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陆时琛×沈厌(上)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陆时琛,是在学校后门那条逼仄的巷子里。

巷子很暗,头顶只有一扇老旧的窗透出微光,把潮湿的墙壁照出一层油腻的反光。我被人堵在墙角,后脑勺磕在砖墙上,耳边是嗡嗡的耳鸣声。领头的那个叫赵磊,校篮球队的,因为上周我不小心撞了他一下没道歉,便记恨到了现在。

“哑巴,你他妈倒是说句话啊?”赵磊揪着我的领口,把我往墙上又怼了一下。

我没说话。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不想。张嘴这件事对我来说需要很大的力气,而那天我恰好没什么力气。

“还真是个哑巴。”旁边有人笑。

笑声还没落下,巷口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像是有人在跑,有人在闹,有人在笑。那种声音我太熟悉了,是放学后结伴而行的少年们,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连影子都是喧闹的。

赵磊回头看了一眼,骂了句脏话,松开我的领子把人撤了。

我没动,靠着墙慢慢滑坐下去,后脑勺的钝痛一阵一阵传来。

脚步声却没有随着赵磊他们一起消失。相反,有一个人的脚步脱离了人群,往巷子深处走过来。

我抬起眼皮。

逆光里站着一个少年,校服拉链拉到最底下,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的T恤,衣领有点大,锁骨清晰可见。他手里拿着根冰棍,咬了一口,歪着头看我。

“你没事吧?”

我没回答。

他也不在意,走近了两步蹲下来,和我平视。光线终于照清了他的脸,眉骨很高,眼睛很亮,鼻梁挺拔,嘴唇上沾着冰棍融化后的一点水光。他看我的表情没什么特别的,不怜悯,不好奇,就是很自然地打量了一下,然后目光落在我后脑勺上。

“出血了。”他说。

我下意识摸了一下后脑勺,指尖果然沾了一点暗红。

他站起来,我以为他要走了。但他只是把冰棍叼在嘴里,腾出手来翻自己的书包,翻了一会儿找出半包纸巾,递过来。

我没接。

他也没坚持,自己抽了一张出来,蹲下来,抬手按在我后脑勺上。

那动作太自然了,自然到好像我们认识了很多年。我的身体僵了一瞬,却没躲开。他的手指很暖,隔着纸巾按在伤口上,力度不轻不重,像做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冰棍化了,一滴奶油色的水落在他的手背上,他也没管。

巷子外面有人在喊:“陆时琛!你干嘛呢?走了!”

“就来。”他应了一声,把纸巾塞进我手里,站起身。

他转身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校服胸口绣着名字——高二三班,陆时琛。名字上面是学生会的小徽章,太阳底下反着光。

他走出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

“下次他们再堵你,”他说,嘴角微微上扬,那个弧度算不上笑,更像是某种笃定的承诺,“你就报我的名字。”

然后他跑向巷口,融进了那团热闹的光里。朋友揽住他的肩膀,笑着说什么,他侧头听着,也笑,整个人像山城夏天最亮的那道光线,热烈而坦荡。

我坐在暗处,纸巾攥在手心里,被掌心的汗洇湿了一小块。

过了很久,我才慢慢站起来,把纸巾展开,上面沾着一点浅淡的血迹,还有他身上不知是洗衣液还是什么的味道,闻起来像阳光晒过的干草。

那是2009年的秋天,山城没有秋天,日历上写着十月,气温却还赖在夏天不肯走。可那一年的雨季来得格外早,从那天晚上开始,雨下了整整一周。

潮湿,绵密,无休无止。

像后来他给我的所有日子。

后来我才知道,陆时琛这个人,天生就适合当光。

他在学校里的受欢迎程度,大概等同于食堂二楼那家小炒窗口——没有人不喜欢。成绩好,但不是埋头苦读的那种好,课堂上他偶尔会走神,转笔转得很溜,被老师点名站起来也能不紧不慢地回答出正确答案。学生会的工作做得出挑,篮球打得好,校庆晚会上台唱歌能引来整栋楼的尖叫。

最重要的是,他对所有人都很好。

不是那种刻意的好,而是骨子里的教养和善意让他没办法对任何人的困境视而不见。高一那个被孤立的转学生是他主动去搭的话,食堂阿姨搬重物是他伸手接过去的,就连校门口那只瘸腿的流浪猫,他都记得每天带一根火腿肠。

