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 不至于

致老柳(后两个字被人用笔划掉了)栖梧:

见字如面。

这酸词还是以前年轻的时候熬夜偷看小说学的,现在自己动起笔来写信,发现还是这四个字最简单实用。

给你写这封信也没什么由头,想写就写了,就当跟你唠两句平时说不出口的心里话。

说句实在话,我真挺佩服你的。

佩服你十七岁那会儿就敢直接跟家里翻脸,敢一个人去大城市边打拼边学习,就为了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的高考消息。

你这人吧,装归装,可你和你爹不一样,他是玩半辈子假玩意儿给自己玩进去了。你是心里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能要什么。

不像我,拿到推荐信不敢用,宁愿被我爹追着打也要转手送人,送完还觉得自己特高尚。实际上就是怕出去后混不出个人样,怕辜负家里期望,怕这怕那的,干脆直接把机会让给别人。

后来才明白自己那算不上高尚,就一纯怂货。

可我不后悔,后来那同学留在他上学的地方当了个高中老师,挣得工资够他们一家子糊口。他偶尔会给我寄点特产,上回我带那普洱茶饼,就你说好喝的那个,是他寄的。

挺好的,至少现在回忆起来,我金韶恒不至于一件好人好事儿都没做过。

我还佩服你一件事,三十三岁那年我帮你爹送信,你转手把里面的车票扔垃圾桶里,看都不带看。

我记得你那天的表情,不是以前那种装出来的面无表情,是真的不在乎。

你站在门里头,我站在门外头,你把我送你的手表又戴回我腕子上。

我说谁稀罕你这破表,你说爱要不要。

可你转身就把旧表带扔了,跟那封信一块儿。

那根表带,我回去捡起来过。

没让你知道。

在手里攥了半天,最后还是扔回垃圾桶了。

我想,你都扔了的东西,我捡回来算怎么回事。

我那会儿却还和我爹较劲,你知道的,我当时说着急给人回电话,就是给他回。老头子非要让我继承他那个破厂子,说是什么“子承父业”。

我当时就想,呸,就一个造假字画的破厂子还好意思摆明面上讲,早晚让人举报倒闭。

后来严打那会儿真倒了,只不过我爸和你爸两个老头子精得很,早就把厂子改成家具城,还忽悠人家工商局下来检查的同志买两套他们的破家具。

还有就是你给我换表带,二话不说直接领我去老师傅那,最后自己还掏腰包付钱。

现在这表我也戴了四十四年,比半辈子都长。你总时不时问我两句为什么不换新的,又不是没钱买,还说现在表做工更精细,功能也多。

我回你要那么多功能干嘛,能看时间就行;说我这是懒得换,用习惯了。

是也不是,主要是这是你放我手上的,你送的。

换了就不是了。

这话要是被你看见,肯定会说我腻歪。

可你呢,嘴上不说,心里头什么都记得,记得比我还清楚。

二十二岁那年你把表塞给我的时候,说是“谢礼”。后来我问你谢什么,你说谢我十七岁那年替你捡书。其实那事儿我早就忘了,你倒记了五年。

三十三岁那年,你硬拉着我换表带,还说什么“就是买来要送对象的”,我当时骂你跟你爹一样“中邪了”。

四十四岁那年,在歌厅后巷,我问你“真心想换谁的”。你选的是“十七岁替我接书的,三十三岁给我送信的,一块表戴了二十二年的那个”。

五十五岁那年,你穿着雨披子,冒着大雨给我送伞,还披头盖脸地给我骂一顿。骂什么我忘了,只记得你脸色比天上的黑云还难看,眼睛里面全是心疼。

我记得那天雨特别大,你雨衣里头揣着我的冲锋衣,手里还攥着把伞。

你骂我傻,说我不找地方躲雨,说我不打电话。

可你没说你自己。

没说你腿刚好,没说你冒着雨走了二十分钟。

就站那儿骂我,骂完了把伞往我这边一歪,扭头就走。

我跟着你后头走,看着你肩膀上的水顺着雨衣往下淌。我知道这玩意儿防暴雨,你穿着它半滴雨都没淋着,可我看着心里还是难受。

你那会儿要是回头,准能看见我眼眶红了。

幸好你没回头。

你看看你,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哪件不比我腻歪?

