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

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

张部尚书作者

其他

0万字完结酷爱书院

10-08 1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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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九九小说网转载收集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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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作品: 和离后首辅他火葬场了 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

《嫁给偏执藩王后她躺赢了》精彩片段

月华如练,银灰披洒。已是冷冷子夜,潮州尚未从料峭春寒中苏醒,氤氲着丁香气息的兴林街上,一个茕茕孤影在黑暗中慢行。他太像黑土里的蛆虫蚯蚓,甚至无法引起旁人的注意。半炷香的时间后,他停在了一座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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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如练,银灰披洒。

已是冷冷子夜,潮州尚未从料峭春寒中苏醒,氤氲着丁香气息的兴林街上,一个茕茕孤影在黑暗中慢行。

他太像黑土里的蛆虫蚯蚓,甚至无法引起旁人的注意。半炷香的时间后,他停在了一座灯火辉煌,敦厚庄严的宅院前。

青年微微推起斗笠边沿,露出一双狭长深邃的眼睛。

眼前,是面覆盖琉璃瓦的朱红高墙,和延伸到墙外怒放的杏花。

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他不禁勾着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抵住前额,桀桀怪笑起来。

下一秒,青年从腰间取出条细闪的银链,钩住了那棵杏树。

他的身影淹没在黑暗中。

**

潮州刺史府,灯火通明。

刺史沈仲舒扶正衣冠,匆匆赶到议事花厅,接过管家递来的密信。信件被一支冷箭射穿,正正钉在府前正厅的朱漆廊柱上。

箭羽没入廊柱寸许,甚至拔不出来。箭下还挂着滴血的残肢和人的眼球。是河东节度使府那边“送”来的,让沈家尽快确定婚期。

看到那鬼画符般的字迹,和“不从,人头落地”的警告,沈仲舒的心先凉了半截。

宠妾林氏和他分坐在太师椅的左右侧,愁容惨淡。在林氏旁边,一个衣着华美,姿容绝丽的女子用绣着风荷的帕子不住地掉泪。她是沈家庶女沈又可,沈仲舒和林氏的掌上明珠。

沈又可一直在哭。看到密信、冷箭后,更是要哭得断气。

数日前,皇帝突然下旨,为沈家女和河东节度使张逐轻赐婚。

张逐轻乃前节度使唯一子嗣,世袭官爵,这桩亲事,算是沈家高攀。但沈家实在高兴不起来。

一切,得从他身边的牙兵说起。

牙兵,乃节度使私兵,为从士兵中挑选的最为骁勇凶悍者,自昭国建国后,牙兵之间互相勾连、姻党盘踞,逐渐养成嚣张跋扈、目无主上的风气。

到了张逐轻父辈一代,牙兵便开始“挟天子令诸侯”,把万人之上的节度使当成自己的傀儡。

十年,河东的牙兵哗变了两次。

一次,他们斩下了张逐轻父亲的头颅,挂在节度使府门口,拥立他的舅舅上位。一次,他们又剖了他舅舅的五脏喂狗,拥立他上位。

如今节度使府早已经改姓王了,张逐轻的亲兵十之八九都是押牙王守德的人。有豺狼在侧,张逐轻出入都被人监视,便连脑袋,都随时可能搬家。

嫁给这样的人,结局可想而知。

沈又可越想越害怕,两个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泪雨滂沱:“阿耶,阿娘,女儿真的不能嫁,他就是个短命鬼,女儿嫁过去定要守活寡,被那群牙兵凌/辱。与其这样,不如现在死了算了……”

沈又可虽是沈家庶女,但自小被林氏捧在手心里,吃穿用度都和嫡女没有分别,甚至在教学方面,沈仲舒也偏爱她,盼望着以后她能风光大嫁,没想到还没出阁就遇到了这种事。

沈仲舒何尝不头疼:“哭哭啼啼像什么样子,快起来。”

沈又可却只是哭。

林氏闻言也绷不住了,眼泪决堤似的滚落:“三郎,你就是见死不救,想要我们母女俩的命罢了。我早就说,东厢房里头还有一个,你怎么不去求她,圣旨上又没有指名道姓要我的女儿,让她去嫁不就行了?”

