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珍珠白

已经是连续两天一起吃饭了。

邹焓刚下楼就看到常百星站在车外等她,不知道她是怎么说通了保安放她开车进来,她穿了亚麻白衬衫,白色长裤,刚洗过的头发披散着,露出耳垂上裸金的耳环,她靠在车门上,一只手撑着车窗,单手在玩手机。

“怎么换车了?”邹焓走到她身边。

“忘加油了。”常百星不好意思地笑。其实并不是,是她觉得自己今夜的衣服开白色轿车更搭。

邹焓自动要去后座,常百星替她开了副驾的车门,“坐前面吧,方便说话。”

邹焓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照办了。

“这辆也是你爷爷买的?”珍珠白的特斯拉Model 3,车型简洁前卫。

“对。”常百星面不改色地扯谎。

“所以你是好多车换着心情开?”

“当然不,”常百星系好安全带,又侧过脸检查了一下邹焓的安全带,还贴心地替她调整了座椅,“就这两辆。”

“那你把你爷爷的车都开走了,他老人家怎么出门?”

邹焓忍不住笑,她一脑补出老人家想出门,来到车库却发现空空如也的样子,就觉得有点好笑。虽然老人家开特斯拉珍珠白出门的场面也很搞笑。

“他用不着。”常百星回答。

用不着,是个很巧妙的答案,可能代表着很多不同的含义,可能是老爷子用不着出门,也可能是老爷子出门用不着自己开车。

邹焓伸手摸了摸车窗,感叹了一句有钱真好。

其实在她认识的人里,常百星的经济实力算不上顶有钱,甚至算不上头部,只能算是中上游。她自己也赚了很多钱,现在正是作品井喷式出版的阶段,光是纸质读物出版带来的收入,就足够她每年在二线城市全款买下一套小房子。但是常百星身上那种从容自在的气质,她能看得出来,是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才会拥有的,她学不来。

常百星见她半晌没吭气,频频用余光偷看她的动作,发现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在发呆,于是腾出左手来,在她面前的遮阳板上指了指,“你打开这里看一下。”

邹焓听话地将遮阳板翻下来,小镜子亮晶晶的,上面用白色创可贴粘了一枚小小的海螺,洁白,优美,修长,静静地停泊在镜子表面,像一只小船。

“喜欢吗?”常百星轻声问。

邹焓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将海螺取下来,拿在手里端详。常百星看着,觉得她仰脸的角度很美。非常标致的一枚海螺,有手心那么大,表面被剖光过了,握在手里很舒服,“好看呢,什么时候准备的?”

“之前给你做调色盘剩下的,”常百星微微翘起嘴角,“早就准备了,一直忘了给你,恰好今天想到。”

常百星送的礼物,都不是昂贵的东西,可是那份真诚,透过这些精美的小物件传达出来,邹焓能体会到。

“好看,我喜欢。”

宵夜依旧是常百星请客,吃烤羊排,还有一盆小龙虾。

“点这么多吃不完了。”邹焓提醒她。

“吃不完就打包呀。”常百星笑的开怀,“我们北方人没有请客吃饭让对方吃不饱的道理。”

滋滋冒油的羊排端上来了,常百星夹了一块放到邹焓的餐碟里。邹焓看着羊排上闪动的辣椒片和孜然颗粒,又开始发呆。

常百星低头吃了两口,发现她半晌没动筷子,还以为她是没找到一次性手套,于是贴心地将袋装的手套拆开,放到她面前。

“你说得对,”邹焓冷不丁开口,吓了常百星一条,“我确实不希望读者知道我长什么样子。”

“啊……”常百星慢慢回过神来,将手里的筷子放下了。她有些惊讶,这么早就要开始谈心了么?都不用吃两口垫垫肚子吗?

“在缤果签我之前,有段时间我找不到合适的出版社。那会儿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也没什么积蓄,有一个地方出版社找到我,说愿意出我的新书,当然,我很感激。”邹焓思忖了片刻,好像在考虑应该怎样措辞,“运营那边给出了几个方案,最后他们选了一个,把我的一张街拍照片放大,用脸部特写做成书的封面,把我包装成‘清纯美女作家’,提高销路。”

常百星清秀的眉头拧起来。她一言不发,等待着邹焓的倾诉。

“你知道的,我其实并没有同意或拒绝的权利。

“后来那套书出版之后,确实卖出去很多,‘美女作家’的营销策略是有用的。但你能猜到吗?读者其实并不认可,你现在打开评分软件还可以看到这本书只有3.8分,我后面小范围做了个调研,许多给出差评的读者认为,封面和内容风格差异过大。起初我并不能明白为什么,直到有一次,我路过一家书店,在窗户上看到了另一位作家新书的海报。

“那是一位苏州的作家,封面也是她自己的照片,她很漂亮,封面上的她,穿着牛仔背带裙,怀里抱着一只橘猫,一笑起来脸颊浮现两个酒窝,让人看到就觉得心情愉悦。她的新书内容,当然也是一样,都是些童话故事一样的往事。她的新书出版的时候,我认识的那些评论家都给出了极高的评价,因为这本书‘记录了苏州现代发展史’,这当然也是实话。

“就在我看完她的新书的时候,我意识到,像我这样的写作风格,是不应该把自己的照片放在小说封面的。这是一种文学欺诈,就好像你给人一张岁月静好的脸,将人骗进来,翻开之后发现内容却是贫瘠的村庄,泥泞的土路,漏雨的土胚房,这种血肉模糊的现实,是不该和‘清纯美女作家’产生联系的。

