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体温触上后背的那一刻,我猛然转身望进金闪闪的凤眼里。
“阿泽。”我抱紧金泽,不敢松手,深怕梦一场。
金泽的身体也虚白,但却有实感。我摸摸他的短发,又捏捏他的胳膊。精神抖擞的感觉,让人心安。
“阿泽,我的身体还好吗?”一想到夜曦对还小的雨熙都馋得不行,无法想象他会对发育很不错的大雨熙怎样蹂躏。
“没事,不会有事。”他眨巴下似有笑意的眼睛,打量我身上薄雾似的绿纱裙。
“你是菲尼克斯?”我忽然看见他的一只眼瞳的金光下浅浅的银色。
“啊,雨熙好厉害,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像鸟儿一样用脑袋蹭我脸。
“你这样来,时空不会有事吗?”
“我来不会有事。”他仰仰下巴,“换成谁,都得有事。”
“为什么?”
“秘密。”他眨眨眼,“来之前担心你没衣服穿,还好白担心一场。”他伸手摸摸纱裙,拇指食指捻了捻,似确定是不是真的。
“这衣服,我也不知道怎么套我身上的。”
一开始我连自己的身体都看不见。慢慢地,身体泛出虚白之光,露出四肢躯干的形状。衣服便是那个时候,确切地说,是刚刚不久雨熙变成大人和夜曦成亲而后又回到地底的一瞬间,我突然从雨熙的意识里退了出来的时候。
一退出来,我就看见自己穿了青纱裙的虚白魂体。
“嗯,我们回去。”菲尼克斯一手搂我腰,一手托住我的后脑勺。就要发力,我的裙子被扯住。
“啾?”火儿咬住我的裙摆,“你不想看我父亲在干嘛了吗?”
“我要回去了,下次再来。”
火儿不松口,小金眼大概初尝了别离的滋味,闪现泪光。
“怎么办?要哭了。”我小声问菲尼克斯。
“不用管。等会就自己好了。”他眨巴下眼,一道金光划过,割断被火儿咬住的一块裙摆。
“啾!”火儿叼着绿纱裙布,贴着金蛋壳,对飞上高空的我们鸣叫。
他边叫边把绿纱裙布围上自己脖颈,翅膀指着打出的结啾啾。
“他在说什么?”远远看,火红的羽毛在阳光里像极了曾经的小黄鸡。
“等长大了会来见你。”
“为什么?雨熙不就在他脚下吗?”
“脚下的雨熙太小,不能成亲。”
“哦……啊?”
小火鸡贴着蛋壳啾啾鸣叫,似下定了决心。
菲尼克斯在旁翻译:“你是我的,我已经收了定情信物,说好了不离不弃,不能嫁给别人。等着我,雨熙……姑姑!”
话落,天雷滚滚。
不待我想明白未出壳的金泽怎么就先学会了谈情说爱,刚还艳阳天的神山,忽然上空乌云蔽日。由远及近的雷声,一会就到了头顶。
“菲尼克斯,快跑。”我再不想尝外焦里嫩的天雷穿体。
话未落,菲尼克斯闪身蹿至东山。望望遥远五峰山中心看不清的一点金光,我不由感叹金泽的每一部分都不同凡响。
只是天选不死神来拯救山灵之神的堕情,怕是被误闯的我给种了懵懵懂懂的情根。
或许是天算不如人算,天选也事与愿违。即便没有我,小火鸡看着夜曦垂涎雨熙,该是他灵识开窍的第一课。
所以说,人生的第一课多么重要。身边的环境多么重要。近墨者黑,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我们这样出现,不会影响他的成长吗?”
“这是天注定的,雨熙。”菲尼克斯抬头望望追随过来的天雷,“父亲把我放在那里守护你的时候,就注定了。”
“可你不是不死神吗?为什么会是鸾叔的孩子?”
“父亲为了安抚你的心神,把自己的灵气凝聚成金蛋,让你能感受到他的气息。知道你害怕他离开,让你睁开眼的时候,也能看见他的蛋。但你是山灵之神,吸收五峰灵气时,都会偏心地给蛋一部分。
我是父亲的孩子,本该只能吸收东山灵气,但经过你,吸收了五座山峰的灵气,还包括……”他盯住我心口,“你自身的灵气。这让我成为也能吸收整座神山灵气的存在。”
菲尼克斯顿了顿,抬头望望越过头顶的轰隆雷鸣,继续说,“这样的神灵,只能有一位。已经有了你,不该再有我。可已经有了我。”
他低头,凝视我的眼睛,“我是你亲自选的,天命便给了我新的身份。”
“不死神?”我暗自思忖天雷怎么不砸下来了?
“在这座神山诞生的神灵,即便肉身被毁,只要神魂在仍能重塑。”
“夜曦他们也可以?”
“夜曦最初也是神灵,只是后来……”
他的眼神忽然定在了我后方。我转头看去,只见一灰袍人御剑而来。
“这是什么神灵?”
