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章 我最爱的冬天来了

高绥新剧的名字叫《周武王》,是翻拍二十年前集合了整整三位影帝、两位影后、三位视后的经典电影。

翻拍这样有口皆碑的具有时代滤镜的电影,即便是高绥,也遭到了不少吐槽和质疑声。

在字母站上甚至有人做了他的影视合集详解视频,以此来证明他的演技拉跨。

薛苓璐刷到的时候,想:

十八岁的高绥,如果知道现在自己竟然会经历这么多人的恶意,还能在这种恶意下与众人和谐地工作,会不会觉得出乎意料?

不过,她也没时间过多地琢磨这件事。

因为她的职业生涯新开端也在同时开启了。她也遇到了很多很大的困难。

高绥从十月份开始围读剧本、进组培训,到了十二月份,他们终于开始逐渐从学习礼仪、丰富知识储备迈向了武打戏训练和动作戏走戏。

《周武王》的导演掐指一算,预测再过个三个月就可以正式投入拍摄了。

高绥照常在薛苓璐的房间里用完了早饭,就被迫分秒必争地往片场赶,薛苓璐大差不差,而且她对睡眠量的要求比他高很多,吃完饭,有时间她就趴床上睡觉。

比起“情侣”这两个字,他们更像一对“饭搭子”。

薛苓璐现在吃饭比高中要积极很多,每次吃饭前一个小时就连着几条信息轰炸,和他商量要不要一起吃,吃什么,而实际上他们吃的东西总是截然不同的。

他要保持身材,她则需要高油高热量保证脑袋高速运转。

每次看到她被辣得鼻子一抽一抽的时候,高绥总会想起他们的两年半。

高中他们住校,周六中午放学,周日七点回校,这意味着他们有很多餐要在学校吃。

可是,每次第五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她都慢吞吞的。

慢吞吞收拾书本,慢吞吞找饭盒,直到嫌一开始人挤人的他都已经和朋友冲出了教室,她还在磨蹭。

他一开始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直到他们共同的小组组员,他的同桌,她的室友,无意地问了她一句:“你今天中午吃饭吗?”

她吝啬地只给了他半个精致侧脸,回答道:“不啊。”

“今天中午她们都不吃饭,我还打算和你一起的呢。你每天中午都不吃饭不行吧?”

薛苓璐转了回去,只留了一个马尾辫背影:“没事呀。”

第二天,他鬼使神差地临时拒绝了好友,坐在位置上,余光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距离中午宿舍关门还有四十五分钟。

已经过了十分钟。

他以为她在等她的朋友,她的朋友有时候会给她送东西吃。

直到还剩下十五分钟。

她背上书包,走出教室门,他的步伐仅仅晚几秒。

夏天的风燥热又有点凉爽,吹动前面只到他肩膀的女孩的白色短袖上衣,隐隐约约勾勒出得天独厚的曼妙曲线。

她和这个时期爱漂亮的女孩不一样,就算不改校服,松松垮垮的校服在她身上也是好看的。

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她不吃中午饭。

接下来连着两天,都是这样。

第四天,他忍不住了,面上风淡云轻,面不改色,手背青筋悄悄在突起:“你铁人吗?都不用吃饭的。”

她这才放慢脚步,和他走到一条线上。

少女皮肤白皙,凝如脂,她右眉轻挑,明晃晃的高兴:“你不是也不吃吗?”

他语塞,之后回归了正常的和好友一起抢饭堂的生活。

“噔噔噔”——

竹筷敲击他保温盒边缘。

和记忆中仍有八分相似的声音娇俏欢愉:“咋了?”

她脑袋好奇凑近,大眼睛明亮扑闪。

他再一次意识到,十八岁的自己做得太少了。

太少太少了。

薛苓璐被他眼中突然风起云涌的情绪吓到,关心追问:“怎么了?”

声音放软,有些小心翼翼。

他夹起保温盒里的白开水西兰花,塞进她嘴里,盯着她的嘴唇,犹豫了两秒,问道:“当年为什么不吃中午饭?”

薛苓璐本就缓慢的咀嚼动作瞬间彻底停止。

她眨了两下眼睛,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高中,才继续咬嘴里的西兰花。

边咬边说道:“嗯……当时没有人陪啊。”

她避开他的眼神,连预计那眼神会是这么样的都不愿意想,只是低着头补充说道:“有时候也不吃晚饭啊。”

暖气充足的房间里沉默了很久。

她正打算抬头,直面高绥的指责,就听到他有意放柔到有些别扭的声音:

“胃现在没有什么问题吧?”

