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在我心里的定义是什么呢?
我想了很多比喻都不太准确。后来想了又想,我觉得啊,他应该是晚自习下课后,我仰着脖子捏颈椎的时候无意间瞥见的埋藏在云层里的月亮。
高中时代,温热的夏天里,晚自习下课后,我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周边是喧闹的人声,小虫子围着路灯乱转,树叶被夜风吹得晃动。
而我,我在想他。
当然也在想,会不会下一个转角遇见他。
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因为有着期盼,所以高三最难熬的夏天也慢慢的过去了。
青春的雨季不算漫长,大多的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想。只是,很意外地,永远地,就一直记着那样一个人。
他在我这里,不会变老,不会变丑,不会变的世故。他永远是那个背脊直挺,站在我前面和班主任辩论的有点叛逆、顽劣的少年郎。
后来想,什么时候开始在意的呢?大概就是这个时候吧。
班主任是个老先生了,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实在不太合理。我心里也抱怨,但不敢说。
我总喜欢缩在壳子里,扮演好我的乖学生形象。不惹事,不闹事,有一点冲动时,想到前途时,那点露头的小火苗也会被熄灭掉。
喜欢一个人也是这样。像沈从文写的——“你的眼睛还没掉转来望我,只是起了一个势。我早惊乱得如同一只听到弹弓弦子响中的小雀了。我是这样怕与你灵魂接触。”
但他不一样。
我喜欢他的叛逆、乖张。
而喜欢他,大概是我胆小平淡的青春岁月里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了。
昨晚和一个朋友聊天,她要去参加一个表演——钢琴弹唱。一时间她选择困难症犯了,不知道选什么。
我说了几首,发现竟然都是周杰伦的歌曲。
她笑我说,这么喜欢周杰伦啊。后来她又说,周杰伦的歌火了好几十年了。
对啊,杰伦唱得可是我们的青春。
周杰伦有一首歌叫《轨迹》。里面有一句歌词很触动我。
“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想着那一天会有人代替,让我不再想念你。”
每次听到这里,我就仿佛又穿越回了高三的教室,我一边做题,一边想着他。
题根本做不进去,我也见不到他。
那时候多天真,想着未来会遇到很多人,比他帅,比他成绩好,比他好千万倍。
我告诉自己,你终将会忘记他的。
你会释怀的。
可是,现在还记得。
他的出现冥冥之中改变了我原本的轨迹。
我变化了很多。
是他让我更了解了自己。
原来我可以那样大胆坚定,热烈。
他永远站在我十七岁的岁月里,人潮里,我目光里就只有他一个人。
光明也好,晦暗也罢。
喜欢了就是喜欢了。
十七岁的我永远喜欢他。
他是不老的少年。
而现在,我敲下的每一个字,都是怀念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