还有前些日子,我咳嗽那几天,你半夜起来三回,就为了听我咳不咳。

我说你神经病,大半夜不睡觉站我房门口干吗?你说你起来上厕所,顺道听听。谁家上厕所顺道能顺三回?

第二天你炖了一锅梨汤,非盯着我喝完。我说不就是咳嗽两声,至于吗?你说至于,肺不好的人咳久了容易转成肺炎。

我喝完梨汤,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笑了。

活到六十六,还有人半夜起来听我咳不咳嗽,还有人盯着我喝梨汤,还有人因为我淋雨就急得脸色发青。

值了。

我觉得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最不后悔的事有两件:

一件是十七岁那年替你捡了书。

一件是五十五岁那年让你搬进来。

虽说十七岁那年没挨你爹一铲子,反倒挨我爹一铲子,但我不后悔,再来十回都这么干。

不为别的,就为你当时看我那直愣愣的眼神,那个里头写着“我会因为这事记你一辈子”的眼神。

第二件事,让咱俩从那时到现在,在一个屋檐下同住十一年。

这十一年里,我天天早上给你买包子、催你吃药,你天天给我洗碗、催我早点睡觉。

有时候我想,咱俩这样算什么呢?

朋友?哪个朋友能住一起十一年?

兄弟?我跟我表弟都没这么腻乎。

老伴?听着挺像,但咱俩都是带把儿的。

每次一想到这儿我心里就刺挠得慌,可每回细想确实是这样,楼下老喜欢跟咱俩打麻将的老章两口子今年才结婚四十年。

咱俩呢?纠着缠着过了五十五年,比他们两口子过日子的时间都长。

后来我不想这事儿了。

算什么呢?算老天爷可怜我,让一个嘴硬心软的人陪了我大半辈子。

这话真让人起鸡皮疙瘩,写完后我自己都缓了大半天。但写信嘛,你又看不到我现在是什么样,完事儿之后难受得又不是我,索性就写个痛快。

说来也怪,咱俩年轻那会儿是出了名的看对方不顺眼。你嫌我莽,我嫌你装,结果呢?到头来咱俩凑一堆儿过日子过了十一年。

一开始咱俩别扭得要命,挤在这七十平的小两居室,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你嫌我作息不规律,睡得晚起得早;我嫌你太挑食,这也不吃,那也不吃。

后来咱俩就慢慢习惯了。你习惯我早起买饭,我习惯你晚上催我睡觉。你习惯我叨叨你吃药,我习惯你骂我唠叨。你习惯我每天在厨房叮叮咣咣做饭,我习惯你时不时摆弄那盆君子兰和破字画。

现在我还是欣赏不来这玩意,人博物馆里明明摆着一堆大师真迹,你非得买这些自称是“民间艺术家”的作品。

对了,我特地问过老章媳妇儿,人说现在这季节不用天天给君子兰浇水,隔天浇一次就行。你再天天摆楞它,早晚得给它浇废了。

你那胃也得好好养着,我不在的时候你肯定偷懒,包子十回有九回都是热都不热就吃凉的。还有我给你买的药盒是方便你看自己吃没吃药的,不是让你摆茶几上当装饰看。

你要是再敢把药偷偷扔垃圾桶,我就把你那些破字画全扔大街上去,我金韶恒说到做到。

说到这事就得提你的腿,虽说好利索了,也不能可劲儿造。下雨天别往外跑,要跑也得带着伞。别学我,我这身子骨比你皮实,淋两场雨死不了。

行了,写着写着又开始絮叨上了,不提这些。

外头天快黑了,我得去厨房把粥熬上。里边放了几颗红枣,补气血的,不是摆着好看,你别又挑出来放一边。

你这两天胃又不舒服,肯定又是背着我偷吃凉的。等我回去翻垃圾桶,要是翻出冰棍签子,你看我怎么说你。

这封信写完了,搁你枕头底下。你要看就看,不看拉倒,反正我想说的都说完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刚想起来说。

