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黑色的小德牧,耳朵趴趴的,正用一双纯净的眼睛看着林存淑。
“天哪周笙远,这是你养的吗?”林存淑将狗狗接过来抱在自己怀中,暖暖的,狗狗舒服地趴在她怀里,一点也没有害怕,这平静的样子倒是很像它的主人。
“它叫什么名字啊?”林存淑随意地问出这句话,眼神却一直在狗狗身上。她还没有抬头去看周笙远的回答,突然想起了周笙远不会说话,他的狗狗又怎么会有名字,顿时她感到有些愧疚,竟有点不敢抬头看他,林存淑恨不得将头埋进狗狗的怀里。
正当她感到羞愧之时,一张脸贴近了她低下的额头,她微微抬眼,见周笙远有些疑惑地看着她,歪着头的样子有点像小狗狗,林存淑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周笙远摇摇头,这是在回答刚刚的问题,这狗狗没有名字。林存淑并没有看出来他对这个问题有什么不适,于是放下心来,继续跟着他散步。
两人出了小区,沿着马路一路走着,马路两旁有许多店铺,饭馆、小卖部还有台球厅等等,有三两小孩正在一些店铺前玩耍,此时正值日落时刻,小镇的一切都被笼罩在这金色的余晖之中。林存淑已经很久没有回到这个地方了,四周的建筑和店铺都换了个遍,但是看着那些孩子的样子,她好像又听见了爷爷叫她回家吃饭的声音,虽然儿时的她并没有这些朋友,但她蹲在废品站院外,等着捉落在野花上面的蝴蝶时,她并没有感到过寂寞,现在回忆起来,那个场景还是如此美好,只是再也听不到爷爷的声音。
自打记事以来,林存淑就是没有父母的孩子,陪伴她长大的只有废品站的爷爷,当她蹲在废品站门前玩的时候,总能听到路过的人对身旁的人小声说着:“这就是林老头捡回来的孩子吧,真可怜,也不知道父母都去哪儿了?”
“这孩子是不是有啥病,不然咋会被扔了呢。”
“老林头也真是的,这么穷咋还捡个孩子。”
“你说等她长大了,亲生父母会不会来找她?”
“……”
这些闲言碎语儿时的林存淑都听得到,但是她从未放在心上,因为谁也不会知道她在废品站的日子有多快乐,所以每当林存淑听见这些话,她总会在心里悄悄反击:“你们又不是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过的好不好,我们过的好着呢。”等她开始上学时便又将这句话偷偷换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样一来在文化上就又胜他们一筹。林存淑从不认为这样想是像阿Q一样的精神胜利法,虽然废品站外的人都这样想。说到底还是那句话,他们根本不了解这个怪老头。
这里从来不会有什么爷慈女孝的场景,两个人每天都吵得像菜市场一样,爷爷这个怪老头耳朵不灵光,林存淑要想让他听见自己说的是什么,就必须变成女高音,为了避免被邻居误当作两人在激烈争吵,也为了保护爷爷的高龄嗓子,爷孙俩有一套独特的高效沟通法,简单来讲就是点头YES摇头NO来是COME……呃简单来讲确实有点太简单了,总之能用手的就不用嘴,能用一个字说完的就不用一句话。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大家普遍的误解,老头穷。非也非也,自从林存淑看了爷爷的存款数字,对收废品这个工作的敬意油然而生,校门口开早餐店的张姨家估计也是这些存款。因此,林存淑并没有过着外人想象中的悲惨日子,相反她的零花钱就没断过,虽然买不起什么贵东西,至少和其他小朋友也过着差不多的日子。
只可惜那时就是没人爱和她玩,小学时,学校里的孩子都指着她说:“她家是收破烂的,身上有细菌,不能跟她玩。”
林存淑只好自己玩,她不明白只是住的地方不同而已,为什么不愿意和她玩,她也不明白,明明在上学以前,她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玩的很开心,到了学校中,这么多人,她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一个人玩很开心。
于是她决定打破“禁忌”,用长难句向她的怪爷爷倾诉:“爷!外面的小孩都不和我玩!”
“你是不是欺负他们了!”爷爷扯着嗓子回答林存淑,这怪老头觉得所有人都和他一样听不见。
“咋可能呢爷!他们说我脏有细菌!”
“诶,你刚才吃饭之前是不是没洗手?我看他们说得对!”
林存淑不再接话,因为她确实忘了洗手。
不过爷爷并没有不在意她说的话,第二天林存淑就在自己的床边发现了一条崭新的白裙子,
“存淑啊!穿这个上学,好好念书别当文盲,你爷爷我还认识字呢!”
