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尘净终于接通了方时予拔来的电话。
“靠,我他妈还以为你死了。”方时予骂道。
听到这,尘净也只能无力地回一句:“确实差点死了。”
电话另一头的方时予走到阳台,点燃了一支香烟,尘净听见打火机的声音,说道:“我记得你早就戒烟了吧。”
方时予吐出一口烟,笑而不语,忽然问:“你当时怎么跟我说的来着?”
“啊?什么?”
“就那个沈什么,沈知秋。”
“嗐,你说他啊。”尘净把手机往身边一放,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玩起来。
“迁兆集团那个老董快不行了,马上要‘传位’给沈知秋,我哥跟他是大学同学,而且我哥的公司也跟迁兆有合作,以后一开会大家看到的将是两个冰块脸老总,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方时予吐出一口烟:“有意思个屁。”
“切,小方你这人真没意思。”
过了一会儿,方时予又说:“也就是说,那个沈知秋坐上董事长的位置也是早晚的事。”
“嗯。”
“操。”方时予两眼一黑,“于落瞳怎么就看上他了。”
尘净不解:“怎么啦,沈知秋他人很好的。”
“…………卧槽!!!”
突如其来的一句给尘净吓得不轻,手中把玩的劳力士掉到地上,也跟了一句:“卧槽!”
尘净一边捡起表查看伤势,一边问:“小方,你怎么了?”
阳台上的方时予把烟头一丢,弹了弹落在衣角的烟灰,然后把烟踩灭:“没事,还以为把衣服点着了。”
他缓了缓神,又说:“我想起来那天你走之后,于落瞳说他和沈知秋高中就认识了。”
尘净愣了一下,大脑险些没跟上最新情报:“真的假的?”
“不对不对,原话应该是他们在同一所高中上学,瞳瞳说他那个时候就对沈知秋有感觉了。”
半天等不着回音,方时予急了:“你大爷的尘净,又几把死哪去了。”
失踪人士确实说:“靠,我好像把我哥的劳摔出一块印子。”
“……………………”
尘净又被方时予臭骂好一顿,他静静地等对方骂完,叹了口气:“小方我就不懂愁个什么劲儿啊,于落瞳都说了他不想追了。”
“他说一句不追你就信啊,做多少年兄弟了我还能不了解那个于落瞳!”
方时予嗓门大,尘净嫌吵,手机拿得远了点:“那他要是真想追你就让他试试呗,能成就祝百年好合,不成就下一个更好。”
方时予头晕:“尘净你傻啊?沈知秋他是什么人,有钱有权有地位,我告诉你,像他那种人玩的最花,对象一天能换三个,根本不在乎什么真正的情情爱爱,不是花天就是酒地!但是于落瞳不一样啊,他那么单纯的一个人,被沈知秋骗上床怎么办!他以为自己终于和沈知秋在一起,其实人家玩腻了早拍屁股走人了!”
这番假没听得尘净眉头紧锁:“小方你想太多了,之前沈知秋生日,我哥带我一起去他家了,我看他人还蛮好的。”
方时予什么都听不进去:“那都是他装出来的!”
“你是不是还不知道,那天于落瞳掉他家泳池里了,沈知秋是第一个下去救他的。”
“……我不听,我不管,反正这门婚事我不同意!男人一有钱就会变坏,与其让瞳瞳和沈知秋谈,我还是许愿他单身一辈子!”
半夜醒来的于落瞳起身去上厕所,刚坐起来就莫名其妙地打了两个喷嚏。
等回到房间,他怎么也入不了眠,心里一直想着将沈知秋的联系方式删除。
单删肯定不合适,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和沈知秋说这件事。
说不定沈知秋早就把他删了呢,那天主动加自己微信也只是为了要回手帕而已,他只是沈知秋完美人生中微不足通的一个过客,沈知秋不会在意他的。
既便都想到这里了,于落瞳还是不敢赌。
万一手帕哪里有问题,沈知秋肯定会过来找他的,如果那时沈知秋发现他被自己删除了,那他一定会很生气的。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一阵子,依旧是无动于衷。
这么长时间来,于落瞳对沈知秋的定界总是不清不楚,有时他觉得沈知秋提那轮最真实的太阳,让身处黑暗的他无限渴望光明;偶尔又像冰窟,阵阵寒气纠缠着于落瞳的大脑。
这时他又意识到,沈知秋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人,不允许任何人将他看透,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将他看透。
因而,每当于落瞳即将触碰阳光时,他又选择了止步于此,随即后退。
沈知秋,你可不可以只把我当作一阵风,就此怎掉呢。
“你是……”女人拉下墨镜,把面前的陌生人仔细打量了一遍,然后给自己抛出一个结果,“沈知秋?”
沈知秋冷着一张脸:“不然?”
女人笑了笑:“想不到,几年没见面你就窜这么高了。”
沈知秋想白她一眼:“不像你,穿高跟鞋都没我高。”
“你几个意思?”