你老是嫌弃我字丑,像蚯蚓在泥地里面爬。我这回特意一笔一划写的,写了一个半钟头

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金韶恒

2015年4月1日傍晚

另附:写完发现这信写得跟流水账似的,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你凑合看吧。

过去大概四、五天的时间,金韶恒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在自己枕头底下发现一封信。字迹清秀,信封上写着四个大字:

金韶恒收

致韶(看着有点奇怪,像是从“老”字改过来的)恒:

见字如面。

信我看见了,几张纸翻来覆去看了三遍,看到第三遍才确定这是你写的,不是哪个闲得慌的人冒充的。

看完把信折好,放回枕头底下。躺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干脆起来给你写一封回信,边写边在心里骂自己。

骂自己都六十六岁的年纪了,还因为一封信,为里面的几句话在心里翻江倒海,像个十七八的大小伙子。

可我挺高兴的,高兴你能把这些话写给我看。

你在信里说“佩服我”,我一样也佩服你。我那是没办法,我爹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认准的事儿,九头牛加一辆拖拉机都拉不回来。

如果我不跑,到后面只能按他铺的路走——拿推荐信上大学,接他的班卖假字画,娶他替我相中的对象,生一堆吱吱哇哇叫的小崽子,最后跟他一样,骗人骗得自己都信了。

你不一样,你留在村里是自个儿选的。你把推荐信让给别人,被你爹追着打,你说你“不后悔”。

我敢说这话吗?我不敢,借我十个胆都不敢当我爹妈面说这些话。

你比我有种多了。

我忽然想起你替我捡书那回,想起你说的那句“祝你早点进化成功”。

表情挺欠揍的,但你说的时候眼睛很亮,是我在别人身上都看不见的亮。

金韶恒,你知不知道那句话对我多重要?

在那个人人都说我“假努力”、说我“再怎么学也是出去给有钱人打工”的地方,你是头一个替我说话的人,头一个觉得我能行的人。

就为这个,我扛下来了,在外面过得再苦再累再难都没想着回家跟我爹低头。

后来高考恢复了,我考上了。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一个人蹲在出租屋里哭了半宿。

我想找人说、给人看,可不知道找谁说、给谁看。

那时候我就想起你,想起你挥手和我说“考场上见分晓”。

我想,等以后回去,我得好好谢谢你。

当时我给你手表的时候说,这是谢你十七岁时替我捡书。其实我没说全,我最想谢的是在我最需要有人信我的时候,你信了。

哪怕你到现在都未必知道有档子事。

那表你一戴就是四十多年。

你当我不知道那表磕过几回、进过几回水?你当我不知道你为修它跑过多少地方?那老师傅都跟我说了,说你这人怪得很,一块老破表,修一回够买三块新的,你还非得修。

你说你至于吗?别人随手送你块表,就当宝贝似的戴了几十年。

还有三十三岁那回,你给我送信,说是我爹堵在门口非要你送的。我一看你那表情就知道,你自个儿也想送。

你跟我逗闷子,一会儿说有事儿,一会儿说没事儿。我问你到底急不急,你说“事儿是着急事儿,但我不着急办”。

金韶恒,你当我傻啊?

你不就是想知道我那屋子什么样,想知道我这几年过得怎么样,想知道我还记不记得有你这么个人。

我记得,我全记得。

我记得有个人十一岁跟我对着干,记得有个人十七岁替我捡书,记得有个人二十二岁把我当偷东西的贼站门口堵我,记得有个人三十三岁替我爹送信,记得有个人四十四岁跟我说“只能选一个”,记得有个人五十五岁为了药不凉冒着大雨往回跑。

他叫金韶恒,是个大傻子。

这个傻子嘴上损我,手上帮我。

他天天早上给我买小区西边早点铺的招牌包子,那家六点开门,他五点五十就起来排队,只为给我也留两个包子。

这个傻子跟早点铺老板说“多了个人”,说我是他“腿摔了”的朋友。

哪个朋友能住一起十一年?

