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人生需不需要伴侣?
ROUND 1
正方全盛豪:执子手,与子伴天涯。
“人活在世上,独身一人,需要温暖,需要依靠,那才能让人免于孤独,免于寂寞。试想一下,在你生病卧床之时,身边如果有一个人嘘寒问暖、端茶做饭,对心灵上来说是多大的一个慰藉?
不瞒你们说,我这人吧从小就体弱多病,除了死前那次发病,最厉害的一场病是我大学时候。那会住的学校宿舍,对了,别看我是个富二代,也是一个喜欢体验平民生活的富二代,既然上大学,当然得体验一把集体生活对不对?况且,日日与父母住一起,又如何去享受那花花世界?如何识遍女人香?
抱歉我们把话说回来,说那场病来得如疾风,毫无预兆,我在医院里躺了足足一个月,下不了床,每天只能盯着天花板思考人生。想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为何来,我要往哪里去,匆匆一世路过,我带来了什么,又将带走什么,这时间哗哗哗的过,秒针每往前走一步,那心就往底沉一分。然后你们猜怎么着?是谁把阳光带进我的心房?是谁用温暖治愈我的创伤?是谁拿希望打开我的门窗?
BingoBingoBingo!
是她是她就是她!
她就是我那段时间的女神、天使、圣母玛利亚!
我们就叫她小粉吧,因为她总是喜欢穿粉色的连衣裙,特别仙女。
小粉是我大学学妹,我们是一个社团的,她是个特别胆小的女孩,即使在一个社团中,她也从不会主动和我说话。尽管我知道她一直在偷偷看我,没办法,你看我这样貌,那是一个玉树临风、潘安再世。而且除了帅,我还特幽默,女生和我一起从来不会冷场,别说冷场,我能让她们的笑容从见我第一秒起持续到我们分别。小粉就是众多爱慕我的女生之一。如果没有那场大病,可能我们永远只是师兄妹。
术后第二天,社团的战友们一起来医院看我,其他人都走了,小粉留到了最后,凑我耳边轻轻说:‘我明天再来,给你带好吃的。’那声音直击我的灵魂,虽然那时候我只能冲她点头微笑。
她很遵守约定,第二天果然又来了,还给我带来了我最爱吃的水果——草莓。她洗干净了草莓,坐到我身旁,用水果刀把草莓切成小块放到我嘴里。那甜得我心都快被化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小粉每天都来,给我带不同的吃的,每一样都是我特别喜欢的,我才知道她之前到底有多关注我,我每句话、每次聚餐点的菜她都记在心里。
暖不暖?暖不暖?你们就说暖不暖?
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出院后一定要和她表白,一定要让她当我的女朋友。
人生得此一眷侣,又有何他求?”
反方奚婉婷: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我就暂且不问你与那女孩的后来,我先澄明自己观点。所有两个人的事情到最后都会变成相互的束缚。一旦捆绑关系确定,那么你将不再是独立的你。这个观点有人否认吗?
当你早上出门,父母问你:‘和男朋友约会去?’当你和朋友说要去旅游,朋友问你:‘和你男人蜜月吗?’当你说想要约人看电影,别人回你:‘怎么不找你男票?’而每个214,每个520,每个七夕,每个圣诞夜,总是会不断有人问:‘节怎么过?男朋友送你啥了?给你打了多少红包?’当你有了个男朋友,和闺蜜的谈话不知不觉就从谈天说地变成了‘你男人’‘我男人’……无不无聊?女人的生命里一旦有了男人,就必须、无条件地围绕男人转吗?
我也说我大学的一个事儿吧,是我闺蜜的事情。她和我是室友,关系很亲近,平时一起上课吃饭去图书馆,我们无话不谈。
大三那年她喜欢上我们班另一个男生,告白成功,他们也在一起了。尽管我和她说过很多遍,大学恋爱毕业即分手,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是恋爱中的少女脑子一热根本就不会听人劝。她一头扎进去,义无反顾,日日与那男生腻在一起,我和她也就那么渐行渐远了。
每次她主动来找我说话,一定是说那个男生的事情。那男生很普通,在我们班的男生中也没有特别突出,放到全国这个年龄的男生来看就是茫茫大海中的一滴水。我很不理解她为什么那么喜欢他,以至于她每次对我抱怨说那男生怎么怎么不可理喻让她非常生气时,我都会问她:‘那你为什么不分手?’她会说:‘可我喜欢他啊。’我无法理解。
在她口中,那个男生霸道、任性、专权,有着大男子主义,对她的每个建议都置之不理。她想去东,男生一说往西,她就立马妥协。有次我们宿舍女生约好周末一起去郊外踏青,结果周五晚上她一脸抱歉双手合十抵着脑门和我们说,周末男生约她去看球赛,踏青她就不去了。我感到莫名其妙,就问她:‘你什么时候爱看足球了?’她理所当然地回道:‘他是那个球队的忠实球迷,我陪他去的,这票很难搞到,他可是托人好说歹说拿到两张票。’我无法理解。
这些还都是小事情,最最让我无法理解的事情是临近毕业,在选择未来方向时,一直想要在本地当一名人事的闺蜜在某天居然问我:‘你说XX地怎么样?’我差点没爆粗口骂她。XX地就是那男生的老家,男生很早就说过他毕业了会回老家,他家里有几份产业会交给他来打理。说是产业,那豆大点的小县城能值多少钱。后来确实也证实了,他老家的产业不过就是一家小超市,一年的营业额只有大城市的便利店一个月的营业额。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女人要在情感关系中那么弱势?
