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倚云和李思道的这年夏至是涌动着虚妄的憧憬与欢愉的。而赵李二人自这日之后,也即将正式踏进彼此崎岖的命途。作为自己实习生涯的起点,广汇斋的存在实令李小妖受益匪浅。尽管他并不稀罕这样的受益吧。
短短时日,有关经营策略的制定、日常账目的审查等等,他做起来也可算得上是得心应手。对此,赵氏是满意的。可惜,他很快就又要后悔不已了。
赵将军从来事忙,李小妖初接手广汇斋自也不会清闲。那位胜柏哥哥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全府统管的担子,也让不染担上几分,美其名曰:放权。李小妖那瘦弱的肩膀虽无意担当,却也不敢抱怨,因这也是赵氏的意思。美其名曰:技多不压身!
诸君瞧明白没有?赵氏手制的项圈是如何一步步套到李茂谦脖子上的。他的必杀技是爱慕,非惟此不足以改造人。李氏的学习能力很强,很快他就将自动自发配合赵氏的步伐调整方向,如同所有的受虐狂做的那样。像是摇尾乞怜乃至翻起肚皮做无自尊式的妥协这样的行为,虽然令李氏对自己的底线刮目相看,但他的奴性早就种在了忘川河边的那盏苦酒里,倒也没那么教人始料未及……
夏至历来是个蛮盛大的节日,不过,对于忙碌的学徒和武夫来说,庆祝这个节日不需要什么特别的仪式,吃顿隆重的就是了。多亏李氏的殷勤,温雅轩里哪日不是隆重的家常菜与温馨的边吃边聊。
“将军,明日一早我要出城,接咱们铺子一批新到的货,早上就不去您院儿里侍候了。要是有新鲜玩意儿我捎回来,晚上拿给您瞧!”
既不能守在赵氏身边,漫漫长日去哪里消磨便大不一样了。与其闷在铺子里,不染当然更愿意到外头去转悠。
“货运到了你去铺子里看便是!非出城做什么?最近城外又有些不太平,有一帮流寇伙同边外恶徒专门劫持城中商贾的来货。若是从南边内陆进来的倒还好,经由北部谷地运来的,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他们盯上!你别去了!”
狗链子拉太远也要鞭长莫及的。赵氏撂下筷子正色道,一下子嘴里的饭都不香了。
“叶掌柜说那批货是从关外进来的新鲜玩意,我等不及要看了!这次不光是咱们铺子,好几家的货都是同一日到的。掌柜伙计们好些人同去,个个都有提防,备着长棍呢!况且咱们还摊银子请了镖师!乌泱泱的几十号人,哪个不长眼的敢近前儿?!”
李小妖话说得满不在乎,没见识过边外恶徒的小白这么说也罢了,可他一个经历过屠杀的,赵氏实在不理解他哪儿来的底气和自信。
“自打朝廷禁了互市,历来境外的货品也就只能送到北郊的驿馆清点交接,出了城还有好一段路要走!先不说这夹山道有多崎岖,那帮寇匪个个佩着刀枪剑戟,若是路遇截击,你们带那几根长棍能顶什么用?那些人何等的凶悍?以一当十也不在话下!这你也是亲自见识过的。就算有镖师跟着也难保万无一失!你还是不要去了!”赵氏耐着性子与不染讲起了道理。
“总是千万个顾忌,那便连院门也别出了!”不染嘟嘟囔囔的“雏鹰且还要自己飞呢!将军既说要我好好学经营,那自然大大小小的关节我总要亲自过过手!您若是真不放心,便派一队兵士给咱们不就完了!”