哪个朋友能天天给人买包子、催人吃药、半夜起来给人掖被子?

哪个朋友能为一块表跑七八个修表摊,就为换个原厂的带子?

哪个朋友能在暴雨天里站着等人,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就因为一句“药得趁热喝”?

他是个傻子,连这点事都想不明白。

可我也是个哑巴,连这么简单的话都说不出口。

我想过要说,就是四十四岁那年在歌厅后巷,你问我“换谁的”。

我说要换那个十七岁替我接书的,三十三岁给我送信的,一块表戴了二十二年的。

你说得对,一直兜圈子的那个人是我。

我想说的是,换你的,换金韶恒的。

换我眼前这个大傻子的。

可我没说出来。六十六岁了,我还是习惯兜圈子。

你倒好,一封信全写出来了。

写完了往我枕头底下一塞,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留我一个人,翻来覆去看三遍,看完睡不着,起来给你写信。

你说我“心里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能要什么”。这话对,也不对。

我清楚自己不想靠着家里那点关系上大学,清楚自己得等一个机会,清楚自己毕业后要抓住风口做买卖,清楚自己要趁房价便宜的时候买个地段好的位置。

这些事我都清楚,唯独有一件事,我不清楚。

就是你。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不一样的?

这事儿我想了很久。不是二十二岁那年你帮我保守秘密,也不是三十三岁那年你替我爹送信,更不是四十四岁那年咱俩在巷子里说的那些话。

是十七岁。

是你替我捡书那天。

那天你替我捡完书就跑,跑得比兔子还快,生怕被我爹追上。我站在屋门口看着你的背影,心想:

这人真够烦的,天天跟我作对,怎么还帮我?

后来我想明白了,你不是帮我,你是看不惯我爹那副嘴脸,看不惯他对一个想靠自己努力上学的人指手画脚。

可我就是记住了,一直记到现在。

你替我挨了一铲子,你爹的铲子。

这件事我是后来听村里人说的,说金家那小子让他爹追着打了大半条街,边打边骂“让你多管闲事”。

你替我挨了一铲子,就为了帮我捡一本书。

金韶恒,你说你是不是傻子?

你在信里写自己这辈子做过最不后悔的两件事,一件是十七岁替我捡书,一件是五十五岁让我搬进去。

那我呢?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最不后悔的事也有两件。

一件是二十二岁那年,把表塞你手里。

一件是五十五岁那年,从楼梯上摔下来。

前面的不用解释,看到后面的你也别着急骂我。要不是因为那一摔,我也不会住进你家,跟你在一个屋檐底下过了十一年。

要是我五十五岁没摔那一跤,咱俩可能还是会各过各的,偶尔打个电话约顿酒,喝完了再各回各家。

二十二岁那天要不是你堵在门口,我可能就悄没声儿地走了,拿完东西就走,一辈子都不回来。

那咱俩这辈子,就真的错过了。

我这一辈子都在算计,走完上一步算下一步,给自己算了张文凭出来,算了门生意出来,算了点存款出来。

唯独没算计出来你。

你是老天爷白给我的,没收钱,也没收利息。

反正给我了,我就不撒手了。

万事如意,长命百岁。

柳栖梧

2015年4月5日凌晨

另附:你那字真跟蚯蚓爬似的,不过比以前强多了。改天买个字帖练练字,别老用我那支钢笔,笔尖都让你戳歪了。

另另附:粥我喝了,没偷吃凉的。还有你别老翻垃圾桶,挺大个人,像什么样子。

信看完的第三天,金韶恒下午出门遛弯回来,发现茶几上多出一个塑料袋。

里面是一根英雄牌钢笔,旁边躺着一杯行书字帖,他拿起来翻开看了看,发现第一页下面有一行清秀的小字:

“先描红,别直接往上写。”

后来两个人跟打开什么开关一样,今天你给我写一封,过几天我回你一封。

信的位置也不一定,有时候在放在枕头下,有时候夹在某本书里,或是直接放在抽油烟机上面,跟玩躲猫猫一样。

最后这事是柳栖梧干的,当时金韶恒正打算掀锅看肉炖的怎么样,结果看到张牛皮信封要掉进去,差点吓的心脏都停了。

当时罪魁祸首就站在他后面笑,气得他回头瞪一眼人,伸手把信封揣进裤兜里。

信的内容也有长有短,有时候是一张纸,更多的时候只是两三段话,跟课堂上偷摸传纸条的学生似的。

明明两个人可以张嘴跟对方说,手里也有手机,非要大费周章地拿纸笔写下来,好像对方是自己远隔千里的笔友一样。

金韶恒写:

今天买菜碰到老章他媳妇儿,非拉我去她家,说老章最近迷上了种花,家里的花都摆满一阳台了。

我想着家里那盆君子兰被你霍霍地半死不活的,正好拿两盆顶一下它的班,省得你闲的没事老去阳台揪人叶子玩。

金韶恒

2015年4月12日下午

柳栖梧回:

看见了,两盆绿萝,一盆吊兰,我给摆一块了。

都是绿的,放一块养眼。

那盆君子兰还没死呢,你别瞎说。我只是偶尔揪两片黄叶子,这叫修剪,不叫霍霍。

另外你放床头那半包烟我没收了,别老在大半夜的时候躲自己房间抽烟,那味都飘我屋里了,要抽下次来阳台对着它们抽。

柳栖梧

2015年4月12日傍晚

过两天金韶恒又写:

不抽,烟我戒了。省得你说我把你的宝贝君子兰熏黄了,还有你管那叫“修剪”?

我昨天数了,君子兰一共十二片叶子,黄叶子三片。你今天揪一片,明天揪一片,再过几天它就成光杆司令了。

还有那盆吊兰,我看着也比前两天刚回来的时候秃,你是不是也霍霍它了?

金韶恒

2015年4月17日早上

我没动,就是在阳台晒太阳的时候随手扒拉了两下,是那叶子自己的问题。

还有你以后开窗通完风记得关,我看花盆里的土全都干了。

柳栖梧

2015年4月17日下午

后来有一回,金韶恒写了张纸条塞柳栖梧枕头底下,上面就一句话:

“你那盆君子兰又黄了两片叶子,这回可不是我抽烟熏的。”

柳栖梧第二天早上看见,回他:

“我知道,是我揪的。黄了就得揪,留着干吗?”

金韶恒看见回信,笑了一声,把纸条叠好,放回枕头底下。

……

信越写越多,信封越摞越厚。无论是只言片语,还是长篇大论的情感流露,以往五十余年一切散落在一张张信纸之间,又被一个个牛皮信封封存起来。

它们散落开来,又聚集在一起。从一个人藏在心里,变成两个人的共同回忆。

后来不知道谁买了个木头匣子,把信一封封地往里面放,放完再接着买。

时间一长,卖匣子的老板都能叫出两人的名字,见面就问还要不要跟上次一样的。

“换个样吧,一样的就分不清是哪年写的。”

两人将一个个颜色不同的木头匣子整齐地摆在置物架上。

匣子越买越多,话也越写越长,今天你写一页,明天他回两页。日积月累下来,置物架上像堆了一座木头做的七彩小山。

若是千百年后有人发现这两个老头写个对方的信,可能会问一句:

至于吗?

不至于。

这才哪儿到哪儿,他们还得给对方写好几十年的信呢。

全书完。

完结撒花[玫瑰][玫瑰][玫瑰]

本文没有任何一盆君子兰受到伤害。[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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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6章 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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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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