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晚一进屋,便闻到浓郁的胡椒味,和鸡肉猪肚的荤香混合在一起,早已饥肠辘辘的她唾液疯狂分泌。
唐乐探出头,“你回来啦。”
“阿姨又做猪肚汤了?好香啊。”
“不只有汤,还有你爱吃的糖醋排骨,”唐乐打开饭盒,让她看一眼焦糖色的小排,装得满满当当,油润酸香扑鼻而来。
苏小晚脱下外套,帮着唐乐一起把保温桶里的汤和料倒出来一半,蹲下来支起小桌子。又从角落里拖出两个蒲团,丢给唐乐一个。
两人面对面盘腿坐着,唐乐说:“我特地留下一半的汤,一会儿我们给阿姨送去吧。”
苏小晚摇头,“不用了。吃完饭再去医院,你几点才能到学校?小心宿管锁门,你进不去。”
“我今晚跟你睡,不回学校。”
唐乐吐出一块吃得干干净净的排骨,站起来倒水喝,解释道:“你这里离金融城近,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我的教授又接到一个新项目吗?我奉命对接一家企业,拷贝数据带回去。”
唐乐同样是重光大学的,不过她和刘逸尘不是一个校区。
苏小晚知道姐妹因成绩优异,一直颇得经济学教授沈睿的青睐。这位女教授带着好几个学生,但最喜欢的还是唐乐,稍有分量的项目都想让这个小弟子蹭一蹭。有她在身边保驾护航,对唐乐来说考研不是问题。
同很多处在迷茫期的大学生不一样,唐乐的未来已有清晰的规划,这就让她的空闲时间比较充裕了。
“我过两天能出抽空来,到时候带你去玩吧。”
苏小晚摇头,“不行,我和刘逸尘约好一起参加重光大学的校庆。要不你一起来?”
唐乐不愿意做电灯泡,嫌弃地挠她。不过对于苏小晚能放松一下,她还是很高兴的。
“重色轻友啊你!”
苏小晚抓起布娃娃反击,“谁上次接到男神电话直接把我抛下的?”
唐乐:“……赶紧收拾一下,咱们去医院吧。”
两人许久没见面,从医院回来之后,窝进床里秉烛夜谈。后半夜才睡去,导致苏小晚差点爬不起来,她和唐乐在一起的时光是这半年内最为轻松的时刻。
“该死,要迟到了。”
唐乐拉着苏小晚飞奔向地铁站,十字路口等绿灯的时候,她眼尖的瞥见对面的地铁站入口旁停着一辆车。车漆铮亮,一看就很贵。车旁站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朝这边看来。
“小晚,那人好像在看我们。”
苏小晚踮起脚尖,看到那人嘴角就是一抽。那是冯秘,车内是谁不用猜也知道。
绿灯亮起,冯秘朝这边走来。
苏小晚推着唐乐往前走,对着冯秘疯狂摇头。
“你看错了。”
“哦……”
唐乐一脸迷茫地被推进地铁站口,回头问她:“你不走吗?”
“我想起还有一件东西没买。”
“什么东西?”
苏小晚胡诌道:“我答应要给同事带早餐的。”
唐乐蹙眉,眼冒凶光:“你是不是被职场霸凌了。”
“没有,人家常关照我,”苏小晚推她:“你快走,一会该迟到了。第一次约见就迟到,给人的第一印象多不好啊!”
唐乐将信将疑地离开,决心有空一定好好审问一下她。实在不行,可以更换一份工作。
苏小晚其实也有类似的打算,她不能干等着顾总的兴趣消失,只要新工作和龙跃科技无关,顾淮之便不能为所欲为。
这也是她不想把顾淮之的事情告诉唐乐知道的原因,越是关心她的人,她越不想让对方担心。
“苏小姐,老板在车上等你。”
苏小晚转过身,没办法对一脸友善微笑的冯秘生气。对方打开后排的车门,她跨进去,没想到会看到一个睡着的顾淮之,她微微一愣。
其实,她看到过多次顾淮之闭上眼睛的样子。可那都是假寐,每次一有人靠近,顾淮之就像是等猎物落袋的掠食者,睁开一双凶残的眼。
现在他却睡得很香,眼下一圈薄而淡的黑色柔和锋利的面部曲线,让他看起来无公害无污染。换一种形容方式,则是神态温和。
苏小晚却是毫不放松警惕,这是一个对她步步紧逼的男性。有权有势,性格霸道。
“既然顾总睡着了,那我……”
苏小晚刚出声,就被冯秘“嘘”一声。她把剩下的话吞进肚子里,同时,车子启动了。
苏小晚偏头去看司机,司机目不斜视。看来,前面两位都打定主意,极力不让她走了。
她问:“这是去哪?”
