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西塞尔(cecil),意日混血,没有姓。
家乡是意大利撒丁岛,喜欢的食物是prosciutto credo(意大利生火腿)和蜜瓜,爱好是烹饪美食和打架斗殴,尤其是将趾高气扬的混混的脸在脚下踩扁时,那种弥漫全身的酥麻快感,无与伦比。
因为童年曾被雇佣兵拐走充当当作完成任务的工具,学了些格斗术,向往暴力冒险。
有句话说,母亲和冒险是反义词。
所以我没有母亲。
“……这理由太牵强了吧,而且前后一点关联都没有啊。”抱着膝盖坐在台阶上的粉发少年这么说。
他叫托比欧,教堂神父的养子,性格怯懦迟钝,因为整天对着青蛙和独角仙说话,理所当然被视为怪胎,没有朋友,经常被同村的孩子欺负。
而我,因为186公分的优越身高和好身手,是村里的明星人物,理应不该和他扯上关系。
但有时候命运就是那么奇妙。
当然我的意思是——我的念想,决定我的命运。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命运这一玄乎飘渺之词的,总之对我而言命运并不神秘,我知道它,我了解它,我掌控它。
这并非乐天派或宗教徒的自我安慰,这一结论源自我的能力。
我叫它「无人知晓(no one knows)」。
完善前言。
我知,我熟,我戏弄,但仅限未来,过去,或者在我整个生命里掌管一切的……那个该死*蛋没*像青蛙小便一样**神明、上帝,不管什么东西,给我安排命运的那个东西,我一无所知。
无人知晓的能力很简单,一份生死契约。
我可以绑定某人,换取在他生命消散前我的不死,当然他的死亡不会给我造成任何损伤,顶多换人。但麻烦也在这里,作为维系我不死之身的交换,他拥有命令我的权柄,还能窥见我的部分情绪想法。
换句话来说,我要为自己找个主人。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就算做个渔夫虚度一生,也不想被安排这种给人做奴隶的超能力,但我不同。
我喜欢刺激。
平静与我而言,形似地狱。
但我怕死,怕残疾,怕像烂泥一样躺在病床或下水道里腐烂,被野狗叼走眼珠,这也是我十七岁还窝在撒丁岛的原因。为了战胜内心的不堪,为了肆无忌惮的杀戮。
我必须用「无人知晓」,命运馈赠于我掌握一部分命运的力量。
但作为人类,我绝不可能沦为什么渣宰的狗去舔他脚,所以我盯上了托比欧,看起来最大**也只是出海打鱼满载而归,与平平无奇的妻子接吻的平庸少年。
“总之,我自我介绍完毕了。看着我。”
我用两根手指托起呆愣的粉发少年下巴。
托比欧的身世在村庄不是秘密,舌头长的可以打结的人到处都是。他是女犯的孩子,父不详,像被人挑剩的垃圾一样被神父收养,但自己不争气,是村子人人可欺的最底层。
我盯着那双普通的褐色眼睛:“你看到了什么,托比欧。”
托比欧似乎被我吓住了,这是当然,我十二岁的时候单枪匹马打倒五个小混混的事是这个村子的不朽传奇,最底层的少年啊,恐怕和我接触都兴奋的在颤抖吧。
他声音小的像蚊子叫,颤颤巍巍:“你在想……在想……托比欧这家伙长得还挺可爱,如果是女孩子,恐怕早被人拖到巷子里去搞大肚子了……”
“……”
是吗?
我沉默了两秒,仔细看他。
因为我有一部分亚洲血统的缘故,我并不是什么肌肉很夸张的猛男,尽管我向往,但基因限制我的发育,我在意识到这点后迅速调整锻炼倾向,最终将自己培养成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精瘦形绅士。
我爱自己的一切。因此,我的理想型也是娇小可爱的人类。
托比欧差不多能符合,他是很典型的地中海长相,尽管被分类为白人,但皮肤偏小麦色的深色,棕褐色的眼睛,和古安纳古希腊人有些相似,长鼻,窄长面形,脸颊有雀斑,个体不高,170公分。
他在我手里发抖。深色瞳孔倒映出缩小的我的影子,黑发黑眼,发质偏硬,卷曲但蓬松,正露出尖锐的犬齿对他笑,我知道自己的长相很有迷惑性,村里的大人都夸我是有正义感和守护心的天生骑士。
所以他是被突然听到我心声这件事吓到了吗。
这么胆小,这么可爱。
我想的不错,如果是女孩子……
咳。
这里我需要澄清一点,我并不是个滥情的意大利人渣,在觉醒「无人知晓」,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必须和什么人捆绑在一起之后,我就断了和可爱女性谈恋爱的心思,因为我是注定在枪林弹雨中厮杀浴血的狼。
但我毕竟是个处于青春期发育正常的男人,有性幻想是很正常的。
言归正传。
我选择托比欧就是因为他懦弱,他不会利用「无人知晓」命令我干什么大事,他好掌控,只要把拳头攥紧悬停在他鼻梁上,他就会吓的瑟瑟发抖,说不准还会催眠自己忘掉可以命令我的事情呢。
托比欧大概读到了这句心声,一直忍气吞声的表情里多了点愤怒。
“西……西塞尔……你到底做了什么!”
