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千归兰与云孤光之妹就飞到了一处阁楼上,远眺着云家众徒子的成亲队伍走来,可谓是浩浩荡荡、倾动皇城,这阵仗足以羡煞百家。
“瞧我大哥,平日里是个苦瓜脸,今日一看,倒是有些神气啊!”云初说道。
千归兰早早看到了云孤光,知她言中之意。
云初说的有些道理,平日云孤光笑不达眼底,虽说不上是不苟言笑,却总能看出他的冷漠之情,看千归兰时冷漠稍稍褪去,一旦移开又盈满冷寂,千归兰真不忍心叫他一冷一热,今日云孤光二弟大婚,云孤光脸上笑意总算真心了些,引得千归兰也更高兴了:“你大哥……很是骄矜的一公子……讨他欢笑是极为难的。”
云初揉了揉耳朵,不敢相信听到的话,嘴上却说:“说的是……说的是……”随后抓耳挠腮,又说道:“以后冯茗茗就是我嫂子了,她定会拿着身份压我一头,我还不知怎么叫她呢。”
千归兰笑了笑,宽慰小妹说道:“冯小姐同你感情好,是逗你的,你直呼她名字就可。”
“好不容易,终于嫁给我二哥了,她让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吧,随了她的意,今日,我二哥就是神了,冯茗茗这新娘子,就是凡人堆里最大的那个。”云初说。
二子又看了好一会,天上七彩之云照下,万物五光十色,真乃非凡,得神仙青睐。
不知是不是错觉,千归兰看到成亲队伍里的云孤光冲他点了点头,正怀疑着,身旁云初就肯定着笑道:“眼睛真好使,这么远也能看见。徐乘风就看不见我们喽,还在那儿向旁人挥手,唉……”三少主叹着气,又摇了摇头。
徐乘风总归是凡人,又身无灵力,看不了这么远,也是自然而然的。
“徐公子吉人自有天相。”
“起先我也身无灵力,乃数次涅磐之后才至今日光景,我之所以受了多般苦楚,乃因我是凤王宫凤王之子,要负起凤族的重任,而一个身无灵力的妖担不起这样的重责,故而痛苦。”
“徐公子非王非皇,有家人、友人相伴,师长引路,无需他做些什么,只要他好好活着,如此,还不能媲美神仙逍遥吗?”
千归兰一番真心话语脱口而出。
云初听了,一拍手,惊喜地说道:“你怎知我有时会羡慕乘风?他真与旁人不同,双腿残疾却乐得自在,平日无事就看戏去,这等自然心性,当是我万分羡慕也得不来的。”
“但他这样的人也会时时伤感,哀怨自己的双腿,世上无人不苦,这便是天道的一环啊。”
谈及天道,千归来与云初任是说到了什么,也嘴角缀着笑意,大道无情。修道者却爱道,便是如此。
眼见着吉时快到了,成亲的队伍也快来了,二者便下了楼阁,朝冯家大门处走去。
一路上所遇见的皆是欢声笑语,有说不完的乐趣,笑不完的脸。
走了没几步,千归兰接到的喜糖两个手都快握不住,头上更是簪花数朵。云初不知被挤到何处去了,总归是云家三少主,丢不了,千归兰也就安然地等着外面的迎亲队伍来。
冯家不愧是大户人家,云家也是大户人家,凡间这大户人家的喜宴啊,就是热闹,比热闹还热闹。
若是有朝一日,妖界百族也能这么热闹,千归兰也算是一桩心愿成了。
瞧过了几处佳景,千归兰越发感慨。
冯家不知用了何种仙法,这院外乃是冰雪漫天,而院内却又绿如春夏,外面冰雪下睡着许多冬眠的小兽,里面花蜂蝶却在冯家的院子中自在遨游着,看过几只蝴蝶,千归兰一扫宾客来者,又讶然发现,这冯家中来往的宾客有不凡之辈——乃是神仙。
“真君,你也在这啊?怎么没和光神一起在云家的结亲队伍里呢?”
千归兰转身看向来者,竟是水神杨铃,有些意外,却也忙不迭地先答了她的话:“云孤光要顾着云家,我就先来冯家帮帮忙。”
杨玲了然道:“哦,原来如此,你们两个一个在云家,一个在冯家,有事了也能相互通个气嘛。”
千归兰点了点头。
杨铃心情再好不过,探头看着周围来者,笑说:“今日来了不少神仙呢,真君那夜点化的九位神仙,其中有两位来了这里,是项阳神君与乌汝神君。”
“项阳和乌汝?”
“是啊,光神醒了之后,就立马要给九神都封了号,听说有一神还在凡间,没有上天,就耽搁了,只给八神封了号。现如今,他们都在东宫当差呢,这两女子今儿个是趁热闹下来,也领了些旨意。”
“走啊,我带真君去看看她们?”
