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真正让他发生改变的,还是那次。
他偶然发现这小妮子在他养伤期间去肉摊上偷人家的肉。
许尽欢很担心他,又听同学说吃肉好的快,就想着趁放学期间菜市场人多,偷偷摸摸去肉摊子上逛,看看能不能顺点谁的回来。
她知道偷东西不对,所以只拿了骨头,没拿肉,想着这样说不定能让老板少损失点。
可她不知道的是,在肉贩子手里,骨头有时候比肉更值钱。
阎青墨从没那么生气过。
他面色铁青地拉着许尽欢去菜市场跟人道歉,态度一反往常的强硬。
许尽欢哭得直打摆子,不知是羞恼的还是委屈的。
来到摊子上,老板四仰八叉地仰倒在躺椅上,举着翻盖手机在那玩俄罗斯方块,闻言眼皮都没抬,说我没丢过肉。
阎青墨以为他是没发现,面色缓和了几分,“叔,不好意思,我小妹不懂事,这肉算我们买的,您看多少钱,我拿给你。”
那叔叔身高大概直冲一米九了,一身的腱子肉。被问得不耐烦了,干脆猛踹了一脚桌子,上面瓶瓶罐罐的一通响。
“我说了我没丢肉,有病是不是,滚啊,别耽误我做生意。”
许尽欢被吓得直缩脖子,掀开阎青墨的衣服,把脸埋进他后背装鸵鸟。
乍一看,竟然有点可怜。
男人顿了顿,扭过头去不再看他们。
阎青墨心里五味杂陈,倒也没再纠缠,拉着许尽欢掉头就走。
一直到回家,他都没说话。
许尽欢以为他还在生气,慢吞吞想往他怀里蹭,让他别生气了。
阎青墨顺势抱住她,许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说,他跟那个男人是认识的。
他叫刀哥,在阎青墨来到这里之后,是为数不多的照顾过他的人。
他是堑口肉菜市场买猪肉的,在左手边第五个摊位,从不缺斤少两,口碑很好,人送外号刀哥。
在零几年的北京火车站,十五岁的阎青墨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脑子一热就买了来广州的火车票。
当时的城中村房价便宜,他带的钱够他租房子,但不够他吃饭。
没办法,只能想办法去偷东西吃。
青春期的男孩子,哪有不馋肉的。
所以,他盯上了刀哥。
刀哥据说是从东北那边过来的。
那时候赶上下岗潮,黑山黑水黑土地,本来多好的地方,硬是留不住想要安身立命的一颗心。百般无奈之下,他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南方来讨生活。
他长得特别高,也特别壮,大概能有两三百斤,身高一米八左右,光头还留着络腮胡,胳膊上纹着大花臂,看上去就不像什么好人。
阎青墨第一次做的时候还很小心翼翼,生怕被发现。可好像就连上天都站在他这边,每次他都能全身而退,还能拿到大骨头、护心肉之类的好肉,稍微煮一煮加点盐也能打打牙祭。
他一开始的时候还没发现哪里不对,一次两次也就那样了,可一连半个月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刀哥的案板上总有那么一小块肉,是特意留给他的,他一过去刀哥就低头,假装没看到他,等到他一拿走,刀哥就抬头正常给人家称肉。
许尽欢很惊讶,问他怎么发现的。
阎青墨沉默了一下,说没有任何一家人给出来的边角料那么用心。
三肥七瘦,这不扯吗?
傻子也能回过味来了。
所以从那天开始阎青墨就不去偷了,哪怕是打拳,哪怕是饿得胃里直反酸水,他也不能这么一直占别人家便宜。
那是践踏别人的真心。
可时过境迁,他家小孩竟然跟他干了一样的事。
阎青墨苦笑。
怎么不算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后来过了很久他们才知道,刀哥其实挺可怜的。
年轻的时候结婚了,跟老婆生了个儿子,后来去外地的时候家里突发地震,大人孩子都没跑出来,从那天起,刀哥头发就全白了。
这几年城中村里很多人都走了,去杭州和北京的居多,他也没走,说要在这待一辈子。
可大家心里都清楚,他哪里是不想走,分明是在守着他老婆孩子。
也许他们已经投胎转世去了,唯独只有他,还被困在原地。
许尽欢知道这事之后也没说什么,但在许多年之后,她在国外留学回来,拿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里面包了两万块钱,学着他当年丢给自己和阎青墨肉的样子,也扔在他案板上就走。
她想,就算是他们报答他的。
但那也是后话了。
那时候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再加上阎青墨受伤了,得吃点好的补补,他也跟许尽欢说在学校可以不学习,但是一定要多吃饭。
所以每次这对兄妹出现在众人视线里时对饭的需求量也格外大,在吃饭的时候总会感受到他人讶异的目光,可他们都对此置之不理。
都已经快要被饿死了,谁还管他人的眼光?