不染的反驳还是很有力的,他倒也不是不能体谅赵氏的担忧,但他觉得不自在也是真的,仿佛自己又多了个爹似的。
“你可真会安排!官家派吾等来是镇守边关的?还是今日给东家差遣、明日给西家差遣的?正规编制的部军护送商贾的车队像什么话?便是吾肯徇私,这阵子可有闲着的兵士?不是被派去修缮城墙就是外出巡护。你可别说你不知道晔城的城墙多高多长,工期多紧工事多重,晔城的地界上有多少村子、位置多么分散。再说,偌大个军营不用守么?这里那里都用人,吾手里那几个兵,禁得住你们如此拆分?!”赵氏的眉头已经凝上了。
“我欠考虑了。”不染先认了个错“可光天化日的能出什么事?将军越发杞人忧天了!您不知道,霓裳坊收了一批皮货,数额巨大。连金掌柜也说要亲自验看了才好签收!别家的掌柜们也是这么说。前辈们尚且如此,我一个在学的总不好一甩手,什么都推给旁人!说起那批皮货…… ”不染转了转眼珠。
“听说都是上好的貂裘!先下手为强,我得去挑几件最好的给您,北地的冬寒可不是闹着玩的!”不染煞有介事,小借口小花样儿一套套的。
“天塌下来砸自己身上就不是杞人忧天了!人家就是瞧准了这个忙慌慌当口结伙作恶!还好意思同吾说什么貂裘!吾肉都不吃,可会穿那残忍之物?用得着你先下手为强?!”赵氏一脸嫌弃,见怎么说都不听,他顿然有些火大。
“哎呀~不会有事的!盗匪们也不过是为了求财,就算真遇上了,我撒腿就跑,绝不贪恋财物!保准囫囵个儿回来!好将军~您就让我去吧~ ”
不染见赵氏强硬便改了策略,只见他起身蹲到赵氏脚边,仰起那张漂亮的小脸儿,手拽着人家的衣襟,呲出一口洁白齐整的贝齿,笑嘻嘻的就开始缠磨起人来。
赵氏目前对李小妖的这副架势还不熟悉,他一下就被忽悠住了。面对这么个放低姿态的小妖物,他如何能不心软呢?赵氏在心里踅么着台阶“若不教这家伙如愿,回头他闹起脾气来,脑袋疼的还是吾!找两个得力的人跟着,想也不会真有什么事!”
“府里有个叫胜榉的小厮,高大威猛、身手很好,明日教他和慕松跟你一道去,事办完了即刻回来,不许在外流连!还有!上次给你的匕首你记着带上。别佩在腰间,扎到绑腿里使靴子遮住!”
着了李小妖的道,且心存侥幸的赵氏最终还是勉强答应了,其实这挺不符合他一贯谨慎的性子。不过人嘛,总难免相互影响。
“遵命遵命!人和刀子都带上,日落之前一定回来!”李小妖登时高兴得起飞,他可不知道,后头有他哭的时候。
翌日天刚亮,不染便带上慕松、胜榉到城北门与众人汇合去了。也别说,又是掌柜又是伙计又是镖师,加上车驾马匹,还真是乌泱乌泱的好大个阵仗。不过,饿狼的眼里羊群也是乌泱乌泱的,可那非但没有什么可怕之处,反倒是方便一次吃个饱!
一行人出了城,既不赶时辰便车马缓缓而行。到了城郊村子他们还在乡里用了早饭。期间众人说说笑笑,气氛很是轻松。约莫辰时末,便无惊无险的抵达了北郊官驿。
直到启开木箱见到那十几棵山参,固元堂的圣手兼东主方氏才把注意力从不染身上移开,他这次端详不染的样子倒不像上回给他瞧病时那么凝重,这个老人露出了慈祥的神态,从用早饭时,便显出了长者对晚辈的关照。他给不染夹小菜、递炊饼、盛汤水,和善的笑着赞他俊俏清秀、年少有为。