距离有些远,我看不清人的长相。只能从深灰色衣袍来判断,大概是个男人。判断依据,是古装剧里的女子都穿颜色亮丽的衣服。
像我身上的绿纱裙,一看就是女孩子。夜曦夜阴身上的是黑袍。青鸾小时候的是浅金色衣袍——晚上看,是白色;白天看,是镀了层薄薄金黄色的白色。
菲尼克斯此刻魂体穿的,也是浅金色衣袍。和我身上的纱裙一样,都属于古装剧里的飘逸长衣。
菲尼克斯不说话,似乎等着我自己看清渐渐近了的人。
灰袍飘飘,御风自如,大概以四五十码的速度前进。离我们所占的半山腰,大概还有百米左右时,我通过平坦的胸部断定是位男人。
又近了大概五十米,男人的脸部轮廓显现出丝丝熟悉。等只剩十来米,我猛然想起是宋雨熙父亲的脸。
一张正气的国字脸,比宋雨熙记忆中的父亲要年轻四五岁左右。宋雨熙出生得晚,在父亲近三十岁的时候。
她的满月,是同父亲的三十岁生日一起办的。在21世纪,这个岁数算最佳生育年龄。但在十八岁就当爹的一百年前,属于相当晚婚晚育。
“太祖爷爷?”
五官端正的脸,尤为适合演七八十年代剧的军官。再配上浓眉大眼,定能一炮而红。
是个帅气的祖宗辈。基因也够强大,到宋雨熙父亲那一代,仍保持高鼻梁脸骨周正的好样貌。
我摸摸自己脸。鼻子和眉眼似乎也还保持了坚毅的神态。
虽然雨熙由天地孕育,但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选基因。
菲尼克斯轻轻“嗯”一声,指指自己脸:“我的怎么样?”
“什么?”
“和宋天师比,你更喜欢哪个?”
“脸吗?”
“嗯。”
“当然是你的。太祖爷爷的也好看,但像我们警厅的领导,有点唬人。”
金泽的长相,毋庸置疑是美的。天选神明的五官,仅用端正来形容不足以描绘出超凡脱俗的容貌。一双即便褪去金光的银瞳,也能摄人神魂。
包括夜曦夜阴,各个都长相出众。这座神山孕育的生灵,都不是凡物。
只要他们敢下山,不愁左拥右抱。如果他们来者不拒的话,成群的妻妾远超皇宫后院。
不过他们的眉宇间,都带了自命不凡的睥睨。金泽的最甚。直到现在我才敢相信他是真爱着宋雨熙。因为他爱的是雨熙。
不死神爱上凡人,这样的故事听听差不多了。真要发生在身边,我很难相信。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希望一觉醒来不过梦一场。
菲尼克斯似相当满意我的回答,亲亲我头发又亲亲我眉心。“雨熙,我是你钦定的。不论轮回几世,我都属于你。”
下意识的,我想说不是我。如今,似乎毫无意义。
心中那点戒备,在各个金泽轮番的甜言蜜语下,越来越松散。
警校心理课从未教过我们如何抵御嫌疑人的美貌攻击。我自诩抑制力不错,尤其在男女情感方面。
父母过世后,我便没有打算成家。一个职业不易,一个没**。
做我们这行的,大都生理需求不强烈。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我们风里来雨里去,睁开眼就是想着如何抓住凶犯,大脑没有多余的空间去思考其他。
再加上跑东跑西时常远程奔波,身体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想起还有一项繁衍任务。
仔细回想,也想不出自己什么时候着了魔。面对一个绑架了六位女学生的凶犯,我不知不觉中坠入他编织好的情网。
或许心理课该增加一个新课题——如何与被迫身体亲密过的人保持陌生感。
斯德哥尔摩症,除了危险之中的自保,还有一项重要的决定因素——唯一能给自己安全感的人,与自己保持极度的亲密关系。
好比有些人插队前先与你套近乎,说上几句话,聊得渐入佳境时插到你前面,你惊愣的同时一时竟无法像对完全陌生的人厉声喝止。
这或许与我们是群居动物的本性相关。长久在一块生活的人,自然而然亲密,相互依赖。
不管金泽有没有对我用这一招循循善诱,我已然深陷宋雨熙的情感牢笼。如今,再亲眼所见小小的雨熙与金泽的渊源,我不知道还能怎样和他划清界限。
如果现在韩毅要抓他,我的雨熙本能怕是会为他辩护。
我甚至能感觉到雨熙会让金泽封印大家的记忆,如果能抹除这段南城美院女学生失踪的记忆更好。
我清晰地感受到,金泽正让我走上歧途。我正在失去一位从警人员最基本的素养——公允。
因为他,我将配不上自己最忠爱的警服。
我该就此远离,甚至抹杀。一切危急人民公仆意志的存在,都该消失。
可只是想想那样的画面,我都心悸不已。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愿意替他入狱——我已分不清是自己的意愿,还是栖居我身体里的宋雨熙,抑或天选山神的雨熙。
我终是被她们同化了。
见菲尼克斯双眼含笑,我也不禁心情舒畅。“嗯,我们是夫妻,彼此相属了。”
五天的时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