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 28 章

居老师的号召力是不用怀疑的,《瘾梦》首场一票难求,剧院门口的黄牛趾高气昂大赚一笔。

演出圆满结束,观众迟迟不退席,只谢幕就谢了三次。

莫凡收获了不少赞许和仰慕,有几个舞蹈学院的新生冲到后台找他要签名,一颗舞蹈界的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观众退场后,居老师组织工作人员在台上合影,然后大家各自拍照。莫凡找镜头时突然发现杨代表就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色情又恶心的看着他。

一个不明情况的团组热情的邀请杨代表上台也跟大家合影。

“衣服喜欢吗?”杨代表站在莫凡身后,距离很近,他不察觉的嗅了嗅莫凡身上的味道,一脸猥琐的满足,“那是意大利的设计师设计的,穿在你身上才不算糟践。”

“我烧了。”莫凡脸上挂着笑,眼都不眨,一字一顿的从牙缝里挤出来,“在我眼里你和那衣服就该是一样的下场。”

杨代表猖狂的毫不掩饰,“我一句话,你们团里的领导就会把你送到我床上。出来卖的,装什么纯。”

莫凡不予理会,转身就要走,谁知杨代表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大声道,“莫老师跳的属实不错啊,不介意的话赏个脸,一起合张影吧。”

刚才那个热情的团组拿着相机就跑了过来,“哎呀,我们演出成功少不了您的支持。莫凡,来来来,跟杨代表留个念......”

现场人太多,再加上莫凡是个编外人员不好搞的人尽皆知,只好压着愤怒和恶心应付。

眼看得逞,杨代表得意地用眼神炫耀,两人站在一起时,那不安分的爪子居然放肆的从后腰开始往下滑。那感觉就像一条浑身脏污的泥鳅带着湿漉漉的粘液覆在身上,让人只想一刀砍下去。

莫凡忍不了了,正想挥刀,忽然身后一阵劲风,一个趔趄,自己被拽到了一个高大身影的后面。

原来是程砚在后台等的不耐烦了。

莫凡被挡在身后,看不到程砚的表情,但能感受到他紧张起来的肌肉,能感受到周遭凝结成霜的气,大概三秒钟,他一句话也没说,拉着莫凡的手四平八稳的出了剧场。而身后的杨代表则气吁吁的站在原地。

“不是第一次了吧?啊,说话,”莫凡是被甩到后座上的,一阵的头晕眼花,程砚裹着戾气钻进来,“碰哪了,还碰你哪了?”

“没有。”莫凡在他的钳制下挣扎,手腕已经红了,“我已经警告过他了,不过是个色胆包天的恶心货,你这是干嘛,程砚,疼!”

“果然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不是我看见那爪子都伸到哪去了,大庭广众之下都不避讳。”程砚对莫凡的态度,对他不告诉自己的做法极其不满意,“享受吗,你是不是对每个有价值的人都可以贴上去......”

“程砚,你再说一遍?”

这话不是气话了,是在侮辱人,远处吸烟的林宇都愣了一下。

“碰哪了,全身都碰了,你满意了吧?”

莫凡理了理被弄乱的衣服,被逼的眼睛泛红,“别脏了您的车,污了您的眼。”

“好啊,用哪碰的我就把哪给剁下来。”程砚死死的摁住莫凡,不让他动,朝外面的林宇喊了一句,“开车。”

林宇在开车的间隙拨弄了两下手机,而后直奔了晶都酒店的地下停车场,一个急刹车,把刚从车上下来的杨代表堵了个正着。

没给姓杨的反应的机会,也没给莫凡反应的机会,确切的说是根本没看清林宇的动作,杨代表就龇牙咧嘴的捂着自己晃荡的左臂疼的在地上打滚。

程砚落下了车窗,一言不发,就这么高高的瞥了一眼。

无论什么角度,杨代表都看到了坐在旁边的莫凡。

莫凡从包里掏出那件黑色的衣服,啐了一口,然后仍在了杨代表的脸上,“揽镜自照吧。”

这个举动倒是让程砚满意了几分。

回到芳园,莫凡在门口站了一会,没进门,甩甩手就要走。

“闹什么啊,”程砚一把把人薅了进来,还带着五分的气,“这就委屈上了?为什么不早说,跟这种人纠缠,我现在就打电话,以后不要去天星了。”

莫凡上去就去抢手机,那劲大了,身高受限,就跟小狗一样连嘴都用上了。

“啊,嘶,你疯了,就会对我狠,在外面让人欺负给我丢脸。”

“你是谁,我又是谁,怎么就给你丢脸了?”莫凡从他的怀里挣出来,又想跑,“咱俩什么关系,我自己都不知道......”

“唔......”

