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的余热还没完全从十三班的教室里散干净,高中的课程就已经密密麻麻地排满了课表。迷彩服被叠得整整齐齐塞进了衣柜最底层,晒得发烫的塑胶跑道换成了刷着天蓝色漆的课桌,讲台上站着的不再是嗓门洪亮的王教官,换成了戴着黑框眼镜、说话温温柔柔的数学老师。
柒妍好像天生就适应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开学第一天她就被班主任指定当了临时班长,抱着一摞新教材从教务处走回来的时候,马尾辫还是像军训时那样甩得利落。她本来就是个坐得住的性子,初中当了三年班长,早习惯了把每天的时间安排得井井有条。早上七点半准时到教室放下书包,先把昨天的作业收齐抱去办公室,回来就坐在座位上背半小时英语单词,上课的时候坐得笔直,笔记记得工工整整,连数学老师都好几次拿她的笔记当范本给全班传看。
由于她开朗的性格,她很快就和前桌的两个女生熟络起来。坐在她左前方的是张倩倩,就是军训时中暑被她扶去树影下的那个姑娘,性子软乎乎的,说话声音小小的,总是带着点不好意思的笑。右前方的林晓雨则是个十足的话痨,开学第一天就把全班同学的八卦摸了个底朝天,连年级主任家的猫叫什么名字都能说出来。三个人很快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小团体,课间凑在一起咬耳朵说悄悄话,放学的时候一起去食堂打饭,连去洗手间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
十月中旬的摸底考试,柒妍考了全班第三,数学更是拿了班级第一名。试卷发下来那天,林晓雨抱着她的胳膊晃了半天,夸张地喊着“学神求带飞”,张倩倩也递过来一个温热的烤红薯,是她早上上学路上特意买的。柒妍咬着甜丝丝的红薯,看着窗外被风刮得沙沙响的梧桐叶,忽然觉得高中生活好像也没之前听学长学姐说的那么可怕。
她不是没注意到何越。那个军训时总是默默跟在她身后、一说话就耳尖发红的男生,现在坐在教室的倒数第二排,靠窗户的位置。只是开学之后两个人的交集实在太少了,她每天要忙的事情太多,要收作业、要帮老师整理试卷、要和学习委员一起安排每周的大扫除,偶尔在走廊上碰到,也只是笑着点个头,说一句“好巧”,就匆匆擦肩而过。
有次课间她抱着一摞作业本往办公室走,在楼梯拐角处不小心撞了人,作业本撒了一地。她蹲下去捡的时候,看到一双洗得发白的运动鞋,紧接着何越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还是带着点少年人的青涩:“我帮你捡。”两个人蹲在地上捡了半分钟,把作业本摞整齐递过来的时候,他的耳尖又红了,没多说什么,只是挠了挠头就转身走了。柒妍抱着作业本站在原地愣了两秒,忍不住笑了笑,觉得这个男生还是和军训时一样容易害羞。
比起柒妍的顺风顺水,何越适应高中生活的节奏要慢半拍。他从小在乡下外婆家长大,初中才转到城里来读书,本来就比同龄人安静些,刚开学的时候,连上课举手回答问题都要在心里酝酿半天。好在他坐的位置好,周围的男生都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后桌的赵磊是个羽毛球狂热爱好者,开学第一周就拉着他报名了班级的羽毛球队。
刚开始他还不好意思去,赵磊就每天放学都堵在教室门口等他,勾着他的肩膀说:“走啊兄弟,缺你一个我们队都凑不齐人。”一来二去,何越就跟着他们泡在了羽毛球场。他个子高,从小在乡下跑惯了,体力好,弹跳力也强,打了没半个月就成了球队里的主力。每次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他就抱着羽毛球和赵磊他们往操场冲,打到夕阳把影子拉得老长才满头大汗地回教室拿书包。
他的朋友们也渐渐多了起来。除了羽毛球队的几个男生,同桌陈阳是个地理迷,总拉着他一起研究各种复杂的地理题,两个人经常为了一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转头又会分享一包刚从小卖部买来的薯片。周末的时候他们会约着一起去图书馆写作业,写完了就去旁边的小吃街吃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偶尔也会去电玩城打一下午的羽毛球游戏,何越的话慢慢多了起来,脸上的笑容也比刚开学时多了不少。
只是每次在教室里抬头,看到前排那个坐得笔直的背影时,他还是会下意识地放慢呼吸。柒妍的座位在第三排,刚好在他的斜前方,上课的时候他偶尔走神,目光落在她扎得整整齐齐的马尾辫上,就会想起军训时她塞给自己的那片薄荷糖,凉丝丝的甜味好像还留在舌尖。
他没有主动去靠近她。他知道她现在很优秀,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是班长,身边总有朋友陪着,而他自己的成绩只是中等偏上,除了羽毛球打得好点,好像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地方。他把那份没说出口的小心思藏得很好,每次收作业的时候碰到她递过来的作业本,指尖不小心碰到一起,他都会赶紧收回手,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有自己知道心跳快了半拍。
十月底的班级羽毛球赛,十三班一路打进了决赛。决赛那天下午,整个操场围满了人,柒妍作为班长,带着张倩倩和林晓雨给羽毛球队员们送水。何越那天发挥得特别好,最后三分钟的时候抢下一个关键的一分,这帮他们赢得了羽毛球的团体赛。全场都沸腾了。比赛结束的时候,队友们都冲过来抱着他喊,他下意识地往人群里看,刚好看到柒妍站在不远处,手里举着一瓶矿泉水,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他跑过去接水的时候,头发还滴着汗,柒妍递给他一条干净的毛巾,笑着说:“打得不错呀。”他接过毛巾,那句“谢谢”堵在嗓子眼里半天没说出来,耳尖又红了个透。旁边的赵磊凑过来挤眉弄眼地笑,被他伸手推了个趔趄。那天晚上班级聚餐,大家吵吵嚷嚷地去吃火锅,柒妍坐在他对面,被火锅热气熏得脸颊通红,笑着和身边的人碰杯,何越坐在热气的另一边,看着她弯起来的眼睛,觉得手里的橘子汽水甜得发腻。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秋天的风把梧桐叶吹得一片一片往下落,等操场边上的银杏树全都变成金黄色的时候,期中考试就来了。何越这次考得不错,进步了十多名,陈阳拍着他的肩膀说要请客吃冰淇淋。他去小卖部买冰淇淋的时候,刚好碰到柒妍也在,她正在挑薄荷味的棒棒糖,看到他进来,笑着打了个招呼:“听说你这次进步很大呀,恭喜。”
