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李景阳送书这件事有点算是巧合,于之与李景阳的关系还不甚亲密,专程跑一趟还需要对方说很多很多句谢谢。
那天晚上三个人惯例去Missing喝酒,李景阳先走,留下一本专业课书在店里忘了拿,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且距离这门只上了九周课的考试时间还有不到一小时。
授课老师允许开卷,但只能带纸质材料,所有的电子设备通通拒之门外,没有其他条件可言。而这门课也是李景阳最不认真学也最没过脑子的一门,没有纸质材料他恐怕只能在考场抓耳挠腮。
李景阳打电话给袁嘉,问能不能给他送课本,袁嘉印象中没有见到李景阳说的那本书,旁边的于之翻了翻背包后问是不是这本,道出书名后电话那端的李景阳连忙点头应声。
但苦恼的是袁嘉今天正好学院里有事,得去辅导员那边一趟,办完事再给李景阳送书只怕老师连成绩都打出来了。
于之听完两人对话,适时地开口道:“我去给他送吧,正好我有空。”
李景阳差点要对着电话磕头。
大学里的考试一般提前半小时就要进考场,为了节省时间,李景阳专门跑到学校南门等。但左等右等也没看到于之身影,距离开考只剩二十分钟,他甚至怀疑于之是不是放了他鸽子。
大学城里虽学校众多,但也并非每个学校都距离相近,于之袁嘉念的Z大和李景阳所在的外国语大学就互成对角,骑共享单车差不多需要20分钟。
等到李景阳都要准备不拿课本直接回去考试的时候,于之的身影才逐渐出现在视线中——他骑着一辆速度不快的单车,汗水细细密密从额前渗出,碎发沾上汗水显得集中,有几缕垂下贴在额角;五月底的太阳光强烈,照得他皮肤像是在发光。
“抱歉,车子在路上爆胎了,周围也没有其他的车……”于之喘了几口气才说话。
李景阳接过课本没来得及过多寒暄,边跑回考场边回头对于之喊谢谢,扬手打招呼的样子看起来心情明媚,于之在心底暗暗祈祷对方能考个好分数。
于之没想到李景阳的喜欢是从这里开始。
回想起来二人的接触似乎确实是从这时开始变得频繁,连袁嘉都要调侃他们俩什么时候已经这么熟稔,再这样下去他要变成三角关系中的Steve了。
于之虽然一开始对唱着英文歌的李景阳就深有好感,但也无法确定对方会喜欢男生,更甚至于会喜欢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情感变质的罪魁祸首大抵可以确认是李景阳,迈出第一步的则是受烟或者高温蛊惑的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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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账单还是由李景阳支付,于之没有像老友重逢盛情难却那样争着买单,中途他去了趟洗手间,被告知账单已经结算,不需要再付一次。
“签名和照片我明天拿给你,忙的话可能会让助理送来,但一定会送到你办公桌上,这点你放心。”不知道李景阳从哪里打听到自己的办公室位置,不过想要知道并不是件难事。
他本来还想问是否需要再帮于乔要一张杜清风的签名,毕竟聊天中隐约得知他的妹妹曾看过《在威斯敏斯特桥上》,但私心作祟,他不想让于之过多地关注杜清风这个人,最好更不要听见外界有关于他与杜清风之间的风言风语。
要解释所做的决定十分艰难,所有的沉默只是因为沉重婉转至不可说,这句话说得很对。
第二天上午没有课,于之对自己的课表已烂熟于心。虽然不用上课,但学校规定还是得去工位坐班,坐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备课以及应付解答小毛头们的异想天开和十万个为什么。不过还是好过上连堂。
回家路上于之在楼下便利店买了瓶酒,相比起读本科那阵子,工作后他喝酒的频率少之又少,少到他下意识以为自己已经戒掉这让人迷醉的东西。烟酒害人,他却样样都沾,接近三十岁的他偶尔在抽烟的间隙还会认真思索自己是不是就快要步入中年男人的后尘。
如果把时间倒回至十年前,于之二十出头时经历过的事件可以放进叙事小说里大书特书,而这些对于顺风顺水的人来说不过是茶余饭后的八卦谈资。站在道德制高点谁都可以把话说得冠冕堂皇,但一粒沙具体到人头上就是一座山,五指山下压着的人大多只会选择忍气吞声。
于之不是那样忍气吞声的人,相应地就得付出代价。
