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没关系,我前几天干临时工,搬货摔的。”
“前几天下雨了。”
“对啊,地滑。我摔了,那箱苹果也被我摔海里了,那姓金的兔子就给我开了。”
“你知道我在素石城吗?”
“知道,后来知道了,您到哪都那么出风头,我想不知道都难。”厉思齐突然又有些生气,他总觉得沈聿霆在可怜他,“那咋了?我就算怕你报复我,也不能离开这里,不然我还能去哪?去其他地方,不得三天两头被找茬。”
“你知道,我不会报复你。”
“所以呢?沈聿霆,我要脸!我总不能主动去找你吧!我没理由再对你胡搅蛮缠。”
沈聿霆看了厉思齐好一会,道了句:“抱歉。”
“没事,我自己人不行,爱发脾气。”
厉思齐往嘴里胡乱塞着食物,连平时最不喜欢的白菜饼也往嘴里使劲塞。
“厉思齐,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坏人。”
“关你屁事。”
厉思齐突然炸了毛,沈聿霆被骂了,倒是笑出了声:“你一直这样就很好。”
“什么样?”
“做自己,不需要掩饰自己。”
“我看你就是闲的!”
沈聿霆夹了块肉饼给他:“嗯,钱包鼓鼓,当然闲了。”
沈聿霆喜欢厉思齐,按理来说,他不应该喜欢他,厉思齐是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黑白色异瞳哈士奇,是犬系兽人,而他是一只东北虎,虽属猫科,但狗在虎的食谱上。兽人是文明进化的结果,不管是什么兽人,都鲜有互相吃食的,但兽人们依旧很少有愿意选择与自己动物形态的食物链上端的兽人在一起,这是从基因深处带来的畏惧。厉思齐会从生理上惧怕他,而他会对厉思齐产生食欲。抛开这一点,在沈聿霆喜欢上厉思齐的时候,他们也是敌人。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看上他了,或许是爱上了他那双情感丰富的眼睛。
厉思齐总是干劲十足,上司让他干什么,一下达命令,他就铆足了劲去做,所以年纪轻轻就在当时当上了犬东建设委员会的会长,不是靠白礼这个他的前老大,是完全靠他自己卖力。沈聿霆觉得,厉思齐很有生命力,而且厉思齐面对他的时候,和面对其他人不一样,在他面前,厉思齐总是有着很丰富的情感,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厉思齐总像和他有着什么前缘似的,总是对他生气,还总是像对他有什么怨气似的。
往肤浅了说,厉思齐长得很漂亮,皮肤天生的白净,被沈聿霆报复时,眼睛因疼痛泛红蓄泪的样子激发了沈聿霆的**,不知道是什么**,总之让沈聿霆想咬他一口。
用比较简单的说法就是,沈聿霆喜欢厉思齐,是因为厉思齐是个比较有实力的有趣的小白脸。
吃完早茶,沈聿霆带着厉思齐去了电台,厉思齐通过了绵羊刘佳小姐的面试,之后就跟着刘小姐播晚间八点档。
厉思齐不上班的时候,就在沈公馆里睡觉,基本不出房间门,出了房间门,也是开始和仆人抢活干。沈聿霆担心他是好面子,觉得寄人篱下不自在,就时不时敲门要带他出去走走。
于是有一天,厉思齐突然问道:“沈聿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我做,你直接说就好。我不是不知恩图报的人,你帮了我这么多,只要不是要我的命,我都为你做。”
“你是这样想的?”
“沈聿霆,你可以帮我,因为你是一个好人,但你帮我这么多,肯定有目的。我要是对你来说没有价值,你又怎么会这样帮我?”
“一个人做一件事,不一定会有目的。”
厉思齐沉默了。
沈聿霆接着说:“如果有什么目的,我就是希望你不要背叛我。”
“那当然不会!要是从前,你和我没有一个确定的正常的关系,我或许没有真正把你放进心里。但现在不一样了,沈聿霆,你相当于我的救命恩人了,我也说了我会当你的狗,我不会背叛你,我要是背叛你,你想吃了我都成。”
“吃了你?”
