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宓回

(全架空私设背景,和现世无任何关联)

【第一章】

宓回这个人,长得极漂亮。

放在古代都是要引起天下大乱的。

但她28岁了,没有谈过男朋友。

宓回认为她是有男朋友的,18岁起就有男朋友——看一眼就相中了的。

我们这位大院长大的大小姐,平时冰山难融,对谁都爱搭不理。当时看了人家一眼,众目睽睽之下就冲上去告白了:“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

被告白的这位名为秦殊,身份尊贵地位显赫。具体怎么个尊贵法,宓回不知道,也不管。她就看上人家的脸了,人家骂她有病,她也不在乎。

这一病就是十年。校园期间,她天天写了日记往人手里塞。每天明目张胆的“偶遇”,告白个十回八回的。和人家穿同款衣服,剪相同的发型。秦殊从不搭理他。

毕业之后,她还不死心。千方百计寻来秦殊的联系方式。

不知怎么的,秦殊同意和她交往了。

但他不见她,不给她爱,也不准她和别人交往。视频的时候他连摄像头都不开,宓回年复一年的对着黑屏自言自语,独自活在自己的“病症”中。

后来,宓回真的病了。快死了,秦殊也没来看她一眼。

由于十八岁那年便无父无母,她就这么独自的,在出租屋里,满含悲愤的死去了。

重生对于她这种美人而言,是可以做一番大事业的。

还可以查查父母怎么死的,再让秦殊这个混蛋生不如死——比如先不告白,徐徐图之,再把秦殊这个狗东西甩了。

但她重生的节点不好——已经是无数次告白过后了。

十八岁的宓回,照旧拿着她的日记本,在球场外外看秦殊打球,等着人下场就凑过去。

此时刚下过雨,淡粉的花瓣在水泥地上,铺了浅薄的一层,算不上好看,被踩过的,甚至惨烈。

宓回的掌心按在了额头上,不仅因为重生的恍惚。

是她的白额头上,刚挨了一记篮球。

这便是她的重生节点了,众目睽睽当“舔狗”,又众目睽睽被球砸,也不知哪个混蛋砸的。

“宓回,你没事吧?”

这是个很清越的嗓音,普通话很标准。用稍慢的语速说普通一个问句,听起来也像念诗。

这位,不是秦殊。

宓回抬起眼,看见一个眉目清隽的男生,黑白校服,宽大的罩在他那衣架一般的身上。

这男生手里捏一只棒棒糖,抬了抬,像是要递给她一样。

宓回没留意到棒棒糖,她这个颜控,只认为这是个好看的人。

至于这个人,她没有印象,也顾不上多做思考,因为脑门上的痛感被拉得很长,那感觉有点像机器重启被卡住的蓝屏。

她放下捂着额头的手,闭着眼深呼了一口气,“没事。”

“没事就走。”

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朵里,那不耐的语气,不用瞧就能判断是谁。

秦殊,如果前后鼻音不分,念出来是“情书”的音,深情又美好的读音,偏生给了一个冷漠的狗东西当名字。

骂他“狗东西”,不是因为宓回讨厌他了。

她刚重生,脑子还想不到那么多,是情绪还滞涌在悲愤里。

这时候,关心她的那个男生又说话了。

“肿了。得去校医室看一下。”他抬起一根手指,指向宓回额头。

宓回撩起眼看他,他的睫毛在眼睑下落了两排浅灰的影子。

这个人睫毛卷长而密,这是她的第一印象。

一旁站着的秦殊,也在看她,冷漠斜睨的姿势。

“活该。在篮球场送情书,被砸只能说明她蠢。走,裴偃。”手里的日记本在裴偃背上拍了一下,秦殊迈开了步子。

他步子很快,丝毫没有停留,转身时带起一阵轻微的风。

宓回再次闻到这个人身上的气息,那是是山岭薄雪的冷感,哪怕他刚打过球,也没有一丝汗液的咸味——正是个令人没法抗拒的讨厌气味。

她的目光定在他手中的日记本上,

日记本是粉色珠光面书皮,应该是上午刚包的。

宓回这个人的手不太巧,包个书皮能废一小时的工夫。

宓回开口了,“给老娘站住。”

这次和重生前的舔狗语气不同,不是“秦殊,你等等啊”,而是“给老娘站住”。

秦殊的脚步停住了。

“你是谁的老娘?”他左边的眉毛微挑,略微讽意地笑了一笑。

宓回没接他的问话,走到他身边,简短的说:“还我。”

“刚才还一脸羞涩的硬塞给我。现在又玩起反差吸引那套了。”他冷笑了一下,手里的日记本晃了晃,示意她来接。

秦殊见多了使尽花招勾搭他的人,他这个人对女生很是有免疫力,还有点恶作剧的坏心思。他打算宓回伸手接的时候,故意把日记本丢在地上。

宓回微勾一下唇角,将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

秦殊直觉她好像看出来了,于是笑了一声,“你要我还,又不是伸手。想用嘴叼?”他停顿了片刻,直接将日记本丢在地上,“捡吧。”