沈知秋拿过她的行李箱转身就走:“没意思。”
女人紧跟上去:“沈知秋,你少摆着一张臭脸,不想接我那你还来干什么?”
只见对方停下,垂头看向自己,语气中很明显带有烦躁:“你真以为我想来接你?如果不是看在妈的面子上,我死也不来。”
沈知秋本以为能暂得一份安静的时光,谁知他刚拿出车钥匙,又听身后的人追上来问:“你谈对象了没有?”
“你觉得呢?”沈知秋面无表情地把行李箱装进后备箱。
“还没谈?沈知秋,你该不会喜欢男的吧?”
沈知秋关后备箱的动作顿住,他微微皱眉瞥了一眼身旁的人,关上后备箱往驾驶座走了。
也不知是不是沈欲夏这无心的一句话,沈知秋一路上都里得很烦躁,车开得很快,就连绿灯亮了,前车起步晚几秒都要被鸣笛催促。
半路,沈欲夏好像想起来了——她弟有路怒症。
……沈知秋这人有病吧。
两人都憋了一肚子的火,但回到家又是装作一幅无其事的样子,去看卧病在床的沈拂焉。
自四月被确诊为肺癌,沈拂焉预感自己该退出这个位置了,就派人去查自己那个引以为傲的儿子在干什么。
在得知儿子不知什么时候跑去游泳馆当教练后,沈拂焉差点当场气死,随即一通电话把他叫了回来,呵斥他没有听自己的话在子公司工作,反而到外面不务正业。
沈拂焉一连骂了五分钟,险些气昏过去,却只得到儿子轻飘飘的一句:“您这不是还没死吗?”
待母亲候庭说明了沈拂焉的病情后,沈知秋的态度这才好转了些,承诺自己会回来帮忙处理公司的事,但时间得由他自己定。
沈拂焉瞪眼看着沈知秋,在对方居高临下的眼神中,他这才意识到儿子已经完全脱离自己的掌控了。
曾经的沈知秋百依百顺。你要求他学习好,他给你一张名校录取通知书;你要求他多才多艺,他就把骑马、射箭、钢琴、小提琴练到样样精通。
沈知秋的人生在未出生时就被沈拂焉规划好了。
他想要的,沈拂焉不给;他不想要的,沈拂焉就强加到他身上。
沈知秋十岁时,有了养宠物的想法,一次在餐桌上,沈拂焉主动提到下个月是沈知秋的生日,问他想要什么做生日礼物,于是沈知秋把自己的这个想法说了出来,没想到沈拂焉瞬间黑下脸来,拒绝了他的这个要求。
气氛僵住,沈知秋抿了抿嘴,说:“那我没什么想要的了。”
晚餐结束,沈知秋来到射箭场,正要拉弓,听到有人在身后叫他,回头看去,发现来人是沈欲夏。
“怎么了?”沈知秋不明所以。
尽管场内只有他们两个,但沈欲夏还是压低了音量,说自己也想养小动物,不如他们两个凑钱偷偷买一只。
沈知秋思索了片刻:“你就不怕爸爸发现?”
“被发现了就说是我养的。”
最终沈知秋还是答应了,在沈欲夏即将离开时,他又补了一句:“建议你跑回去,你的法语课还有五分钟就迟到了。”
没过两周,沈欲夏给沈知秋发了条消息,让他来自己房间,沈知秋推门进去,一眼就看见了床上的灰色垂耳兔幼崽。
“你要抱抱它吗?”
于是沈知秋从沈欲夏怀里接过了那只瑟瑟发抖的小兔子。
忽然,小兔子打了个喷嚏,接着发抖,沈欲夏险些以为自己眼花,因为她看到自己的弟弟笑了。
不是为了迎合外人而笑,她能深刻感受到沈知秋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
次日是沈知秋的生日,沈拂焉当着众多宾客的面送了他一把价值不菲的小提琴,而沈知秋眼有一丝波动也没有。
六月,沈知秋参加夏令营期间还不忘给沈欲夏打电话询问小兔子的情况。
沈欲夏总是会不满地说:“我和你说过好几次了,它有名字,叫顺安,不要再叫它小兔子了”
沈知秋哦了一声,又问:“为什么给它起这个名字?”
“因为我希望它这一生可以顺遂平安。”
“顺安。”沈知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读起来像‘酸’。”
“沈知秋我揍飞你!”
