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
需要你大爷!
这世道也太龌龊,太可怕了。
景暄手忙脚乱地就想爬起来。
然而他的被褥和顾放的被褥早已缠作一团,又被断裂的木板压着,无论他怎么努力,都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重新跌倒在顾放身上。
木板随之不停发出剧烈的碰撞摇晃声响,同隔壁的靡靡之音搅合在一起,听得景暄越来越面红耳赤。
他只能恶狠狠地瞪向顾放:“你倒是动一动呀!”
顾放手扶着他的腰,很悠哉:“有夫人在上面动,为夫自然不需要动。”
景暄:“?”
顾放解释:“刚才那个汉子,操着的明显是幽州口音,随身还能携带男妾,说明身家不错,但言语粗鲁,必不是官宦人家,那么便只能是往返北地与长安经营的商人。此类人往往人脉见识颇丰,我们若能在他面前将关系坐实,于往后的行程必然多有裨益。”
顾放说得挺像那么回事。
道理景暄也都懂。
但一定要靠这种方式坐实吗!
景暄压根儿不信,刚想暴力破除,结果还没开始发力,隔壁突然又传来了一声:“隔壁的怎么不动了啊!瞧你们年纪轻轻的,就撑这点时间,莫不是你们有谁不行?”
景暄:“???”
谁不行?!
隔壁汉子又喊:“若你男人实在不行,不如来跟我,哥哥保管把你喂饱!”
艹!
你也配!
一生争强好胜的大宴帝王听到这话,顿时不服了:“你才不行!”
说完,就握着木板,哐哐哐地摇了起来。
摇得速度之快,力道之大,让顾放都忍不住轻咳了一下:“那个,夫人,寻常男人动不了这么快。”
“那是他们废物!”景暄好胜心一起,谁都管不了,“真正的男人就得动这么快!”
隔壁也像是听到了他的话一样,“艹”了一声,也加快了木板摇晃的力道。
景暄不甘落后,紧咬牙齿,手臂肌线条紧紧绷住,脖颈上的青筋都已涨出。
隔壁再次加速。
景暄再次反超。
隔壁又一次加速。
景暄又一次反超。
隔壁竟然还能加速。
景暄忍无可忍,踹了顾放一脚:“你一动不动,是废物吗!快比过去啊!”
这事儿怎么也能较上真,还能急成这样。
谁能把这副模样的景暄,和那个说着“朕一生壮阔何须为岸边落花介怀”的帝王所联系到一起。
顾放再次低笑。
景暄更急了:“你还笑!”
“好好好,我不笑。”顾放从景暄手中接过了床头的木板,开始剧烈摇晃起来。
他到底从军多年,又是天纵奇才,力道与速度都不是寻常武夫可比的,更遑论一介商户。
隔壁很快败下阵来。
景暄这才出了一口恶气般,“切”了一声,留下一句:“继续摇,让他好好看看到底是谁不行。”
然后就揉了揉胳膊,挑了个舒服的姿势,趴在顾放身上闭上了眼,像是筋疲力尽之后,已经浑然忘记了他和顾放的“不共戴天”。
到底还是没有长大。
顾放看着趴在他胸口很快入睡的少年,眸底漾出温柔的笑意。
从前也有过一次这样。
那时候才刚刚入国子监不久的景暄,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同薛清书吵了起来,吵得天昏地暗,谁都不敢上前拉架。
那时候的帝后还都不管,就美滋滋地嗑着瓜子,听着两人吵架。
景暄素来牙尖嘴利,但那薛清书也不是个好相予的。
两个人愣是隔着东宫的围墙,互骂了整整三个时辰,骂到最后,俩小孩儿的嗓子都哑了,就开始写纸条互骂。
偏偏薛清书有门绝技,便是可以左右手同时开弓书写,还写得飞快。
这样一来,景暄一下就骂不过了,一边飞快写着纸条,一边小眼通红。
于是等到他从军营赶回来时,景暄一看见他,眼泪就吧嗒吧嗒地直落。
他心疼得紧,连忙一手写着纸条骂着薛清书,一手抱着景暄哄着他。
景暄就趴在他肩头,叽里呱啦地一边哑着嗓子哭,一边比划告状,告着告着,就趴在他身上睡了过去。
那一回他也确实骂赢了薛清书。
但也因此被军中同僚和先帝先皇后嘲笑了许久,说他十六七岁的大人了,竟帮着景暄去欺负一个**岁的小娃娃,满腔才学竟都用来作了孩童打架。
那时候他也年少,脸皮极薄,被先帝先皇后臊得耳根羞红,好几日没敢进宫。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的王府进了贼。
