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逢

于廉以为他恨极了宋兰台,没想到再见面时,却还是忍不住看他渐窄的肩膀,他眼角新生的细纹,他短了的发。

老了,但还是美。

大清早,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子照进办公室,让人看得清空气中浮游的粉尘。

可宋兰台站在那里,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依旧令人如沐春风,一尘不染。

彼时,于廉不知多少回在那人饱含温情眼神中缴械投降,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虚伪,只觉得面目可憎。

“知道自己是什么职位吗?”

放在以前,于廉哪敢这样和宋兰台说话,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既然老天爷让宋兰台落到了他的手里,他也当不负命运的馈赠,自是不会客气。

“当然,你的助理。”

“让宋老师给我当助理,屈才了。”

“嗯,杀鸡用牛刀。”

于廉心里“啧”了一声,事后想来其实这话很好回的,一句“爱干干,不爱干滚”就能夺回上风,可面对宋兰台时,每每一鼓作气要灭他威风,最终却都以头脑打结败下阵来。

于廉暗骂自己一句“没出息”,而后强装镇定地看着宋兰台,试图以沉默显示威严。

宋兰台没有乘胜追击,给了台阶:“我以前也当过助理,当时的领导难伺候,我也算干得不错。现在不过年纪大了,手脚没那么麻利,但功夫没忘,于总不为难的话,想来是能应付的。”

不为难?想得美。

时逢职员敲门,于廉顺势将宋兰台打发走:“行了,你先去给我泡杯咖啡吧。”

宋兰台点了点头,掩门而去,于廉长舒一口气。

工作起来心便不慌了,听完汇报,于廉应答:“好,知道了。”说完便请人出去,埋头看起材料。

谁知开门声刚响起,便听见“啊”的一声。

准备出门的那个职员性子微急,有些毛手毛脚的,一开门便往外冲,跟端着咖啡正准备的进来的宋兰台撞了个满怀。

宋兰台眼疾手快一把揽住了女孩儿,没让她摔倒,只是咖啡全洒了,好好的杰尼亚衬衫被泼了个干净。

女孩缓过神来,连连鞠躬道歉。虽然眼前人不过是于总的助理,但不论是从风范气质来看,还是从这人来公司面试那天起便流传出的八卦来看,此人和老板的关系非同一般,狗眼看人低是万万不行的。找工作不易,不要轻易得罪贵人。

宋兰台当然不会计较,先问了一句没事吧,而后再玩笑着说于总的咖啡先给我享用了。

于廉看在眼里。

更令人难堪的场景发生在五年前,那时的宋兰台也没有生气,纵使后来与之经历了许多,于廉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宋兰台动怒。

他永远春风和煦,波澜不惊,秉持着“贱命一条”的四字箴言,无视天底下所有的狂风暴雨。在他面前,你盛怒,你崩溃,你嘶吼,都显得你心志不坚,幼稚软弱。他倒不会嘲笑你,用恶毒刻薄的语言攻击你,反倒会蹲下来轻轻摸你的脸,替你擦泪,当你觉得他掌心温暖时,却见他转身离去,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观音面,阎罗心。

故事要从五年前说起。

那时于廉刚进华云证券做分析师,试用期满,部门为他们这一批进来的新人办了一场团建。

宋兰台职级VP,是于廉上级的上级。

入座的时候,于廉的上级蒋方明为敬酒坐到了总经理王旭的旁边,宋兰台身边的位置空了出来,于廉坐了上去。

于廉和宋兰台交际不多,却对这位领导印象极其深刻。能为什么呢?还不是这位领导长得实在好看。

那时的宋兰台还是长发,他面向本来就柔,或许是散发显得人太儒弱,上班的时候一般扎半个髻子或是低个马尾在后面。明明是很自成一派的打扮,于廉却总觉得有种犹抱琵琶的欲说还休,不痛快,竟然寻思着总有一天要将领导的头绳扯下来,看看他真正的样子。

倒反天罡。

新人里面女生居多,即使根本不善交际,饭桌上于廉作为为数不多的男新人也被灌了许多酒,听领导们吹牛放屁地说了一堆,耳朵充血。

好在身边的宋兰台话不多,有人敬酒他就喝,有人说话他回,别的时候就面带桃花、静静地坐着。

于廉见宋兰台菜没吃多少,酒却没少喝,然而仍就脸不红心不跳地坐在那里,八风不动,心道不愧是领导,酒量这么好。

谁知道,酒精上脑的时候管不住嘴,竟将心声宣之于口,虽然声音不大,但正好被宋兰台听到了。

宋兰台转过头来盯着他,没说话。

原本不算什么冒犯的话,不过暴露了些观察领导的小心思,无伤大雅的。但被这么一盯,于廉莫名紧张起来。

他不会生气了吧。

见于廉神色慌张,宋兰台忍俊不禁,不逗他了,还举起自己的酒杯,倒了一半进于廉的杯子。

于廉会意,端起来一尝——妈的雪碧。

宋兰台胳膊撑在桌上托着脸,见于廉震惊,笑意更浓,眼角更翘,指尖不着痕迹地碰了一下唇珠,示意保密。

于廉看了一眼宋兰台前面的酒壶,正心想究竟是什么时候掉包的,只听宋兰台伏耳过来:“小费给够了,服务生不会多嘴的。”

“您不怕被人发现吗?”