在作为一个女人之前,我们还是一个人。人有他独立的追求,有他独立的思想,没有理由,也不应该依附于任何其他人而生存。
如果爱情是要放弃我们所有的东西,包括物质、理想、家乡、兴趣、甚至是生活习惯,那么我不禁要问,它值得吗?和自由相比,它值多少钱?
我很自由,我并不需要会妨碍我生活的另一个人。”
奚婉婷说完,整个屋子的人都沉默了。
曲琪问道:“你的闺蜜后来去了吗?”
奚婉婷瞥了曲琪一眼,平淡地答道:“他们毕业前吵了一架,分手了。”
她的眼神仿佛是在嘲笑说,看,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最后举手表决,现场除去公证人魏征以外的十个人,除了漠不关心摆弄着酒杯的孟周外,全部举票奚婉婷。
第一轮,奚婉婷九票,获胜。
ROUND 2
正方全盛豪:有了她,人生处处是惊喜。
“在座各位不觉得,人生如此漫长,只有一人的旅途难免无趣?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有七情六欲,可以互相交流,表达我们的爱。在一次次爱的传递中,我们才能感受到世界的温暖,人生的真谛!
也许你会反驳,世间真情不止爱情。我不否认这点,但试问有哪一种感情能够比得上爱情来得那么炽热、那么激荡、那么让人心潮澎湃、那么让人意犹未尽?
只有爱情。
谈过恋爱的朋友们想必都知道,那一整日心里都想着对方的甜蜜心思,那见着对方就小鹿乱撞的激动心情,那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时光,还有猝不及防的一个关怀、一份礼物就好像是陨石撞地球那样足以让心灵震颤。
啊,多么美妙!
只有那时,你才会觉得活着真好,不枉此生!
尤其是对日趋忙碌的社会人士来说,每天过着公司与家两点一线的日子,要不就是陪客户吃饭喝酒,了无生趣。有段日子,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早上睁开眼睛,机械地刷牙洗脸刮胡子,梳好头穿上西装,镜子一照,和昨天的我一点区别都没有。常常电视里会演,主人公一睁开眼睛发现时间回到了昨天早晨。对我来说,每天早上都会产生这样的错觉。
那天本来也该是一个无趣的日子,就因为中午的时候我稍稍绕了个远路,去了一家我从没去过的餐厅吃午饭,那女孩进入我视野的那一瞬间,我灰沉的世界刹那间百花齐放。
电视里演那种一见钟情看着很假,但亲身经验告诉大家,真正的一见钟情比电视里拍的更加撼天动地。我整个头盖骨都发出了嗡嗡嗡的共鸣声。
那个女孩,我们就叫她丝丝吧,因为每次见她都围着一根很漂亮的丝巾。
我是从她的胸卡知道她和我是一个公司的。我特别讶异工作有六年,竟然从没在公司里见过她。打探到她的部门之后,当天下班,我就假装巧遇,约她一起回家。
丝丝是一个宝藏女孩,她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爱看电影爱听歌,还会弹钢琴,唱歌也非常好听,我们每天可以聊天聊到很晚,聊的内容还都不带重复的,今天说世界名胜,明天说舌尖上的中国,后天还能一起探讨人生哲学。她每天都能给我惊喜,让我原本乏味的日子忽然变得有趣,让我无比期待第二天的到来。
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可以让你也变得优秀。
为了跟上丝丝的话题,我开始努力看书,什么书都看,就连以前我根本不会碰的文艺小说都会捧读得津津有味,茅盾老舍巴金冰心张爱玲,一说起来便能如数家珍。身边的朋友都讶异调笑我什么时候变成文艺青年了。
丝丝的生活很精致,中午brunch,下午coffee,晚上Salad,一周还会有两天下班在健身房度过,她身材很好,瘦但不会瘦得离谱。她笑起来就像一朵全开的向日葵,阳光、明媚。
那样精致的她对我也十分好。都说女生会比较在意各种节日纪念日,还真的一点都没错。我们交往第一年纪念日,我工作太忙几乎都忘了这事儿,那天下班她约我去了家城里小有名气的西餐厅,进门时吓了我一跳,这餐厅的逼格太高,我连走路都小心翼翼的,当她把一套西装摊开在我面前时,我激动得差点哭出来。她笑着说,就知道我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西装送我,作为交换这一顿要我来买单。她俏皮地眨着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活泼的仙子。白天糟心的工作事全都给抛到脑后,只想看着这个仙子,相伴到永远。
那个瞬间,我是真的相信了爱情,并且崇拜上了爱情。
那之后,我们的感情更加升温,她冬天会给我买手套围巾,夏天会送我吸汗的纸和喷雾,春秋二季还会约我郊游拍照,和她交往那两年是我这一生度过的最有趣的日子,每天都会接受各种不同的刺激,应接不暇。
如果是一个人,要如何体验这样的惊心动魄呢?