少年人曾有的心气在日复一日的工作打磨中变得平淡,人怎么能够这么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衰老呢?于之反问自己。原来长生不老不是妄想,而是在生活摸爬滚打种种无奈之下的自我感喟。
当年选择来到私立学校当老师不过是因为这所出的薪水最高,出事前于之家的顶梁柱是父亲,靠着父亲普通公务员的工作,家庭勉强能称得上小康;母亲虽也有工作,但收入远远无法支撑两个孩子的学业,且父亲的离世给了她不小打击,身体实在不能多劳。
跟着孟书华继续读研已经完全没可能,出国留学更是痴人说梦,他不可能把一个家庭的重担都放在母亲身上,春招找一份工作赚钱是最好的选择,好在作出补救措施的时间并不算太迟,否则他连春招的末班车都要赶不上。
工作稳定之后的于之开始按部就班,但也非机械重复,每一年送走毕业班的孩子会提醒他一年又这么过去了,然后替换新的小小面孔。岁岁年年人不同,有的孩子已经大学毕业,有的孩子还在学辩证法,每年都如此。
于之原以为这种平静又毫无波澜的生活可能会持续很久很久,或许终有一天他也会像学校里的特级老教师那样上课连课本都不用带,握着保温杯再踩着凉拖鞋对着台下小鬼头们运斤成风,然后在办公室里偷听小年轻们的红线旧事,再然后退休,可能还会报夕阳红旅行团。
至于恋情,他并不认为为了爱情而放弃前程是一件可取的事情,这并不伟大,在旁人看来更是愚蠢至极。十七八岁犯蠢会被视作勇敢,再往后推十年或二十年只能用可笑二字概括,还会被怀疑玛丽苏小说看得太多。
面对家庭变故,前两年的于之还没有办法从事件留存的影响中走出,作为新人,高强度的工作是支撑他运作的动力。忙起来就能暂时忘记过往种种,不用再钻牛角尖,也不用在乎体不体面,没有什么需要哀叹惋惜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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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恋情开始于毕业后第四年的夏天。
于之在尖沙咀坐天星小轮过对岸中环,其间对着维港风景也忍不住拿出手机拍照,下船后没走几步便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一位看起来还很年轻的男生,热情洋溢,手中捧着一架单反。
男生对于之说,自己刚才在船上坐在于之的前侧方,转身拍照的时候恰好有一张拍到了于之,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用ig传给他。
于之坦白自己是从内地过来旅游散心,并没有ig,对方听了他是从内地过来的游客,反而兴致更高,说自己也是从内地过来,只不过现在是在这边留学,今天陪完朋友拍照正要往学校走,说完又说想和于之交换微信。
于之看完对方展示的照片也觉得还不错,便同意了好友申请,男生得知于之的目的地是与自己学校顺路的坚尼地后坚持要和他一道,说自己对香港的熟悉程度不亚于local,而于之第一次来很可能要迷路。
事实上于之并不是第一次来,也并不会迷路,但他还是欣然答应。
两个人一路上相聊甚欢,在交谈中于之差不多能把握男生的大概信息,比如他的家也在湖城,他有一个哥哥,他学金融专业今年大三,以及,他也喜欢男性。
于之其实并不知道他从哪里展现出了这样一种气质或者说暗示性信号,回去之后两人以萍水相逢的朋友关系还保持着联络,但不逾矩。终于有一天男生忍不住趁放假来湖城找他,对他说:“人死不能复生,你父亲离世的事实已经不可再挽回,为什么还要抓着这点不放,你总不可能永远不谈恋爱。”
那是于之经历学校的事以及父亲离世后第一次静下心来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对啊,他不可能永远活在阴影里,已经发生的事再去追问并没有用。他终于能够平静地正视那些过去,也许是时间使然,那个男生的出现也恰合时机,于之开始新的恋情。
这段恋情持续了大概三四个月,期间于之偶尔会去香港,绝大多数时间则是对方回湖城,后来在一个同样炎热的下午那人对他说,于之,我要去美国了,我准备在那边工作。
于之默然,没有做挽留。
没有什么爱情需要靠牺牲事业来维持,于之庆幸这位比较理性,只是他也付出过了真心,现在有一点儿疲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