一个裹着银朱色锦毛披风的小团子,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个狗洞,手脚并用地就爬了进来,一路爬到他的书房,灰头土脑地趴在窗台上,捧上一碗早就坨掉的面,很认真地对他说。
“小叔叔,这是阿绥学做的第一碗面,父皇母后都要吃,但我不给他们吃,因为他们都欺负小叔叔,他们坏。我只给小叔叔吃,因为小叔叔天下第一好,所以我也要对小叔叔天下第一好。”
那天晚上,东宫丢了小太子,皇后宫中丢了前朝稀世的古瓷碗,天子大骂小东西是个不孝子。
只有襄王府中,他抱着洗干净了的景暄,睡了很踏实的一觉,任外头兵荒马乱,戎马倥偬,皆与他们无关。
因为无人知晓,那是在他全家被满门抄斩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生辰那天专程替他做了一碗长寿面,并披星戴月,风尘仆仆,跨过“千难万险”地给他送来。
不,应该说景暄知晓。
因为那个前朝稀世的古瓷碗底,被歪歪扭扭地刻上了几个字。
放,暄,第一好。
所以顾放后来曾很多次地想,为什么明明先帝待他有恩,先皇后也待他极好,可是在他心中,唯有那个小小的景暄,一直是他精神的依靠。
而得出的答案便是,因为先帝心中最重的是天下,先皇后心中最重的是景暄,他们待他的好,是一个成熟的好人所拥有的仁义良善,以及对他顾家满门亡魂的愧疚和补偿。
他感激,并珍惜。
可唯有景暄,并不懂得这些,他只是单纯地信任他,依赖他,把他当作世上最喜欢、最珍惜、最信任、最愿付出爱意与偏宠的家人。
那是他从风雪破庙中以命救回景暄后,便独属于他们的羁绊。
让他在这个再无亲人的人世间里,唯一的还能感知到平淡与幸福的羁绊。
无关权力,无关才华,无关江山与社稷。
景暄的身上承载着他对一切美好与安定的向往。
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份几近偏执的向往,才让他在做出那些阴暗脏事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想瞒着景暄,才让他在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感情变质时选择了冷淡地后退,才让他们之间多了这许多许多不知能否再填补的罅隙。
以至于曾经有一段日子,他是真的以为景暄或许真的恨了他,厌了他,疑了他。
可兜兜转转到头来,他的阿绥,依然会幼稚任性得像个小孩,然后毫无芥蒂地在他怀里安然熟睡,就好似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曾改变,他与景暄的那层羁绊,始终都在。
甚至在这一刻,他有些感激起柳丑儿,给了他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满足心中最阴暗卑劣的**和贪婪,也给了他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重新回到景暄身边。
所以他果然并非一个好人。
可那又如何,他的少年已经是这天底下最好的人,他不好一点,那也是理所当然。
顾放摇着木板的动作越来越缓,缓得像儿时哄睡的摇篮。
景暄也已经许久没有睡得这么安心了,安心得像是回到了北地的时候。
梦里是下了雪的幽州,太子河结了厚厚的冰,幽州的人们便把集市都搬到了冰上,一间又一间铺子,挂满次第的彩灯,不似长安的桂华流瓦,却是白山黑水间另一种质朴又热情的明媚。
他穿着他最喜欢的那件银朱色斗篷,和薛清书一起举着糖人,在人群中飞快地奔跑,嬉笑,打闹。
爹爹则在那些胭脂水粉铺前,细细地给娘亲选着胭脂,还会紧张地握着螺子黛,小心翼翼地替娘亲描着眉。
等到描好了,整条冰河上的人都会惊叹于他娘亲的美貌。
薛清书也会,然后就呆呆地看了看他娘,又看了看他,认真道:“小暄,你以后长大了也会这般好看吗,那你嫁给我当新娘好不好?”
