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四章 南荒城

荒原上的路走了两天半。

砾石滩在第一天的日落之后就变成了沙土地,灰绿色的矮草一丛一丛地冒出来,越往南越密。空气里的水分也多了一些,不再干得像刀子刮脸。沈璜走了一百多年雪山荒漠,第一次觉得风是软的。他边走边拿手去接风,接了个空,自己笑了一下。

裴珩走在前面半步,听见笑声回头看了一眼。

沈璜把手收回去,咳嗽了一声。“没什么。”

裴珩转回去了。

第三天午时,沙土路变成了石板路。石板是旧的,边缘长满了暗青色的苔藓,路中间被车轮和马蹄碾出了两道浅槽。路两边开始出现人的痕迹——田埂、水渠、插在地头的木桩,木桩上挂着褪色的布幡,写的是“南荒米铺”四个字,墨迹被雨淋过,洇成一团。

沈璜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好几眼。他从昆仑山下来,身上只剩二十几块下品灵石,加上裴珩给的二十块中品,加起来也不够在坊市里阔绰。但“米铺”这两个字让他心情很好,有一种活着的感觉。

南荒城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沈璜站住了。

城不大,至少比他在修仙界见过的那些宗门主城小得多。城墙是用本地的黄石垒的,不高,三四丈的样子,墙头上长了一排野草。城门洞开着,门洞上方的石匾刻了“南荒”两个字,字体粗犷,像是拿刀直接劈出来的。进进出出的人不多,有挑担子的凡人,也有穿法袍的散修,各走各的,谁也不看谁。

“这就是你说的城?”沈璜问。

“嗯。”

裴珩没有停步,径直往城门走。沈璜跟上,两人一前一后走过门洞。门洞里阴凉,石板被踩得光滑如镜,沈璜低头看了一眼,石板上映出他和裴珩的影子,模糊的,一高一矮,并肩的样子。

进了城是一条直街,街面不宽,两边是铺子。卖灵谷的、卖符纸的、卖丹药的、卖法器的,铺子门脸都不大,老板们搬个凳子坐在门口,也不吆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街尽头是一棵大榕树,树冠撑开来遮住了半条街,树下蹲着几个下棋的老头,棋子是用碎灵石刻的,落下去叮叮当当响。

沈璜在街上走得很慢,眼睛一直在看。他很少进城。早年跟着一个散修师父在荒山野岭修炼,师父死了以后他就一个人走,偶尔路过城镇也是匆匆进去换点补给就走,从来不敢多待。天劫遗孤的名声像一条甩不掉的尾巴,在人多的地方待久了,总会有人认出来。

可这一次,他走在这条街上,没有人看他。

南荒城的散修太多了,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筑基期的、练气期的,偶尔走过一个金丹也目不斜视。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一个筑基后期、背着一把豁了口的铁剑的年轻人。

沈璜的肩膀慢慢松了下来。

裴珩领着他拐进一条侧巷。巷子窄得只能走一个人,两边是民居的后墙,墙上爬满了藤蔓,开着指甲盖大小的白花。走到巷底是一扇木门,裴珩伸手推开门,门没锁,吱呀一声开了。里面是一个小院子,只有三丈见方,青石铺地,院角种了一丛竹子,竹叶被风吹得簌簌响。正对面是一间平房,门开着,看进去能看见一张木桌和两把椅子。

“你住这?”沈璜站在院子里环顾四周。院子太干净了,不像有人常住的样子,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偶尔。”裴珩走进屋,把停云剑挂在门后的挂钩上。挂钩是铁打的,嵌在墙里,旁边还有一个空的挂钩,大小和裴珩的剑差不多。

沈璜看到了那个空挂钩,没说话。他把自己的铁剑靠在门框上,走进屋。屋里摆设少得不像是住人的地方——一张桌、两把椅、一张木床、一个矮柜。矮柜上放着一壶酒和两只杯子,杯子是粗陶的,有一只缺了个小口。

裴珩在桌边坐下,从袖子里摸出几张符纸,平铺在桌上。符纸的材质和他留给沈璜的那三张一样,但上面的符文复杂得多。他用指尖在符纸上画了几道,灵力从指腹渗进去,符纸上的纹路亮了一下,又暗了。

沈璜坐在他对面,安静地看着。

过了半晌,裴珩停了手,把符纸推到一边。“明天我去办点事。”

“什么事。”

“查那几个妖身上的符印。”

沈璜想起冰河河谷里那具断成两截的妖尸,脖颈上的暗红色符印纹路复杂,不是妖兽自己能刻上去的。裴珩当时说了一句“被人下的”,就再没提过。

“我跟你去。”

“不用,”裴珩说,“你在城里待着。”

沈璜没有争。他现在的修为跟裴珩出去,遇到事情是真帮不上忙,反而可能拖后腿。他从来不逞没有用的能。“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三天。最多五天。”

裴珩说这句话的时候,和说“吃饭了”一样平常。但沈璜注意到他在最后加了一个“最多五天”。裴珩说话省字,从不加多余的时间状语。加了,就是在给一个承诺。

沈璜点了点头。“好。”

那天傍晚,裴珩出了门,没多久带回来两碗面。面是街口那家小铺子买的,碗是粗瓷大碗,面汤上飘着葱花和几片薄薄的灵兽肉。沈璜在昆仑山啃了太久的干粮,第一口面吃进嘴里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安静了。

