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屏最横的混混朱三死了,太阳还没出来,消息就传遍了南屏。
这不是普通的杀人案,而是恶劣的灭门惨案。
死的是朱三一家。
两个老人,一个孩子,加朱三,总共四人,被人砍死在家里,听说血沿着门缝流到门外,才被人发现。
一早,来酒寮喝酒的当地人七嘴八舌议论,都在猜是谁杀了朱三一家。
“还能是谁?朱三又不是第一个。”有人小声说。
“你是说翠楼里那姑娘?”
大家纷纷想起了那姑娘刚搬来翠楼发生的事——
南屏流氓混混多,一个长得跟花儿一样的姑娘独自住在四层楼高的翠楼里,怎会不招混混惦记?
当晚,就有一个叫刀疤的混混趁夜摸进了翠楼里,翌日,住在翠楼里的姑娘毫发无损,倒是那刀疤,被人砍了几十刀,扔在主街的街口。
被发现时,刀疤脸朝地,县衙的人把刀疤尸体翻过来时,整张面皮都叫人剥去了,露出了猩红的血肉。
把当时在场的一个半大孩子,吓得连发了几日高热。
按说发生了凶案,翠楼里的姑娘应该是第一个被县衙传唤的。
那姑娘毫发无损地踏入酒寮,在酒寮和人喝了一天酒,县衙的人也没来过。
十五六岁的姑娘,穿着当地白苗族刺绣短衣,脖子上三层银项圈,见人就笑,笑声又甜又脆。
那姑娘还长着一双干净透亮的眸子,怎么也不会跟杀死刀疤的真凶扯上联系。
正当人们快淡忘这件事时,朱三一家被灭门了。
有人说,白天朱三喝醉酒了,说夜里就要摸进翠楼里尝尝那姑娘有多水嫩。
这下,任谁都说服不了自己,那姑娘和朱三一家的灭门案没有干系。
和上次一样,县衙仍然没有人来传唤那姑娘。
随着一阵叮叮当当的脆响,酒寮内顿时鸦雀无声。
头顶银冠的少女踏入酒寮,黑色百褶裙从腰际直垂到脚踝,衣摆缀着流苏和小银铃。
一走起来就叮叮当当响,平日里大家都不觉得这声音吵,甚至还觉得铃声悦耳,今日却分外刺耳。
显然是对这酒寮里的人很熟悉,她挨个喊过去。
少女眼眉弯弯,一笑唇畔两个小梨涡。
“阿汤哥、阿花姐……纳依婆婆,都吃了么?”
换平日,早就有人扯着嗓门应了。
而今日,被她点到名字的人,神情中纷纷含着惶恐,飞快收回视线,埋头看手里的碗。
慕瑶知道今日的反常是因为什么,她并不在意,没有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坐下,换来酒肆小厮点酒。
小厮不敢招她,也不敢惹她。
上了酒,就逃也似的跑了。
酒寮里,有人谈着灭门惨案,有人聊着风月情长。
“我虽做人没什么底线,但也有三不招,不招有夫之妇,不招难缠的,不招好姑娘。”
语气听着,有些漫不经心。
慕瑶闻声望过去,只瞧见那小郎君的侧脸,下颌线条十分漂亮,可惜瞧不见正脸。
慕瑶想象中,这张脸上,应该长了一双多情的桃花眼。
被拒绝的白苗族姑娘给了小郎君一耳光,哭着奔出酒寮。
慕瑶在心里感叹:白苗族的姑娘当真个个都是烈性,被拒绝了也得扇那有眼无珠的一耳光在走,不白白丢人。
慕瑶回味了小郎君的“三不招”,心里一琢磨,自己好像哪条都不沾。
“小郎君。”
慕瑶撑着腮,娇声唤了一声,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看。
那双眼睛瞥过来,的确是风流的桃花眼。
和她想得一模一样。
慕瑶曲起手指弹了弹酒坛,“你刚刚的三不招我听着怪有意思。陪你喝酒的人走了,一人喝酒不免寂寞,不若来同我搭个伴,三不招,我哪条都不沾。”
小郎君面前摆着三四个空酒壶,勾了勾唇角,眼尾微微上翘。
张口,却是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姑娘,你怕死吗?”
“要是能做个风流鬼,那便不怕。”慕瑶笑吟吟道。
小郎君曲起手指,轻轻在桌板上敲了两下。
就像是一种信号,变故突发而至。
慕瑶被人如同拎小鸡一样从长条凳上拎起来,耳畔有人恶狠狠道:“放我离开,否则我杀了这小娘皮。”
咽喉命脉擒在人手里,慕瑶半点不慌张,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盯着小郎君道:“我虽不怕死,但也是挑人的。”
小郎君慢悠悠起身,黑色大襟长衫用一条银腰链束住,勾勒出劲瘦的腰。
眼睛里浸着笑意。
“姑娘现在还是不怕死吗?”
慕瑶目光朝后斜了斜,无奈得叹口气。
“不过就是想请小郎君喝顿酒,罪不至死吧!”