薛苓璐惊讶,但抬头与他对视后,惊讶都换成了心软和感动。

她认真回答道:“没有。很幸运。”

最后三个字,是她说出来安慰他的。

高绥的手机再一次震动起来,与其同时响起的还有新助理琉南璃的催促:“哥,要配合宣传拍视频了,否则等会又要上戏。”

薛苓璐有些不舍得,伸出手去拉已经站起来的他。

他惯来平静的双眼里明显出现喜悦,蹲下,眯眼皱鼻地哄道:“我要挣钱为我们结婚打江山去啦。”

薛苓璐先是一愣,然后眉眼舒展地绽开,笑盈盈拉着他的手,一同站起来。

将他推向乖巧在一旁等待的琉南璃,对他道:“你可要挣多点,否则你娶不到我。”

高绥长臂卷在她微有肉感的腰身上,眉眼中的情绪久远,翻涌人类古老的基因密码:“好。”

三十岁,拥住了十八岁时自以为用尽了所有办法都注定失去的女孩。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喜欢到认清喜欢,再到磋磨许久决定迈出靠近她的第一步,他花了两年半;

再从十八岁的再也不见,到二十九岁的喜相逢,再到三十岁的相拥,这条路,他走了整整十二年。

“十二年呐,高绥!”高中好友震惊的声音在耳边叽叽哇哇地无节奏地响起,“这么长时间,能发生多少事啊,你们居然可以从毫无关系到走到一起,好好珍惜吧,哥们儿。”

大概是青春期认识的缘故,高中的好友们比起唐宋,会更加随意点。

他转过电梯间的墙角,大长腿迈出酒店的旋转门,嗯了一声,定下约定道:“今年春节的时候,我想和她结婚。”

“啊?”好友冒出意料之外的疑惑。

过了几十秒,才再听到好友暗笑的声音:“高绥,谈恋爱不是这么谈的,结婚更不是这么个流程。”

高绥停在了灰色人行道上,问道:“那该怎么样?”

好友十分耐心地为他解答道:“要提出结婚呢,至少要先谈一年的恋爱;在正式提出之前要摸清楚对方对于整个婚姻的态度,包括生子啊、家庭支出观念啊,等等等,反正很多。”

“然后!”

好友提高声量,强调道:“你求婚,她如果答应了,你就要下聘。至于这个下聘,就看你们两家的需要了,不过无论是哪种,都是要很花心思的。然后你们还要计划婚礼、计划摆不摆酒席,计划去哪里举办婚礼,又去哪里举办酒席……”

高绥摸摸早已换上挂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手指停在备忘录上:“没了?”

好友打了个哈欠:“嗯,大概就这样吧。”

“不过像薛苓璐那样的女生,”好友接着道,“当年她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和大家也不和,基本没什么朋友一直陪着她,大概不是那种在乎世俗的人,婚礼准备那些大概你不用废什么心。”

“怎么会。”高绥看了眼琉南璃。

琉南璃举着相机,面露高兴,显然对他的这个表现很满意。

高绥没有管,继续集中精力在和好友的对话上:“我都没有问过她。而且,”

“我喜欢她,她不在乎,我会替她在乎呀。”

好友笑了:“我以前也不知道你是这种在乎世俗的人咯。”

高绥找到路边的一条灰白色石头长椅,坐下,椅子冰凉。

他道:“我不在乎啊。但如果因为没有那些世俗,她会被人说,我就很不高兴。光想想,我都接受不了。”

好友连应几声好好好,主动提出约两新情侣见面,才挂断电话。

酒店里,高绥一走,薛苓璐就爬上床,五十分钟后她也要去上工了。

现在除了吃饭的时间,她和高绥见面的时间接近于0。

白天,他忙着礼仪和文化知识考试,忙着配合武打老师的动作设计;她忙着翻阅史料,忙着开会讨论、写出一个带有历史厚重感、无力感的原创剧本。

中午,她吃饭慢,他陪着,但也就最多四十分钟,因为她得赶紧吃完补觉。高绥也差不多,当然他其他时候还会和今天中午一样,要去拍东西,配合公司或者剧组的宣传。

晚上,他要赶拍摄、接受采访,她要啪啪啪地打字,将自己被编辑催了百八十遍的个人小说《喃语》尽快完本。

基本上,她深更半夜实在熬不住入睡了,高绥才在片场下戏。

不过,两个人都忙于工作,高绥的状况每天都很良好,薛苓璐的状态却肉眼可见的颓了但在硬撑。

岸芷再次降温的那天,高绥心疼,问她能不能向领导请假,缓个一两天。

薛苓璐趴在桌子上摇头,半眯眼盯着自己的饭碗,不停用勺子搅拌还剩的酸辣粉汤:“不行,这是我第一份正式的编剧工作,我要表现得很好。《喃语》……是我答应粉丝的,一份礼物,我也要好好对待,而且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我靠它吃饭的,什么时候都不能懈怠啊。”

她眉目生动,带着浓重的倦意。

高绥将外卖袋扔到门外垃圾桶,返身回来,听到她趴在桌子上喃喃自语:“天气预报说今晚会下雪。高绥,我最喜欢的冬天要来了呢。”

高绥嘴微张,看向窗外——果然天已经阴沉了一点儿,今晚大概率会下雪。

他走到薛苓璐身边,摸摸她的脑袋,如哄孩子一般:“今晚活动结束得早,我带你去玩雪。嗯?”