一番话说得沈仲舒脸色变了又变。

他有两个女儿,只是平时常示于人前的是偏宠的沈又可,还有一个,就像被人豢养的金丝雀,深居简出。

沈仲舒是老眼昏花了,但让他用另外一个女儿的命换沈又可的命,他又觉得自己卑鄙。除了良心不安之外,对于那个不常和前院来往的女儿,沈仲舒心中是忌惮的。

林氏也知沈仲舒护那个女人,但要让他献出沈又可,不如就地杀了自己。

沈仲舒终于招架不住林氏母女的哭哭啼啼。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他自私地想,她那样的本事,或许能逢凶化吉。

**

“三娘子,太高了,你快下来。”东厢房假山旁,婢女春雪提着一盏雕花灯,抬头焦急地说。

在一棵约五米高的杏树上,一只皮毛雪白的小奶猫蹲在树杈的地方,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似乎吓傻了。

谁也想不到会有这么傻的猫,因为爬得太高,自己不敢下来。

在树杈三米左右的地方,沈长袖正抱着树干,努力地朝上爬。

她梳螺髻,鬓角簪黄色山茶,戴孔雀开屏簪,穿湖水蓝色白莲花纹样垂璎珞上衫,茶白色绣牡丹芍药束裙,臂环彩色披帛,脚下一双嵌珍珠蓝宝石云浪纹样的翘头履,打扮甚是单薄。

年幼时她曾为救落水的沈又可落下了病根,见风容易咳嗽,可是傍晚看到这只可怜的从别院过来的傻猫,沈长袖不顾病弱的身体,愣是要上去救它。

她的愚善性子,春雪也觉得头疼。

现在已经快酉时二刻,沈长袖没有用晚饭,才上树三米。这也罢了,彩鸢到前院喊人,现在还没回来。

“还差一点。”沈长袖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因为乏累的缘故,上气不接下气,“春雪,咳咳,你不用在这看着我,去把火炉子升起来,给我烫一壶酒……咳咳咳……顺便把彩鸢叫回来,我要沐浴的汤水还没烧。”

语气是虚弱的,但口齿清晰,头脑冷静。这也是她的一贯作风,仿佛天塌下来也只会落她额前一点灰。

“三娘子,您都咳成这样了,还喝酒呢?”春雪心疼自家小主人,当然不肯走,沈长袖不再吩咐。

好不容易才到了猫蹲着的那根树枝,饶是沈长袖身轻如燕,还是怕惊扰了傻猫。

奇怪的是,白猫似乎知道她来是为了救它,没有跑开,身体也不那么抖了。

沈长袖救它,一方面是觉得它蠢,另一方面是喜爱它雪白的毛发,和那一只碧蓝一只金黄的异瞳。倒不像是花色毛的野猫,而是从哪户人家溜出来的宠物。

既然被她撞见了,就属于她了。

沈长袖用力地抱住它,白猫就像个小婴儿一样,喵喵喵地叫起来,两只爪子钩住了她的衣衫,差点把悬在束裙前的璎珞拽下来。

连沈长袖都听出了白猫的心里话,安慰说:“别怕,一会我们就下去了。”

白猫又喵喵地叫,声音又软又奶。沈长袖只觉得骨头也被撩拨得酥酥软软。

她沿着原路返回,在下降了两米左右,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就是沈仲舒之女?”

沈长袖抬眸看去,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家的院墙上蹲着一个男人。

他背着月光,吊儿郎当地蹲在那里,衣衫朴素,长发只用一根木棍松松地绾着,样子是极秀美的,只是眼圈有点青黑,脸上还带着伤,有点狼狈。

沈长袖差点就因为失神从树上掉下去了,幸好杏树就在院墙旁边,男人伸手就能够着她,就拽住了她。

大昭,一直来都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男人却堂而皇之地抓住沈长袖的皓腕,还若有所思地评价了一句:“好瘦的小鸡仔。”她的腕不足他虎口一握,仿若没有骨头。

末了,他又抬眸,眼神盈盈地盯着沈长袖,展颜一笑,“但长相果然和传闻一样,冠绝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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