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特兰大乘火车去纽约将近20个小时,这也是丽莲买卧铺的原因,这么长的时间,省钱也不能买坐票啊。
她是下午上的车,大约下午4点半火车发车。这时时间还算早,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始吃自己的晚餐——是玛丽的母亲,华莱士太太做的牛肉三明治,再加上一瓶柳橙汁,谁能说这不是一份完美的晚餐呢?
露丝则是去了餐车,回来时是由一个穿深色外套的男人送回来的,看起来他们刚认识。丽莲能看出那个男人很兴奋,想要更进一步认识露丝,但露丝表现得颇为矜持,三两句话就打发走了他。
这个男人第二天也来找露丝了,那个时候是上午9点左右。丽莲早就起床洗漱完毕,还去餐车吃了简单的早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露丝和那个男人在她们车厢隔间门口说话。
看到丽莲,露丝似乎想到了什么,为他们介绍道:“布朗先生,这是富尼叶小姐,我的同乡,我们都要去纽约,还同样预定了巴比松饭店的房间——亲爱的,这位是布朗先生,昨天在餐车认识的,他帮了我的忙。”
丽莲和露丝确实都要住巴比松饭店,这一点昨天她们简单聊聊时就确定了。
丽莲这次去纽约,人生地不熟,肯定要先找个旅馆落脚。如果她是个男人,倒是不需要提前考虑这些,到地之后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找到合适的了。而且就算不合适,也最多损失一点儿金钱,但她是个女人,这年头就得小心谨慎了。
首先,她就不可能去住便宜的汽车旅馆,按照当下人们的认知,女人就只有妓.女会住在那里(虽然这不是事实)。就算她不在乎不认识的人的目光,一个年轻漂亮的单身女人,也得有基本的安全意识......
当然,太贵的酒店她也是不考虑的...就这样,在玛丽姐姐珍妮弗的推荐下,她就决定了要去巴比松饭店——珍妮弗之前去纽约做《少女》杂志的客座编辑,就和其他客座编辑被安排住在了巴比松饭店,她对那里评价颇高。
更重要的是,那是一所只接受女性住客的酒店,男性一般都不被允许入内(除了大堂和19楼会客室)。这在1960年的美国,能给丽莲带来不小的安全感...这可是个不把骚扰当骚扰,很多女性自己都没意识到这有问题的年代!
更别说鱼龙混杂的大都市里,表面的繁华和实际的治安不是一回事!
一家住客都是来历清白的女性,管理甚至类似学校女生宿舍的酒店,怎么看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了。
至于露丝也选了巴比松饭店,这也不是什么巧合,纽约不止一所单独面向女性的酒店,但巴比松饭店确实卓有声誉。很多有野心,想去纽约做模特、演员的美女(当然,最终目的大多是和有钱人结婚),都选择了巴比松饭店。
这方面,露丝有足够多的‘前辈’,洛林·戴维斯(佛罗里达柑橘皇后出身,四五十年代知名模特,广告演员、电视节目导购等)、菲利斯·柯克(匹兹堡小姐出身,如今已经演上电视剧女主角了)、卡洛琳·沙夫纳(斯托本维尔皇后出身,知名模特,还是王妃格蕾丝·凯莉的好友)......
本来最有名的王妃格蕾丝·凯莉也应该是‘前辈’之一的,她没出名前很长一段时间也住巴比松饭店。不过她属于住巴比松饭店的另一类人群——纽约以外一些地方的‘名媛’,字面意义上的名媛,出身都很好。
这类女孩来纽约,可能是想享受大都市生活、进入纽约上流社会的圈子交际,但这边没有可靠的亲戚,只能住酒店。也可能有自己的事业心,想要成为演员、音乐家、画家什么的,便一个人离家打拼...格蕾丝·凯莉就属于这种。
巴比松饭店也很努力经营自己的名声,面向年轻女性的杂志上经常可见到它的身影,即使是萨凡纳这种小城的姑娘,也会知道多少个地方选美皇后曾入住巴比松,然后又获得了成功——露丝正是感受到了这种榜样的力量,才决定要去巴比松的。
“是,上午好。”在露丝的介绍下,丽莲停下了进车厢的脚步,冲‘布朗先生’轻轻点了下头。
‘布朗先生’愣了愣,然后就更加殷勤了,丽莲和露丝回隔间里呆着后不久,他就抱了一大袋的吃喝过来,里面甚至有一瓶冰镇过的香槟!