厉思齐意识到这话有点不妥:“不是,我没有骂你的意思,没有觉得你会这样野蛮,我只是想说,你想怎么着都成。”
“好啊。”
“嗯!那真的没什么事需要我干吗?”
“有一件事,跟我去趟医院。”
“去医院干什么?”
“检查一下你的腿,那天你在码头搬货,我看到你了,你是不是腿疼?”
“哦,小事。”
“还是去检查一下,能治好就尽早治。”
“不对!沈聿霆,你……你来找过我?还是凑巧?”
“凑巧。”
沈聿霆确实是凑巧遇见的厉思齐,那天他是去和人谈生意。只是,他和他单方面重逢后也调查过他。
沈聿霆活了三十八年,一直觉得自己不需要爱情,他没有谈过恋爱,也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直到他离开犬城,过了三年没有厉思齐的日子,他才发现他早就习惯厉思齐的存在,即使厉思齐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一直在给他添堵,一直在惹他,还常常惹他惹得他气得想咬死他掐死他,但他还是想他。他想念他,不管是得意的他,还是伤心的他。重逢之后,他确定他爱上了他,因为他控制不住自己想再见到他,想找个理由把他留在身边。所以当厉思齐说愿意当他的狗的时候,他兴奋了一晚上没睡。
“哦,我还以为你发神经了呢。”
沈聿霆皱了皱眉,拉过厉思齐的手腕,往门外走去:“来找你就是发神经?”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确实太奇怪了。”厉思齐两只毛茸茸的狗耳朵因为快速走动一晃一晃的,“你带我去哪?”
“医院,现在就去。”
“有这么急吗?”
“先去看看再说。”
“我还没吃午饭呢。”
“看完再吃。”
沈聿霆带厉思齐去了城内最好的维多利亚医院,同时,维多利亚医院的骨科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厉思齐在医院拍了片子,主任医生检查了厉思齐的两条腿后,得出的结论是,厉思齐的左腿的确恢复得很好,至于有后遗症的右腿,三年前伤得太重,这种程度的伤腿留下后遗症是无可避免的,并且时间拖太长可能无法完全治愈,就算是他父亲钱锵来,大概也没办法了。他说,厉思齐的左腿只是运气好,还顺嘴夸了厉思齐当年找的医生实力不错,很有技术。主任医生觉得当年对厉思齐下手的人就是冲着让厉思齐再也站不起来的目的去攻击的,感叹他们下手太过毒辣。他开了一些药,让厉思齐在阴湿天气腿疼的时候吃,还提供了一些按摩手法,说是坚持每天按按会有好转。
“沈聿霆,你知道当年救我的是谁吗?”厉思齐从医院出来后,冲沈聿霆傻笑了一下,“就是他老子!兔子钱锵!他可是国内三城最好的骨科医生!我当时运气老好了,爬着爬着就到了他面前,他和你一样是个好人,他不仅救了我,还没收我的钱,也没问我是谁,之后我拼了命地复健,不然现在早坐轮椅上了。只可惜钱医生前两年出了车祸,再也不能拿手术刀了。你说,人和人之间是不是真的有缘分,你今天带我来,遇到的医生就是他儿子。”
“他儿子学艺不精,远不如他,我给你找更好的医生。”
“哪有,钱医生和我说过,他儿子很优秀的,来之前,你不也说了吗?他可是一年前刚从国外被重金聘回来的。”
“你就一点不担心你的腿?”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了我没什么事,而且钱主任不是说了,会好转的。就算好不了,我忍忍就过去了。你就当,这是我作恶多端的报应吧。”
“没事,以后我养着你。”
厉思齐听了这话,心里软了一下,简直要哭出来。四年前,沈聿霆也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他说只要他不再招惹他,不再给他惹麻烦,不再害他,金盆洗手,他就带他离开犬城,他会保护他,会给他钱,会养他至少十年。当时厉思齐不信,他不敢信,他觉得自己满手血污,根本回不了头,也觉得自己没有价值让沈聿霆养他,认为沈聿霆是在骗他利用他,对他打不存在的感情牌,之后就会把他一脚踢开。现在不一样了,沈聿霆好像真的在养他,虽然他还是不知道自己对沈聿霆来说,到底有什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