千归兰一笑,说道:“二神受命下来,定是有要务在身,我就不做打扰了,日后有机会再一一瞧瞧九神,吉时也快到了,我还是不要乱走了。”
“哦哦哦,对了,吉时才是正经的大事。”
“吉时一过,不多时就是云家二少主成神的时辰,这个人间界,今年可是飞升上了不少神仙,云二少主也是锦上添花了。”
“听说,妖族那边也有盛大的喜宴,妖皇下令,妖界百族都去了,妖皇又上天请奏,要不少神仙下界赐福他们。”
“是孔雀一族的公主和凤族的一将军喜结连理了,哎,真君就是凤族的吧,不去瞧瞧吗?”
千归兰脸上笑意不减,说道:“那凤曾是我的义兄,雀我也识得,都是些前尘往事了,我送去些薄礼以表贺意,一些小妖替看去就好。”
杨玲点了点头,摇头晃脑地说:“是啊,修仙者修成了大道,红尘之事嘛,还是远观的比较好,真君清明!”
“哎……我先走了。”
二神相互作揖,千归兰望着水神杨玲远去,暗自摇了摇头。
水神杨玲,这是赶来提醒他了。
光神恢复了记忆,重管了东宫,不仅给八神封了名号,估摸着还在天界,做了不少要紧事。
杨玲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说定的好事落到自己头上,她心眼不坏,为神随性,心地也善良,更是乐于助人,就是在东宫大牢呆久了,心急了些。
眼下,趁着这云孤光二弟的大婚之日,杨玲不跑去云家,反而是跟来了冯家,这摆明了就是来找他千归兰的,可说到底也是千归兰怠慢了人家。只等着云言完婚,千归兰定会跟云孤光说了这事。
杨铃一开头跟千归兰打过招呼之后,四周的神仙也闻风而动,都过来招呼了几下,有的点点头,一笑而过,有的攀谈了几句,有的只眼神示意了几眼。
这下冯家的院里倒是更热闹了。
千归兰不愿喧宾夺主,夺了冯茗茗今日的光彩。要是有哪个神仙上来跟他说话,千归兰定是要提一提冯茗茗,说她今日如何如何美,这段和云家的姻缘真是一段佳话,问神仙都送了什么样的礼,让他们对冯茗茗多加几句祝福。
一来二去,神仙都懂了他的意思,就往那冯玉川、冯唐的身边贺喜去了,对周围的冯家徒子赞不绝口。
冯玉川被夸得红光满面,他为玉林山川问路人,虽是凡人,怎么说,也是能和神仙说上话的,如今,在冯茗茗大婚之日被神仙贺喜,在座的亲朋好友可都看着,为他脸上添了不少光。
千归兰身边清净了些,心却又不平静了,和冯茗茗似的,盼着迎亲队伍来、吉时辰到。
神仙可移山填海、言出法随、心想事成,千归兰这么想着,没一会儿,成亲队伍就到了——
新郎官云言大红的喜袍一穿,坐在一匹高大乌黑的骏马上,吸引了众者的目光,大堆大堆的鲜花都往他身上扔,凭空造了一场花雨,云言平日里少言寡语,众者如今看他两边嘴角要挂到天上去,把高兴二字摆在了脸上,好似他一直在说喜话,也就不显得寡淡。
他这般英俊非凡,难怪冯茗茗翘首以盼。才子佳人,平日里多么英俊美丽,在成婚这一日,都如同涂了红砂石一般,比平日里要美上俊上百倍,也许是天道使然,也许是气运加身,总归是说不清的。
新娘子、新郎官成婚这日,官和运,比神仙还要大上一些,这些,旁人是羡慕也得不来的。
他身后跟着的那些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是个顶个的精神,为云家的杰出之辈,其中有几个,千归兰都面熟得很,乃是多次都跟在云初身后的,久久不见的空也和空如也在那里面。
周围福语盈耳,千归兰也将头上先前收了的花,不遗余力地抛向成亲队伍。
没等太久,千归兰就看见了云孤光。云孤光为云言大哥,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就跟在云言不远处,在成亲队伍的前面,故而,成亲的吉祥队伍一走过来,千归兰就见着他了。
“上来。”
一密语传耳,云孤光正叫着千归兰。
马上,一只手伸到千归兰面前,他要再不抓,马和人可就走了。
千归兰不迟疑地伸手抓住,一个翻身就上了马,混沌间,云孤光已握住了缰绳,载着他一同进了冯家的大门。
好想写个小剧场,依旧狗血一大坨。
但这次不写完,只写一半,相当于说他们两个只做了一半的梦吧。在正文中也写过一个梦,没有补全,后来想了下既然是梦可以直接醒,又需要什么逻辑?不过为了正文的连续性,找个机缘巧合的时候,我还是会补上,要看情况了。
这个小剧场会很短,我的灵感和文字像泉眼,虽然会源源不断,却需要时间,今天写了正文,就没有办法写小剧场,目前为了尽快把三年未完结的正文完结,会尽量把时间都给正文。为了想发散思维的小剧场,我也会上一下抽水机,压榨一下我自己。
好了,前言已毕,请君共赏。
——
樵夫攻x山鬼精灵受
小剧场梗概:
云孤光是一小村子中以砍柴为生的樵夫,家中只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亲,从出生起就不见了父亲,日日在山上砍柴。
一日在河边,他捡到了一块奇怪的石头,在潺潺流水中,石头发着微光,他一时好奇,捡起来带回了家中,不料从此,怪事频频……
深夜降临时,村子里是最安静的,连打更的人也没有。他家的门外,却传来阵阵敲门声。
云孤光怀中揣了瞎眼算命先生送给他的护身符,抄起砍刀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不是凶神恶煞的魔鬼,也不是收粮食银钱的官兵,只是一个清秀如水的少年,单薄地站在月光下,他样貌非凡,见云孤光开门,脸上涌出微笑,甜得像甘泉。
鬼使神差,云孤光放下砍刀,迎少年进了门,少年在家中住了一日、两日……六日、七日……转眼已住了一个月。
平日里,他们一起上山,他砍柴,少年采些药草,下山后,便一道回去。久而久之,村子里都传开了,说他家中来了一个山妖,乃邪物。
怪象也像雨一样来袭,倾盆打在这座安宁的小村子里。
先是村中异象横生,村头住着的那个瞎眼算命先生横死在了山顶上,以极其惨烈的死状吓坏了这个小村子。
紧接着,不少人又淹死在河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都是十分熟悉水性的人,却偏偏死在了水流最不湍急的地方。
灾祸更是来了他的家里,身体不差的老母突然手上脸上生遍了脓疮,溃烂得好不了,像造了什么诅咒。
终是一日,村民们举着火把踹开了他们家的门,扬言要烧了那山鬼邪物。
云孤光不以为意,拿起了柴刀……
——
梗概就写到这里,先讲一下什么叫“只写一半”,只写一半的原因是:这个真实剧情,的确只适合写一半,写完整了,会冗余。”那“一半的点”又是什么?就是他们两个离开这个村子之后,这既是结局,也是新的开始,不过后面的开始不宜写,故而不写了。
还需要讲一下我对小剧场的理解吧,我记得我写的《钓到虐杀我的游戏大神了!》,是非常之狗血的,重点是我写了几个非常离奇的配角,为了达到狗血,哈哈哈哈哈哈,虽然本文以及小剧场的热度并不高,相信也不会有几人看到,但存在本身就是意义,为了保护主角和这些配角,我依旧要做一点措施,所以,我没有给配角起名字,以后也将会持续在小剧场中这样,适当的不给离奇的配角起名字。
那么,为什么我要写小剧场?一、有趣性。二、主线外的不同背景可行性。三、将文章中某一情感内核重新解构。
重点就是第三点了,我记得、知道、认可文章中千归兰和云孤光的情感内核是复杂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情感内核只会变得更加复杂,而不会有失有得地消减,面对这样复杂、庞大的内核,还是用水来比喻吧,就像一团大水浮在空中,我忍不住挖渠改道,让这些水洋洋洒洒地流向四方天地,于是乎有了第二点,我希望通过游离于正文之外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紧紧互融的情感内核,最后,就是第一点,我希望这种表达,能和严肃、慎重、严苛……的正文区别来开,就像一场梦一样,因为太过离奇,醒了就可以忘,无拘无束迎接新的一天,于是我会加狗血元素,这样会显得更滑稽和有趣,也希望读者能感到作者文字的无厘头,更能体会到在不同背景下,我的文字因此产生的丝丝变化。
——
那么,实话实说,写文这三年来,文字对我的影响不可谓不深,这其中也是复杂到含天括地,我所做的很多很多,除了一个字“想”之外,和“热爱”、“爱”,也是完全脱不开关系的,其中另外的复杂情绪就不提了。总的来说,我希望看到文章的蓬勃发展与可塑性生机,这与我的人生成长密不可分。
本次写的小剧场,就叫《捡到石头后走上人生巅峰了!》
这对吗?不过就叫这个了。
至于视角的话,这次必须云孤光来作为主视角了,如果有人看过内容,又看到了这里,那我会提前剧透,剧透是:一切的反转最开始就已定好,不必惊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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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吉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