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第五章 第一类错误

假设检验中,第一类错误是“拒真”——把真的判断为假的,把无罪判为有罪,把事实认定为谎言。但更可怕的,是故意犯第一类错误——把中毒认定为心梗,把谋杀认定为病故,把证据认定为无关。

场次八临界值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夜晚23时47分

地点:沈默的出租屋

沈默没有开灯。

他坐在黑暗中,把林国栋给的公文包打开。

一份一份地看。

周培德2004-2015年的通话记录。

2004年8月9日,11:20-11:50,三十分钟。

从临江到艾山,一百二十公里。

他把父亲的死亡证明开具时间,掐在自己到家的半小时后。

不是他杀。

但他知道自己为什么必须赶到。

周明远2004年退休前后的活动轨迹。

2004年7月15日,陈山河追悼会后第二天,周明远从临江飞往海口。

7月20日返回。

8月10日,周正业下葬后第三天,周明远再次飞往海口。

9月1日返回。

两次往返,都是一个人。

没有家属陪同。

艾山县扶贫办1998-2004年专项资金拨付明细。

1998年省拨扶贫专项资金 3120万元

其中:产业扶持类 680万元

产业扶持子项:土产日杂公司药材收购项目 25万元

1999年省拨扶贫专项资金 3350万元

其中:产业扶持类 710万元

产业扶持子项:土产日杂公司药材收购项目 24.5万元

……

每年25万左右。

每年都列在“产业扶持”项下。

每年都拨给土产日杂公司。

每年都转到通达运输公司。

每年都流到周明远的账户。

师父算的是167.8万。

林国栋给的明细里,1998-2004年,合计167.8万。

一分不差。

沈默翻到最后一份。

2004年8月9日周正业的死亡记录。

死者姓名:周正业

死亡时间:2004年8月9日 11:30(推定)

死亡原因:急性心肌梗死

鉴定人:林国栋

下面有一行手写备注。

林国栋的字。

家属周培德要求不做尸检。

周培德

周培德的签名。

2004年8月9日。

师父死后第29天。

周正业死后第0天。

周培德在父亲死亡证明上签了字。

要求不做尸检。

沈默看着那行字。

他想起师父信里那句:

有些事现在不说,以后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周正业死了。

他带走的,是二十年前那八十二万亏空的下落,是通达运输公司洗钱通道的细节,是1999年周培德与石门石英砂厂的关系。

他死在自己儿子签字的死亡证明上。

死因:心梗。

和师父一样。

沈默把所有的材料收进公文包。

他站起身。

窗外的路灯在窗帘上投下一片模糊的光晕。

他站在窗前。

2004年7月11日23时47分。

师父死亡推定时间的上限。

他刚刚算完贫困县的临界值,关灯睡觉。

他不知道九十公里外,师父趴在桌上,永远醒不过来了。

二十年后的同一个时刻。

他站在这里。

公文包里装着二十年的账。

林国栋说:你可以开始算了。

他算了。

他算出师父1999年种下的因,2004年结出的果。

他算出周培德在师父死亡后五分钟内完成的那套“应急处置”。

他算出林国栋二十年的沉默,是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债。

他算出赵明亮那53分钟的等待,是一种无法被原谅的自保。

他算出李翠芬二十年的躲藏,是一顿饭洗不掉的嫌疑。

他算出自己那两通未接来电,是师父临死前唯一没等到的回音。

他算不出——

是谁把□□放进师父的红烧肉里。

沈默打开手机。

23:47。

邮件。

发件人:K。

主题:第一类错误

假设检验里,第一类错误的概率通常设为0.05。

也就是说,研究者愿意承受5%的风险——把真当成假。

但2004年的办案者,不是研究者。

他们不是“愿意承受5%的风险”。

他们是“故意制造100%的错误”。

因为他们知道,

如果真相反转,承受代价的不是他们自己。

——K

沈默回复:

下毒的人是谁?

发送。

等待。

五分钟。

十分钟。

手机亮了。

不是邮件。

是通话。

陌生号码。

他接起。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然后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处长。”

老沈。

“2004年7月11日下午,”他的声音很慢,“周培德去过李翠芬家。”

他顿了顿。

“他带着一包东西。”

沈默握着手机。

“什么东西?”

老沈沉默了很久。

“他说,”老沈的声音像从很深的水底浮上来,“是给陈局长带的土特产。”

他顿了顿。

“艾山县特产,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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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星越蔓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