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末,一座名为凤港的海湾小城,被逐渐兴起的风水界盛赞其“九龙下海”,千年难得一遇的风水宝地,数年后必将搅得华夏天翻地覆。
二十年。
凤港仅仅花了二十年便跻身于华夏各城的前列。
一条S形的蜿蜒秀丽的凤港河将整座凤港一切为二,凤港的人们称其新港和旧港。
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西面的新港靠海,打造了闻名世界的深水良港,开启盛世之门。
自此,一座座摩天大厦拔地而起,房地产事业如火如荼,成就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房地产开发商,经年累月,上流社会纸醉金迷的气味弥漫在新港的空气中。
旧港无海只能走老路,将沿河一带开发为自然景观休闲旅游,保留了凤港最原始的样子。老旧密集的居民楼和廉价旅馆,茶楼生果店遍地,三教九流人员混杂,每个人都在为生存而努力。
旧港·龙凤茶楼
“欢迎届时光临。”女人弯月般性感的红唇吐出这么一句。
初春的百年老茶楼比冬日里热闹许多,人声嘈杂,要听清桌卡座对面说话还真不容易。
但——
男人听得清清楚楚,每个字都清晰无比,仿佛是从自己嘴里说出的一般。
“汤宁……”他合上喜帖,眉梢不由自主地往上扯了两分。
盈盈笑声传入耳中。
隔着一张金色紫荆花油布,他望向对面的汤宁。
喜事到来,深红旗袍将那张原本就美丽的脸蛋衬托得愈发明艳大方,容光焕发,她身后的灰黄色墙砖挂着的龙凤呈祥的迷你戏服,更为她增添了一丝喜味。
“52桌埋单!”一个中年女人扯着嗓子喊,口水喷了半米远。
汤宁嫌恶地皱了皱眉头,若不是为了给老友边牧送喜帖,她是不愿意来这里。
边牧用纸巾挥了挥,目光再次落到红彤彤的喜帖上。
已经是第二次了。
他想道,上次恭喜她结婚,还是在三年前。
也是在这间茶楼。
可惜临了黄了。
顿了几秒,边牧开口道:“恭喜,双喜临门。”
桌前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不是菜香,也不是香水味。
是边牧身上独有的香味。
淡淡的,像冬日收割机扬起的青草味。
汤宁肩膀一松,往硬邦邦的木沙发上一靠,先前眉间的嫌恶逐渐溶解。
“哪来的双喜?”
边牧垂下眸,身体前倾了一寸,修长的手指如一只毛毛虫,忽地跃在喜帖上的日期。
“这天不是你的农历生日吗?”
汤宁一愣,目光跟随他的手指,瞟向紫荆花油布上的那抹火红,半信半疑:“是吗?”
去了新港读书后,汤宁就再没过农历生日。
“农历”这样古老的词汇彷如远去的旧港,被狠狠甩出了九霄云外。
边牧轻叹了一口气。
“你呀,自己的生日都能忘。”
汤宁心一动,目光移回对面那张平淡的脸,自认识他以来,就没见过他的情绪有多大起伏。
情绪稳定是个优点没错,可对于汤宁这种急性子来说,两人能做朋友,完全是因为中学四年都是同桌的缘故。
高二下学期,汤宁转学去了新港,身边的朋友如同不值钱似的旧玩具,换了一批又一批,她伤着别人的心,也被别人伤了心。
性子冷淡的边牧地位却稳如泰山,他始终是汤宁最无私的情绪垃圾桶,在他面前,汤宁可以肆无忌惮地吐槽和嘲讽,他不仅全盘接收,还不定时开启安抚功能。
所以哪怕再不喜欢旧港,汤宁也会因为边牧专门过来一趟。
“哟!这是汤小宁吧!”
侧后方猛地传来一声热情的招呼,将两人凝固的气氛打破了。
边牧朝汤宁纹身侧望去,是茶楼老板娘,正提着一个铜色茶壶,扭着肥圆的身姿靠近。
汤宁脊背明显一僵,不待对方的脸出现,没好气地努着唇回应道:“我叫汤宁!”
老板娘完全不介意汤宁说话的语气,依旧笑得像朵喇叭花,“好好好,汤宁汤宁。哎呀!长得真好看,女大十八变啊!”