金掌柜和一品斋的李掌柜对不染也甚是殷勤,但散发着铜臭味儿的恭维巴结与气味芬芳的称赞欣赏区别还是挺大的。咱们的李小妖嗅觉灵敏,辨个香臭自不在话下。总之,方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金氏开箱验了货,无论墨狐裘或雪貂绒,件件都是上乘精品。他这个人很会维护大客户,都不用不染开口,他便直接请了人家过去优先挑拣。
不染看上了一尾银狐皮,白净得不让穿云。那触感柔软润泽到教人想要一直抚下去。这点穿云可就比不了了,马的皮毛虽不至扎手但总是粗硬的。
金氏先是大赞不染眼光好,随后便指明了一个小玩意儿而已,愿分文不取直接送给他。李小妖手都伸过去了,却骤然瞥见了那狐狸没了眼珠的眼眶 ,空洞得十分瘆人。结合昨晚赵氏一脸嫌弃的模样,他咬咬牙犹豫了片刻还是婉拒了。为了冬日里方寸的温暖华丽,便招来赵氏的不待见可是得不偿失,他想明白这点后,便头也不回的跑去看自家的货了。
广汇斋这批物件儿里最贵重的当属海蓝石头面和绚彩水晶摆件。那冠子很美,可不染对首饰不感冒,吸引他的是那些摆件。艳阳之下溢彩流光、晶莹剔透,雍荣华贵得仿佛不是人间可有。
不染之所以看傻了眼,倒不是因为它们美得不可方物,他只是忙着琢磨,这些个看起来禁不起半点儿折腾的玩意儿,是如何跨越重重山水,一个边角都没碎,被完完整整的运到此地来的。
看累了也想累了的李小妖在一堆货箱旁,边闲逛边吃了几颗李掌柜给的奶粒子,随后又眼馋起了方先生价值百金的参王。他又打算先下手为强。奈何方先生医者仁心,说这参王是自己预备回去炮制了,用于治急危重症、回阳救逆之物。像不染那个身子骨,乃至威武如赵将军之类,基本上是无缘用的。既然大医家都如此说了,李小妖也就不好意思断他人生机了。
若说这趟有什么收获,除了亲自过了一遍清点交接的手续外,更实用的就是给了李氏一个创建敬畏之心的契机。他本来也不是不知道这世道不太平,可他自恃有了靠山,无所谓冒不冒险。况且,他天性里始终潜伏着一种暗戳戳的狂傲,对于很多旁人看中的,诸如身家性命之类的东西,他骨子里是不在乎的。
可他得意忘形,疏忽了很多。比如赵氏只是个凡人,有着凡人的血肉之躯,更有一颗炽烈的爱慕之心。这两者只有在平安的时候才能共同保全。赵氏即将用实际行动让不染知道,在不平安的时候,自己的疯狂会优先选择保全什么……
待货物清点、交接、装载完毕已近晌午,谁都没觉得这一趟会有什么问题,如同这日风轻云淡的天气。他们甚至还高高兴兴的在馆中用了午饭,之后便沿原路返回。可该发生的总会发生,如同该落的雨会霸道的将所有的好天气驱散。
依旧是那条蜿蜒的谷道,少了阳光普照就显得愈发幽深。碎石不经招呼骤然就从两侧山峰上滚落,打乱了车队也惊了人心。谷道前后两道拐弯处,两队恶徒已经虎视眈眈 ,山脊上惊现的匪群更是居高临下,势在必得。
不染熟悉那种凶狠,透过轿车被颠开的窗门,他再次与那毒辣的眼神交恶。他心里咯噔一下,想着“完了”。
他即刻感到一股后悔,可显然为时已晚。
“好在还带了队镖师!”他这样安慰自己的工夫,那镖头已被一个手持弯刀的恶汉斩杀于人前。消费了左不过也就三五个回合的光景吧。
打杀声随即四起,尔时众生已乱作一团,李氏心中喃喃:“真不该来,不该来!将军将军…… ”
“哥儿莫慌张!”直到胜榉的大手握疼了自己的胳膊,不染才回了神。“昨夜将军曾叮嘱我,说若遇截击定是在远离城郭的谷地。教我一旦遇险便伺机折回驿馆,令馆内官员点起狼烟,将军即刻便来驰援。哥儿且在车里等着,胜榉去了!”
