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关系后的第三天,程屿川问我想去哪里约会。
我说图书馆。
他沉默了三秒。
“除了图书馆呢?”
“书店。”
他又沉默了三秒。
“除了书店呢?”
我想了想。
“食堂。”
这次他沉默了五秒。
“陈知意,”他说,“你是在拒绝我,还是真的想去这些地方?”
“真的想去。”
他看着我。
窗外十二月末,阳光稀薄,像稀释过的蜂蜜。
“那先去食堂,”他说,“下周去书店。下下周——”
“不用排这么满。”我打断他。
“为什么?”
“因为,”我顿了顿,“我们又不是以后不去了。”
他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一下——不是那种社交性的、嘴角不对称的笑。
是那种眼睛弯下去、整张脸都跟着放松的笑。
我第一次发现,他笑的时候,右脸有一颗很浅的酒窝。
平时藏得太好,看不见。
“好。”他说。
那天中午我们去了食堂。
二楼,西北角,那台故障的空调还是没人修。
但今天不是高峰期,我不用等座,他也不用让座。
我们面对面坐着。
他餐盘里是清汤面,筷子搁在碗沿,角度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像是被尺子量过。
我餐盘里是红烧茄子、醋熘白菜、二两米饭。
他看了一眼我的菜。
“你不爱吃肉?”
“爱吃。”我说,“贵。”
他没接话。
过了几秒,他把面碗里唯一的那片卤牛肉夹起来,放进我餐盘。
“我不爱吃。”他说。
我看着他。
他低头吃面,筷子匀速运动,没有看我。
那片牛肉躺在红烧茄子的汤汁里,边缘被染成酱红色。
我夹起来,吃了。
“好吃。”我说。
他没抬头,但筷子的速度慢了一点。
下午没课。
他说学校东门外新开了一家咖啡馆,要不要去坐坐。
我说好。
咖啡馆很小,只有五张桌子,墙上挂着本地艺术家的水彩画,色调偏冷。
他点了一杯美式,我点了一杯热可可。
点单的时候他站在我旁边,店员问“一起付吗”,他说“分开”。
店员表情微妙。
我假装没看见。
热可可端上来,杯子是白色的,边缘印着一朵浅粉色的小花。
他看了一眼那个杯子。
“下次来,可以要这个杯子。”
“为什么?”
他没回答。
后来我发现,他每次陪我来这家咖啡馆,店员都会给我那只印小花的白杯子。
持续了四年。
直到我们分手。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第一次来过之后,单独回来了一趟。
他跟店长说,以后一个女生来,用那只杯子。
店长问:你是她男朋友?
他说:还不是。
店长说:那你图什么?
他说:图她高兴。
这件事是2021年店长告诉我的。
那家咖啡馆已经拆了,店长去了另一个城市开店。
她辗转找到我的微信,发来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那只白杯子,印花的边缘磨褪了色。
她说搬家时翻出来的,记得你喜欢,寄给你?
我说,寄吧。
杯子现在在我书架上,和那两册《卡拉马佐夫兄弟》放在一起。
程晚问这是什么。
我说,一个故人送的。
她问,故人是谁。
我顿了一下。
我说,爸爸。
约会第三站是书店。
周叔看见我们并肩进来,老花镜滑到鼻尖。
“小陈,这是……”
“我同学。”我说。
周叔看看程屿川,又看看我。
“同学。”他重复了一遍,语气意味深长。
程屿川叫了一声“周叔”。
周叔点点头,没多问,拄着拐杖回里屋了。
我在收银台后面坐下,开始理今天的账单。
程屿川坐在窗边老位置。
电脑打开,屏幕亮着。
但很久没有敲键盘。
我抬头。
他在看我。
“你盯着我干什么。”
“在想一道题。”
“什么题?”
他想了想。
“算不出来,”他说,“先存着。”
我低头继续理账。
窗玻璃映出他的侧影。
他还在看。
那天打烊后,他送我回寝室。
走到梧桐树下,他停下来。
“陈知意。”
“嗯。”
“今天算约会吗?”
我想了想。
“算吧。”
他沉默了几秒。
“那下次,”他说,“换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
“哪里?”
他没回答。
十二月二十八日。
考研结束第三天。
许苗苗来书店报喜,说估分还行,应该能进复试。
她看见程屿川坐在窗边,压低声音问我:“姐,你和程哥是不是……”
“是。”
她瞪大眼睛。
“什么时候的事?”
“平安夜。”
“谁追的谁?”
我想了想。
“我追的。”
她倒吸一口凉气。
“程哥那种人,还需要追?”
我没回答。
窗外梧桐枝干光秃,在夜风里轻微摇晃。
“他那种人,”我说,“其实一直在等。”
“等什么?”