俗话都说,饭要一起吃才香。过日子何尝不是这个道理?自然是要一起过才快乐。
你们说是不是?”
反方奚婉婷:情灭时,相看两厌。
“打鸡血的状态能维持多久?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一辈子?
两人相爱、结婚,最终回到的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普通日子。惊喜?那不过是被短暂的爱情冲昏了头脑自己意淫出来的假象!
我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是一个你根本没有兴趣甚至讨厌的人每天都发消息发语音找你说一些你根本一点都不关心的话题,你不拉黑名单?对不起,是我,我肯定拉黑名单。
我们回到现实,华而不实的情话之后,男女之间还剩下什么?
今天你买菜还是我买菜?今天你洗碗还是我洗碗?孩子的学费还没交,你去银行还是我去银行?
生活就是那么现实。
我有个朋友,我们从高中就认识了。她和她老公谈恋爱的时候那是真的‘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老公比她小五岁,当时所有人都劝他们分手,他们俩凭着一腔对爱情的执著硬是走到了结婚那一步。然后呢?
两年前她和我说,他们离婚了。
当时我挺讶异的,毕竟看他们一路走来的人无一不在感叹他们之间可歌可泣的爱情,这一对让所有人都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夫妻为什么最终还是离婚了,我把这个疑问说出了口。
她淡淡地说道:‘爱情永远是珠峰上的雪,望着美,追的时候连自己都被感动了。可那终究是遥不可及,落回现实,日子还要过。’
他们的第一个矛盾来自于家庭内部的经济分配。在世间普遍社会地位还是夫高于妻的现状下,他们家却相反,我朋友的前夫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而我朋友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高管,平时家里事务都是交给男人打理,在第一年他们各尽其职还保持着恋爱的热度。一年后,他们有了孩子,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矛盾也随之而来。
我朋友产假在家,工资收入一下减少,而男人的收入本就很不稳定,有活了就多赚点,没活大半年零收入都有可能。眼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让家庭的财政状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我朋友就寻思着劝她前夫找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毕竟将来孩子要报各种兴趣班、上小学、请私教等等,这些都是钱。实话说,比起这一笔巨额的投资,我朋友的收入显得微不足道。
问题来了,那男人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现在让他去朝九晚五他还真不乐意了。死皮赖脸各种打哈哈,就是不肯出去找工作。
我朋友无奈啊,他不肯,难道还赶他出去吗?
她只能妥协,产假结束,她比以前更加卖力地工作。可悲在于,三个月一过,公司里还会替你把位子留好?等她再回公司时发现,原来的职位早就已经被他人夺去,她只能被安排到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薪资自然也比之前差得很多。
我朋友她着急啊,现在的奶粉钱、尿布钱,以后的读书钱不都得靠她一个人辛辛苦苦赚来吗?于是她天天加班,不光干自己的活,还主动帮上司领其他活,就盼着自己的这份勤奋努力老板能看在眼里,早日给她升职,最好还能回到原来的管理职,再一步步往上爬。
公司这边慢慢做出了节奏,哪里知道家里却失了火。原来是他男人对于照顾婴儿这份活感到了腻烦,天天哭哭哭哭不知道在哭些什么,只有妈妈哄才哄得好。没办法,我朋友只能把她父母叫来帮忙带孩子。这下可好,男人彻底解放了,在家里游手好闲,还经常去外面寻欢作乐,弄得我朋友一家都怨声载道。我朋友的父母终于把离婚的话题扔到了我朋友面前。
当初我朋友看上这男人就是看上他的年轻、才华、未来可期。发展到这一步,真是想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挖了。
爱情不过就是一个冲动。
待冲动过去之后,男女之间还剩下什么?
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全都不同,就连吃米饭还是吃面都能争吵起来的两个人,用什么去相伴一生?”
望乡台再次陷入沉默。
在座的一位三十多的女性举手赞同:“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和我老公离婚。结婚前和结婚后的他简直判若两人。追我那会可殷勤了,天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玫瑰项链红包送得可起劲。结了婚呢?让他起身拖个地,洗个碗都要怨上半天。有时候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家会想,我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当保姆吗?”
另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叔驳道:“你们不懂男人的压力。社会上天天喊着,男人要有担当,要养家糊口,要担起一个家的职责。于是我们拼了命的工作,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一家老小过上好日子?难道男人就没有抽根烟喝个酒看个电视的权利了?这位女士说的那个男人确实不是男人,但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对不对?”
一位看着年长的女性重重叹了口气,说了句公道话:“人啊,人啊,就是一撇一捺相互扶持才成为‘人’。”
这一轮投票,十人中五票给奚婉婷,四票给全盛豪,孟周打了个哈欠清点起了酒架上的存货。
第二轮,奚婉婷五票,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