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枯木逢春

我喜欢生莺,仿佛一见钟情。

既不是在雨季来临时,也不是春天里一个身穿白裙子的小姑娘回眸一笑让我爱上她。

那似乎是一个冬天,我看见雪花满地飘零。

这是一个南北方交接的地方,我和生莺在这里读书,从小学到大学,好像这片小小土地有无限魔力,生养了我,又为我养育出一个爱人的模样。

刚读大学的时候,舍友不知道我是本地人,问我南方人还是北方人,我一时答不上来,反问她觉得这里算南方还是北方。

她说看这里会不会下一场大雪。

遗憾的是那年冬天干冷,使她错认南方。

而生莺与我初见的时候是我人生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场雪,好在那时我年满十八,青春年华在前为我抵御古板的寒。

临近过年,我收拾厚厚一沓卷子,像数钱一样点好带回家。

十八岁的少女怀着彩色的梦,却得灰溜溜地在高中里学着黑白的知识,恨不得一切都变成方方正正的知识清单,懒得翻书,把重点背下来就好。

这是我和生莺的一个区别,我纯粹的学着文科,没有理由。

也不算合适。

生莺和我一个学校,待在最底下的班级学理科,和许多家庭一样,为了一个好工作。

假期回了乡下,既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窗户我没关牢实,半夜冻醒,只觉得寒气戳进了骨头里。

一气,我倒要看看这冬天敢不敢冻死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起身。

院子里堆了厚厚一层白雪,万物寂静,世界白头,留我一个人喧闹,满头黑发。

我拉开门闩,远处村庄最亮的路灯下,立着两个雪人,都围着围巾,带着帽子,眼睛亮晶晶的。

我走过去,瘦一些的雪人叫生莺。

她说她睡不着,起来堆雪人,胖雪人叫春。

我问她为什么,她笑:“缺什么补什么。”

雪人缺一个春天。

我想起一首歌,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正巧带的是有线耳机,分了她一半,她就和我一起陷在漆黑的夜中,吹着寒风,听着。

歌叫《来年再见吧,雪人》,听完,我笑笑,握着口袋里的无线耳机盒偷笑。

开始发呆,想春天雪人融化后,会不会浇灌生长出一颗种子的嫩芽,种子生长成小草,小草迎着最早的太阳滴落一颗露珠,汇进一条小溪,小溪最后汇进大江大河,直到流经大海,成为海上的一阵风,风吹乱少女的发,少女用手去拨。

这双纤细的手曾堆出雪人。

那时我已经是一个读高中的学生,渐渐明白我和别的女孩的不同,当漂亮的指甲指向我时,我是觉得美的,美的总想下意识伸出手握住,感受这指尖是冰凉还是温暖。

不敢想。

把自己埋进书里,逃避一些对现在的人来说能做流行词的性取向,倒不是怕别人取笑,只是人群中的异类会活得有些僵硬,我本就是一截枯死的朽木,何必在我身下乘凉呢。

还有生莺,她依靠在我这枯木上,指尖摩挲我枯朽的树皮,是温暖的。

只是她被挤在人群中,显得与我一样突兀,我愧疚于她,让她变得也与我一样“流行”了。

我似乎想再多愁善感一会儿,可惜人刚把书合上就睡着了。

窗外白云赶着树叶跑,此时已经是过了雪人融化的夏天了,生莺站在我的班级门口等着我睡醒。

这就是枯木为何逢春的原因了。

生莺不善言辞,就直直地站在窗外望着我。

试想这枯木原以为自己已经不堪无力,结果稍睁眼,心爱的人就站在门口,穿着校服,扎着高马尾,不再是雪人模样,在等我,等我,等我。

等到我眼睛睁开与她对视的时候,等到我起身时。

生莺的脸颊就红了,独属于少女懵懂的红。

枯木逢春开的原来是石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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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雨季
连载中桂花开半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