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今尽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正伏在他的脸上。
他顿了顿,坐起身,环顾四周。这一刻,他有些恍如隔世,好像自己刚睡过一场午觉,躲在窗帘后的其实是夕阳,自己上午刚考完试,手边是散落的书籍。
一本成人漫画书静静躺在书桌上。
他伸手接过,封面冰冰凉凉的。打开翻了两页,诸今尽连忙又把它丢了回去。说实话,他完全没有印象到底是谁给的他。
昨晚的记忆并非全然空白,他记得在失去意识前,方宇钦在这个房间里,质问他为什么都忘了。
忘了什么?
他揉揉眼睛,彻底清醒了过来。身上满是隔夜酒气,原来没有他的照顾,自己每次喝完就是这么狼狈不堪。
方宇钦在哪儿?
……
诸今尽吸了吸鼻子,伸手摸手机,手指微微颤抖。此刻令他慌乱的是,明明记得方宇钦对他做了些粗暴的举动,他第一时间,想的还是他。这种感情算什么呢?
屏幕不断弹出M和明杰的消息,看时间,都是后半夜发的:
“你好好睡哈,你小助理和他朋友帮我庆生了。”
“[发送图片]”
诸今尽点开放大,看到那几个人在包间一起分吃蛋糕,气氛欢乐。猛地见到那张脸,他突然头嗡嗡的,记忆一下子涌了上来。
“啊!”他呜咽一声,丢了手机,纠结要不要干脆请假得了。昨天的酒疯可谓是发得莫名其妙,人家方宇钦根本没惹他,他明明要帮朋友庆生的,却偏偏脑裂散了,朋友也不要了。
晕过去前的画面突然跳进他的脑子里。
“你为什么把我忘了?!”
方宇钦从没有露出过这样的表情。
诸今尽站了起来,观察书房里的东西,除了书以外,就是些玩具画册。到底是什么刺激到方宇钦了?他不会嫉妒自己小时候有那么多好玩的吧……
他狐疑着,拿起抽屉里的一个手办,仔细端详起来。
奇怪,他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喜欢这个角色。
谁送的?
一旦有了疑问之后,诸今尽突然决定做个大扫除,把所有东西都做个规整。日头爬高,街道上的人流声变大,诸今尽的额头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不理不知道,原来,这里堆了那么多他没有印象的东西。
有很多礼物,似乎都来自同一个人。它们被相同颜色的包装纸包得整齐,诸今尽仔细观察,包装是以前学校附近小卖部常卖的。“应该是同学送的吧……”他喃喃道,一个个把礼物拆开。
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他出生那天的旧报纸,有当年特别流行的小玩具。诸今尽拿起一只玻璃瓶,对着光仔细端详。里头装满了千纸鹤,一只挨着一只,挤得密实。
他已经记不清,小时候的人为什么能那样闲,大家都愿意花上好几个钟头,只为折出一些毫无用处的东西。看了一圈,他百无聊赖地把瓶子放回去。
阳光斜斜地落在上头。
诸今尽目光扫过去,忽然顿住。几秒后,他打开瓶子,伸手摸出一只纸鹤,迎着阳光照了照,立刻把它展开。
“我喜欢你勇敢保护我的样子。”
什么东西?
字迹已经不再幼稚,看着像中学生写的。诸今尽摇了摇瓶子,干脆把所有千纸鹤都倒了出来,一张张展开。里头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表白。
“我喜欢你拉小提琴的样子。”
“我喜欢你聪明。”
“我喜欢你永远是班级第一。”
“我喜欢你和我跳舞。”
“我喜欢你带着我逃课。”
“我喜欢你的嘴唇。”
“我喜欢你后腰上的痣。”
……
一百只纸鹤,写满了那个人,喜欢诸今尽的一百个理由。
这到底是谁送的?!
这一刻,诸今尽只觉得天旋地转,胸口被堵住。有个人,把青春期全部的爱意折进了这只小小的玻璃瓶,送到了他面前,而他,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失忆的实感第一次冲击到了他。
泪水不知从何涌来。他一直以为,他苦苦追索的那段记忆指向的是朱翔。但是,他又重新回到过他的身边,不是,根本不是他,这不是朱翔的字迹!
那个和他一起度过了最好的一个夏天的人,另有其人。
该死。
诸今尽抓着头发,一下一下锤自己的头。昨日的宿醉还钝在脑子里,连着胸口,一道酸胀着。该死。心脏每跳一下,脑神经就痛一下。该死!
他红着眼,突然起身抓过外套,二话不说离开了家。
保姆看到诸今尽的时候,一下忘了寒暄。
“晶晶怎么来了?我们……”
“妈!”诸今尽根本没理她,径直去房间找他母亲。
母亲正坐在书房晒太阳,头发温顺散着,盖住了眼角的皱纹,倒有几分年轻时候的样子。听见动静,她偏过头,朝他笑了笑,和从前一模一样。
诸今尽一愣。
“这么早就来看我,饭吃了么?”