“真抱歉,我已经吃过早餐了...”丽莲没有吃东西,更没有在单身一个人的情况下喝陌生人的酒的意思(显然露丝还算不上她的同伴)。
露丝倒是不太在意,笑着用芝士、薯片下酒,笑吟吟地同‘布朗先生’说话,似乎是拿这打发时间了——大约12点时,这一趟火车终于到纽约了!
丽莲也稍微整理了一下,就要拿行李箱...她有一个硬质的行李箱和一个皮革的行李袋,这年头的行李箱又不带万向轮,自己拿就比较辛苦。不过还没等她动手,立刻就有人展现绅士风度帮她了,这一点露丝也是如此。
这倒不是此时的男性更有绅士风度,纯粹就是‘美□□待’。
“您接下来要呆在纽约吗?落脚在哪儿呢?”帮丽莲拿了行李箱的男人非常兴奋,大有想要一个后续的意思。
对此,没有把自己另一个行李袋让人给‘抢走’,而是自己提着的丽莲,只是静静地垂下眼睛,并不说话。这就是无声的拒绝了,但提行李箱的男人没有感到不满,反而有些结结巴巴说不出话了——说实话,他真没想到一次火车之行,能遇到这样的美女!
别说现实生活中了,就是电影里、海报上,他都没见过如此吸引人的尤物!
她美吗?这是当然的,丽莲这辈子的长相与身材正是这个年代最为迷恋的美女标杆,娇媚、绝对女性化,波光艳影几乎要灼伤眼睛,根本不能长久目视,呼吸之间就要撩动情.欲。但与此同时,她的姿态坦白得像是圣女,便让人只能远观不敢亵玩。
这很大程度源自她上辈子作为华夏新时代女性,习惯上的自尊自爱自立,本能在拒绝利用自身的美色...很难讲这是不是一种矫情,但表现在她身上,不是修女式的保守与无趣,纯是凛然不可犯的姿态、艳丽得严谨,以至于增强了本就无与伦比的冲击性。
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有时会让注视她的人一厢情愿地幻想她是在欲拒还迎。然而可悲的是,即使预设她是在玩欲拒还迎的把戏,也不敢轻举妄动,不能越雷池一步(很难讲,之前她在拉斯维加斯做歌舞女郎时,觊觎过她的人,也没能走上强取豪夺这一步,没有这种心理的原因)。
之后到丽莲打到出租车,这位先生都没机会和她真正说上话,也没能上那辆出租车...当然,最后丽莲还是说了‘谢谢’的。
这个时候露丝也上了出租车,是和布朗先生一起的,布朗先生执意要送她。丽莲没有和她同车,部分原因是两人还没熟到那份上,另外也是因为两个人的行李,再加上三个乘客,对此时一辆普通的出租车来说,确实有点勉强了。
不过虽然没有同车,但抵达巴比松的时间是差不多的。
巴比松位于曼哈顿东63街、140号,靠近列克星敦大道(这其实就是第五大道的一部分,第五大道不同路段有各自的名称,就像一条大河在不同河段有不同的名字一样),位置相当优越。丽莲从火车站到这里,一路看到的都是曼哈顿繁华。
说实话,这样的街景和她上辈子看到的城市景观差别也不大,一样都是摩天大楼、车水马龙。这还和她之前在拉斯维加斯见到的不一样,拉斯维加斯以赌业为中心,除了赌场及其附近,其实就是沙漠,而且繁华地带也不是丽莲熟悉的城市面貌,更像是一个复古嘉年华被固定下来的样子。
要说这时候的纽约(主要是作为精华的曼哈顿),有什么比不上后世华夏大城市的,大概就是噪音了...真的、真的太吵了!
这个年代的车子噪声大的惊人,再加上曼哈顿的窄车道,在两侧高楼大厦的反射下,噪声简直是一浪接着一浪——纽约的车道还是比欧洲城市的老街宽,但和几十年后的国内没法比,曼哈顿这边甚至基本都是单车道!
另外,缺少可以吸音的绿化带估计也是原因之一?丽莲入目所见,反正是没有绿化带的。她还记得,曼哈顿有一个中央公园,绿化面积挺可观的。不过转念一想,相比起分散的绿化带,这种集中在一起的城市公园,其实对吸音没什么用吧?
当然了,或许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身处这个时代最发达的城市,还是让丽莲有一种重回现代都市的感动!就是一种她是独立自由的个体,然后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感觉——上辈子大学毕业后,去到工作的沪市时,她就是类似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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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巴比松大饭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