“等人追。”
许苗苗似懂非懂,哦了一声,跑去理书了。
我看向窗边。
程屿川在敲键盘。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毛衣,是我没见过的。袖口有点长,盖住半个手背。
我忽然意识到,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他穿什么。
从今天开始注意了。
这算不算一种沦陷。
一月三日。
元旦假期最后一天。
程屿川说,今天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没说哪里。
我们坐了四十分钟公交,又走了二十分钟路。
目的地是城北的一座老电影院。
外墙刷成暗红色,售票窗口关着,门口立着一块手写海报板:
“今日放映:《天堂电影院》下午场 14:30”
“你来过这里?”我问。
“没有。”他顿了顿,“听说快拆了。”
他买了票,两杯可乐,一桶爆米花。
放映厅很小,只有三十几个座位。观众不到十个人,分散在各处,像棋盘上零落的棋子。
我们坐在第七排正中间。
银幕亮起来。
黑白影像,西西里岛的小镇,小男孩托托迷上了电影。
他的放映师阿尔弗雷多告诉他:生活和电影不一样。生活难多了。
程屿川看得很专注。
屏幕光打在他侧脸,睫毛在眼睑投下细小的阴影。
爆米花桶放在我们中间的扶手上。
谁也没动。
电影放到一半,托托初恋失败,离开小镇去当兵。
阿尔弗雷多说:出去闯荡吧,别回来,不要想念我们,不要回头。
我的眼眶有点热。
我伸手去拿爆米花。
他的手也正好伸过来。
我们的手指在桶边碰了一下。
很短。不到一秒。
谁也没收回去。
也没有下一步动作。
就这样并排搁在桶沿上。
电影继续放。
三十年后的托托功成名就,回到废墟般的电影院。
阿尔弗雷多死了。留给他一盘胶片——所有被剪掉的接吻镜头,连成漫长的一卷。
银幕上,男女主角一个接一个地接吻。
黑白的,模糊的,跨越三十年。
我侧头看他。
他在看银幕。
但他的右手食指,轻轻动了一下。
碰了碰我的。
像阿尔弗雷多剪接胶片。
把两个原本不相干的瞬间,连在一起。
散场时已经五点。
冬天的天黑得早,路灯亮起来,在结冰的路面上碎成细小的光。
我们并肩走回公交站。
“为什么选这部电影?”我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
“因为,”他说,“阿尔弗雷多剪掉的接吻镜头,最后都被找回来了。”
“有些东西,”他顿了顿,“不会真正消失。”
我没说话。
公交来了。
我们上车,坐在最后一排。
车晃得很慢,窗外的街灯一盏一盏往后退。
他的肩膀偶尔碰到我的。
每次不到一秒。
他会轻轻往旁边让一点。
然后车晃一下。
又碰到了。
这一次他没有让。
我也没动。
车开过十五站。
他的肩膀一直挨着我的。
一月七日。
期末考试周。
我们各自复习,三天没见面。
第四天晚上,他在图书馆楼下等我。
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
“给你的。”
我拆开。
是一张照片。
黑白的,边缘裁切得很齐。
照片里是一座老电影院的大门,暗红色外墙,手写海报板。
“那天拍的?”我问。
“嗯。”
“你带了相机?”
“手机。”他说,“后期调的色。”
我低头看那张照片。
电影院门口的梧桐树,光秃的枝干伸向灰白天空。
画面很静。
像在等什么人来。
“为什么拍这个?”
他没回答。
很久之后,他说:
“想让你记得。”
记得什么。
他没有说。
我也没有问。
那张照片在我的钱包里放了四年。
分手那天,我把它取出来,夹进那本《卡拉马佐夫兄弟》。
和扉页上的钢笔字放在一起。
和阿珩的账本放在一起。
和那只磨褪了色的白杯子放在一起。
2024年春天,程晚从书架上翻出那张照片。
“妈妈,这是哪里?”
“一家已经拆掉的电影院。”
“为什么拍照?”
我想了想。
“因为拍照的人说,”我说,“想让我记得。”
程晚歪着头。
“记得什么?”
窗外玉兰正开。
我沉默了很久。
“记得他,”我说,“也有不想计算的东西。”
程晚哦了一声。
她把照片放回书里,跑出去玩了。
我站在书架前。
那张照片还夹在1982年版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第341页。
和三十年前那个叫阿珩的女孩,隔着同一句话。
人不该为自己的幸福而杀死任何人。
但多少人这样做了。
他没有杀死任何人。
他只是把自己的一部分,剪下来,接进了我的生命里。
像阿尔弗雷多接胶片。
那些被剪掉的接吻镜头。
三十年后找回来。
依然是黑白的。
依然是模糊的。
依然是——
不会真正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