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信鸽落在皇城大教堂的信箱上,咕咕低鸣,翅膀上浮着北方的尘土。二十分钟后,它带来的消息已经为所有相关者所知:在遥远的萨尔山脉下,古老的萨兰西斯家族迎来了它的新主人。
“兰德尔·萨兰西斯?”在南方的小城里,年轻的主教站在窗前问。他一身长袍,个子不算高而消瘦,面具后的褐色眼睛显得温和平静。他身后的侍从小步趋前,恭敬地回答:“是的。因为他的显赫功绩,人们称他为白狮王。”
他沉吟不语,手中的信纸即使历经奔波仍泛有一种馥郁微涩的香气,信纸的背面印着这个庞大家族的家徽——一头衔着玫瑰的雄狮。
一只白鸟划过天空。他转过身来。
“那么,”他说,“准备车马。”
“去皇城科尔温。”
一直以来萨兰西斯家族都掌管着长城以南几百里的土地。他们的主城,又被叫做狮子岩。萨兰西斯城堡就坐落在那里。
这个历史悠久的家族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屠龙之时。那时的北方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封地。在三个大家族中,也仅有他们仍坚持着族内通婚的传统,保存引以为傲的血统。那些拒绝的族人被迫抛弃姓氏,远离故乡。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铁律——他们家族的子弟几乎都有着近乎标志的浅烟蓝色眼睛和流动铂金一样的微卷长发。至于其他,则确实让他们像一个近乎原始的兽群。严格的父权制,那些初成年,鬃毛都没长齐的小狮子会被视为潜在的竞争者而驱逐,他们必须小心翼翼,韬光养晦……直到老狮王走向暮年。如果想要接管这一切,他们必须同自己的兄弟和叔父们争斗,还有尽力铲除一切威胁的老掌权者。直到最终有一头年轻雄狮撕开自己前辈的喉咙,踏着血泊登上想要的位置。这个传统野蛮而残酷,却很少在挑选的眼光上出错。这正是家族延续的保证之一。
那是严酷的北方,而南方,是皇室和教会的地方。他们分享权力,教皇城就在距皇城三天路程的山上。南方的习俗与传统,也与那些“荒民的后裔”截然相左,要温和得多。
在莱蒙,这座南方的,被浓稠阳光染成金色的小城里,教会的管束并不严格。这里的居民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画家,诗人,作家,甚至很受信徒厌恶的药剂师。在阳光晒暖了身子以后,大家得以精力充沛地歌颂这里:温暖的小城莱蒙。这里的小学院以这座城的名字命名,因艺术而为天下的人们所知。这一切有相当一部分仰赖于这位宽容的年轻主教。他深居简出,温和友善,人们不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来自皇城……可他却拥有本地的口音。这曾引起人们好一番猜测。
在喂饱训好那些懒散惯了的马,擦拭干净车座和轮轴之前,又来了两封信件。鸽子在广场上走来走去,心满意足地享受热情居民的馈赠。他们偶尔扑棱翅膀,也不过是转瞬间想起了复命的职责吧?但谁会不想在这里停留,或是永远地长住下去呢?毕竟即使在气候温和的南方,这样漂亮的小镇也是很罕有的。
主教没有拆开那两封信,而是直接掖进了里衣衣兜。路上他们都择小路直道走,却仍能听见行人们在议论着已平息或未开始的战事。现在短暂的平静更像是山雨欲来前的黄昏。大家族之间的纷争刚随着兰德尔的登位渐渐平息,而皇位的归属仍悬而未决。
旧帝并无子嗣,在坠马的意外之前对继承人态度模糊,而他有权利继承的两个兄弟分踞南北,他们的胜负仍未分明。
马蹄声平稳,年轻的主教对权力纷争没有什么兴趣。事实上,机灵的侍从也从来都没能找到讨好他的机会。甚至他对厨娘的态度也温和过对自己,这让这位年轻人很气闷。他的父亲曾是皇族的侍从,因此他也非常清楚各式各样的礼节和暗示。但在这里,他这些本领几乎没有用武之地。
“主教先生,莱德纳一向急躁而易怒。这一次他这么久都没有动作,恐怕背后是有一个厉害的幕僚呢。”车厢里安静得过头了,主教只是望着窗外,侍从耐不得静,有些失礼地开口。
“那么,看来你对此有什么看法?”主教温和地接话。
“我父亲有一个兄弟,曾在大约十年前去了南方。他后来写信回来,有提到他的儿子,我的堂兄——他很受莱特纳殿下的重视。那家伙很聪明……如果您希望的话,或许我们可以从他那里知道些什么。”
“一个聪明人是不会告诉你的,格林。”主教说。“而且一个能驯服暴躁老虎的人,绝不会让自己置身于危险中。”
年轻人嘟哝了几句,没有反驳。他只是最后有点不那么心服口服地抗议了一句:“那是我哥哥,小时候,我们关系好的就像双胞胎。”
“你对白狮王了解多少?”主教问。
“这位,确实厉害。当时拉麦尔多大的势力,还有泰摩罗——那家伙就是一头野兽!天父在上,谁想得到最后是这位赢了!”他思量着说,口气难掩艳羡敬慕。“北方蛮族的首领还没有完全归附,他的位子就一直稳着。”
“你曾见过他吗?”
