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 47 章

哪怕被泼了一桶冷水,在去上班的时候提姆周身还是洋溢着兴奋,斯蒂芬妮只能朝她未婚夫可亲的背影投去白眼。

这一天恰好她大学没课也恰好不需要打工,是她一整周唯一完全空闲的一天。从前只要她有空就会去蝙蝠洞进行训练,因为那里的设施比任何公共健身房都好,也方便她使用不能在公共健身房展示给普通人看的许多招式。但现在她只会开车去同样坐落在布里斯托的德雷克庄园。从前德雷克夫妇在刚发现提姆就是红罗宾的时候大闹过一番,甚至连布鲁斯都被骂得狗血淋头,但现在,里面的训练设施几乎要跟蝙蝠洞不相上下了。

至于为什么回避蝙蝠洞,其实布鲁斯从没有真地下令其他人不准再来,但这是其他哥谭义警共同的默契,哥谭以外所有不知道蝙蝠侠真实身份的人(basically everyone)甚至都不知道二代罗宾被找回来了。小韦恩的第二身份被严格保密,斯蒂芬妮毫不怀疑,任何意外发现了秘密的人都将面临所有蝙蝠系英雄的宣战。

当然也包括她,而且不单单因为她的称号里带了‘蝙蝠’一词。

把披风交给她的人是芭芭拉,但训练她的人却是蝙蝠侠跟夜翼。假如蝙蝠侠算是她的导师,夜翼就是最先毕业的兄长,提姆则是她的同班同学。的确,二代罗宾在斯蒂芬妮成为英雄前就已经被抓走了,她从未见过那个结局悲剧的小鸟,但她知道Jason·Wayne对其他人有多重要,所以会毫不犹豫地豁出自己的性命保护他。

但知道归知道,小韦恩的回归到现在都还难以让她产生任何真实感,因为他一直以来就像是一个悲剧的符号,如阴影般长久地笼罩在所有人头上。直到几个月前他的死亡还是能轻易让轻松的气氛沉寂、愉快的声音突然沙哑。夜翼在自己二十五岁的生日聚会上突然失声痛哭,因为想到他弟弟再也没有机会长大;阿尔弗雷德在让她品尝新菜的时候说漏过一次‘要是Master Jason尝到了......’,然后迅速擦着眼角excused himself;当然还有提姆书房里那个再也没有使用过的相机。

哪怕斯蒂芬妮从未见过他,光看到她所爱的人因此痛苦也足够让她跟着痛苦起来。但就因为如此,当他突然活过来时你才感觉如此不真实,就像你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鹿被高速行驶的车撞飞,你为此惋惜、悲痛,甚至祈祷奇迹能发生让它活下来,但当小鹿真的头破血流地站起来,你又开始怀疑是不是在做梦。

这差不多就是斯蒂芬妮这两个月以来的感受。

她像个理智的成年人一样劝提姆不要搞英雄崇拜,但那只是因为他们俩不能都疯了,夫妻中总得有个人保持清醒。事实上,她自己都快要控制不住好奇心了。要不是知道布鲁斯会活剥了她,她大概早就溜进韦恩庄园去采访小韦恩,问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小丑到底对他做了什么,他以后还想不想当罗宾。然后花更多更多的时间像提姆当年一样在暗中观察他,不为别的,就为了看看四年后的他跟四年前照片里的罗宾有什么区别。

嘿,真不是她变态好吧!也不是她受提姆影响太深。

就像提姆最后主动找上蝙蝠侠成为红罗宾一样,任何人看多了照片里那个燃烧自己飞翔在蝙蝠侠身边的小鸟,都会对它跟天空产生向往。

*

哪怕有斯蒂芬妮的警告,在去学校的路上提姆还是感到一阵兴奋。他知道Steph是为了他好才这样说的,但她会这样说只是因为她还没见到过Jay。

目前唯一固定驻扎在下东区的义警就是蝙蝠女孩,因为她出身那里,是唯一被那里居民接受的英雄。那边的人绝大部分都有那么一两个家人被蝙蝠侠看作罪犯,他们恨着蝙蝠侠,因为总有所爱的人为了生存为帮/派干活却被蝙蝠侠丢进监狱。