冯秘说:“苏小姐,老板正在补觉,请您小声一些。为早些见到您,老板加快M国的工作进度,已经没有好好休息过。回国没顾上倒时差,先到乾元见您。今天又特地早起,送您去上班。”
苏小晚盯着他,幽幽道:“冯秘书,你很像霸总小说里的管家一角。”
冯秘闻言,轻推鼻梁上的眼镜,双手合抱做感动状:“很久没见少爷如此开心的笑容了、少爷从未带过女士回家,您是第一个特殊的存在。这种吗?”
苏小晚“咯咯咯”笑起来。
“那我呢?”
忽然响起的声音让苏小晚浑身一僵,脸上的笑意消失无踪。她转过头,看到顾总靠在座椅上,神情晦涩,似乎在不满着什么。
苏小晚干巴巴道:“抱歉,吵醒您了……”
我为什么要道歉!!!
不想被吵到,就不要劫持我上车啊。
前后排的隔板缓慢地升起来,顾淮之顷身靠过来。苏小晚的手指摸到车门把手,一点点往后挪。她防着顾总变狗,对人动嘴,下意识伸出左手去挡。下一刻,手腕一凉。
“你干什么?”
苏小晚挣脱开他的手,心里暗骂变态。饶是男友刘逸尘也不会在牵手的时候,一点点摩挲她的指节。这个动作太暧昧,弄得她整只左手又麻又痒,浑身发毛。
顾淮之搓揉手指,感受着残留的柔润余韵,轻笑一声说:“你不喜欢小鸟,我重新送你一件礼物,喜欢吗?”
苏小晚抬起小臂,一只金镶玉手镯沉甸甸坠在腕间。金环内圈光洁,外圈铭刻龙飞凤舞的文字,无法辨认。镶嵌的玉石有没有一丝裂痕,厚而透光,细腻胶润,雕刻喜鹊登梅的图案。那喜鹊胖乎乎的,让古朴感消失无踪,更适合年轻的姑娘佩戴。
客观来说,这只镯子衬托得她的手有种玉质之美。如果是在逛街的时候,佩戴一下,她一定会好好欣赏舍不得脱下来。
话又说回来,这种质地的镯子,一般二般的店也不会拿出来给普通客人试戴。
现在,她第一反应就是立刻脱下来。可镯子卡得严严实实,纹丝不动,很快,她的皮肤就被磨出红痕。
“既然喜欢,就不要拿下来。”
苏小晚没有在喜欢的问题上辩驳,她得承认自己喜欢这个镯子。好东西谁不喜欢,她喜欢的东西很多,但对普通人来说,喜欢往往是最不重要的情绪。
“这太贵重了。”
苏小晚一口拒绝,正要继续用力,下一刻右手被反剪到身后,左手则被小心翼翼地托起来。白皙的手腕上,红痕深深,触目惊心。顾淮之低着头往伤口处吹气,柔声问:“疼不疼?”
苏小晚没有回答,反问道:“这个到底是怎么戴上去的?”她回忆不起镯子是怎么穿过指节的,隐约间她似乎有听到“咔嗒”一声。
难道是镯子有机关?可镯子表面光滑,不见一丝缝隙,亦无接口。
顾淮之拉开一个抽屉,取出药膏。单手无法拧开,他只能松开手。
苏小晚连忙往后缩,刚挪动一寸,就听他说:“晚晚,把手伸出来。”
苏小晚说:“我可以自己来。”
顾淮之轻笑道:“别逼我把你铐起来。”
苏小晚:“……”
她忽地瞪大眼睛,镯子中间镶的玉变成黑色了。
那玉不是玉。
顾淮之沾着药膏,点涂在红肿的手腕上,颜色变得深邃,哑声说:“它不是玉,而是一种新型材料。这只是‘心情手镯’,可以捕捉体内的激素,显现出佩戴者的情绪。从白碧变成黑色,你在害怕……”
他忍受不住诱/惑,含住粉/嫩的指尖。
苏小晚整个人僵住,刚才听到的内容变得混混沌沌,无法理解……他在干什么???
“嘎吱——”
车辆停下来,原来是乾元到了。苏小晚抽出手,推开门跑出去。
这时,她手腕上的镯子变成红色。鲜红,艳红。
直到她把手放在水龙头下面,任由冰凉的水彻底带着指间的濡湿,红色才消失不见,变成胶润的玉色。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0章 手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