这个胆色过人的小厮说罢便窜下车,于刀剑间躲闪前行。他身手虽好,却意外是个厌恶打杀的。赵氏惜才将他留任府里,自此,他便愈加感念赵氏的恩德。只是没想到,这报恩的时辰竟如此由不得人。
慕松此刻十分镇定,他身上没什么功夫,可他也不觉得害怕。这个老实巴交的小厮虽生来就是个不苟言笑的主儿,却不痴不傻。他当然知道事情不妙,可在他的认知里,尽职履责比什么都重要。当下,不染便是他的职责,他身上充盈的正气也是来自这份担当。不得不说,青莲那个小丫头眼光还是不错的。
问题出在被慕松挡在身后的李氏,他的思绪已经不可避免的飘忽回了那个遍地火光的黑夜,飘回了于林中被追杀的惨淡清晨。绝望,那来自无能为力的绝望首先涌遍全身,他的愤怒随即杀来,牵起他的手,不自觉的就摸到了靴下的利刃。
“大不了同归于尽!”他恶狠狠的想着。
“不!你疯了!你不能死!他还在等你!”一个声音这样呵斥道“是啊!他还在等我!”
不染彻底清醒过来,他迅速透过窗门的缝隙向外观察“人总会被杀尽的,好在此处离官驿不远,胜榉应该很快就到了,只要再拖延一阵,想个法子拖延一阵就好!我绝不能死在这儿!”
不染深沉了自己的呼吸,脑子飞快转起。
此间,车外的厮杀声渐渐变成了惨烈地叫喊,再过不多久便四野阒然。不染熟悉这种寂静,死亡会让一切都归于寂静。恶徒们开始逐一搜查马车了。方乱起来时,不少人沉不住气争相下了车,后果可想而知。倒是老实呆在车里的偏从阎王手上多讨了些时辰。
一是叶掌柜—— 那个春日里才从外地借调来广汇斋的倒霉蛋儿;再就是方先生—— 那个和善的、老而弥坚的医者。他行医数十载,祛病除痛无数,或许是那些福德撑着他,让他与身旁已吓得魂不附体的叶氏,好似身处在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轿车的门被猛力拉开了,率先映入恶徒眼中的是慕松的凛然。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正义的生猛,极为震慑人。他与不染免受推搡,全靠这种生猛。
去往匪首面前的途中,不染赫然认出了后心染着殷红的胜榉,他就这么安静的俯身倒在路旁,头冲着官驿的方向。他气绝前最后的幻想,是终究没能燃起的那滚滚烽烟。
不染这一生直接害死的人十分有限,胜榉是第一个。照理说应该是足够醒目,足够印象深刻才对。可当他看见胜榉的尸首时,只是感到了一阵冰凉,他边路过胜榉,边浅浅的回忆了一下他那双大手的力度,之后在整个余生中,便再没想起过这个人。
天彻底阴下来,暗得像夜。哪来的乌云偏盖住天地,不染恨透了这该死的黑暗。他四个硕果仅存的,在匪首跟前跪作一排。阴风阵阵,卷起沙土扫着众人的脸,锋利的血腥味儿不由分说的灌进口鼻,惹起了不染的一阵恶心。
“这几人看着像是管事的,如何处置?”恶徒发问。
“一个活口都不留!”匪首厉色道。
“好汉饶命啊!”叶掌柜一听要完,赶忙缩紧了脖子,抱拳求饶。
李茂谦那且怒且冷的眼神与劈向叶氏后颈的刀锋不期而遇。
“放肆!”他大呵一声,随即腾得起身,在匪首面前站得笔直。硬气得仿佛自己仍是数万年前,那个翻手为云覆手雨的桀骜神祗。
“不识货的蠢物!可知吾是何人?”李氏高昂着头颅,眼里都是傲慢。“家兄乃晔城巨富,你可知吾性命价值几何?”
李小妖就这么面不改色的编起了瞎话,其实细究起来,倒也算不得全是瞎话。因为在赵氏眼里,不染的命的确价值连城。
那可怜的匪首先是被那声响彻谷道的“放肆”惊得一个激灵,之后又不由分说的成了某人口中的蠢物。有那么一刹那,他甚至感到了委屈。如同被小时候常欺负自己的恶霸又扇了个大耳刮子,下意识的捂着面孔不知该做何反应。
“家兄最是疼惜我!我若死了,他势必要追究到底!”李小妖见其人无语,便继续瞎说起了连自己也没有当真的大实话
“到时候,天涯海角,保你再无一日消停!你若聪明,便连带这两位掌柜与我的小厮,共四条人命一并卖予家兄。他定会知你的情,准保以重金相酬!”