何越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还好,就是运气好。”他付了钱,拿着两个冰淇淋往外走,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买了一根她刚才看了好久的薄荷棒棒糖,趁她还在挑东西,悄悄放在了收银台边上,和老板说:“等下那个女生结账的时候,就说有人送她的。”说完就快步走了出去,心脏跳得飞快,像揣了个小兔子。
后来他也没问她有没有收到那根棒棒糖,只是每次上课的时候看到她嘴里含着薄荷味的糖,他就会偷偷弯一下嘴角。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不咸不淡的,见面了会笑着打招呼,偶尔班级活动的时候会分到一组说几句话,没有过多的交集,却也比普通同学多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
十二月初的时候,学校要举办一周年一度的国旗下演讲比赛,每个班要推选四个代表参加,主题是“我的高中初印象”。这次正好轮到了十三班。班会课上选举的时候,林晓雨第一个举手喊了柒妍的名字,全班同学都跟着起哄,柒妍本来想推辞,奈何大家呼声太高,只好应了下来。老邓也说让她来负责这次的演讲稿。这个时候何越的几个兄弟开始起哄叫了他的名字,就这样他也“被迫”加入了这个代表团。
放学的时候,柒妍留在教室里写演讲稿,窗外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教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对着草稿纸咬了半天笔杆,还是觉得写出来的内容太官方了,不够生动。她想起军训时晒得发烫的塑胶跑道,想起王教官喊口令时洪亮的声音,想起下雨天何越递过来的那件带着肥皂香味的雨衣,想起羽毛球赛上男生们挥洒的汗水,想起课间和张倩倩、林晓雨一起分享的烤红薯,忽然就有了思路。
她正写得认真,教室门忽然被推开了,何站在门口,愣了一下:“你还没走啊?”柒妍抬头笑了笑:“在写国旗下演讲的稿子,有点卡住了。”何越走了进来,,挠了挠头说:“我刚才打球的时候,把外套落教室里了。”他拿了外套,没有立刻走,站在原地犹豫了半天,才小声说:“其实...你可以写写军训的事,我觉得大家应该都挺喜欢听的。”
柒妍眼睛亮了一下:“我刚才也想到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写才不枯燥。”何越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很认真地说:“你可以写那次下大雨,大家都往教学楼跑,你抱着一堆帽子水杯差点摔倒的事,还有军训最后会□□们拿了一等奖,大家都抱在一起跳,我觉得这些都挺有意思的。”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亮得像装了星星,和军训时他说小时候去稻田里抓螃蟹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柒妍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你说得对,这些细节写进去肯定很生动。”何越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耳尖又开始泛红,站起身说:“那我不打扰你写稿子了,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家。”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转过身,小声说:“你...你演讲稿肯定会很棒的。”说完就快步走了出去,连门都忘了关。
柒妍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看着他跑远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草稿纸上刚写下的“军训”两个字,嘴角忍不住往上弯。她拿起笔,把刚才他说的那些细节一个一个写了进去,写的时候,总能想起那个夏天晒得发烫的阳光,还有手心里那片凉丝丝的薄荷糖。
第二天柒妍把写好的稿子分给了几人,众人都夸她写的好。柒妍看了一眼站在她对面的何越说:“这还得多亏了我们的何越同学呢,要不是他出了主意我还写不出来呢。”何越被她这么一跨耳尖瞬间红了起来。眼神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但又很快收了回来。
一周后,国旗下演讲的日子到了。周一的早上,天刚蒙蒙亮,全校的学生都穿着整齐的校服,列队站在操场上。十一月的风已经有点凉了,柒妍穿着藏蓝色的校服外套,手里攥着折得整整齐齐的演讲稿,站在主席台的侧幕布后面,还是忍不住有点紧张。她正低头深呼吸,身后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点少年人的青涩,还有点小心翼翼的鼓励:“别紧张,你肯定没问题的。”她回过头,看到何越站她身后,手里还拿着一瓶温的冰糖雪梨水,是她军训时最喜欢喝的那种。他把水递过来,耳尖还是红的,却没有躲开她的视线,很认真地说:“我昨天和兄弟们的人都说好了,等下你演讲的时候,我们班肯定给我们最大声的掌声。”
柒妍接过那瓶带着温度的冰糖雪梨水,指尖碰到他的手背,两个人都顿了一下。这时候主席台上的主持人已经喊到了她们的名字,她朝何越笑了笑,挥了挥手里的演讲稿:“那我们上去吧,我们都加油。”何越点点头,她一步步走上主席台,他在她后面紧紧跟随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