有进步,他的尾音是上调,说话也利落起来。
“为什么我能听到你的心声,为什么我能感受到你的情绪,为什么我感觉能……掌控你的一切。”
“噶?”这是我的声音。
一切,什么意思?
“你的身高186公分,体重82公斤,心率是132/分钟,呼吸频率12次/分钟……”托比欧化身医院的检测仪器,说了一堆我本人都不知道的数据出来。
我听完感叹:“要不杀了你,找个老年痴呆、植物人或哑巴做主人吧,可恶,这能力对我也太过分了。”
托比欧一动不动,用那双深色眼睛看着我。
哦,该死,我想他知道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就算当奴隶,我也看不上那些残缺者。
我有点挫败,如果被人知根知底,我该怎么驯服那个人?
“把你对我做的事……全部,毫无保留的告诉我。”托比欧突然开口。我看见他放在台阶上的手指蜷起来,似乎是因为紧张。和他能感受到我一样,我也能感受到他的一些情绪和心声,按理来说是这样。
但我什么都没感受到,我只在从被他外表取悦过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们之间的联络是单向的,他掌控我,我却不能对他了如指掌。
我的嘴不受控制的自己动了起来——我宁愿是这样。实际上,因为托比欧平静但带有支配的命令,我莫名兴奋起来了,我发自内心,甚至带了点骄傲得意的告诉他「无人知晓」的事情。
听完,托比欧并不连贯的问:“我可以命令你去死……吗。”
“当然,但我不会死,这是个上帝举石头的悖论。”
我也不认为他会这么做,托比欧是个连青蛙被狗吃掉都看不了的废物,这话是莫德告诉我的。
“那自杀吧,西塞尔。”
“好啊……你说什么?”我震惊看着他,“托比欧?”
“从这里跳下去。”托比欧抬手指向前方,面无表情。他坐在河堤上的台阶上,我站在下面几个台阶,我们不远处是条河,我会游泳,但现在正值雨季,河水遄疾,我会被卷到海里去的。
“来真的啊……”这次轮到我嘟囔了。我转身,跳了下去。
视线被河水吞没前,我一直在看岸上,托比欧在我能看他第一眼前就转身了,利落的好像只是往河里扔了个垃圾。
我没死。
这是「无人知晓」的力量,现在就算把我凝固在灌满水泥的箱子里沉入大海,我也不会死了。
鼻腔火辣,胸闷沉重,水呛进肺部,喉咙刺痛着咳个不停,大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真的不会死了。
哈哈哈哈哈哈!如果不是气管疼的厉害,我绝对会放声大笑,人类的弱点是恐惧,恐惧的源头是死亡,那若不会死亡便没有恐惧,我就是世界上最勇敢的战士!
我在河里漂了整整一天一夜,最后被路过的渔船捞到岸上。
村里的马可大叔救了我,他想按压我的腹部,用渔民的急救知识。但我自己爬了起来,从嘴里吐出一条小鱼。好腥。
我的声音很难听:“我没事,只是天太热了,下河凉快。”
“是吗。”马可大叔表情无奈,“托比欧说是因为你被一见钟情的女游客拒绝,一时想不开才……”
我抽动了下鼻子,闻到熟悉的气味。
托比欧在马可大叔身后,他穿着粉紫色露腰毛衣和茄紫长裤,一头玫粉短发打理得清爽,看着我。明明整个人都是明媚爽朗的配色,却不愿出风头的像是墙角的阴影。
“是有这么回事。”我改口,“但我泳技很好,怎么可能这么自杀呢。”
是的,我认为托比欧让我跳河,只是女孩子闹脾气摔碎碗碟一样的行为。毕竟我西塞尔是个游泳高手是人尽皆知的事,让人用他擅长的内容自杀,也太仁慈了,而且后面还叫人来救我。
哼。
“说的也是。”马可大叔哈哈大笑,“你是村里最棒的小伙子,西塞尔,可别为了……”他开始调侃我为情所困的行为,我保证,这消息会在午饭前传遍村子。
可恶,我的形象啊!
