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年12月,德·博韦伯爵照常在府中开展沙龙。
“第三等级?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德·莫勒里耶侯爵将酒杯重重搁在桌上,琥珀色的酒液溅了出来,“一群穿黑袍的讼棍和乡巴佬,也配和我们平起平坐?”
拉罗什雅克兰伯爵夫人轻轻一笑,“别那么生气,莫勒里耶,他们就像云雀的脑子??,不成气候。”
旁边几位贵妇都用扇子挡住嘴,笑了起来。
德·博韦伯爵像往常一样沉默寡言,他坐在壁炉边的主位上,慢条斯理地拨弄着怀表。但是,却把目光几次投向站在窗边的年轻人。
洛朗·德·蒙科尔内侯爵正半靠在窗台上,一只手插在马甲口袋里,另一只手无意识地转动着手中的酒杯。
壁炉的火光映在他侧脸上,把他的表情切成明暗两半。
他似乎在听,又似乎没有。
“蒙科尔内,”德·博韦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客厅里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今晚的红酒让你不太尽兴吧?”
洛朗缓缓抬起头,像是刚从很远的地方被拉回来。他晃了晃手中的酒杯,里面的红酒打着旋。
“并没有,香贝丹的味道很好,”他语气平淡,“我只是忽然想起,我祖父的祖父,在孔代亲王麾下打仗的时候,他的骑兵连里有一个面包师的儿子。那小子比所有人都扛得久,最后死在战场上,连名字都没有留下。”
他顿了顿,抿了一口酒。“所以你们觉得,他的孙子今天应该交多少税?”
客厅里安静了两秒。然后德·莫勒里耶捧场的笑了两声。“你说话还是这么……转弯抹角。”
德·博韦伯爵微微眯起眼睛。
洛朗笑了笑,“我的意思是,”他把酒杯放在窗台上,直起身子,“国王想给第三等级多几个席位,那是国王的事。至于其他的——那不是我们该操心的。”
他的话很圆滑,同时也很不客气,但是没有人会觉得他无礼——这个年轻人有这样的资本。
德·拉罗什雅克兰伯爵喝下一大口酒,“博韦,这酒真不错!”
德·博韦伯爵夫人轻轻摇了摇扇子,“这是宫里的酒,当然不错,如果不是你们来,伯爵可不会拿出来的。”
德·拉罗什雅克兰满意的点了点头。
德·博韦夫人紧接着又打起圆场:“不要对蒙科尔内那么严肃,反正他总会站在他该有的立场上。”
“当然,姑母,我可不是天花板上的蜘蛛??。”洛朗适时的幽默起来。
贵妇人们发出一阵礼貌的笑声。
这时,门被推开了。管家领着一个人走进来——一个穿着黑袍、戴着方形帽的中年人,是香槟高等法院的一名推事,穿袍贵族的代表。
“啊,德尔马先生。”德·博韦伯爵站起身,语气礼貌疏离,“请坐。”
穿袍推事在角落坐下,显然对佩剑贵族的“礼遇”早已习惯。他环顾四周,目光落在洛朗身上时停了一下。
“蒙科尔内侯爵,”德尔马推事微微欠身,“许久不见。上次您在高院打赢的那场采石权官司,我还记忆犹新。您的法律素养让许多穿袍的人都自愧不如。”
客厅里的空气微妙地变了一下。佩剑贵族懂法律,就像猎犬懂刺绣——不是不能,但总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
洛朗却若无其事地笑了笑:“德尔马先生过奖了,我只是个门外汉。”
德·莫勒里耶侯爵干咳了一声,显然对这个话题不太舒服。他转向德尔马推事,岔开了话题:“三级会议的事,你们穿袍的人怎么说?”