这个狗脾气,一生气就不管不顾的嘴,程砚没再给他张嘴的机会,直接堵了上去,踉跄两下倒在了沙发里。

刚才还针尖对麦芒,一下子又温情起来,转变太快,莫凡下意识的低头躲,“别躲,让我亲。”程砚低声说,“如果你不愿意,我就不动。”

莫凡没有说话,只抬头看他,后背的衣服被他用力的揪成了一团。

“莫凡,跟我在一起吧。”程砚把他额前的碎发拨开,能更清楚的看到他眼睛里的神采,“你不愿见人,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就把你藏起来,慢慢疼你。”

当时在台上,众目睽睽之下,程砚牵着他走的时候,他不适的挣扎过,本以为气头上的程砚没在意,没想到他是知道的。

这场爱做的如冰雪消融,如江河汇海。

程砚的床伴有男有女,没缺过,但大都是他们卯着劲往上贴,在床上更是迎合着讨好,除了解决生理需求,有时真的无趣。他头一次觉得,□□这事是需要感情的,如若喜欢,连带着心理上也会产生**。

“哇,有点,可爱。”程砚摸着他软下去的,仰着头嘿嘿的笑,“用过吗?”

莫凡肌肤白似雪,但胸前的点点却是褐色的,下面的颜色还要深一点,毛发不多,就是短了那么一点点。

“我还小,还会长的。”

程砚哈哈大笑,拉起被子罩住本就昏暗的光线,“比一下大小,比一下长短,让我看看。”

“不要了,程砚。真的。”莫凡露出头喘气,耳朵根红透了,闷闷的说,“我早上还要回学校练功,会,起不来的。”

不是想赖床起不来,而是怕跳不动,抬不起腿。

“那你叫我一声,我听高兴了就不来了。”

莫凡有点疑惑,叫了一声程砚。

“应该怎么称呼很久之前就告诉你了,为什么总连名带姓的叫?”

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庄重的介绍仪式,大多数时候说起话来名字都是省略掉的,唯一有正式称呼的地方就是程砚送的那部手机,联系人,阿砚。

程砚告诉他,在港城,最亲密的人才会这样称呼。

是最亲密的人,而不是亲人,因为亲人不一定是最亲密的人,而从今天起,莫凡就是他最亲密的人了。

莫凡问,林宇是他亲密的人吗?

程砚笑他。林宇的妈妈以前是程砚妈妈的朋友,两人小时候就认识,后来林宇因为一些原因被迫退伍,在他最难的时候是程砚帮了很多忙,而林宇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莫凡自己在北京上学,自己打工赚钱,放假都不回家,可家里明明有亲人,程砚试探着问。

“她不希望我回去。”莫凡说,“我妈妈一个人惯了,如果我回去,她会觉得麻烦,不适应。”

“是亲生的吗?”

“是。”莫凡拿过皮夹里的照片。

照片里莫凡的母亲应该还年轻,微微仰着下巴,笑的恬淡。莫凡跟她的确很像,完完全全继承了美貌基因,从某个角度看能有七八分的骨像。莫凡说,他母亲是个爱美,且特别不喜麻烦的人,总是把自己和他收拾的干干净净,在那个还略有微词的年代带着他大方的生活,别人有的他都有,甚至比别人更好,但两人的关系总是淡淡的,不像母子,像亲戚。

在懵懂的年纪也曾追问过自己的父亲是谁,也哭过闹过,但对于这件事,母亲的回答就是沉默,至今一字未提过,久而久之,莫凡也觉得有没有又有什么关系。

两个人在黑暗里互相依偎,聊了许多,到最后是怎么睡着的都不知道。

早上莫凡醒的早,想喝水,推门就撞见阿姨已经在厨房做早饭了。

这样的日子莫凡还不适应,即羞又尴尬,匆匆躲回了卧室。

“外面长刺了?”程砚调笑一回卧室就急着换衣服的人儿。

“你怎么不告诉我会有阿姨来做饭啊,我刚才只穿了睡衣,我......哎呀!”

程砚不以为意,帮他整理歪歪斜斜的上衣,“不做饭咱俩饿死啊,下次你来我就提前告诉她,让她隐身好不好?”

又是食之无味的一顿早饭。

送莫凡回学校之前,程砚拿出了一块表套在他左手腕上,不华丽但很精致,简单干净的白色表盘,外圈是金色,配褐色的皮带扣,“从上海买的,觉得很适合你,喜不喜欢?”

莫凡不认识这个牌子,就看指针上镶着的钻就知道一定不便宜。

情侣之间,送礼物就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再正常不过了,但莫凡心里一阵的不舒服,套在他手上的好像不是表,是块能蒙住一切的黑布,“那你先帮我收着,太名贵了,放学校我怕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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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地
连载中白酒二两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