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 66 章

许是和余天城出国留学有关系,三层楼的屋顶矗立着成年男性伸展双臂长度的十字架。

金色十字架上,一蜿蜒而上的墨色巨蟒铜雕取代被钉住的耶稣。

菲尼克斯带着我,落在十字架顶部。他俯视巨蟒向天空张开的血盆大口,忽地伸爪,抓向好似下一秒就会“嘶嘶”的红漆蛇信。

“住手。”我小声道,“别打草惊蛇。”

菲尼克斯顿住爪子,扭头蹭蹭我绷紧的脸。

自古恶人富得流油,这比王家大两倍的院子,差不多是21世纪的大型商场的占地面积。

以脚下的教堂式主宅为中心点,六座同样式但低一层的房子围绕。每座房子都有一同样的雕塑——一黑袍人怀里抱着一婴儿。

我指指左手边一房顶,菲尼克斯展翅飞落黑袍人头顶金鸡独立。我爬下鸟背,抓住菲尼克斯钢管粗细的羽翅,站凤爪上仔细瞧雕塑。

宽大的袍子,从头到脚罩严实,无法分辨男女。袍子的帽子里,墨色的脸部,一对如蛇信的红眼珠。

眼珠盯着怀抱中的婴儿。婴儿墨色的大眼,与之对视,弯出笑意。

黑袍人戴着黑手套的手,一手托住婴儿穿着深绿色小蘑菇裙的屁股,一手抚摸婴儿咧嘴笑的脸蛋。双腿并拢交叠的婴儿,应该是位女婴。

我第一反应,这位女婴恐怕与宋雨熙有关。刚这么想,红眼珠隐隐发光,忽地往上抬,与我抓住黑袍帽檐往下探头的眼睛对视。

“雨熙……”

我似听到一声叹息,以为是菲尼克斯在叫我,想立起脑袋让菲尼克斯别催,却发现身体僵硬了。我赶紧拽凤翅,以此警示我的异样。

“雨熙。”

这一声,我听清从黑袍里传出。抚摸婴儿脸蛋的手,朝我伸来。我努力仰头避开,身体却保持不动。我想大喊菲尼克斯,喉咙也僵硬如石。

此刻,恐怕鬼打墙真的来了。

那只戴了黑手套的手,触上我脸的一刻,我忽然能动了。我被拽下了黑袍人头顶。他一手抱婴儿,一手攥紧我的手拉近。

我抬脚踹向他的胸口,紧接着一拳挥向他的脑袋。砰砰两声,我的右拳和左腿都如击中巨石般疼痛。

这是座货真价实的雕塑。但里边住着妖魔。

“菲尼克斯!”我仰头喊菲尼克斯。一抬头,菲尼克斯不见了。一时间,我忘了疼痛,视线急速搜寻天空中的红光。

那身火红到发金光的羽毛,却消失在碧蓝的天空中。

“雨熙难得来,还想着别人,一点也不怕我不高兴吗?”

黑袍人从黑袍中走出来,手中不再抱婴儿。他捏住我的下巴,打量我的脸说:“果真一点没变。不过,”他凑近,贴近我颈部嗅一口说,“香味不纯了。”

我的大脑迅速模拟了一遍拳脚相向的毫无胜算,我手摸向别后腰的手枪。能让菲尼克斯都吓到逃走的妖魔,值得一颗灭魂子弹。

一摸,却摸了空。再一摸藏了折叠小匕首的裤袋,也空空如也。

我猛然意识到菲尼克斯不可能会被吓走。他的本体是金泽,金泽怎可能会惧怕妖魔?

极大可能是菲尼克斯无法在我现在的空间显现。

“菲尼克斯!”我大喊。

“嘘……”黑袍人冰冷的呼吸吹拂我颈侧,“雨熙好宝宝,不吵。”

我挥拳打开越凑越近到脸颊的黑袍头。什么恶心的称呼?

“啊呀,才百年未见,怎么学会打人了?”他掐住我脸,把我的嘴巴挤向中间。

我咬紧牙关,抵住他用力的手劲。趁他盯着我脸瞧,我猛一顶膝向他胯间去。

“啊呀,还会袭胯,越来越粗鲁了。”

同夜阴一样冰冷的鳞片,缠住我的脚腕。挪动间,鳞片刮过,皮肤顿时割裂得疼。

我抖着脚,咬紧牙不吭声。掐住我脸的手改抚,他凑近红彤彤的双眼:“许久未见,本想好好疼爱你,怎么就学了这么多恶习?”

“呵。”我冷笑,“让我猜猜,你最大的本事应该是意淫吧?呆在这里整天无所事事,只做梦。做了一百年,还没做够?

论温柔,夜阴可比你强百倍。同宗同源,你人不人鬼不鬼,却还假装绅士。这种丑样,余美欣喜欢,可不代表其他正常审美的女人也喜欢。”

我边说边举起右手,“不是会闻吗?怎么闻不出你亲爱的弟弟的味道?”