薛苓璐轻笑出声,她从薄薄的围巾中将头伸了出来,娇笑:“好。正巧今天我也下班早。”

明艳的大美人,却一直是软软的性格,将他的心变成了一池被搅乱的春水。

阿苓很喜欢雪,然而他们从小生长的那座城市——梦泽市,并没有雪。

那是一座位于南方的沿海城市,最寂寥的时候也不过满树光秃秃。

高绥知道是因为高中时他们的师兄张越送了薛苓璐一个雪景球当生日礼物。

高绥到现在还记得那日。

站在她桌前的那个男生明媚地笑着,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男生的笑容也是可以用明媚来形容。那个男生站在班级门口,对就坐在入门第一排的薛苓璐说:“新年从东北买回来的,本来一回来就打算送给你,但想想开学不久就是你生日,就留到现在了。你最喜欢冬天了,这个礼物是不是送到心坎上了?”

温柔又宠溺。最后一句时存心逗她开心的逗趣。

字面是疑问,实际是确定。

他那时候还不知道那个男生是张越。

是两三节课后,同班女生打完水回来问薛苓璐张越来干什么,他才知道的。

那天夜晚,他独自站在男生宿舍外的走廊上想,他不甘心败在出场顺序上。

天气预报播报再次降温的夜晚,高绥在接受国内顶级杂志《诸君》的采访,雪在他身后的飘窗里融合着夜色越下越大。

三十而立的男人,整洁未多加修饰的短发,穿着白色高领针织衫,手捧棕色咖啡杯,对着镜头沉稳简单地笑谈。以雪和黑夜为背景,营造了一种静谧安全的生活氛围感。

采访完毕,窗外雪势渐大。

采访负责人犯了愁:“我刚让司机出去看了一眼,雪太厚了,这里到大马路的路现在恐怕没人扫。”

“那怎么办?”小女孩急了,“我们今晚要睡这了?”

负责人无奈扶额:“否则我能怎么办?总不能带着你们冻死在荒郊野岭吧。”

团队欢呼,影视城的酒店是出了名的干净舒适,可以媲美五星级国际大酒店。

负责人宠溺地看着他们像在看自己的孩子一样,侧身和高绥搭话道:“霁霖,你们演员最讨厌这种下雪天吧?坏天气总是会让原本顺利的工作徒生波澜。”

犹如姐弟之间话家常。

高绥已经早早从窗台上走下来,他手中还是那杯咖啡:“我挺喜欢下雪天的。”

“嗯?因为可以停工?”这个回答从一个多年全年无休的人嘴里说出来,让负责人倍感惊讶。

高绥否认地笑着摇头:“不到极端不停工,这是剧组历来的习惯。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负责人眼睛亮了起来,高绥知道他这是高兴非意料之中地收集到了新鲜的一手素材。

高绥转身,看向窗外越发厚重的飘雪,嘴角浅笑三分,恢复了本真样子:“我最爱的冬天来了。”

一直忙于整理用过的私人物品的琉南璃惊讶转头:“霁霖哥,你之前不是不喜欢冬天吗?宋哥说上一年在这儿突然下雪了,你还为此苦恼了很久。”

高绥和负责人对视神秘一笑,没有回答。

雪如天气预报预料的那样准时落下,薛苓璐靠在窗边手中捧着棕色马克杯,杯子里泡着香浓的咖啡。

“下雪了。注意保暖呀,宝贝。”

大学好友就在离她几十公里外的江州,今日江州亦下了雪。

在从梦泽出发之前,她告诉了好友自己终于要踏上做编剧的路,第一站就是岸芷市。这个位于江州北边的江南城市。

大学的时候,她就很期待亲眼看一季江南的雪,而不是隔着好友发来的图片。

今天开始,她要一点点如愿了。

她的内心有了前所未有的平静、柔软。

三十岁,事业再度启航,领域是全新的,困难挫折也是全新的,但却是她这么多年来最美满的时候。

雪很快就在窗户下堆起了一层白色小堤,薛苓璐想如果可以她真想在冬天的时候去欧洲,坐在古老城堡的壁炉旁静度一个雪夜。

这些年知道她喜欢冬天的人不多,从小到大收到过与冬天有关的礼物也只有张越送的那个小雪景球。她的父母格外不喜欢冬天,冬天对于忙碌了一生的普通人来说太容易令人伤感。

至于她的哥哥,他向来认为谈论喜不喜欢很矫情。他自己不提,也厌恶她提。

咖啡的热气升腾至半空,还未抵达她的鼻尖就消失殆尽。

还有五分钟,客人就会到来。

薛苓璐给高绥拍了一张窗下小雪堤的照片:不知道今晚有没有运气和高先生一起去和雪近距离接触下呢?

冬天,是客观孤独的。凋零的落叶,安静的城市,因为太冷一个劲儿专注赶路的人类。

但对于她这种历来孤独惯了的人,冬天才是最热闹的时候。

只有在冬天,她才能切实地觉得自己和很多人在一起,被很多人陪着。她才能感觉到,她的灵魂并不孤单,世界值得生存。

直到今天。

她仍然对冬天抱有强烈好感,但却是因为在这个客观孤单的时节,她已明确地自己非孤雏一只。

在她始终空荡昏暗的心底,燃烧起了一股期待,且有越燃越猛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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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和光年都浪漫
连载中往北十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