格林想了想。“这倒是没有……不过我曾经见过他的伴侣,一个很天才的少年画家——那还是在几年前的时候。现在倒是很少听到他伴侣的消息了。”
闻言,主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手指轻轻搭着窗沿,在阳光下显出一种近乎苍白的颜色。他身体不好,这点格林非常清楚,只是原因不为人所知。而最重要的是,他从没看见对方喝过任何一种药。纵使药剂师常被教会排斥,但如果说是因为虔诚未免也太滑稽了。难道是绝症么?不,绝症也起码是可以缓解的。
“不过,主教先生。我曾听说过一个传闻:他们似乎不如表面上那样和睦。几年前有人看见那个画家一个人走在路上……形容狼狈,而萨兰西斯家族在暗中追索他。”
“格林,这正是我要说的。”主教语气不变。“即使你感觉确有实据,或者那干脆就一定是事实——也不该随意猜测,并且说出来。”
侍从不吭声了。
皇城,在几千年前便早已伫立在这片土地上的,用巨大石砖砌成的科尔温城坐落于北方,离莱蒙很有一段路程。那里的繁华似乎是毫无间断的,无论改朝换代还是皇权更迭,都同普通百姓关系不大。最近的一次小小的惊动也不过是皇帝的悼闻传遍全国,即便如此也转瞬即逝,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毕竟那些家族封地于他们而言实在是太遥远而模糊了。在这个目前没有太多外患,在神的护佑下注定平稳的帝国里,皇帝是否拥有雄才大略并没有太多差别——许多人都这样想。
马车终于停在皇城外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周。主教挥挥手,指派格林去打理行李和住处,他换了一身便服,在科尔温的街上慢慢踱步。他脸上的面具并不寻常,时常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他也不在意,就这么一路到了皇城大教堂。
这里是除了“教皇城”以外最气派的一座教堂,高大的白色石墙后,长阶通向金银镶刻的大门。就连门外的街道也几乎不染一尘。但是此时,主教走来的时候,他看见白墙下坐着一个乞丐。那乞丐一身尘土,连金发都黯淡无色。
“怎么了?”他问。
“我有一样东西,要送交给我们的圣父,我们的教皇陛下。”对方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无精打采地说。
“是什么?或许我可以帮你。”
“是吗?你是谁?”
“我是主教,来自莱蒙城。”
“莱蒙城?南方。”对方像是相信了些,把一直攥着的拳头松开,伸到他面前。
在那一刻,主教的目光凝固在对方枯瘦粗糙的手掌上。
“我明白了。”他说。“我明白你的脸为什么发青发紫,你的胳膊上为什么布满伤痕,你的神色里都是沉沉死气。”
“你从永冻霜域回来……你竟然能活着从那里回来——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
“哈登·托戈。”乞丐说,气息微弱。他用力睁了睁眼睛,目光陡然锐利,像是忽而张翼的鹰隼。“把它拿去!”
“这正是……我一定会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哈登。神灵保佑你,安息。”他低声说,用力地握了一下对方的手。下一刻,那手掌已经冰冷。乞丐眼睛依旧大睁,肌肉紧绷着。他的衣衫被划得稀烂,他几乎可以想象对方的身体上是什么一个光景。
他起身,把那个东西塞进衣兜里。对匆匆跑来的格林说:“去找个地方,把他安葬了吧……他叫哈登·托戈。这个姓氏你有听说过吗?”
“想来不是什么家族,或许平民中的富商?”
容格主教摇了摇头,不再问下去。他抬头时看见天空尽头阴云正渐渐盘聚,一道紫色的惊雷滚过。
“很快就要打仗了。”他说。
“当然啦,主教先生!总会有这一天的,我宁愿他早点来!等我老了,那我才是没了办法呢!”格林语气轻松。
“是的。我也是。”
主教说。
“我在等待一切的终结。过去,现在,与未来,这些纠葛,仇恨,利益与纷争……它们需要一个终结。”
雷光一闪。
轰隆一声,暴雨倾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