“夜阴?”黑袍人松开我左手,抓住我右手,嗅了嗅道,“他还是一样孬。也就只敢干看着,还不是给他人做嫁衣。”说着伸出开叉的舌头,舔上我手腕。

身体顿时一阵颤栗,似突然掉进冰窟里见到一窝蛇的头皮发麻。

见我不自觉发抖,他一舔再舔。我握紧拳头,指甲深陷掌心,逼迫本能不得臣服已然恐惧的神经,铆足了力,挥向照在黑袍下的脸。

黑袍人头一歪就避开,仍舔我手腕。我再一次挥拳,他再次轻松避开,我懊恼地喊:“滚开!”

他得意嗤笑之际,我一把拉开他的黑袍帽子。

拉开,我就后悔了。

他一愣,慌忙戴帽子。

我死死拽住帽子不让:“可惜了一副好皮囊。”随即一耳光甩上和夜阴长一样的脸。

要对这张脸厌恶,不容易。可能还会生出恻隐之心。尤其他摸着脸红眼泛泪的时候,会生出一种夜阴在恶作剧被抓包的傻气。

但那双眼睛,却没有夜阴白纸般的纯真。

黑袍人泛着泪,嘴巴却咧开笑。“我亲爱的弟弟,没告诉你,拽下我的帽子,就是我的新娘吗?”

“你现在也可以随便乱说。忘了告诉你,你在这里白日梦的时候,外边已经婚姻自由。男性不可以强迫任何一女性和自己成亲。”

“哦?我强迫,如何?”

“当浸猪笼。”

黑袍人哈哈笑:“外头果真变了。可我只看过女人浸猪笼。”

“你会成为第一个被浸的男人。”话虽如此,我却没一点办法治服。

有时,我想不明白,金泽让只会拳脚功夫的凡人来面对子弹都没有作用的妖魔,真不怕我半路先亡吗?

难道不忍心杀我,所以把我丢给这些妖魔,哪天挂了就哪天复活宋雨熙?

此刻只是与黑袍人对视,生物本能就让我毛孔倒立。就像小狗见了狮子,夹尾跪地跑都跑不动。

余美欣变成蛇妖的红眼珠,与黑袍人的比起来,那是番茄汁和新鲜血液的区别。

他不需要可怖的外形,只一双血潭般的猩红之眼静静盯着我,我在警校引以为傲的腿部肌肉似自动溶解了。

双腿提不上劲,再联想到自己拼命跑但蛇尾一卷我的拼尽全力都是白白浪费气力,大脑几乎都不愿冒风险。

“我喜欢你口中的外头,它让你更有趣。”他伸手来抚我脸,被我打开,又拉起我手舔。“如果每一百年你都会更有趣,我愿意再等等。不过,得先成亲。我看上的东西,都是宝贝,总有不识相的来抢。”

甩也甩不开,我忍着恶心储存体力,当是野狗认错了主人。“除了我,还有谁这么倒霉入了你的眼?”

“怎么能是倒霉呢?”他忽然露出两颗尖牙,就要往我手腕皮肤里扎。我用脑门用力撞开,才得以幸免。

然而,他却没有松开我的手。好似很喜欢我这样徒劳无功,拉高我的手舔舐。

“如果你还算个男人,便不该欺负手无寸铁的女人。”我抬起左手,晃晃手腕上的金丝镯。“你能感知夜阴的气息,应该能知道我手上戴的是什么吧?”

“擅抢我宝贝的仇人。等我与我宝贝成亲,便是找他们算账的时候。”

“可他们对我很好,不像你非逼我成亲。其实,你没有他们疼爱我吧?”

“我没有?你说我夜曦没有他们疼你?雨熙,你当真心不痛吗?”

他双目大睁,好似我说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许是我质疑得太明显,他捂住心口,双眼又闪现泪光。“如果我不疼你,你怎么会成为对付我的武器?”

他像被心爱的人抛弃了般抓住我的手摁在他胸口。“是不是要我把心挖出来,你才信这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

我仿佛看见一个男人失恋了抓着路人哭诉。我给予不了同情,让他放手,他却拉着我说:“你和我的女朋友很像,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

一阵鸡皮疙瘩席卷而来,我无力地勾勾唇角道:“那挖吧。”

神兽说爱我,妖魔也说爱我。我竟不知自己这般走俏,21世纪还母胎单身似乎不像话。

“好。我挖!”

我没有想到他真会挖。毫无犹豫,长出尖甲的利爪,刺入黑袍,抓出泛蓝的血液。

我来不及震惊,一颗嘣咚嘣咚跳的心脏出现在他手中。

妖魔的心脏,竟也一拳大小。我愣愣盯着搏动的心脏,思绪翻飞至童年看的《西游记》——孙悟空为救唐僧假扮唐僧赴妖魔的约,吐出了一颗又一颗的心脏。

“你还是不信?”蓝色血液浸透黑袍,他双眼流泪,“为什么不伸手摸一摸它,看它会骗你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韩毅一再叮嘱过我们。这种时候,一定要加倍小心。

我却被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震撼到失去警醒能力,伸出了手,想一探心脏真的会说话吗?

俗话说,好奇害死猫。可是,哪个警察不是深入虎穴破案的?

明知山有虎,不是偏向虎山行,而是不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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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画像
连载中邻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