他没让她用嘴叼,秦殊没有侮辱女生的恶趣味。

看都没看日记本一眼,宓回也不言语,而是往后退了一步。

因为秦殊身高190,比她高出许多,她现在不愿意仰视他了。

而且他这个人,眸色比寻常人更黑,盯着人的时候,即便白天也容易让人想到无星无月的深夜。宓回以前还挺怕看他眼睛的。

此刻,她直视了他,

两个人只站着,不发一言,对峙中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危险——是来自秦殊的。

毕竟宓回刚才自称“老娘”,整个联邦估计没人敢对秦殊自称老娘。

秦殊所在的秦氏集团,除了寻常生意,私下里掌控整个北方的地下产业。

作为接班人,他从小被严格训练,身手了得。

而且秦殊对性别没什么概念,谁都敢揍。在他面前自称“老娘、老子”,秦殊不会觉得这个人有意思,会认为这个人在挑衅他。

果然,他那个脑回路往这里拐了,秦殊抄在兜里的手拿了出来,“你想和我比拳?”

宓回还是不言不动,就盯着他,她的眼睛里不带任何情绪。

灰色的水泥地,尚带雨水,日记本正落在一个小水洼里,珠光色的封皮沾了花瓣,混在泥泞中。

一只修长净白的伸了过去,捏起了这只日记本。

是裴偃,他直起腰,从口袋里取出一只粉白相间的条纹手帕,将封皮上的水抹掉。

他没直接还给宓回,而是翻开来。

他看见净白的纸张上,有墨蓝色的钢笔字迹,上面写着“《克林索尔的最后夏天》……”

这是一篇读书笔记。

裴偃明显是愣住了,宓回每周都给秦殊送情书,他以为是直白或者委婉的示爱。

再往后翻,裴偃看到了她的日记。

日记与吃有关,与音乐有关,唯独和秦殊无关。

再继续往后翻,就不合适了。

裴偃停了片晌,阖上笔记本,用手绢在沾湿的本边又擦了一下,然后递给宓回,“还好,只湿了边页。”

宓回手指在口袋里动了动,手没伸出来,裴偃已经伸臂过来,捉住她的手臂。

他捉着的手臂是隔着校服的,然而捉得力道有些紧,指腹还在她的校服上摩挲了几下,也不知道是想要干什么呢。

宓回没察觉到异常,她的注意力被裴偃的手指吸引去了。

捏在日记封皮上的手指修长,指甲圆润整齐,是干净的淡粉色。

“擦干净了,你拿回去吧。”裴偃将另一只手的笔记本递到她眼下,拽着她胳膊的手没松,而且在宓回上手接的时候,他捏着笔记本的手指也没松。

他低垂下来的睫毛遮住眼睛,在这之前,他海蓝色的眼瞳映着的日光是一簇小小的火苗。

她看着笔记本,没注意到裴偃的眼神,只感受到笔记本的回拽力。

宓回一开始觉得这位同学可能要整他,后来又觉得他没有理由那么做,于是她一把拽回日记本,转身朝着他们相反的方向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走远,秦殊的球鞋在地面上狠蹭了一下,他有些没来由的烦躁,催促裴偃,“走。”

两个人朝教室走,裴偃走在秦殊的右侧,走到楼梯拐角处的时候,裴偃似是随口的问了一句:“收过那么多情书,也没见你这么不礼貌。”

对待络绎不绝的表白,秦殊向来是情书留下,礼物归还,口头拒绝。宓回对她来说,没有什么不同。起码在今天之前是。

秦殊“嘁”一声,回答道:“她是最烦的一个。”

转念一想,总觉得有哪儿不对。不是他不对,是他的好兄弟裴偃不对头,秦殊停下来,瞧着裴偃,“你不是不爱和女生讲话?”

裴偃表情淡淡的,声音和寻常一样平静,“我是想蹭她的学习笔记。”

秦殊从没关注过宓回,问道:“她成绩很好?”

“年级第一。”

“有个屁用。有啃书本的工夫,不如练练拳。”

有关宓回的话题到此为止了,两个男生各回各班,打算趁着午休时间再休息一会儿。

而宓回,在半小时后来到了教学楼三楼走廊的尽头。

走廊尽头除了旁边的水房会有人进出,还是比较安静的。这里有个大窗户,能看见校园里的山桃林,窗户打开有花香,是个利于思考的好地方。

宓回单手撑着窗沿,迎着光,正在用思维整理她刚得来的重生系统。

而秦殊,从她身后的走廊里走出来。

(本章完)

【秦殊日记】

稀奇了,那个有病的女生,为了想和我比拳,居然用“老娘”这个称呼玩激将法。

她简直和变了个人一样,比以前更疯了。大有有病入膏肓的趋势,该去医院看看。

但她还挺白的。

更稀奇的是裴偃,先用篮球砸她,又给人献殷勤,就为了蹭笔记。

学习好的人脑回路清奇。不写了,练拳去了,写字累。

私设世界观,联邦制。学宫非高中,校园只是背景,男女主皆成年。

下本开《妄想症》,这本的后续。也是这本书的女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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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1.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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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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