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十点高二晚自习结束。
朝歌沿着梧桐路走着,陈洛就跟在他身后两步远距离。
一路无言。
朝歌突然停下了,陈洛于是也停了,望着眼前那个人转过身,
“我们认识?”
“……”
“什么时候?”
“…..”
“陈洛?”
“嗯……”
“什么时候?”
“……”
“?”
朝歌想不起来,但既然认识自己没认出确实是自己的不对,挠了挠头苦思冥想还是没能从脑海中刮出一点有用的信息。
陈洛看着朝歌,无声地叹了口气,
“朝歌,你真不记得我了?”
朝歌茫然的看着仰着头一脸认真的陈洛,
“你这样……好像在跟我撒娇”
陈洛无语的看着眼前人,心里骂了自己一百遍。然后径直往前走了。
朝歌拦不住他,只得一边跟紧他一边又把小学同学一个个细数过去,陈洛,陈洛……
快到光华苑时,朝歌轻声喊了一句,
“陈洛。”
朝歌看着前面那人停下,没转身。
“那个…..早点睡哈”
然后某个怂货就跑了。
糙,你说句“我认识你”会死吗,尴尬死了,说什么肉麻死了的话……
边跑边骂自己。
翻来覆去想了一夜,朝歌才总算捡起了他那稀缺的记忆。
朝歌在小学六年换过无数的同桌,这当然有点夸大,但确实一直都在换。
原因在于,昨夜和这个小同桌打架了,今天俩小姑娘争着跟他做同桌大哭,明天又有新同桌因为睡午觉的事跟老师打报告不跟朝歌做同桌。
其实归根究底就是朝歌发育太早,五年级就已经一米七四了,远远超过还未“发芽”的小同学们,加之他爱答不理的性子,惹的一众男生不满,却满足了女孩子们对小说男主的渴望。喜欢的嘞~于是不满变质,嫉妒了。
朝歌小学的最后一任同桌就是陈洛。不怪朝歌没认出来,陈洛那时候就是个闷葫芦,一天憋不出几句话,长得还很漂亮,总被人误以为是女孩子。
朝歌把当年的记忆拼个大概:陈洛当时也被孤立,他主动跟陈洛做同桌,替他挡下了不少外来的骚扰。
嗯……这么想来,他们也算是朋友啦。
咳,那…..明天给他带个早饭?当道歉吧。嗯。
隔天,早上六点,陈洛看着桌上的三明治和牛奶陷入了沉思。
朝歌:………
“哎?早饭吗!陈洛你要不吃我可就吃了——”姚天赐两眼放光地扑过来。
“吃。”
到手的三明治飞了,姚天赐带着哀怨的眼神看看陈洛,又看看朝歌,叹了口气。
朝歌???
“很好吃,姥姥做的吗?”
见陈洛盯着自己,朝歌头皮发麻,背着脸解释道:
“自己做的。”
“哦……”
“以后能每天给我带饭吗”
“方便吗”
朝歌愣了一下,本想拒绝,就听某人软糯糯的说,
“我爸妈平时都不在家,没人做早饭。”
语气柔软,神情落寞。
朝歌暗骂自己没出息,内心挣扎着,不说话。
“算啦,太麻烦了,是我我也….”
字字都带着写着“可怜巴巴”的剑峰戳进朝歌的心。
“带!”
朝歌看着满眼欣喜的陈洛,一颗心缓了下来,这个人笑起来是真的很好看,不是女孩子那种好看,是….清清爽爽的,那叫什么来着……出淤泥而不染。
某莲花看着朝歌若有所思的表情,笑意更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