自从有了这条裙子,林存淑就想,学校里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让这些人看到我是爱洗手的不就好了么。
于是上初中的第一天,林存淑就穿着这条白裙子上学去了,她要有一个新的开始。果然,白裙子的效果确实不错,开学第一天就有很多新同学和她搭话,可惜这美好的场景又被小学时候的几个同学打破了,“她家可是收破烂的,而且她爸妈是谁都没人知道。”这话一经传开,周围的人就又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她,厌恶或者同情。
更糟糕的是,林存淑每天穿着校服,再也没有机会穿那条白裙子了。
没朋友没关系,林存淑有了新的爱好,看武侠小说,这是她无意中在爷爷收的废纸中找到的,她像寻宝一样将一个又一个武侠故事找齐,书里面的主角都是意气风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闯荡江湖就是为了个义字,她深深地沉浸在这些江湖故事中,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女侠,她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贴在自己的床头,告诉自己:我注定是个要成为女侠的人!
她觉得生活中的大侠就应该像雷锋一样乐于助人,于是她在学校里就像个勤劳的蜜蜂一样,无论谁有困难她都愿意帮忙,当那些人对她说了谢谢或者仅仅笑一下,林存淑都会有满满的成就感,她不是为了让别人注意到她,而是这样做她真得很开心。就这样,同学们开始愿意接近她,虽然异样的目光并没有减少,但林存淑很满足,她终于找到了自洽的方法,做自己心中的女侠,英雄莫问出处。不过,她刚悟出这个新的道理,初中生活也随之结束了,但是即将上高中的林存淑不会再恐惧了,因为她认为自己已经是个合格的大侠了。
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件事,也许林存淑可以永远活在自己的武侠梦里吧,可惜女侠的剑再也找不回来了。
“小镇这几年变化还真大,上学时候常去的店一个都找不到了。”林存淑刚说完这话就想到,其实这句话应该是那种在外闯荡多年最后飞黄腾达的人,荣归故里时在街边背着手感慨出来的,而不是她这样在外生活不了灰溜溜躲起来的人。
周笙远听着这话突然带着林存淑拐到一个小巷子里,林存淑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家烤冷面的小摊位,一个女人正在那里忙碌着,身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这不就是她高中时经常吃的那家店吗?林存淑的高中就在小镇最外端,离这儿的县城里很近,当时这个阿姨就带着她的儿子在他们高中门口卖着烤冷面,每次晚自习结束,她都会在这里买一碗,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搬到这个小巷子里了。这个阿姨的儿子智力有些缺陷没办法上学,这么多年过去他长高了不少,眼神还是那么纯净。
“竟然是他们。”林存淑兴奋地看着周笙远,抬起狗狗的一只爪爪向他顿了顿:“狗狗对你表示认可哦~”周笙远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们想来点什么?”阿姨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招呼着他们,抽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嗯……我就要正常的吧。”
“是你,小姑娘你还记得我不?好多年没见过你了。”
林存淑没想到她还能记得自己。
当年她上高中时,总有些学校里的小混混趁这个阿姨不注意拿东西砸她的儿子,她的儿子还以为是在和他玩,只会站在那里傻傻地笑,林存淑只要一放学就会找到这群小混混经常欺负他的巷子口,大喊校长来了,或者干脆将阿姨叫到那里,把她可怜的孩子带走,久而久之,混混们觉得没意思,就不再找他们的麻烦了,而这个阿姨经常会在林存淑放学后给她留一份烤冷面,虽然林存淑还是会偷偷将钱塞到她儿子的口袋里。自从高三之后林存淑就再也没来过这里,因为她学习很忙,当然……也因为其他的事。
“啊还有你啊小伙子,你们两个怎么一起到这来了?”
“阿姨,您还认识他啊?”林存淑没想到她还会记得高二就转学的周笙远,不过她又很快反应过来,周笙远在这个小镇住了这么久,认识也没什么奇怪的,唉,林存淑有些懊恼,她总是忍不住将对周笙远的记忆停留在他们认识的那一年。
“当然了,他可是我们小镇的名人,是个大作家呢!”
周笙远不好意思地躲避着阿姨的眼神,摸着林存淑坏里的狗狗。能让周笙远害羞,还真是不多见。
林存淑差点忘了周笙远是个作家这件事,当年她在大学时期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还暗暗窃喜过自己当年慧眼识珠,想来自己也算是他写作之路的见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