挟持慕瑶的是一名绯衣女子,一条长长的疤从脸颊延伸到耳根,分外骇人。
她拉着慕瑶朝后退去,匕首往肉里送了半寸,慕瑶白皙的颈上赫然多了一条血口。
慕瑶最无法忍受的便是脸和脖子上的瑕疵,嗔怒:“丑八怪,敢毁我美貌,信不信我在你脸上再划个十道八道。”
绯衣女大怒:“小娘皮找死。”
小郎君嗤笑:“小姑娘说话真难听,要不,先把舌头割了再杀。”
绯衣女脸上怒气更盛。
跟随在小郎君左右一直未吱声的下属眼皮子跳个不停,低声对小郎君道:
“烈哥,不能杀,那是……那是表小姐,要真伤着了,十条命都不够赔的。”
慕瑶第一次正眼瞧他,甜甜笑道:“言四,本小姐脖子上要再多条口子,就挖了你的眼球扔去喂狗哦。”
言四点头如捣蒜,“是是是”
随后又将脸转朝小郎君:“烈哥。”
绯衣女挟持慕瑶快要撤到酒寮门口,客人早吓得跑光了,韩烈一行人不拦,绯衣女后撤几乎没遇到什么阻力。
颈侧一直抵着冰冷的刀刃,慕瑶耐性早就耗光了。
来喝个酒,勾一个长了桃花眼的小郎君,就招来这无妄之灾。
简直倒霉透了。
“暗钉?不会没有接应的吧?”
三不界离南屏并不近,如果不是为她来的,就是为了任务来的。
绯衣女恶狠狠道:“少啰嗦,不想死就乖乖配合我。”
曼崩寨只有一个表小姐,今日她命不该绝,逃命路上,竟叫她遇上了这么大一张保命符。
慕瑶被绯衣女挟持到大街上,突然冲过来一匹快马,蒙面人一把将绯衣女拽上马,两人一骑,飞驰而去。
韩烈接住慕瑶后,直接将她甩给身后的言四,看着马消失在拐角。
他便知道已经追不上了。
“烈哥,现在怎么办?”言四嘴角长了一连串的泡,全是这两天着急上火急出来的。
这下把人丢了,回去怎么交差?
韩烈回转身。
慕瑶扔下一锭银子,从摊子上拿起铜镜。照完脸照脖子,幸好只伤了脖子没伤到脸,她微微吐出一口气。
觉察到有人看她,放下镜子,幸灾乐祸得投去一眼。
“那人是舅舅要的吧?只怕回去少不得要断条胳膊断条腿了。”
“表小姐”,言四苦丧着脸。
要不是她,人怎么可能放跑,还有脸幸灾乐祸。
当然心里再不爽,给他十个胆子,都不敢表露半分。
“表小姐,方才也是顾及您的安危,寨主那里……嘿嘿……”
言四赔着笑脸。
慕瑶不理会他,走到韩烈身前,“小郎君也是曼崩寨的人?我怎么没见过你?”
韩烈看了她半晌,微微勾起唇角。
“久闻大名,缘悭一面,表小姐。”
追丢暗钉不是小事,虽然是因为她,也还好是因为她,而不是别人。
既是扫把星,也是保命符。
韩烈在心里想。
慕瑶垂下目光扫向他的腰,方才被他救下时,她就顺手丈量过他的腰。
劲痩,但每一寸都紧致。
她勾了勾嘴角,模样娇俏。
“小郎君这张脸我爱得紧,若愿意同我**一度,我保你大难不死,好不好?”
韩烈看到她色眯眯的眼神,就想起了方才被她趁乱占便宜的事儿,嗤笑一声,后退了大半步。
“不了,越美的花越毒,越容易让人生不如死,与其到时候后悔为什么不早点被寨主打死,还不如现在就选择被寨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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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兰因十六岁那年,遇上一名高僧卜卦。高僧告诉她,她上一世嫁了两任夫婿,与第一任夫婿,只得五年缘分。
然,一世并非是结束,而是正缘的开始。她与第一任夫君情牵二世,终得正果。
婢女问沈兰因,他说得是真的吗?
沈兰因摇摇头,“无稽之谈。”
前尘旧事已消,她带着前世的记忆,却不想再谈前世。
沈兰因的父母为她定了一门亲事,她看见未婚夫的第一眼,就认出,是她前世二嫁的夫婿,她与他举案齐眉二十年。
心道,高僧所言,果然是无稽之谈。
在完婚的前一日,未婚夫家突然来人退婚,沈兰因恨恨剪碎了嫁衣,骂未婚夫不识抬举。
正在她成为全城笑柄之际,国之柱石威远将军府的少将军前来提亲。
新婚之夜,盖头挑开,她看到了她的少将军。
与前世一模一样,剑眉星目,端方雅正。
她忆起前世初见那日。
战火纷飞,被本国奸臣拦在城门外的少年将军浑身浴血,立于城下,誓死不退。
她偷偷将他救下,为他改名换姓,招作驸马。
即便他的国人出卖他,他的家国背弃他,他心心念念的仍是回归故土。
密谋五年,终等来了从她身边逃走的机会。
逃离鲁国那夜,他看她的眼神不再冷漠,轻轻在她额头印下一吻。
“公主,如有来世,我愿意陪你做鲁国人,与你朝朝暮暮。”
她知道他有多恨她,新婚之夜,连合卺酒都不愿意和她同饮。
少年将军一身傲骨,即便被国人背弃,也宁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不愿成为敌国之婿。
上一世她在酒里下药,逼他同自己圆了房,他记恨了五年,再未碰过她。
这一世,她心有芥蒂不愿勉强,便寻个由头拒绝圆房。
谁知道,他轻嗤一声,微微笑了。
“新婚之夜不圆房,夫人以为我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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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多年后,兰因终于知道。
她以为恨她入骨的少年将军,在奈何桥上等了她二十年。
在她饮下孟婆汤时,他就在身后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追随她一同入了轮回。
才换来今世的相守。
*
设定有点儿悲,但实际上是个宠文,结局he,男女主都带着前世的记忆。男主前世因家国有别想爱不能爱,这一世就要爱个彻彻底底。
文案首发2026.06.22,写完《曼崩寨有个小甜煞》就开,求收藏,拜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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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花腰新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