一直到入了秋,两个小孩都还以为偷养宠物的事藏得天衣无缝,直到又一次吃饭时,沈拂焉一改往日严厉的面容,笑眯眯地叫沈欲夏尝盘子里的肉。
沈欲夏刚咽下,沈拂焉就说:“好吃吧,今天刚进口的兔肉。”
随着话音落下,沈知秋手一抖,肉从筷子间掉落。
沈欲夏则感到一阵反胃,立即起身跑回二楼卧室,但哪里都找不到她的顺安,在床边瘫坐了好久,又跑去卫生间干呕。
佣人敲了敲门:“小姐,老爷叫您下去。”
失魂落魄的沈欲夏一下楼就被沈拂焉甩了一个耳光,继而又被拉到露天泳池旁。
沈知秋不放心地跟了上去,没想到一旁佣人抱着顺安出现,沈欲夏还没来得及高兴,沈拂焉就无情地抓住兔子的两只耳朵,一把扔进了冰冷的泳池,还命人摁住沈欲夏,任凭她怎么哭喊都没用。
但沈拂焉怎么也没算到,自己的宝贝儿子竟然会跳进泳池把兔子救上来。
沈知秋被冻得直发抖,下意识却是看向怀里的垂耳兔。
还好,没有死掉。
沈拂焉走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伸出手:“给我。”
沈知秋抖了一下,不知是被冻的还是怎样,没有回答,也没有动作。
可怜的垂耳免最终还是被沈拂焉抢了去,他当着妻子孩子的面将其狠狠砸到地上,泼上酒精,再点燃一捧火,奄奄一息的垂耳兔顷刻间便被烈火吞没。
失声痛哭的沈欲夏,不闻不问的侯庭,残暴狠毒的沈拂焉,还有那只被活活烧死的兔子。
哦对,它有名字的,叫顺安。
是顺遂平安的意思。
那一天起,沈知秋意识到,他和沈欲夏两个人在沈拂焉看来也不过就是两条披着人皮的狗。
需要顺从,需要听话,不能有任何主见。
当晚,沈欲夏被锁进一间房,门外有佣人守着,沈知秋进不去。次日隔着房门对话他才知道,沈欲夏发烧了。
沈知秋对守门的佣人说:“我要进去给她送药。”
佣人表情冷淡:“抱歉,没有沈总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入内。”
听后,沈知秋来到厅堂找沈拂焉,先被好一顿说教:“慌里慌张的,像什么活!”
而在说明来意后,沈拂焉表情依旧没什么起伏,甚至还说:“最好能病死。”
“为什么?”沈知秋质问,“姐姐她难道不是你们的孩子吗?养宠物的事我也有参与,那你把我也关起来。”
沈拂焉眼皮都不带抬一下:“她是姐姐,得以身作则。”
“就因为她是姐姐?那如果先出生的是我呢?”
“如果先出生的是你……”沈拂焉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就不会再有她了。”
自此,沈拂焉的形象在沈知秋心中彻底崩塌了。
十岁的他在那天射出了三支箭,两支连着射穿了锁住沈欲夏房间的门锁,另外一支射入了想上前阻挡的佣人的肩膀里,血浅一地。
若不是情况紧急,沈知秋完全可以让那根箭穿透佣人的咽喉,而不只是肩膀。
他匆匆给沈欲夏喂了药,再一抬头,又面对上严厉的父亲。
沈拂焉眼神冰冷,随意瞥了一眼受伤的佣人,目光又落到沈知秋身上:"过来。”
沈知秋抱紧怀里的沈欲夏,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要留在这里照顾她。”
“听话,到我这来,我不会计较你今天做的事。”
现在的沈知秋已经确定,自己在沈拂焉这里拥有绝对的偏心。
长女的出生对他而言不过是个意外,如果第二个、第三个,甚至第一百个孩子都是女儿,沈拂焉也要让沈知秋成为那第一百零一个。
或许沈知秋早该意识的,这十年来,沈拂焉顶多是说教他几句,从没对他动过手。
反倒是沈欲夏,钢琴弹错一个音就要被打手心,法语语法没记住就不给饭吃。
教条和规矩把姐弟两人的童年框成了笼牢,因此,沈欲夏才会在出国后久久不归,沈知秋也在成年之后亲手将沈拂焉送他的那把小提琴扔进火堆,看着价值近九位数的木头逐渐被烧成灰烬,同时对旁人说:“赝品而已。”
沈拂焉最终答应放沈欲夏出来,又把沈知秋叫到自己房间,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可千万别学沈欲夏,养宠物很浪费时间,特别是哈土奇那一类……”
一点点挣脱开枷锁后,沈知秋就处处和沈拂焉做对。
留在子公司实习?那好,他偏要跑去做游泳教练;不允许养宠物,他偏要养,而且一定要是哈士奇。
现如今,沈拂焉已变得虚弱不堪,面对两个孩子,他总是欲言,又止。
这次的对话只有沈拂焉的一句:“你们走吧。”
姐弟俩谁也不稀军多看他一眼,转身就走,沈知秋启动奥迪直达自家停车场。
沈欲夏越想越气,自己在国外待得好好的,突然接到管家的电话,说什么老爷身体不行,想再看看她,沈欲夏被恶心好一通,但侯庭又出现劝说,她也只好答应。
没想到刚回国就先和弟弟斗了一嘴,又要面对恶心的父亲,沈欲夏真觉得这一天糟糕透顶。
但如果要她在“与沈知秋斗嘴一百分钟”和“与沈拂焉待一分钟”里选一个,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这个家里能产生共鸣的,也只有她和自己的弟弟了。
同样,沈知秋也这么想。
沈拂焉说的“如果先出生的是你就不会有她了”这句话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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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劣性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