“你可能看到过很多用作家本人的脸部特写当封面的书,但那是名人效应。我后面明白过来,在你的脸还不够家喻户晓到成为一个标志物的时候,最好不要让你的照片贸然出现在书上。除非你能保证,书的内容和你的照片风格是对齐的。所以并不是说,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是个漂亮女孩,是因为我觉得靠脸出名让我被同行看轻了,在圈子里靠着莫名其妙的优势混饭吃的人还不够多吗?那真的只是小问题。只是市场并不买账,我走不了靠脸吃饭这条路,仅此而已。”

邹焓叹了口气,言简意赅地总结道,“简单来说,人都喜欢欣赏美丽的事物。如果你的外表美丽内心丑恶,就不要过多地展现你的内心;非要拿出来展示不可的话,那就把外表藏好,至少不要产生虚假宣传的嫌疑。”

语毕,邹焓微笑,像展示了自己画作的孩子,在等待大人的评阅。她不笑的时候很漂亮,杏核眼,瞳色很浅,窄窄的双眼皮,显得人很温婉清秀,下颌微收,骄矜里透着亲和。她笑起来,美丽的嘴唇旁,浮现美丽的梨涡。她的身段也好,脖子修长纤瘦,体态也落落大方,要不是因为嘴角沾了羊排上的孜然,说不定会被误以为是哪家电视台的明星,或者是参加了什么重大会议的白领。

不幸被邹焓言中。仅看着这张脸,没人能把她和贫穷的村庄联系到一起去。她看起来就像那种富贵人家里被珍而重之培养长大的女孩儿,吃穿用度,什么都要最好的,锦衣玉食、金风玉露,堆砌出一个钟灵毓秀的邹焓。

常百星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她在思考应该如何回答邹焓。常百星就是这样,不跟她说心里话的时候,她敏锐又聪慧,能一眼看穿别人心底的痛点;但是如果真的把痛苦敞开给她看,她又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继续深挖下去显得不近人情,安慰和理解的话放在邹焓面前像是在羞辱她,可是如果轻飘飘地带过,又把邹焓的痛苦放得太轻了。常百星思考着,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然后对邹焓晃了晃酒瓶,“要来点吗?”

“可以要。”邹焓配合地将杯子推过去。

黄澄澄的啤酒,堆出雪一样的泡沫,邹焓喝了一口,低下头去吃餐碟里的羊排。常百星还是没有回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邹焓心里明白,这是她在思考,她总会回答。

默默饮了两杯,常百星突然开口。“邹焓,我很感激你对我的信任,我想要跟你坦白一个我的秘密,你可以当做是交换,也可以认为是我在倾诉,都可以。我的秘密就是,我喜欢女孩。”

邹焓波光粼粼的眼睛注视着她,似乎毫不意外。

常百星的心定了。她想的很透彻,既然是喜欢邹焓,那么出柜就是早晚的事,不如趁这个机会,一来解了燃眉之急,用更大的不可言说去对冲邹焓的不可言说,好让对方好受些,二来试探一下邹焓的看法。就目前看来,邹焓对她的取向接受良好。

常百星捏住酒杯,抿了一口,“在我刚表现出同性恋倾向的时候,我爷爷明确地告诉我,他不许可,这是变态。所以,我没有再向任何人说过这件事,但我心里清楚,我并不是变态,我深柜也不是因为羞于启齿,我只是不喜欢,因为我取向的缘故,被当做异类对待。”

邹焓缓慢地眨着眼睛,她看到常百星柔顺的黑发下,带着磨砂裸金耳环的耳垂开始泛起淡粉色。常百星讲话时的神色是泰然自若的,但她的手却一直不停给自己倒酒,仿佛它们能给她壮胆。

邹焓从心底升起一些温暖的情绪,好像终于看到了常百星怯懦的、孩子气的一面。

“邹焓,我知道,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并没有从心里认同‘贫穷就等同于丑陋’的说法,就像我从来没有认同过我自己是变态一样。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你书里记录的那些事,那都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坦然承受的,一个不勇敢的人是不可能直面这样惨痛的现实的。所以你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就痛恨自己的外貌,或是痛恨自己的写作风格。你只是不希望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

邹焓笑了笑,捏着筷子在餐盘里戳了几下,有些不好意思,“哎呀,这么快,就被你看穿了。本来还想顾影自怜一下,骗你再请我吃一顿饭的。”

她有意将餐桌上的气氛拉回轻松愉快,但常百星依然很认真,她不知何时剥了满满一碗虾肉,说话之际,将盛满虾肉的碗放到了邹焓面前。

“我不想安慰你,跟你说类似于‘世界上还有很多懂你的人’之类的话,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否则我不会坐在这里。”常百星语气十分耐心,且十分真诚,她语速很慢,煨着人的心,像有一位老朋友,在冬日的夜晚为她不停呵暖,“我想跟你说,人就是这样,哪怕一件事已经想的清楚明白了,也还是会挂怀,还是会为了这件事思前想后。这不是我们的错,这是我们身处的环境,落后于我们一步。所以,你顾影自怜,也没有什么不对、不好的,再说了,你顾影自怜的样子也很美。你自己明白的。”

邹焓垂着头,默不作声地数着碗里的虾肉。她轻笑了一下,抬起头,正对上常百星专注的乌黑的眼睛。

她微不可查地点了一下头,“我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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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奔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