汤宁翻了个白眼,这不等于在讽刺自己小时候很丑吗。
“汤生汤太还好吗?”老板娘提起茶渍斑斑的茶壶,给两人续满了茶。
汤宁一点面子都不给,皱着眉头随意敷衍道:“挺好的,谢谢关心。”
眼尖的老板娘一眼就瞟到了桌上的红喜帖,吆喝着要给他们打个吉利的八八折,沾沾喜气。
汤宁听到八八折无动于衷。
“能省几个钱。”
老板娘赔笑着,小本生意八八折已经不少啦。
眼角一扫,瞅见了边牧的脸色黑沉黑沉的,连忙识趣地走开了。
耳根清净后,汤宁也发觉了对面的边牧不太对劲。
她一把推开冒着热气的茶杯,凑上前去:“怎么了?”
“是这样的,汤宁……”
边牧脸上表情淡淡的,但语气却如拉紧的弦,“那段时间我刚好有个项目要出差,恐怕去不了你的婚礼。”
这一句话仿佛触犯了天条,汤宁漂亮的脸蛋一垮,杏眼怒睁,声音不禁扬高了几分——
“这可是我的终身大事,你就不能请个假回来?!”
“……”
眼见这句话不够有气势,没有搅动边牧这座静如死水的湖,汤宁咬着牙,利嘴如刀:“秃头主任不是一向不怎么器重你嘛!你还那么屁颠着去帮他做项目呢!”
边牧眼皮一抖,表情有了一丝松动,窘迫、无奈,加上微微的震惊,汤宁的话很毒,但说的没错,自打毕业后入职旧港房屋署五六年了,他还是个办事科员。
不过,他还是想在汤宁面前挺起胸膛,自证一番:“主任说这个项目做好了,有机会升职。汤宁,这个机会……我等了很久,实在不想错过。”
毫无底气的辩驳。
至少在汤宁眼里,终身大事和升职机会,孰轻孰重,作为多年好友的边牧应该掂量得清楚的。
边牧的手腕搭在桌布上,指腹拨弄着喜帖的边缘。
嘶——
皮肤猛地传来一丝刺痛。
……
锐利的喜帖边缘割破了食指。
他用拇指挤了挤伤处,划痕迸裂,钻心的痛袭来。
汤宁没注意到这一幕,依旧羞愤地瞪着她,像一只被激怒的母猫。
对峙了十来秒,汤宁抓起昂贵的刺绣手包,咻地起身,甩下一句无情的话:“反正喜帖我送到了,去不去是你的自由!”
蹬蹬蹬蹬蹬!
高跟鞋鞋跟都带着主人的怒气。
边牧眉头微微皱着,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任由对方离开。
“汤宁……”
他喃喃着,拇指用力摁住食指。
几滴鲜红的血溢出,粘在了喜帖边缘,血色瞬间弥漫开来。
·
一周后,边牧在署里加班。
叮叮叮。座机响了。
“喂!你在哪?”
电话对面劈头一问,盛气凌人。
是汤宁。
距上次不欢而散,这是汤宁第一次主动打他的电话,应该说是回电话。
边牧眼里闪过一阵欣喜,思索回话的功夫快速瞟了一眼桌角印着单位LOGO的万年历。
诸事皆宜。
四个大字,比抽屉里那张带血的喜帖还喜庆几分。
“在加班。”
边牧滚动喉结,仿佛开口说话都是一种错。
“能出来吗?”
气势比先前弱了几度。
再一听,不太对劲。
边牧身体一晃,但没有起身,注视着电脑屏幕上的房屋重建项目计划书,轻声问:“你怎么了?”
不一会儿,低低的抽泣声传来。
边牧将靠椅一转,作势起了身,靠在工位旁。
“你哭了吗?跟你男友吵架了?”
“……为什么你一定觉得是我跟他吵架?”
初春的夜微凉,空气里还有花粉的味道,边牧吸了吸敏感的鼻子,换了个方式问:“好吧,我错了。他做什么惹你生气了?”
“我们分手了……”
“……”
一阵长久的沉默。
九点的夜晚,房屋署整层项目部只剩下边牧一个人在加班,周围安静得可怕。
咚咚咚。
边牧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边牧!你听到没有?”沉默过后的质问。
“听到。”
两个平淡的中文字让对方更生气了,问他为什么没任何反应。
“我在等你说。”边牧不急不缓,耳边是有节奏的心跳。
兴许是边牧丝绸般平滑的声音让汤宁的情绪稍微稳定了一点,如常地开始倒苦水。
边牧坐回椅子,认真地当起了听众。
听了半天,原来是汤宁未婚夫在汤家吃晚饭时,接了一个电话,然后不打招呼就跑了。
“我跟你说过,我爸妈本来就不喜欢他的工作,他还表现那么差。一天到晚见不到人,就知道忙工作,整天神经兮兮的,好不容易见到人,电话响个没完没了!刚刚吃着饭,接到电话又跑了,完全没个女婿样!”