好不容易应付完马可大叔,我几步凑到托比欧旁边。他坐在渔船最靠舱室的边缘,导致我只能蹲在他脚边抬头看他的下巴。但不知为何,这个角度让我心跳加速。
“托比欧,你是专门来救我的吗。”
“心率125,虽然高,但远比正常溺水者低,是激动引起的。成年人的正常心率在60-100,而且像你这种每天都会锻炼的人,心率应该会比一般人低吧。”
“欸,因为看见你了?”我歪头看着他,“你在关心我吗。”
我知道自己的形象不怎么好。我现在像水鬼一样,黑发湿漉漉贴在脸上,肤色也应该是溺水者的惨白,我的瞳孔是纯黑的,就算在阳光下也看不到一丁点褐色,深邃、锐利,很多人都害怕被我直视。
我朝他露出森森白齿,犬齿很尖,那只被我从水里咬出来的倒霉鱼身上扎了两个小洞,在甲板上扑腾,翻滚到我们脚边。真的很腥,我很想漱口,但短时间内又不想接触如何液体。
托比欧看起来很无语,但强撑着耐心和我交流。
“西塞尔,你不死的前提是什么,汲取我的精力吗。”
“……”
哎呀,被发现了。
但不被发现好像才不对劲。
我搓搓鼻翼:“我只用一点点,很少一点。”
跑三百米的精力就能换我一条命,不是很划算吗!
但托比欧看起来并不这么觉得,也对,他那么瘦弱,估计从来没有跑步训练过。
我开始思考明天晨跑该走哪条路线叫他一起。
托比欧:“……”
接下来他再没和我说话,转头看波光粼粼的海面,好像被我搞自闭了一样。
很好!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像死人一样乖乖当我的免费复活锚点吧!
托比欧看了我一眼,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棕色的瞳孔似乎变成了……绿色?
我定神去看,分明还是原本的棕色。
吓死我了。我倒知道棕褐瞳能在阳光折射下变成血一样的红,但在色卡上搭不上边的绿,就算直接拿绿色手电照也不行吧。完全不科学!
渔船靠岸,马可大叔热情留我吃午饭。
忘了说,我的母亲曾是村子学校里的一名教师,是土生土长的撒丁岛人,而我的父亲是个日本旅客,他在撒丁岛和我母亲一见钟情,果断在和我母亲结婚后定居此地。
他开了家渔具店,专门为外来的旅客提供垂钓体验服务,可惜两人在结婚纪念日两周离开了撒丁岛,留下刚出生的我和年迈的外婆。因为他们认为我妨碍了他们的爱情。
我的名字cecil,在拉丁语中有内敛、不同常规的观察世界与个性的意思。但我更喜欢小时候绑架我的雇佣兵告诉我的版本,这单词在日语中被翻译为“死せる”,意思是已经死去。
村里的人对我很好,因为我母亲确实为村子付出了青春,村里认字的人大多都当过她的学生,我的父亲也缴很多税,帮村里拉了不少生意。是我逼走了他们。
我小时候多希望他们其实是双双死在海难,私奔的说法只是欺骗小孩的话啊。
但不是,雇佣兵带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在罗马定居,买了一栋房子,养了一只狗。他们对狗很好,母亲温柔的喂它喝羊奶,父亲摸它的头。
“早上的饭还没吃完,就不去了。”我笑着婉拒马可大叔,一扭头,托比欧已经走远了,因为马可大叔不会邀请他,哪怕他的养父是德高望重的神父大人。
多可怜啊。
怪胎。
想到大狗在外面厮杀,老板瘫在沙发上被不停抽精力(?
玩嗨了然后回家被揍了一顿咳
*
排雷,舔狗.物理字面意思.受,超绝m,被老板杀被掏心掏肺他都乐意,不接受这个xp的不要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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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