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上到夜晚,在学校我甚至睡的有些累,晚自习由于白天睡多了无比清醒。
班级里的人都在低着头专心写作业,陆风遥也是。一碰到学习上的事就自动切换成了机器人模式,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扰。
我随手抽出一本化学教科书,落了太多节课,上面写的东西我都看不懂。
我又把书放回抽屉,把物理书拿出来。之前上学的时候,其他科目我都不学,只学物理和数学,以至于我把后面高三上学期的课时都自学完成了。
一直盯着数学书,眼睛都有些疲倦。我一转头,陆风遥还在执着的看着那道物理题不放。
虽然很久没有提笔写过字了,但是这道题我一眼就看出来解法。
我也实在看不下去他像石头一样定在原地不动了,撑着手,侧着头,只说了一个干脆利落的字:“笨。”
陆风遥停下笔看我一眼,满脸写着疑惑两字。
“把物理书翻到第45页,题型一样的,快点写,杵在那看着我心烦。”我说。
我明显从陆风遥的眼里捕捉到一丝的欣赏和震惊,还没等他开口说话,我又补充道:“别这副表情,我只是偏科,又不是不学。”
陆风遥把手搭在我肩上,感谢地说:“我想这道题好久了,一直没思路。真是好兄弟,以后我罩着你!”
这下轮到我震惊了。陆风遥,这台词应该是我这个校霸的专属代言词,你抢了我说什么。
我马上身子后退扯开他的手,嫌弃似地说:“谁,谁想和你称兄道弟的,手拿开。”
陆风遥却并不在意我说的话,脸上带着笑意把物理书翻到对应的页面,苦恼地对我说道:“这道原题我就不会,大学霸教教我怎么样?”
“不教!”我果断否决。
陆风遥遗憾的叹了口气,时不时还瞥我一眼,装作委屈,自言自语说:“哎,就差一题,今天作业就完成了,怎么就差这一题呢。如果有好心人来教我写,那真是太好了,有没有好心人愿意从天而降来解救我呢?”
陆风遥的演技真是不错,也许他应该去当演员。
这么明显的暗示,我忍不下去了。草稿本最后一页“唰”的一下被我撕掉,拿过陆风遥的物理作业,我花了几分钟审题,写下过程和答案,把纸张甩给陆风遥,不耐烦的说:“行了行了,好心人来了,赶紧写完,我真的是求你了。”
陆风遥贱兮兮地对着我回甩了个wink,这很帅,可是和他的高冷人设有点冲突了吧。
我有点想吐。
无聊的晚自习,熬到第二节课,我肚子在打铃,属于我的夜宵时刻即将来临。
第二节下课铃声一响我抓起书包就往外跑,陆风遥叫了我一声,但是我来不及答应,赶着去吃饭。
我偷偷翻墙溜出校门,根本没人发现。出了校门,我开始扫视周围的美食店面。
最终把目标定在学校门口新开的炸鸡店,店员人挺好,让我试吃再考虑买不买。我一尝,味道真的不错,于是要了一份炸地瓜和炸鸡的双拼套餐。
“新店开业,现在有买一送一活动,同学,这份炸鸡是送你的。”店员说着把打包好的炸鸡递到我手上。
不要白不要,我接过来放到书包里,又向学校走去,顺畅的翻墙进去。
我速度很快,回到教室还在下课时间。但奇怪的是,陆风遥直到上课还没回来。我和周围的人都不熟,也没法问。我闲着没事,索性自己去找。
我大摇大摆地走在走廊上,路过老师办公室时,我轻轻地打开了一点门缝,想看看里面有没有陆风遥。
声音从门缝里透过来,我很清楚听到了陆风遥感谢的话。
“风遥,你把卡号填起来,这学期的贫困生补助金会打到你的卡上。”班主任说。
我心里一惊,“贫困”这两个字让我同情心油然而生。吃过贫穷的苦,所以我知道这是什么滋味。
爸妈早就离异,早年我跟着我爸,他没钱,把我养的骨瘦如柴。馒头就咸菜在那段时期,对我来讲是顶级的美味。
回到教室,看见陆风遥满脸担忧的坐在位置上。想起班主任的话,我从包里把送的那份炸鸡放到他面前。
我说:“买多了,吃不完。”
陆风遥笑了笑,说:“学校可没有卖炸鸡的地方,你出去了一趟吗?”
“是啊,要我教你怎么翻墙吗。”我回道。
陆风遥一把按住炸鸡盒子,慢条斯理地拆着:“翻墙这种事,我初一就会了。还有既然买多了,一起吃吧。”
他带上一次性手套,把裹着酱汁的大块炸鸡递到我嘴边。我拿出抽屉里还没吃完的另一盒,飞快地说道:“陆风遥,你想撑死我吗?废话真多,我和你说,你爱吃不吃,不吃拉倒,要么现在还给我,要么马上吃完!”
这些话说完我都有些口干舌燥了,陆风遥回了个“吃”字,又给了我一个wink。
我又有点想吐了。
下次再对我甩这个动作,陆风遥,你就等着被我用眼罩绑住眼睛。
晚自修结束后,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出教室,懒得听陆风遥再说话。走出校门,我的脚步渐渐放慢。
不想回家。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好多年了。我像一只不停被驱逐的鸟,找不到栖息之地,在荒无人烟的空地上方徘徊。
养父母的虐待,我爸的不关心,重组家庭。我换了三个家,每一个都是漏风的房屋。寒风从破洞中灌进来,充当木板的我,终归只能被钉在破洞处。
凭什么呢?为什么落到我的头上呢?我很不甘,但这么多年,包含不甘的眼泪也早就熬干。
我掏出手机给我妈发了条消息,说今晚不回来。她大概又是在打麻将吧,连打字的时间也没有,我很快收到了一条转账。
天气预报说不久后就会下雨,我不可能一直待在外面,打了辆车到了我最熟悉,又最泛恶心的地方。
“11号,这么早?十点半,五百一场,来不来?”站在收钱台前的方叔笑眯眯地对我说。
我把被雨水浸湿的外套脱下,湿哒哒的雨水不停掉落在水泥地上,形成一个个肮脏的小坑。我随手把外套扔在满是补丁的老旧沙发上,说:“今晚两场,我连上。”
方叔见怪不怪从货台里取过拳击手套,向我挥挥手示意跟着他。他腰带系着的钥匙碰撞出金属的响声,声音不大,却让我的脑子嗡嗡作响,一阵眩晕。
坐电梯直达负一层,这里的大面积停车场被人收购,用来作为黑拳的进行地。负二层是花天酒地的场所,吞云吐雾下充满浓稠的空气,雪茄的味道无比刺鼻,红酒的血色比负一层人脸上的血还要鲜艳。
没人知道这里的创始人是谁,也不会有人想要打探。来到这里的谋生计的,多是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在道德与生存的夹缝中挣扎的人。
“卷毛,今天队伍没人来,这两场你打好,钱三倍。”方叔开出诱惑的条件。
“钱给七百,足够了,绝不会输。”我说。
我今晚来打,不过是因为心里一股气攒着,想找个发泄地而已。钱不钱的,够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