边牧听到这,不合时宜地乐了出来,“女婿样是什么样?”
“……重点是这个吗?”
边牧连忙收起嘴边的笑:“不好意思,你继续说。”
“不想说了。再见!”
嘟嘟嘟……忙音传来。
边牧放下手机,明明没说几句话,却感觉口干舌燥,走到饮水机前,倒了一大杯水。
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喝完水,他沉吟了许久,才把思绪掰回工作上,不慌不忙地将计划书的结尾敲上,整体校对一遍,保存、发邮箱、关电脑。
距离挂断电话过去了一个小时,他用座机给汤宁回了个电话。
“你在哪?我忙完了。”
“你楼下。”
耳边传来的三个字,使得边牧拿外套的手都颤抖了,他放下话筒,飞速朝窗口跑去,探头往外看。
凌乱灰黑的电线挡住了视线。
他呼哧呼哧跑回电话机旁,问:“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刚到。”呼呼的风声混杂着口齿不清的音调:“我晚上没吃饱,请我吃宵夜吧。”
“行。你想吃什么?”
两人去了房屋署附近的一间火锅店,暖和,这个点了,人也不多。
“……你等等,我去个洗手间。”
边牧灌了一大口果汁,捂着肚子急匆匆离桌了。
半个小时他已经去了三趟厕所。
汤宁没有任何不满,还不断给边牧捞浸在红油辣汁里的菜。
汤宁爱吃辣,边牧不太能吃辣,但他总是就着汤宁的喜好来。尤其是汤宁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别提诸多要求,以免惹怒对方自己遭殃。
“哎呀,对不起啦,早知道就不点这么辣的了。”一个小时后,2L的生榨五青汁壶见了底,汤宁才说出这句毫无诚意的道歉。
边牧咧着辣肿了的嘴唇,没心没肺地笑。
汤宁撞见对方晃眼的笑容,勾着头匆匆去买了单,还主动提出要对方送她回家。
边牧摸着脆弱不堪的肠胃,答应了。以往基本是吃完饭各回各家,倒不是绅不绅士的问题,他们从小都这样。哪怕汤宁搬到新港后,也是自己回,很少让边牧送,毕竟跨越半个城,一来一回起码浪费一两个小时。
狭窄的街道上,边牧的二手日系车慢吞吞地行驶着,每次搭车,汤宁都要调侃一番,说这辆老爷车是边牧二号,跟他一个德行。
今晚的汤宁却异常安静,头靠在头枕上,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边牧也没出声,安静地当个负责任的司机。
车子开上凤港大桥才快了起来,好似驶入了另一个世界。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珠光闪耀,炫彩的灯照在车窗上,光怪陆离,给了边牧一种走入异世界的错觉。
工作关系他经常来新港,但依然不适应这里的灯红酒绿。
自打上世纪末新港兴起,旧港便流传着一句童谣:
山主贵,水主富。
新港旧港一条路。
然而,新港的暴发户和新贵们从来不这么看。
从旧港到新港短短数十公里,不仅是地域上的跨越,更是身份和阶层上的跨越。
新港旧港只会越走越远……
车子驶到了新港最繁华的九龙大道,路过一间霓虹灯璀璨的酒吧时,汤宁不动声色地缩进了外套领子里,水雾溢满了眼眶。
刚来新港读高二,在酒吧认识了高大帅气的邻校公子哥,两人很快陷入了热恋,情窦初开,初尝禁果,整日风流快活。
汤宁的成绩直线下降,只考了邻市的一所普通大学,而那个发誓要爱自己一辈子的男友却跟着家人移民去了国外,消失无踪。
大学里,汤宁总会从其他追求自己的公子哥那里寻找初恋男友的影子。
但再像也不是他。
那个人在汤宁的生命里既短暂又漫长,好似一场青春里的春梦,梦醒后什么都没了,空留一段绮梦。无论生活多热闹,身边多少人,热闹过后都是无尽的空虚,怎么也得不到满足。
但这些年,身边总有一个人能将她从虚幻的梦境拉回现实,真切而踏实。
那个人便是边牧。
永不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