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在谈论周王的财宝,这消息像一团飘忽不定的鬼火,瞬间传遍了河南所有势力。
有人说自己亲眼见过那些堆叠成山的黄金珠宝,有人说这是说书的编造出的谣言,没有人能拿出任何确凿的证据证明周王的财宝是否存在。
所以目光和视线都落在了裕城的李同身上。
李同烧了周王府,屠了周王全家。人之将死,谁知道周王临死前不会将财宝奉上以换得苟活的机会。
底层的小喽喽们对此深信不疑,拿到群英会请帖的头领们则半信半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动身前往,打探究竟。
裕城里宾客满载,城内的如意客栈一间房也没有了。汪掌柜说,拿请帖为贵客,自有雅间预留。
小胡子斜眼睛的汪掌柜在看到个子矮小戴着红纹面具的大当家,也只是抽动着面皮抖了抖胡子,并未说什么别的话。
“北方白云山大当家是个侏儒,怪不得性格如此喜怒无常。”“我瞧他喜欢逛青楼,听说他寨子里的女人长得漂亮。”“身有残缺,左不过就是在这些下三滥的地方使劲。”
客栈里的人低声窃窃私语,除了怕跟在其身后的汉子们怒目圆睁,挨个瞪回去,就是怕这侏儒带着的长刀。
大当家单手持刀,放在身侧,犹如拎着根柴火。这样通体黝黑的唐刀,少说也有十几斤。
他独步上楼,木板咯吱作响。走廊嘈杂,看起来已经有不少人入住了。
文绉绉的,净搞些虚礼,他想。
“你就是白云山的大当家?竟不想是个掩面示人的矮子。我只听说白云山的大当家叫地煞星,却不知道你姓甚名谁。”
大当家看着面前斜着身体占住过道的男人,对方面白无须,鬓发凌乱,双手抱胸,眼睛却上下打量个不停。
“我掩面示人,你也认识我是白云山的当家。你光明正大的拦住我的去路,不报上名来我也不知你姓甚名谁。”
男人听到大当家嘶哑的嗓音,不自觉皱了皱眉头道:“这般难听,看来你被烟熏过嗓子的事是真的。”
大当家面对这话突然孩子气的耸了耸肩,几乎是轻飘着把唐刀竖着指到男人的脸前说道:“你知我是地煞星,那也知道我脾气不好。不报上名来就且让开吧,你我皆是客,闹起来只会被主家嫌恶。这可不行,我还没见着李同呢。”
男人嘶了一声,说道:“你比我想的要更……更有脑子?我还当你是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莽夫。”
大当家的把唐刀回旋搭在肩上,想了想说道:“你形容的那个人叫李同。”
男人很明显被噎了一下,又问道:“你见李同,也是想问周王的财宝吗?我都奇怪了,群英会是为了让李同招揽群雄,现在反过来,人人逮他找他都得红着眼睛。”
“李同屠了周王府一百六十口人,把周王府烧的片草不生。报仇也好,发泄也好,都显得老套,我想问问他真正这样做的原因。”大当家用刀鞘敲了敲后颈。
“藩王好像是最安全最高贵的一波人,没有人会杀害藩王。因为朝廷会报复,官兵会直接处死凶手。其他人没这么好运,活着也好,死掉也好,没有人在意。饥荒、疫病、鞑子、还有朝廷的南迁都会影响到无数人的命运。”
男人把头靠在墙上,努力的解释着自己的想法,因为此前根本没有人这样问过他。报仇当然是最好的挡箭牌,可是除此之外一定还是有什么东西的。
“藩王也是人,被杀就会死。大家都会死,所以要拼命的努力的去争命。藩王也是,草芥也是,平民也是,皇帝也是。你也是,我也是。”
大当家的沉默不语,他隐约能理解一些男人说的话,却也不是太清楚。他年纪太小了,还不能明白更多的事情。
但是他听懂了争命,他也一直在为此抗争着。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理解了李同。
男人侧着头看他,笑了笑道:“好啦,我不打扰你去休息了。不过你还是要告诉我你叫什么。”
男人这时才看清对方火纹面具的侧边还垂着一条红穗,有如耳坠。那红穗晃了晃,说道:“我叫夏钧,鵩鸟赋曰‘大钧播物,坱圠无垠。’”
男人点点头道:“好名字,我叫李同。”
“天不可与虑,道不可与谋。”沈墨霭捻起白子,放在棋盘上。
代王眼瞅着自己又得输,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在沈墨霭的话上。
“霁明怎么突然提到贾谊的赋?”