那时候的薛清书老以为长得好看的便都是女娃娃,气得他大叫:“不好不好不好!我又不是女娃娃,而且就算我是女娃娃,我也不嫁给你当新娘!”
薛清书不服气:“你长这么好看,肯定是女娃娃,而且你不嫁给我当新娘,你要嫁给谁当新娘!”
他毫不犹豫:“我要嫁给顾家小叔叔当新娘!”
薛清书更不服了:“为什么!”
他理直气壮:“因为顾家小叔叔个子高,长得好,会打架,会写文章,还会给我做灯笼,编小鸟,教我骑马射箭,教我读书写文章,还对我天下第一好!”
薛清书还是不服:“那他为什么都不陪你来逛灯会!”
“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呢。
景暄想不起来了。
他皱着眉,他觉得头好疼,他着急地想要找到他的小叔叔。
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
不仅没有找到小叔叔,连爹爹和娘亲也不见了,冰河也不见了,集市也不见了,糖人和灯笼都不见了。
只有崇宁殿上冰冷的龙椅,只有朝臣们沉重的玄色冠服,只有批不完的奏折和流不完的血。
他的爹爹娘亲呢,他的北地朋友们呢,他的小叔叔呢。
景暄着急得快要哭了,然后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声熟悉的“阿绥”。
他猛然回首,就看见幽州热闹喧哗的冰河集市上,顾放正举着糖人,在人潮人涌中,看着他,温柔又宠溺地笑着。
他找到他的小叔叔了。
景暄开心地朝顾放跑了过去,银朱色斗篷在风中张扬得像长安最艳丽的牡丹。
因为他是那样开心,他终于又找到他的小叔叔了。
然后就有一支箭,一支通体乌黑的箭,擦过他的斗篷,擦过他的发稍,擦过他的睫翼,从他身侧疾掠而过,比他更快地冲向了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并一箭命中了对方的心脏。
喧闹的集市在那一瞬间顷刻化为孤寂的断崖。
落崖惊浪,鲜血卷过长空。
顾放无声坠落,直至没入无尽冰河,被黑暗冰冷吞噬。
所有的疼痛与绝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景暄终于再也承受不住。
“顾放——”
凄厉的惨叫,景暄猛然睁眼,湿润的液体从他睫尾浸润开来。
他仓惶回头,然后就看见了顾放。
看见了顾放依旧和从前一样,会将他冰凉的脚塞入了自己怀中取暖,看见了顾放轻轻地抚过他额前黏腻的发丝,看见了顾放眸底未加任何掩饰的所有温柔与疼惜。
他的声音低柔而坚定:“阿绥,别怕,我在。”
不需问缘由,不需问过错,他只会永远在第一时间告诉他,阿绥,别怕,我在。
一如十五年前,顾放于漫天风雪中带他回家的那个夜晚。
屋外狂风大作,暴雨如注,破旧的灯笼从屋檐上被残忍刮落,在地上滚了几遭,陈旧的纸面被彻底浸湿,羸弱的灯火悄然熄灭。
而屋内在风雨中亟亟独行了许久的小舟,终是触了礁。
景暄再顾不上什么是梦,什么是现实。
他只带着那份似乎要永远失去顾放了的钝痛,像孩童般笨拙又无措地抱住了顾放,将脸埋进他的脖颈,任凭湿润液体坠落,说。
“小叔叔,阿绥好想你。”
不出意外,这次出差,两位在灵魂和肉/体上都会得到极大的升华[狗头][狗头][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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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旧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