“妈,我小时候玩得最好的朋友,你还记得么?”
“当然记得。”
他眼睛一亮,蹲在她的旁边。
“小朱和明杰。”
“除了他们两个呢?”
接着,母亲叽里咕噜又说了一串名字。诸今尽一个个对过来,不是小一届的学弟,就是隔壁班的班长,他都有印象。“还有么?”他焦急询问。
“还有……还有……你自己不记得么?”
“不记得。”
“你记性怎么这么差?”
诸今尽第一次迎上她的视线,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你把我送去行为矫正所了啊。”
诸母一下子不说话了。
房间静极,连时间都不再流动。半晌,她突然换了副面孔,冷笑一声:“你搞同性恋很光荣么?”
这一声,瞬间把诸今尽带回了18岁。
“你有那么好的前途,我和老诸把你培养得那么好,高三临门一脚,你给我去谈恋爱!还搞的同性恋!”诸母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所有邻居都指指点点。我们一家门的脸,全被你丢光了!”
“这就是你们要搬家的原因么?”
“当然了!你以为呢?此地房子那么贵,我没事吃饱了啊?!”
诸今尽抖着嘴唇,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从小花头就透!什么时髦不赶,给我赶这个!”
“不是什么时髦。”他的声音很低,“我当时真心欢喜小朱……”
“欢喜个屁!你小男朋友多的很。”
诸今尽猛地抬起头,瞳孔骤缩。
“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真册那,胆子大得很,背着我们,男朋友一个接一个谈。”
“我还跟谁了?”他连忙起身,往前逼近一步,声音颤抖,“你告诉我,还有谁?”
“你就是个贱货!”不知是触碰到了哪根弦,母亲说着说着,突然失了控,声音越来越高,"这个家是被你拆散的!老诸跟我离婚,就是因为……就是因为我养出来的儿子是个贱货!"
一盆冷水,从头顶浇到脚底。
诸今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原来,世界上有一种母亲,可以用这样的话,辱骂自己的孩子。
听到动静的保姆连忙赶了过来。“晶晶,你妈妈又犯病了。”她熟门熟路地安抚,顺便拿药。母亲也终于发了疯,开始哭闹,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往地上砸。
想反过来把这些年的话一字一句骂回去。可是她已经痴呆了,有时候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这场迟来的对峙,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更何况,他自己也早就坏掉了。青春期那些劣质的电极片,永久地烧断了他发泄情绪的出口。
所以他一遍又一遍地喝酒,只有酒精浸透大脑的时候,他才能勉强找回那个功能。所以他一遍又一遍地回到朱翔和明杰身边,像是妄图用什么来唤醒那块坏死的地方。所以他没有办法接受任何人的爱抚,大脑已经永久地忘记了,要如何激动,如何战栗,如何对着世界大喊:我好快乐,请给我更多!
所以那个夏天,才会对他如此重要。
家里又乱得一团糟。诸今尽蹲下身,帮保姆整理狼藉,面无表情地讲:“这个月我多给你两百。不好意思。”
“哎不用不用,你妈妈一直这样的……”说到一半,她顿觉说错了话,便不再出声。
母亲哭闹着,很快就累了,闭上眼,在沙发上睡了过去。手里还抓着一本画册,是诸今尽小时候最爱翻的那一本。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从她手里抽出来,她没有醒,只是宁静地呼吸着,嘴角微微松弛。
像是刚给孩子讲完故事,在孩子身边打了个盹的母亲。
“我先走了。”诸今尽转头,看着母亲。
母亲突然动了动眼皮,换了个姿势,嘟囔着:“晚上……回来吃饭么……”
“不吃了。”
“回家……当心点。”
“好。”
“妈妈爱你……”
诸今尽动了动唇,无法回应。几秒后,他回过神,说了句:“走了。再见。”
不知为何,脑海里忽然跳出了方宇钦每次离开时的样子。每一次,他都郑重其事地看着诸今尽的眼睛,认认真真地告别,好像那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于是,诸今尽转过身,低下头,轻轻捏了捏母亲的手。
母亲已经彻底睡着了,发出鼾声。
“再见。”
他又说了一遍。
离开的时候,他仿佛穿梭在时空中,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他的背影。那时的他正拿着行李箱,只身一人飞去北京,背后有双湿润的眼睛,泪水漫溢,哽咽着,对他一遍遍说,再见,再见,再见。
那个嗓音,逐渐与方宇钦的重合。
此时,诸今尽已经全然糊涂了。
当初突然和朱翔谈恋爱是为什么,那些换来换去的男朋友又是谁,方宇钦究竟是什么人……这一切,他决心要查个清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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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