空气成分与人间不同,凡人在此呼吸超过一个春秋会空气中毒。”

空气还能中毒?

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新奇的词。

献只能道:“吾摘果,能摘多少是多少,在入口移动到离日旸之地近的地方时请告诉吾。”

说罢,献觉得怪不好意思。“抱歉,答应陪伴汝,这次却要提前离开。”

光焰笑道:“无妨,汝寿命长,以后还有时间。”

献感激不已,一边同光焰分享自己这些春秋的经历一边摘果,然没多久就发现一个问题。

她这次来操的是一条普通独木舟,载重有限,能带回去的果子肯定不够昆仑解毒。

献思考良久,问光焰:“吾若将果子都煮了,熬成浆搓成丸还会有同样的效果吗?”

这么快就无师自通炼丹了?

光焰诧异的看了眼献。“只要果子之间没有冲撞便可。”

献遂伐木煮果子,不论果肉还是果核都煮,一罐水熬得只剩下一层浓缩的糊,再混着山上蜂窝里掏的蜂蜜搓成丸。

献日复一日的熬药,不知时间变化,直到光焰告诉她,入口即将移动到瀛洲东部,问她是继续熬药等离日旸之地更近时再离开还是现在就离开。

献思考一息,决定先离开。

慢性中毒积累到一定浓度就会死人,她不能赌自己继续熬药的这段时间昆仑的身体一定等得起。

光焰闻言道:“既如此,先学会未来一百春秋中岱屿入口的变化规律。”

“汝之前不是教过吗?”

“那是以当时为始,往后一百春秋的规律,如今已过数十春秋,不准了。”

献瞠目结舌。“岱屿的入口怎么比野兽的活动规律还没规律?”

“入口是吾凿的洞,吾与神的力量互相角力,难免如此。”

献理解了,两个人的角力那当然没有规律可循。

学了新的规律计算,再将所有果干用藤筐装好,丸药因为温度过高容易融化,献选择用鞣制的鱼皮海兽皮包起来,尽数搬上独木舟,这才不舍的同光焰道别。

“光焰....”

烈焰扑面而来,瞬间吞噬献,自毛孔钻入身体,在身体内冲刷每一根血管每一块肌肉组织。

片刻后,无数比发丝更细的火焰自毛孔中钻出。

献摸了摸自己的脸,摸到一把黑乎乎的污垢,同时感觉自己的身体轻了很多。

献疑惑:“汝上次不是清过吗?”

“人只要活着,饮食呼吸,旧的杂质清净,新的杂质仍会积累。”

“吾体内的金中毒....”

“没清空。”

“为何不一次清净?是做不到吗?”

“吾做得到,但汝的身体承受不了,彻底清空,汝的血管也会被烧掉,但剩下的余毒不多,汝通过饮食多食煮熟的血液、葱、姜、蒜等菜排毒,时间久了也能排出。”

“昆仑的身体也可如此吗?”

“她中毒比汝深,至少需两次。”

献:“....”岱屿的入口如此飘渺且近乎无规律,就算没中毒,寿命也不支持昆仑二入岱屿。

她还是老实给昆仑喂药与食疗吧。

PS:突然觉得我扑街实乃活该,本文剧情平淡如死水,没有任何剧情冲突点也就算了,到目前为止,四个单元女主,两个死于非命,而之后的单元女主,下一个与下下一个已经预订好了死法....我自己都没信心大结局时寿终正寝的女主比死于非命的女主多,谁家女主非正常死亡率能跟我笔下的女主们比?

以及,太湖的古称好多,五湖、震泽、具区、笠泽,不过从这几个名字里也能简单分析一下时间。

斗笠大约商朝出现,所以这个名字最早只能到商朝。

具区,区这个字在甲骨文里也存在,但含义与湖泊完全不搭嘎,显然是这个字在应用过程中慢慢演化,成了一个湖泊的名字,而这需要时间,所以具区的称呼大概率是周朝时。

震泽,震这个字跟八卦渊源一看就很深,所以最早也只能到周朝。

五湖,这个名字比较简练,一看就是表地形的,再对比太湖如今的地形,很显然,太湖地形沧海桑田了,OK,地名就选它了。

以及,友人最初的意思居然是下属,而家人则是指奴仆,比我字最早是指武器还离谱,决定了,在友人这个词平民化之前,不论爱情、亲情还是友情,统一称爱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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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八章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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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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