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像一条温顺的河流,孟茜茜去南宫家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一周三次,又从一周三次变成了一周五次。
到后来,南宫欢干脆给了她一把钥匙,说:“你来得比我妈还勤,干脆住下算了。”
孟茜茜拿着那把钥匙,心跳得厉害,面上却只是笑着说了句“那我就不客气了”。
南宫晨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什么也没说,但第二天,客房的床单换了新的,衣柜里多了几件干净的浴袍,床头柜上多了一盏暖光台灯。
这些事情做得悄无声息,连南宫欢都没注意到。
但孟茜茜注意到了,她第一次用钥匙开门的时候,南宫晨正坐在沙发上看书。
听到门响,他抬起眼看了她一眼,那目光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但他说了一句让孟茜茜差点落泪的话:“客房的暖气我已经开了。”
孟茜茜站在玄关,手里攥着钥匙,鼻尖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上辈子也是这样,她搬进他家的第一天,什么都没说,但客房的地暖已经开了,被子是刚晒过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温水和一盒纸巾。
她当时以为是保姆做的,后来才知道,是南宫晨亲自准备的。
这个人就是这样,把所有的心意都藏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等你自己去发现。
“谢谢。”她说,声音有点哑。
南宫晨“嗯”了一声,低头继续看书,耳朵尖却又红了。
孟茜茜换了鞋走进来,先去客房看了看。果然,床单是新的,带着阳光的味道;浴袍叠得整整齐齐,挂在衣柜里;台灯亮着,橘黄色的光把整个房间照得温暖又柔软。
她站在房间中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南宫欢从卧室里探出头来:“茜茜,快来帮我看看明天约会穿什么!”
孟茜茜走过去,发现南宫欢的床上堆了七八件衣服,从裙子到裤子到连体裤,应有尽有。
“你明天跟谁约会?”孟茜茜一边帮她挑衣服一边问。
“一个新认识的男生,搞摄影的,长得挺帅。”南宫欢笑嘻嘻地说,“我哥介绍的,说人不错。”
孟茜茜帮她挑了一条碎花连衣裙,南宫欢接过去比了比,满意地点头:“还是你眼光好。”
两个人正聊着,南宫晨的声音从客厅传来:“欢欢,太晚了,别吵你朋友休息。”
南宫欢吐了吐舌头,压低声音说:“你看,我小叔就是这样,管天管地管空气,我跟朋友聊个天他都要管。”
孟茜茜笑了笑,没有接话,她知道南宫晨不是管得宽,他只是觉得她今天上了一天班,应该累了。
从南宫欢房间出来的时候,客厅的灯已经关了,只留了一盏壁灯,南宫晨不在,书房的门缝里透出一线光,隐约能听到翻书的声音。
孟茜茜站在走廊里,看着那线光,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她敲了敲门。
“进来。”南宫晨的声音低沉而平稳。
她推门进去,看见南宫晨坐在书桌后面,面前摊着一堆文件,手里捏着一支笔,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思考什么棘手的问题。
台灯的光打在他脸上,把五官的轮廓勾勒得更加深刻分明。
“还没睡?”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睡不着。”孟茜茜老实地说,“能借本书看吗?”
南宫晨指了指身后的书架:“随便拿。”
孟茜茜走过去,目光在书架上一排排扫过,他的书很多,经济、管理、历史、哲学,每一本都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书脊上没有一丝折痕。
她上辈子就知道,南宫晨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他的书永远按字母顺序排列,他的衣服永远按颜色深浅挂好,他的人生好像永远都在掌控之中。
但她也知道,这样的人一旦失控,就是万劫不复。
她在书架最下面一层发现了几本小说,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还有一本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她抽出那本《倾城之恋》,在手里翻了一下,发现书页里夹着一张书签,是一张很普通的白色卡片,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字迹清隽有力,是南宫晨的笔迹。
孟茜茜的手指微微发抖,她把书签放回原处,深吸了一口气,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我拿这本。”
南宫晨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书,目光在那张书签上停留了不到半秒,然后迅速移开了。
“嗯。”他说,声音比平时低了一些。
孟茜茜拿着书回到客房,躺在床上翻开第一页,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她满脑子都是那张书签上的那行字,想着南宫晨是在什么时候写下这行字的,是在想谁的时候写下的。
上辈子她翻过这本书很多次,却从来没有注意到那张书签。
或者说,她注意到了,但没有在意的那时候她觉得南宫晨的感情生活跟她无关,他是一个长辈,他喜欢谁、爱过谁,都是他的事,她不需要知道,也不该过问。
但现在不一样了,她现在满脑子都是他,想知道他的一切,想了解他的过去,想参与他的未来。
她知道这种感情来得又快又猛,像一场无法阻挡的山火,但她不想阻挡,也不愿意阻挡。
手机震了一下。
南宫晨的消息:“早点睡。”
她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然后回了一条:“你也是。”
对方正在输入的状态闪了很久,最后发来一个字:“嗯。”
孟茜茜把手机放在枕边,抱着那本《倾城之恋》,闭上了眼睛,书页间有淡淡的松木香,是他身上的味道,这一晚,她睡得很好。