但在蝙蝠女孩出现之前Narrows也跟义警们有过一段休战期,因为二代罗宾就获得了他们的信任,能三言两语得到蝙蝠侠在墙上蹲守一个月都拿不到的消息。

为什么?跟蝙蝠女孩被接受的原因一样,因为Jay就出身那里,真正的哥谭人认得出他们的同类。

提姆在跟Jay吃饭的时候听过他低声嘟囔时泄露出来的口音,知道他哪怕被哥谭最富有的家族收养也从未忘记过穿上制服奋斗的原因。他跟Steph必定有无数的共同话题。这样的两个人要是不一拍即合,提姆敢戒一个月的咖啡。

他兴奋的大脑直到在校园门口见到布鲁斯才终于冷静下来。布鲁斯穿着一身西装,大概率是直接从韦恩集团过来的,但他也不像平时一样挂着哥谭宝贝布鲁西的伪装,站在这里的是真正的布鲁斯,一个疲惫却充满希望的父亲。

“我已经跟校长预约了见面,你要跟着来吗?”布鲁斯问他。

提姆挑眉,“当然。”

最后一切就如提姆所料,校长不可能对布鲁斯·韦恩说不,所以哪怕开学已经两周、离学校申请入学的死线过去两个月,Jay还是顺利入学了。

但入学后不能立刻开始上课,他们首先要确认他的水平,所以Jay有一周半的时间准备,各科的placement test被定下下周五进行。

进来才不到两个小时,他们又站在了校园门口。

在沉默十几秒后,布鲁斯开口,“Well, that was certainly easier than I had expected.”

“本来就该顺利的,哪怕你不是个韦恩。”提姆耸了下肩,“我们校长不是第一次为学习好学生破例,你肯定也看到了,她在看到Jay过去的成绩单时眼睛都在发光。”

“但那也是四年前的了,过去这么久,再好的成绩都要打上问号。”布鲁斯拍了拍提姆的肩膀,“今天谢了。要不是有你担保校长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同意,起码不会这么快就办下手续。”

提姆微笑,“现在只要确认Jay他不考砸就行。”

“不,真的,今天谢谢你。”布鲁斯却认真地重复。“不止是担保,还有你的时间,刚才,也包括下周的考试。”

因为Jay的状态不适合见陌生人,考试最终被设定在家里,但必须有监控确保他没有作弊,还需要一名老师,也就是提姆,全程监督。各科考试加起来意味着提姆一整天都要被困在一个房间里了。

“我知道你很忙。”

“但是我想,而且觉得值得。”提姆不好意思地承认。

他的导师看着他,眼神柔和。

“听着,提姆。”布鲁斯咳了一下,“我......很抱歉过去这两个多月都没能尽到我作为导师的责任,也很抱歉短期内我无法回归。我知道这期间哥谭都是你跟其他人帮忙顶着,真的,谢了。”

提姆瞪大眼睛,突然感到受宠若惊,“哦不不,布鲁斯,这些,呃——我都能理解,而且很乐意能帮忙。”

“假如你在这期间感觉被忽略,我也......很抱歉。”布鲁斯能看穿人心的蓝眼睛盯着他,“但你知道我是你的导师,你随时都能为任何事找我,是吧?”

“当然!”提姆连忙道。

“我没事,真的,布鲁斯。”他加重语气强调,因为他说的就是事实,“小丑死了后哥谭的各种糟心事能少一半,而且我也不是唯一战斗的义警,迪克现在又经常回来帮忙,其实一切没你想象的那么糟糕。当然你要是能尽早回来就更好了,我想在圣诞之前好好放个假,you know,筹划婚礼计划蜜月什么的......”他尴尬地闭嘴,因为布鲁斯嘴角隐隐的弧度已经彻底明显起来。

布鲁斯仁慈地放过他,换了个话题,“你接下来准备回去吗?我可以顺路载你一程。”

“哦不用,我等会还有课。”提姆摆手,“说到这个,我差不多该回去了。”

“那晚上见。”

“晚上见。”

*

得到顺利入学的消息时Jason自然是开心的,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压力,因为他只有十天的时间准备考试。哪怕布鲁斯跟阿福都说他肯定没有问题、迪克在电话那端嘲笑他是nerd也没让Jason减少哪怕一分钟的学习。