所以那天在巷子里递给我纸巾这件事,对他而言大概只是成千上万次随手善意中的一个瞬间,微不足道到不值得被记住。

但对我来说不是。

第二次遇见他,是两周以后。

那天下着雨,山城的雨季来了。不是绵绵的春雨,也不是猛烈的夏雨,而是一种黏腻的、灰色的、像永远也不会停的雨。我撑着伞从校门口出来,低着头走路,听到身后有人喊“前面的同学”,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把伞就从我头顶掠过,直接罩住了旁边一个没带伞的女生。

陆时琛半边身子淋在雨里,对那个女生笑着说:“走吧,送你到地铁站。”

女生脸红了,说了声谢谢。

他摆摆手,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我这边。

然后顿了一下。

“是你啊。”他说。

我没想到他还记得我。我以为那天巷子里光线那么暗,我又始终没开口说话,他大概连我的脸都没看清。

“后脑勺好了吗?”他问我。

我点了点头。

他看了我两秒,忽然笑了。那个笑和刚才对女生的笑不一样,刚才的笑是礼貌的、周全的,像一杯温度刚好的白开水。而对我笑的时候,他眼角微微弯起来,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像是不放心,又像是别的什么。

“你好像,”他歪了下头,“真的不太爱说话。”

我没否认。

旁边的女生撑着伞,有些尴尬地站着。陆时琛回过神来,对她说了声“稍等”,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我。

“留个电话吧,”他说,“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新建联系人”的界面,没动。

他没有催我,就那么举着手机,雨水顺着他的伞骨滴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他的校服湿了,鞋也湿了,但他好像完全不在意,眼睛一直看着我,带着那种奇特的、不容拒绝的耐心。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伸出手去,在他的手机屏幕上打下了自己的号码。可能是雨太大了,可能是那天太冷了,也可能只是因为这世上从来没有一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

他接过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名字,念了出来:“沈厌。”

然后抬起头,对我笑了一下。

“很好听的名字。”

雨还在下,他半边身子湿透了,却把伞往那个女生那边倾了倾,然后对我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雨里。

我站在原地,伞柄被握得发烫。

沈厌。

这个名字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时候,通常带着嫌弃、冷淡,或者干脆就是嘲讽。但他说出来的时候,语气是轻的,像雨落在叶子上,带着某种说不出的珍重。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陆时琛对我的意义,从始至终都不是爱情。他是那种你走在漆黑隧道里,忽然看到的一束光。你明知道光不属于你,明知道隧道尽头可能是更深的黑暗,可你还是忍不住朝着那个方向走过去。

因为除了光的方向,你无处可去。

我们第三次见面,是他主动找的我。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一个人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远处的篮球场上,陆时琛正和几个人打半场,他打球很好看,动作干脆利落,投篮的姿势漂亮得不像是业余的。每进一个球,就有人欢呼,他就笑,笑得理所当然。

我从书页上方看了他一会儿,低下头,翻了一页。

再抬起头的时候,他站在我面前了。

“喝水吗?”他递过来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额头上全是汗,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前,眼睛却很亮,亮得像里面住着一整个夏天。

我说不用。声音很小,小到我自己都快听不见。

但他听见了,或者说他根本没等我说什么,就把水放在了我旁边,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我旁边的位置上。他身上全是热气,混着洗衣液的皂香和一点点汗味,像某种说不上来的气息,铺天盖地地涌过来。

“你在看什么?”他探头看了一眼我膝盖上的书,是一本黑塞的《荒原狼》,他皱了皱鼻子,“你看得懂?”

我没说话。

他也没追问,靠在看台后面的铁栏杆上,仰着头,任由风吹过他汗湿的头发。过了几秒,他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你知道你为什么总被人堵吗?”

我侧头看他。

“因为你太好欺负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你总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谁都可以来推你一把,反正你不会反抗,也不会告状。”

他顿了顿,偏过头来看我,阳光落在他眼睛里,碎了一片。

“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垂下眼。手指捏着书页的边缘,捏得发白。

“赵磊他们不会再来找你了,”他说,“我跟他们说过了。”

我猛地抬头看他。

他正好也在看我,目光安静而笃定,像做了某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很久,想从他表情里找到一丝邀功或炫耀的痕迹,但什么都没找到。他是真的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我听见自己问。

声音很小,很哑,像是很久没开口说话的人第一次发声。

陆时琛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好看极了,好看得不像话,好看得让我后来用了很多年都没办法忘记。

“因为你是我认识的人啊。”他说,理直气壮的。

认识。

在那之前,我以为我和他之间什么关系都没有。递过一次纸巾,借过一次伞,算不上认识。但他用了这个词,像一把钥匙,咔嗒一声,打开了一扇我从未奢望过会对我敞开的门。

第一次写,文笔不好,sorry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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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陆时琛×沈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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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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