第二天是周六,孟茜茜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的缝隙洒了满床。
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九点半,有一条南宫欢的留言:“我去约会了,晚上回来,小叔在厨房,你可以去吃早饭。”
她洗漱完走出客房,果然闻到了食物的香味。
南宫晨站在厨房里,穿着家居服,系着那条深蓝色的围裙,正在煎蛋。
灶台上已经摆好了两碗粥、一碟小菜、一盘切好的水果,还有一小碗她爱吃的酒酿圆子。
孟茜茜看着那碗酒酿圆子,眼眶又红了,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南宫晨她喜欢吃酒酿圆子。
上辈子是住在一起很久之后,有一次她随口提了一句“小时候外婆经常做酒酿圆子给我吃”,第二天早上餐桌上就多了一碗酒酿圆子。
她当时以为是巧合,后来才知道,南宫晨把她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哪怕是随口一提的事情,他都会放在心上。
而这辈子,她什么都没说,他却已经知道了。
“起来了?”南宫晨听到动静,回头看了她一眼,“粥在锅里,自己盛。”
“好。”孟茜茜走过去,拿碗盛粥,顺便偷瞄了一眼灶台上的煎蛋。
蛋煎得刚刚好,边缘焦脆,蛋黄溏心,是她最喜欢的那种。
她端着碗坐到餐桌前,先吃了一口酒酿圆子。
圆子软糯Q弹,酒酿甜而不腻,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酒酿圆子,比外婆做的还好吃。
“南宫晨。”她叫他。
南宫晨端着煎蛋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嗯?”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酒酿圆子?”
南宫晨的动作顿了一下,垂下眼,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欢欢说的。”
孟茜茜知道他在撒谎,南宫欢根本不知道她喜欢吃酒酿圆子,她从来没有跟南宫欢提过这件事。
但她也知道,戳穿他的谎言没有任何意义,他愿意编这个借口,说明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太在意她。
这个人的骄傲和笨拙,都让她觉得可爱得要命。
“那替我谢谢欢欢。”她弯起嘴角,低下头继续吃。
南宫晨“嗯”了一声,低头喝粥,耳朵尖却又不争气地红了。
吃完早饭,孟茜茜主动收拾了碗筷,把厨房擦得干干净净。
南宫晨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忽然说了句:“你不用做这些。”
孟茜茜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我想做。”
南宫晨张了张嘴,最终没再说什么,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忙前忙后,目光沉沉的,像深水里的暗流。
收拾完厨房,孟茜茜回到客房,拿起昨晚没看完的那本《倾城之恋》,她翻开书签夹着的那一页,把那行字又看了一遍。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手之手,与子偕老。”
她想了想,拿起自己的笔,在书签的背面写了一行字:“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愿你我能像倾城之恋里的男女主角一样,在最好的时候相遇。”
写完之后她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些话太直白了,但又不想改,她上辈子就是太含蓄了,这辈子她想直白一点,让他知道她的心意。
她把书签夹回原处,把书放回书架上,然后回了客房。
下午的时候,南宫欢提前回来了,脸色不太好看。
“怎么了?”孟茜茜问。
南宫欢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把包扔到一边:“那个搞摄影的,不靠谱,聊了三句就开始问我家里几套房、开什么车、我爸做什么的,恶心死了。”
孟茜茜递给她一杯水:“不合适的就算了,总会遇到好的。”
南宫欢喝了口水,叹了口气:“你说我是不是命里缺桃花啊?谈了好几个都不行。”
孟茜茜看着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
上辈子,南宫欢的感情路确实不太顺利,但她后来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人,是南宫晨的合作伙伴,一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对南宫欢好得不得了。
那都是两年后的事情了,现在说还太早。
“别急,缘分该来的时候就会来。”孟茜茜说。
南宫欢靠在沙发上,忽然转头看向她:“茜茜,你是不是喜欢我小叔?”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孟茜茜愣了一下,然后坦然地点了点头:“是。”
南宫欢瞪大眼睛看着她,像是没想到她会这么直接地承认:“你不怕我反对?”
“你会吗?”孟茜茜反问。
南宫欢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不会,我只是没想到,你真的会喜欢我小叔,他这个人吧,闷得要命,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跟他在一起不会很无聊吗?”
孟茜茜笑了:“不会,他其实很有趣,只是你没发现。”
南宫欢看着她的笑容,忽然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喜欢,那我支持你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要追我小叔可以,但你不能因为追他就忽略我。”
孟茜茜伸手抱住她:“放心,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