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个表弟,名叫阿甘,是海外阿马累国人。这小子和我一样,耐跑。
多少次,在冷眼与嘲笑中,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在北美广漠的荒原上,有一条孤独的公路蜿蜒其间,一直伸到望不到头的天边,就好似李师师裙裾上细长的飘带。一位满脸胡须的男子,阿甘,穿着一双比我草鞋还破旧的跑鞋,宛如飘带上一道墨色的线头。
阿甘一边跑,一边扭过头来说什么“人生就如一河桥客泥,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是什么”。他说的什么河啊、桥啊、客啊、泥啊……我每个字都知道,但是连在一起就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但这不妨碍我欣赏他这句话,下一刻如何,你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们唯一可以坚持的,就是一直跑下去。
当年在江州大牢,他们都说我就是个只知道跑腿的憨憨?他们可能忘记了:当宋江的假信要送命时,当方腊的追兵漫山遍野时……要是没得老子这双绑上甲马符跑不死的腿,他们早就坟头长草了。
这一点来说,我和阿甘这小子很像,我们都是战场上跑出来的命,台前跑出的缘。
所以说,路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抬腿跑起来,路就会在你脚下延伸;路通向哪里不重要,有些人,跑着跑着,就把自己跑成了指路的碑。
我是戴宗,那个跟海外兄弟阿甘一样,一辈子都在路上跑动的碑。
(2)荒原上的风掀起阿甘的体恤,上面有两个血红大字:耐跑。凉风入怀,分外清爽。
人们常给在路上的人贴上标签:神行太保、傻子阿甘、垮掉的一代……却忘了那路本就是修给人走的,修路之人从来不会定义走路之人。路修好以后,却总有人来套上枷锁,告诉你这路谁可以走谁不可以走。更有甚者,还给路装上栏杆,告诉你:想从此路过,留下过路财。
我和阿甘都不是天生的跑者,我们更像是在跟这世道的弯弯绕绕较劲。你要我跪,我不想跪;你笑我傻,我不敢骂。我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往前跑,一直跑到别人抓不住我,跑到别人笑不出来。
只是,阿甘这小子还在路上不停的往前跑,而我的甲马却已早早的藏进了岳庙的香灰里。每当庙里的铜钟响起,我总觉得那随着钟声飘来的风里还有两股脚步声:一股是我踏碎的大宋江湖夜路,一股是他踩烂的阿马累公路晨光。就像南边那些人在歌里唱的:阿马累,那路奔啊,那路奔啊,回回……
有人说,这世上本没有路,跑的人多了,就有了路。我想,这世间的路,从来就不是用脚量的,而是用那股子永不回头的憨劲,让路随着跑动的脚步一直延伸。
(3)残月里,浔阳江上夜宿的水鸟发出凄清的鸣叫。
我将甲马符一道一道交叉着紧紧绑在腿肚子上。这双腿在牢城营的石板路上踏起过水花,在宋江题反诗的酒楼台阶上扬起过灰尘。而此刻,它要载着萧让假仿的蔡京文书狂奔千里。
路过黄泥岗的时候,林间的风突然卷起一片怪模怪样的破布。布上有两个和阿甘衣服上一模一样的字:耐跑。还有双勾线的鞋子,我在阿甘的番邦画册上见过。
我一边跑一边想着这么一幅画面:遥远的海外,那个叫阿甘的傻子在公路上跑,勾线跑鞋底磨穿的洞混着汗水和血水,在望不见尽头的路上,印出五个连在一起规整的圈圈。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路边。当年,江州的刽子手在公明哥哥头顶高高举起鬼头刀时,交趾战场的子弹嗖嗖擦着阿甘的头皮飞时,不是什么豪杰权贵,而是这停不下来的愚劲,才是救命之符。
手指滑过口袋里的符纸朱砂咒,指尖传来粗粝感,就像阿甘和我说起过的北美荒原上的风。
风沙能掩盖岁月很多的痕迹,却掩盖不了不羁的脚步。
(4)那黑厮将五两银子拍在我面前桌上时,我正盘算着这回该抽多少常例钱。
这厮的笑脸跟往常送钱的囚徒有些许不一样,倒与日前在码头上撞见的番邦商人有几分相似。那商人临别时,还送给我一大块棕黑色糖块,一口下去,甜得忧伤。他说,那是桥客泥。
“节级若肯相救时,宋江必有重谢。”
宋江?郓城及时雨宋江?
老娘常说我 “憨人有憨福”。在州衙当差,谁不骂我见钱眼开?可当黑厮真成了及时雨,当我为他神行千里差点累死时,才明白有些“傻”比精明更值钱。当年,傻子阿甘抱着乒乓球拍直憨憨的闯入白色皇宫,不就是闯出了福吗!
纯粹这东西,脏水也泡不烂的。
(5)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燕山雪地里狂奔,金兵的箭镞不时从耳边擦飞而过,腿上甲马符的朱砂被汗渍晕开,鲜红一片,分不清哪些是汗,哪些是血?
我摸了摸怀里的战报,那上面写着 “辽主请降”。我突然想起在李师师处见过的西洋镜,那里面有个士兵昂首挺胸在交趾热带林子里跑,身后不停炸开火焰。如果金兵的箭簇也能炸开焰火,是否也会如西洋镜里一般绚烂?
阿甘这傻子在交趾林子里一直跑,跑丢了战友,跑丢了腿,却跑出条活路。我踩着齐膝的深雪边跑边回望,似乎听见梁山的杏黄大旗在漠北的朔风中猎猎作响。
这世上的路,无论是官道还是战壕,都得用那股子不回头的傻劲不停的跑。跑着跑着,也许原本不通的路就通了,原本没有的路就有了。
(6)我在岳庙的香灰里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甲马符,开大大的花。
山门外,有货郎在叫卖西洋衣裳。那白白的衣服上印着个跑步的傻子,跟我神行时的样子出奇地像。
当年在梁山上,大伙儿都夸我戴宗是天赐神技。可后来,当我看见宋江喝下毒酒眼中泪光,当我听说那傻子阿甘抱着亡友虾船发家,我才省得神行术再神乎其神,也跑不过人心,追不回时光。
住持说要“勘破世情”。可我知道,我和阿甘一样,不过是跑累后思谋着找个地儿歇歇脚。他回到阿拉巴马的小镇种虾,我在泰山的庙里抄经,看似殊途,实则都是想把喧嚣挡在门外,守着点笨笨的真心过日子。
只是不知,他那西洋衫上的汗渍,是否也像我道袍上的香火味一样,能腌入味。
(7)夜来幽梦忽还乡。
我梦见自己和阿甘一道在北美荒原上跑,甲马符和勾线跑鞋钉在公路上撞出火花。
忽地,梁山杏黄大旗变成了星条旗,方腊的战船成了交趾战场上的铁匣子。我跟阿甘并排跑着,他说“人生如桥河泥”,我说 “江湖似馍馍”,都得你咬开来才知道啥滋味。
我常坐在岳庙的台阶上,看着香客们把一个一个的愿望系在庙前松枝上。有人求权,有人求财,有人求子,有人求妻……却从来没人求一双能一直跑下去的鞋。
他们都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另一种活法:
把自己跑成路上的石碑,任风来刻,凭雨来磨。只要心还是热的,脚还能动,就会一直跑下去。只要还在路上跑着,希望就在。心若在,梦就在。
风从庙前吹过,携带着袅袅香火烟,拂过庙前的石碑。石碑上没刻字,只有被烟熏黑的两道模糊痕迹:一道似甲马的符印,一道似跑鞋的齿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