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几辆车停在破旧老房子前,附近居民不认得牌子,也猜得出贵,纷纷探头看。

胧市面积大,差距更大。里面纸醉金迷,一场牌局输掉一栋楼;外面有上顿没下顿,翻垃圾桶跟流浪猫抢吃的。

莱茵率先下车,他个高腿长,气场逼人,哪怕戴了墨镜,随意往楼上一瞄,也足以让那些好奇的脑袋缩回去,只敢躲在窗帘后偷窥。

后面车又下来几个人,排成整齐的一列恭候,个个西装革履,面无表情。

居民们在心里嘀咕:这么大排场,是明星,富商,还是议员?

无论哪一个,不像会出现在贫民窟。

他们看见莱茵打开车门,扶着顶,请里面的人。

起初迈出一条腿,脚踝细细的,好似两指就能圈住,有孱弱的错觉,让人莫名心痒。

然后看见皮肤瓷白,又穿一身寡淡的素色,从头到脚纤尘不染,和污浊的周遭格格不入。

最后视线上移,睫毛很长,眼尾上挑,本该是一双美丽而多情的桃花眼。

只是目光没有丁点温度,美丽依旧,怎么看都是无情的。

一只鸟落在水坑里,翅膀拍了拍,溅出泥点。

男人眉头冷淡而厌倦地微微蹙着,像是受不了这里腐坏的空气。

莱茵躬身:“先生,就是这里。”

纪三爷有点儿洁癖,莱茵是知道的,所以不懂他为何要亲自来。

只是为了找虞淼,他大可以把她带回宅邸。都不用自己动手,随便差个下面人就行。

但虞淼又和别人有些不同。

第一性别女,三十五岁,不重要的出身、学历、工作经历。

唯一重要的只有她的第二性别,omega。

——和纪槐宵信息素最相合的omega。

匹配机制已经启动很多年,自分化之日强制登记。不过匹配结果仅作为参考,要不要结婚、甚至要不要认识,都随意。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医疗后备手段。

纪槐宵是alpha,天生信息素严重匮乏,更像个beta。

这样的病症并不威胁性命,换做别人,匹配对象早该找其他人。

但那是纪三爷。

整个胧市都是他的掌中之物,哪有人敢动他的东西。

成年以来,纪槐宵几乎没有过易感期,早把那个omega忘了。可虞淼没忘,不敢结婚,莱茵就让下面人每个月给她汇一笔钱,只管进,不管出。

纪槐宵小时候落过病根,后来调养得好了些,最近不知怎么的又复发,被折磨得疲累不堪。

医生会诊过几轮,最终判定,需要补充伴侣信息素。

AO结合,信息素对彼此的生理、心理都是最佳抚慰,这本是稀松平常的生理知识。

只是伴侣——或者说标记、承诺、爱——这样的存在,纪三爷是从来没有的。

好在莱茵想起了虞淼。

他站到三爷身后,抬起头打量,不明白这些年给了虞淼那么多钱,足够在胧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随心所欲买最好的住处,都花哪儿去了。

但虞淼回答不了了。

臭气熏天、乱得无处下脚的屋子里,他们没等到虞淼本人,只等来虞淼的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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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说是两天前的事,大约是酗酒过度。警察来了又走,怎么处理的,不清楚。

也不需要弄清楚。他们来找虞淼,本就不是为了情谊。

最匹配的没了,还有第二、第三匹配的,再找就是。

纪槐宵十九岁就是纪三爷了。没有恻隐,更没有心。

他摸了摸食指上的珍珠戒指,将近透明的表壳包裹着流动的绯色,像滴褪色的心头血。

这是三爷在想事情的习惯动作。

他不开口,自然没人敢吱声。莱茵屏住呼吸,等着决断。

半晌,清冷冷的嗓音响起:“回去吧。”

然而里屋突兀传来一声响动,不需要莱茵反应,最近的保镖已然警觉:“谁?!”

没有能耐的人,是不够格待在三爷身边的。保镖没有半点犹豫,踹开门。

莱茵从他身后眯起眼,再回头看向三爷时,眼神是少见的惊讶。

保镖确认没有危险,让开路。

纪槐宵走进去,看见床头蜷缩着一个人。

头发蓬乱,脸脏得像张面具,穿的称不上衣服,勉强说是几块布。

脖子上戴着项圈,拴着铁链,就这么被锁在床脚。

这人对保镖和莱茵没有任何反应,唯独在纪槐宵走近时抬起头。

和纪槐宵想象的不一样。

那是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睛,屋里光线昏暗,有一瞬间竟错认成绿色,像蛰伏在阴翳里的狼,看了不免心悸。

可又稚嫩得可笑。

——一个孩子。

先前那个邻居又凑过来:“这是虞淼的儿子,喔唷,可怜得嘞!”

虞淼刚搬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带着他了,没人知道父亲是谁。

一个omega,有孩子,却没有alpha。得不到标记,也得不到信息素,痛苦难以想象,早就崩溃。

她自己过得都浑浑噩噩,哪里会养小孩,锁在家里不管不问,烦了就打。

附近劝过,报过警,没用,于是各人自扫门前雪。

贫民窟的生死,不比权贵一条锦鲤重要。

三爷居高临下,声音平淡:“叫什么名字?”

少年一眨不眨盯着他,喉咙里发出不成词句的呜咽,不知是惊恐还是威胁。

邻居被保镖挡在几步之遥,也拦不住八卦,按捺着奇异的兴奋:“没名字,而且,是个哑巴!”

对话本该到此为止,虞淼的死,自有警局处理。

至于这孩子是送孤儿院,还是野狗一样死在街头,也没人在意。

无论是虞淼还是虞淼儿子,都犯不着三爷亲自过问。莱茵跟在三爷身边许多年,最了解他。

解药的期望落空,近来缠身的倦怠又漫了上来,纪槐宵的确需要离开这里。

却并未立即迈出脚步。

少年仰着脸,视线不曾从他身上移开。

瞳色很深,眸光雪亮,像只被捕兽夹困住的小兽,有种未被驯化的懵懂野性。

纪槐宵起初以为少年在看自己的戒指,像那个邻居。

再不识货,珠宝能有幸被戴在三爷手上,这个举动本身,就已经被赋予了最昂贵的意义。

但少年看的始终是他。

好似他才是价值连城的那个。

纪槐宵垂眼望着小孩儿,模糊想起一些过往,忽然改了主意。

“带上吧。”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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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大的小狗怎么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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