对话重新流动起来。洛朗又重新靠回窗边。窗户玻璃上映出客厅里的光影——那些戴着假发、穿着绣花外套的男人们正在高谈阔论,贵妇人们的扇子像蝴蝶一样在烛光中翻飞。
再过四年,这个地方可能就不存在了。这些人中的一半会流亡,四分之一会上断头台。剩下的那些会匍匐在拿破仑脚下,假装自己从来没有拥护过波旁王朝。
而他呢?
他该何去何从?
沙龙散场时,德·博韦伯爵在门口拉住了洛朗。“你喝酒的时候,话更少。”老伯爵说。
“我不喜欢喝酒。”洛朗实话实说。
“但你很会品酒。”
“大概是因为我父亲是一个品酒行家吧?”
老伯爵眼里闪烁出怀念的光芒,他拍了拍洛朗的肩,“你比你父亲更适合这个时代。”
洛朗微微一笑,“也许吧。“
他转身走向马车。夜风卷起他的外套下摆,露出一小截佩剑的剑鞘。在月光下,那把剑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装饰品——也许它的主人也觉得它华而不实。
德·博韦伯爵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沉默了很久。
夜风吹灭了门廊上的第一支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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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族老爷们高谈阔论、夫人们嬉笑怒骂直至深夜之时,这个城市中还有许多同他们一样的未眠人,这些人勤勤恳恳的做工,纵使一辈子也挣不到一瓶香贝丹的钱。但是被同一个月亮洒下的光辉所笼罩的,又的的确确都是相似的。
即便这种相似通常为人所不齿。
圣奥诺雷街上一家不起眼的出售油画的老店铺里,此时也有这样一个同别人相似的未眠人。这个人一头干枯的火红色头发,躺在店铺阁楼里的一张窄床上,盖着几块破布拼成的被子,脚踝露在外面。在这么寒冷的冬天,他时常会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天窗是阁楼里唯一的窗户,玻璃上有裂纹,用旧报纸糊着。但报纸没有糊严实,一道狭长的月光从裂缝里漏进来,落在灰扑扑的地板上,像一条银白色的线。
他侧过头,忽然想起想起小时候在荷兰的家里,教堂的钟声从远处传来,村庄在夜色里很安静,月光也是这样落在田野上的。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翻了个身,床板发出一声干裂的呻吟。他楼下住着老油画商唐吉老爹,已经七十多岁了,耳朵不好,睡得沉。他白天在店里干活——搬货、调颜料、清理画框、给客人开门。干完活之后,他可以自由地在阁楼里画画,只要不点太多蜡烛。
有时候对面食品杂货店的帮佣玛格丽特会亲切的喊着“皮特!皮特!”,然后拎过来一根腊肠或者一条咸鱼,帮助他改善伙食。总的来说,他已经没什么不满意的了(除了他其实并不叫皮特这一点),能够在大量画商集聚的圣奥诺雷街上待着,他离自己成为画家的梦想也算是更近了一步。
然后他的思绪逐渐飘远,他忽然没由来的——想起一个人。那是一个星期前的事了,他在街上搬画框,把木框用麻绳捆着,扛在肩上。那时正是深秋,路两旁的法桐正黄,叶子一片一片落下来,阳光从叶子的间隙穿过,在街道上洒了一地碎光。皮特弯腰穿过人群时,一个穿深色外套的人从对面走过来,步子不紧不慢,阳光落在他肩上,形成的一个个光斑抚在那人肩上。风把一片叶子吹到那人脚边,他没有踩到它,一笑,轻轻一绕,像一片影子穿过秋天。
皮特站在原地,忘了自己肩上还扛着两捆画框。等他回过神来,那人已经走远了。阳光落过的地方,光斑还在晃。
那天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坐起来在木板上画了几笔,画不好。
但他知道,他忘不掉了。
他从来只画风景画,这是生平一次,他在画里会想画人。
皮特闭上眼睛,明天还要去码头上搬货回来。
天窗里月光洒将下来。
明月依旧,高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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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向日葵(sunflowers)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