“回殿下的话,只是忽而有感罢了。贾谊遭贬,自伤自感,因此做出鵩鸟赋。可微臣以为,事在人为。”
代王用手搓弄着温润的黑子,只得硬着头皮下了个位置。下定了,又仔细看看,却发现能从沈墨霭的困局中溜出去,不免高兴起来。
“最近还是周王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周王府的财宝……更有甚者说周王暗中谋逆,招兵买马。”他握着棋子继续斟酌,嘴上却不停。
“周王势力强大,有反心不奇怪。不过他奢靡无度,连王府的侍女都穿着绸缎绣鞋,要说有多少金银财宝藏在外面,我看未必。”代王手再次落下,犹犹豫豫的停在半空,又犹犹豫豫的再次放下。
沈墨霭沉思着说道:“这事都传到山南来了,三人成虎,难保不会起什么事端。”
代王挥了挥手,天塌下来还有太子在前面顶着,他还是专注山南的事吧。
听镇北城的消息,百余流民已经平和过渡,甚至关外的隘口都修缮完了一处,要比军需官预想的快半个月。
沈墨霭归心似箭,巴不得立刻回到镇北城。可惜自己的胳膊还裹得严实,代王又严令让他休养好了再出府。
沈墨霭不是个能闲住的,总是帮着代王整理卷轴文书。顺带把王府的官员们都见了个遍,有人热情,有人厌恶,还有人暗中嘲讽他以色侍人。
这倒没什么攻击性,据沈墨霭观察,代王是彻彻底底的只爱女子,他连看戏都不看男旦的。
周王的财宝……沈墨霭正想着,却因为吊着胳膊,无意间撞了下书桌。
一旁陪着收拾的内监哎哟一声,先来扶着看沈墨霭的胳膊有没有伤到。
这可是王爷王妃身边的红人,不过是些不重要的文书,那还是沈墨霭的胳膊重要。
没撞疼,却有些尴尬。走神被抓包,他赶紧蹲下收拾。
一封水波暗纹的信封撞进眼里,沈墨霭却像是脑袋被谁抡着棍子敲了,当下便头痛欲裂。
内监吓得魂飞魄散,以为这是把沈墨霭的胳膊撞严重了,赶紧呼唤着外面的侍从叫良医正去。
沈墨霭痛得冷汗直流,却突然记起自己曾经遗失的好像也是这样一封水波暗纹的信件。
这是英王府的**,纸面光滑有凸起暗纹,迎光似绸,贵气无比。
“霁明……霁明……我跑不动了,你快跑……你带着这个,这个……”
略带惊慌的圆脸推着他,把小布包塞给他。沈墨霭只记得自己喘的说不出话,只能感觉到嗓子里涌上铁腥气。
他跌跌撞撞往前跑去,记忆里那就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那张脸。
然后他在黑暗中醒来,遇到了黑塔似的,眼睛如同星星一样的简璨。
沈墨霭睁开眼睛,房间还是自己在王府的房间,只是弥漫着药味。外间桌子上还燃着蜡烛,门外也有人守着。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命运没有让他再次失忆,而是让他清醒着。
却也没有让他彻底清醒,因为他还是记不起来那封信里写着什么,自己又为何要跟同窗们奔赴千里来到山南。
来到山南?
沈墨霭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用力敲了两下脑袋。
要是他们当时的目的地不是山南呢?
“还在等沈公子呢?不是我说,你跟个望夫石一样搁这待着也没有用。人家是王府纪善,回王府述职才是正途,哪能老留在镇北城呢?”同僚调笑着推了推简璨,发现这大个根本推不动。
简璨赶苍蝇似的挥挥手说道:“别烦,我就是突然想起来有件事一直没跟他说过,现在想起来了,他人又不在。”
“啥事儿啊,要紧的话你给他写封信过去呗。”
“写信……还是算了,是不能写在纸上的话。”简璨想了想摇摇头。
“哦~~~不能在纸上的话,那就是情话啦!”同僚更是起哄,谁都知道沈纪善和简璨走得近,当时更是在众人面前搂搂抱抱。
简璨知道跟这些人说不明白,他开始的时候确实在想念沈墨霭,这人走得太久了,还没回来。想着想着发散思维,直接想到了自己跟镖队上京前路过的村落,当时村妇说那群书生的方向是陇西。
陇西啊,他们去陇西究竟是去干什么呢?这个消息要是告诉沈墨霭的话,他说不定会想起些什么。
算啦,每次想起什么都会让他痛苦,也许不想起来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