许尽欢还好,一个小姑娘再加上年纪小,其实饭量也没有那么大。
可阎青墨就不同了。
很多个晚上许尽欢在睡梦之间总是能够模模糊糊地听到谁肚子打雷的声音,一声又一声,听得人心里堵堵的。
阎青墨想着要给小孩树立一个好榜样,干脆把拳场的工作辞了,赔了笔小一万的违约金,经理本来还想跟他扯皮,阎青墨却率先打断他,“我说不打就不打。”
经理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非常难看。
“再打半年,半年之后放你走,我给你这个数。”他伸出三根手指。
“三万?”
“三十万。”
那可真是笔不小的数目。
够他付首付,够他和许尽欢天天吃饱饭。
阎青墨没吭声,再次开口时,声音放得很轻,“周哥。”
“嗯?”
“我十五岁来的。”
周经理没反应过来:“所以呢?”
阎青墨看着他,眼神里什么都没有,像一潭死水。
“我未成年。”
这句话像是一颗小石子,落入水面,不见波澜,却让周经理的瞳仁微微放大。
是了,他是未成年。
不用负责任,且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
“你让我打了两年的黑拳。”
“组织未成年人参加赌博性质的格斗,涉案金额够你进去蹲多少年,你自己算。”
周经理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阎青墨没给他那个机会。
“我今天打完最后一场,出场费我不要了,你以后也不要找我。”
他转身往外走。
周经理气急败坏,在后面大喊:“阎青墨!你以为你能吓唬我?你也有份!你也打了!”
远方传来一声很轻的嗤笑声。
他说,“你去告我。”
“我十五岁,未成年,你是组织者。我进去待三个月,你进去待十年。”
“伤人五百自损一万五的事,你大可试试看。”
说完这句,他再也没管身后的人什么反应,头也不回地离开。
但是说心里话,阎青墨其实也觉得挺可惜。
那可是三十万。
他一直以来赚钱都是为了买房子,可现在,买房子的钱近在咫尺,却被他亲手推开了。
可怎么办呢?
他看不得女人流眼泪,尤其那人是许尽欢。
从那天起他就踏上了打工的日子。
只要给钱,他什么都干。
帮别人写作业,写情书,跑腿,去饭店打工,几块几块的,竟然也能让两个小孩成功活了这么久。
许尽欢看到他这么辛苦总觉得心里酸酸的,想干些什么活来帮助阎青墨减轻一些负担,可是找了半天发现都没有什么自己能干的。
之前也曾经去过居民楼那里,看看能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兼职,可是众人一看到她是个还在上学的孩子,生怕跟自己沾上关系,都恨不得离她八丈远。
许尽欢一整天在外面闲逛却一无所获,挫败极了,撅着屁股在楼下哭了一个多小时才上楼。
半年后,青岚巷拆迁,阎青墨用补偿款在城郊租了间小房子。
休息日他偶尔会去工地搬砖,晚上回来身上总是带着汗味和灰尘,然后像是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一把钞票,嘿嘿一笑,“今天……你看,够咱俩下学期学费了。”
许尽欢被他养得白白嫩嫩,穿着棉麻的碎花小上衣,看着他浑身脏污对自己笑的样子,不知怎的就感觉心里软软的,一头扎进他怀里撒娇。
阎青墨的身体猛地僵住,嘴角却忍不住疯狂上翘,把手在工装裤上擦了又擦,半晌才敢轻轻搂住她,“别、别蹭,身上脏……”
“学费够了,你别省着,该买的买。”
明明自己的鞋都已经穿了很久都没舍得换,可是还是会把赚到的钱留下一小部分给许尽欢买新裙子。
因为他想,女孩子就是要出人头地。
当然,这跟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并不冲突。
许尽欢看在眼里,第一次察觉到了什么叫做心疼的滋味。
可她却也做不了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多的从自己的口粮里省点东西出来,给阎青墨加餐。
即便这远远不够。
许尽欢每天放学都会看着远处村镇里人家家养的鸡若有所思,被人问到时她总是会笑得眉眼弯弯,表面说没事,心里却在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