李小妖的戏实在是好,他的面部表情精准到位,台词功底更是不可小觑,真是好一顿情真意切的威逼利诱。
尔时,方先生依旧稳如泰山,他的脸上波澜不惊,就连呼吸都十分均匀。难受的是那位叶氏,他大气都不敢出,更不敢张口帮腔,因生怕说错了一个字,便搞砸了“小东家”的一出好戏。
那匪首显然已经被镇住了,他杀人越货除了为财,更为了享受生杀予夺的快感。这种变态心理在一次又一次没能被纠正的暴力侵害中积累,他铭记了自己的屈辱,还有施暴者那张洋洋得意的脸。
他对权力的崇拜最终战胜了良知。显然,他变本加厉的在贼路上奔驰不是因为他真有一副恶脾性,他与生俱来的底色是怂,他的恃强凌弱也可以视为一种遮掩。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一旦决策错误,就会被真正狼性的角色缠上时,瞬间就怕了。而如果赵氏那样的人,能早早的出现在他的命途,他的结局必然大不一样,这就是他人生的悲剧。
“休要吓唬老子!你当咱们都是痴的!历来也没有东主自己出来押货的!”匪首既是在质疑也是在求证。
“你不痴!你眼盲心瞎而已!”
李小妖边讥讽,边假装无心的挺了挺腰板儿,以便亮出自己腰间那块要价不菲的白玉。他还顺手掸了掸自己那华丽丽的锦衣袖口上沾染的尘土,紧接着对答如流道:
“咱们家大业大,家兄有意栽培扶持,愿吾来日成其臂膀肱骨,吾自出来历练历练,有什么说不通的吗?!”
匪首斜着眼细细打量起站在自己身前这嚣张的小东西,那身够普通人家吃上半年的锦衣华服、那块平头百姓终其一生也负担不起的奢侈美玉、那张细嫩的面皮、那双白胖干净的小爪子、那副高傲的神情以及叫嚣的底气,能养得出这等品相的家伙,除了官贵世家便非大富人户不可了。
“竟逮着了大鱼!”匪首摸着下巴,窃喜代替了胆怯“狠狠敲上一笔,享几时清闲也不错!”
他已经想入非非了,他并不知道这世上有天赋异禀这一说,更有不可思议的、跨越阶级的宠溺。
“如此老子便姑且信你!速报来你家宅何处,再取一样信物,老子即刻差人上门收钱!”
“到底是个蠢的!”李小妖把白眼儿一翻,又骂了回便宜人儿“事情岂会如你想得那般好办!你可别说你不知道晔城如今有了镇关将领,一出一入早不似从前方便了。那些守军可不是吃素的!你的人凶神恶煞,到了城门口准保露馅儿!若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躲过盘查,倒不如索性放我的小厮拿了我的玉佩回去报信,家兄顾念我的安危定然不会声张!到时候你收了银子退到安全地界,再放我几人生路,两厢都好!如何?”
方先生已经在心中暗笑了,叶氏即便正吓吓唧唧的跪地低头,眼珠子却依旧不自觉的瞥向不染。从他那个角度只能瞥到不染的靴子,可这也不妨碍他心里头啧啧惊叹于这位小官人的长于表演。若是换作自己是那匪首,赶上这么个竟还给自己出谋划策的肉票,也难保不会上当受骗吧。
“好!就依你说的!你最好别耍花样诓骗老子,否则老子定教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匪首说罢便将手中的长刀贴着不染的脚尖直插进了地里,他自觉自己威风得很,定吓住了那小东西,要不他怎么动都没敢动一下呢!
“命都在你手里了,还能耍得出什么花招?”
李氏哪还顾得上什么长刀,他忙着庆幸自己好歹算是过了头一关。他解下腰间的玉佩递给慕松,二人对过了眼神,都没有开口。慕松淡定却决然的神情让不染的心里更踏实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