Well,他们都不理解。

布鲁斯跟阿福带着家长的滤镜,Jason敢肯定就算他到时候交白卷两个人都不忍心说出一句责怪,布鲁斯还会用他身为一个韦恩的各种影响力确保他有学上。至于迪克,哈,一个中途辍学的人说什么他都不可能理会的。

倒不是看不起迪克,在了解迪克后他现在知道辍学并非迪克的本意,只是他更看重义警事业并且无法同时照顾好两个身份,但恕Jason无法共情,因为他从记事起看到了太多跟他差不多出身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被迫辍学,有的是为了帮扶家里提前开始工作,有的是为了减少支出,还有的直接失去了家庭被迫离开。但就算坚持读下来,又怎么样呢?罗宾逊公园附近的公立学校里面也从来都缺少资金支持,设备老旧教室永远乱得一团糟,而社会上的其他人在听到他们的出身后都自动将他们联系成罪犯预备役,连老师都懒得管自己的学生。

可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读书考大学又是除了犯罪以外唯一的出路。

凯瑟琳在堕落之前天天都会在早上亲吻他的额头,说她的宝贝儿子那么聪明,以后一定能考上大学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

连威利斯在被抓进监狱前都跟他说,‘Hey,好好学习,听到了吗?以后不要成了我这样的人。’

所以,yea,Jason永远都不会放过任何受教育的机会。

更何况这不是什么普通的机会,劳拉曼森是他从听说这个学校的名声起开始的梦想。

但真正让他惊讶的是提姆。提姆,出身哥谭上流社会,读不读书都一辈子衣食无忧,明明最该清楚以韦恩家的影响力知道布鲁斯无论如何都会让他有学上,却奇异地理解了Jason的焦虑,甚至主动提出来帮他补习。

Jason的确跟三代罗宾不熟,but hell,他才不会拒绝任何能增加考试把握的资源。

所以提姆帮他补习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在考试之前他每天下午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解答Jason的问题,还帮他准备了不少劳拉曼森高中考试的例题做做准备。

绝大多数时候提姆都捧着一杯咖啡,眼皮底下的青黑浓到瞎子都能看见,Jason好几次都以为提姆要累得直接睡着了,但没有,提姆想帮他的决心简直堪比蝙蝠侠对哥谭,他们最后每一次都把补习时间最大利益化。

Jason的愧疚在考试那天达到顶峰。

因为,what the hell?监督他考试的人竟然是提姆??别说提姆本人了,连Jason都能替他想出无数个比在房间发一整天呆更有效率的事,更何况工作不会凭空消失,假如提姆已经这么忙了,推迟只意味着他接下来要花更多的时间赶工。

在提姆收走最后一份试卷后,他拽住他的衣角。

提姆略微惊讶地转身看他,“怎么了,Jay?”

Jason看着他,在经过一周半的一对一补习后两人熟悉很多,起码现在提姆已经能自然地喊他Jay或者Jaybird了。面前的青年显然不像迪克那样自来熟,但越了解提姆,Jason就知道自己从前对三代罗宾的印象有多正确——提姆很聪明,侦探能力不亚于蝙蝠侠,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所超越。他的工作能力很强,效率很高,在当全职老师的同时还管理着大部分德雷克集团的事业。但最重要的是,提姆在已经拥有了这么多的情况下仍然很努力,Jason尊重所有努力的人。

唯一让他无法理解的一点是,提姆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帮他。Sure,提姆是三代罗宾,he was supposed to be nice, 而且跟迪克一样算是Jason的兄弟了,但迪克知道布鲁斯会管他所以完全不担忧他的学习,不像提姆,主动帮他找到了这个网课机会,还提出补习,还花一整天的时间监督他考试,尤其是在他已经这么忙的情况下。不是Jason不感激,就是.......提姆明明没必要做到这种地步,不是吗?

“为什么?”他忍不住问道。

提姆迷茫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

“我是说。”Jason指了下试卷,“这过去一周......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帮我?”

我撒谎了,没写到orz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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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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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假如蝙蝠家在阿卡姆找到了杰森
连载中京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