“你现在不就发现了吗?”宋兰台不以为意:“自己人场合,差不多就行了,不用那么老实,自己舒服最重要。”

两人相视一笑,于廉当然不会出卖宋兰台,他喜欢这种感觉——他知道宋兰台的秘密,别人不知道。

本来以为吃完饭就能回去的,谁承想王总经理玩性大发,非说明天是周末不必上班,要尽兴才行,胳膊一挥叫人都跟着去唱歌。

KTV里,几个领导坐在中间,于廉进门晚了,坐在边上隔了宋兰台四五个人,连看都看不见,意兴阑珊地喝起闷酒来。

饭桌上喝的白的,眼下啤酒下肚好几瓶,酒一混着喝就容易头晕。迷迷瞪瞪间,唱台上多出一个人来。

原来是众人起哄让宋副总裁上去唱歌,宋兰台不怯也不推辞,不过铺垫了一句:“你们这些小年轻别嫌我挑的歌老就好。”

于廉细想了一下这事,凭着公司里东拼西凑的八卦,盘算出宋兰台最多三十二岁,也就比自己大个六七岁吧。

也不老啊。

正想着,歌声已经入耳——是张国荣的《共同渡过》。

“垂下眼睛熄了灯,回望这一段人生,望见当天今天,即使多转变,你都也一意跟我共行……”

很多人都说粤语歌比国语歌好听,因为粤语有九个音,多音多情,说起话来不像说话,像呢喃;唱起歌来不像唱歌,像诉情。

宋兰台本就是广东人,粤语很正,一首歌唱得婉转多情,触人情肠。

一曲毕,众人连连鼓掌,几个女孩儿给宋兰台迷得不行,喝了酒的眼睛直放光。

于廉从众。

宋兰台挥手致谢,让出唱台,顺着于廉星星眼射出的光线坐到了他旁边:“小于你往里面坐点,我不挤回去了。”

于廉把搁在一旁的电脑包往地上一丢:“宋老师您坐。”

“脸这么红,喝多了是不是?”宋兰台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皱着眉盯着于廉的脸左右看了一番,又数了数他面前的酒瓶,惊讶道:“干嘛这么喝起来?”

宋兰台坐过来,于廉心里高兴,脸上更是藏不住的雀跃,借着酒劲儿凑到宋兰台耳边,正欲说话,唱台上“嗷”的一声。

几人寻声望去,蒋方明许是受了宋兰台的点拨,也挑了一首粤语歌——张学友的《饿狼传说》。

嗯……

唱得实不算好,但也不算呕哑糟咂难为听,只是一般难听。

但于廉酒喝多了,经不起摇滚乐一震一震的,胃里难受。

然而宋兰台把耳朵凑了过去,似乎非要于廉把话说出来。

于廉也想告诉宋兰台,他觉得刚才那首歌很好听,于是压着胸口支起脸:“宋老师,您刚才唱得……唱得……”

伴着蒋方明又“嗷”了一嗓子,于廉:“呕——”

那天宋兰台穿的是阿玛尼,不光荣地牺牲了。

一个醉汉,殃及无辜,“无辜”便借口先退场,带着醉汉走了。

于廉后来每每想起此事都觉得无比尴尬,他有时甚至觉得那件被他无心污毁的衬衫,成了他后半辈子欠宋兰台还不清的债。

一件衬衫而已,真的会形成这么严重的因果报应吗?于廉不懂,但他好像天生就欠宋兰台的,不论宋兰台对他是善是恶,是好是歹,他都毫无还手之力。

但于廉不知道的是,那天被带离KTV后,他几乎处于不省人事的状态。出租车上,宋兰台一个劲儿地拍他的脸,问他家在哪里,可他只一直口齿不清地重复着——好听。

宋兰台无奈笑笑,只能向司机师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而后,一辆载着两人的出租车在灯火辉煌的城市里朝着一发不可收拾的境地狂奔而去。

……

“于总,你的咖啡好了。”

宋兰台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泡好了咖啡,端到了他的桌面上。

冒着热气的美式飘着醇香,于廉下意识地想问一句:“没烫到吧。”

幸而在张口前回过神来,烫死他活该。

于廉抬眼看他,褐色的咖啡侵染了衬衫大半。宋兰台发现了,便敞开手也低头看起自己:“好像跟你待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衬衫总会遭殃。”

宋兰台显然也想起往事,于廉不由地脸上一紧,端起咖啡呡了一口:“你就打算穿着这身衣服上一天班吗?我们公司还是很注重员工形象的。”

宋兰台想了想:“楼下就是商场,中午我去买一件就好。”

“上午呢?”

“那我现在去买一件?”

“上班不是来让你逛商场的。”

宋兰台不说话了,他自知无论再说什么于廉都不会满意,不如干脆等于廉来说。

两人大眼瞪小眼,比谁先眨眼。

宋兰台的眉眼更漂亮,所以于廉先阖了眼:“先穿我的,去休息室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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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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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上司算你有罪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