裴珩坐在他对面吃自己的那碗,吃相很干净,不快不慢,不发出一点声音。

两个人隔着一张木桌,各自低头吃面。院子里竹叶簌簌,落日从门口斜进来,在地上铺了一层橘红色。沈璜吃着吃着,忽然觉得这个画面不太对——太普通了。普通得像两个凡人在某个傍晚坐下来吃一顿再平常不过的晚饭。可他们两个都是修士,一个修了上百年,一个修为深不可测,坐在这里吃面,话也不说,灯光也不点,就这么就着落日的光。

他抬头看了裴珩一眼。裴珩正拿筷子挑面,动作很专注,像是吃面这件事本身就值得认真对待。沈璜又把头低下去,继续吃。

面吃完了,裴珩站起来收碗。沈璜抢在他前面把碗收走,拿到院子里的水缸边洗了。水缸里的水很清,应该是引了山泉,凉得指尖发麻。

“院子是你的?”沈璜洗着碗,头也不回地问。

“朋友的。”

“朋友呢。”

“走了。”

走了。在修仙界,“走了”可以有很多意思。飞升了,陨落了,或者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沈璜没有追问是哪一个。他把碗洗干净,倒扣在缸边的石台上,甩了甩手上的水。

回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裴珩点了一盏灯,灯油是最便宜的那种,烧起来有一点淡淡的松香。他坐在床边,把停云剑横在膝上,又开始擦。沈璜发现他擦剑不是一天一次,是一有空就擦,哪怕剑身上什么都没沾,也要擦一遍。

“你今天已经擦了三回了。”沈璜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来。

“嗯。”

“剑修都这样?”

“不知道。”裴珩的手没停,“跟别人没比过。”

沈璜笑了一下。他想象了一下天底下所有的剑修都跟裴珩一样,每天把剑擦三遍,见面不说话,说话只说三五个字。那修仙界大概会安静很多。

灯芯爆了一下,火星跳出来,在空中亮了一瞬就灭了。沈璜把腿盘起来,靠在椅背上,摸着脖子上那块半玉。玉已经彻底被体温捂暖了,摸上去像皮肤的一部分。

“你说的那个朋友。”沈璜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跟这把剑有关系吗。”

裴珩擦剑的手停了一下。

这次不是半拍,是整整一拍。

“有。”他说。

然后就没有了。

沈璜没有追问。裴珩不愿意说的事情,追问一百遍也撬不开他的嘴。这是沈璜花了五天时间学会的。但他也学会了一件事——裴珩不说,不等于不想说。他只是需要一个对的时机,或者一个错到对的时机。

夜深了,南荒城静下来。窗外的风吹过竹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沈璜靠在椅子上半阖着眼,听见裴珩把剑搁在床边,吹了灯。黑暗中他的声音从床的方向传来。

“竹椅下面有被子。”

沈璜伸手往椅子底下摸,果然摸到一个布包,打开是一床薄被。料子是旧的,但很干净,带着一股晒过太阳的味道。他把被子抖开搭在身上,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要睡椅子。”

没有回答。裴珩的呼吸已经变得平稳而绵长。

沈璜在黑暗里无声地笑了一下。

第二天早上沈璜醒来的时候,裴珩已经走了。桌上留了东西——十块中品灵石,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字的人显然没什么耐心,笔画短促而硬朗,像拿剑尖刻的。上面只有五个字:

“五日内。珩。”

沈璜拿着那张纸条看了很久。

他想起裴珩昨晚说“最多五天”,已经把期限说了。纸条上还要再写一遍。好像这个人怕自己的话不够分量,必须用字来证明。

沈璜把纸条折好,放进怀里那个布包里,和丹药、符纸放在一起。布包被他贴身揣了六天,已经有点起毛了,右下角那个白色的标记还是清清楚楚。

他在院子里洗了脸,用井水激了激后脑勺,把铁剑拿起来挂在腰间,推门出去了。

南荒城的早晨比中午热闹一些。街上的铺子刚开门,伙计们正往门口搬货物,空气里飘着蒸灵谷的香味。那个卖符纸的铺子门口排了三四个人,有个练气期的小修士正在跟老板讨价还价,声音又快又脆,像只麻雀。

沈璜沿着主街走了一圈,把南荒城的大致格局摸清楚了。城中央是榕树和一座小广场,广场边有个悬赏亭,上面贴满了大大小小的任务榜——寻药、猎妖、护镖、炼丹,什么都有。城西是传送阵所在的驿馆,门口立着一块石板,刻着传送的目的地和价格。南荒城太小,传送阵只能去四个地方:苍梧宗外围的苍梧镇、太虚门山脚的云落城、碧落宫的渡口坊市,还有一个叫“荒骨原”的地方。前三个他知道,最后那个没听过。

沈璜站在石板前面,目光在“苍梧镇”三个字上停了很久。

苍梧宗。修仙界七大正宗之一,剑修的圣地。他师父活着的时候提过一次,说苍梧宗的剑修可以一剑劈开一座山峰,还说他这辈子要是能看一眼苍梧宗的山门,就算没白修。

他没有去苍梧镇。他回了小院子。

沈璜把院门关上,坐在院子里的青石地上,把铁剑横在膝上,闭眼运气。灵脉断过八条,养了六天,好了四条。剩下的四条里,有一条在左臂上,连着寒毒,恢复得最慢。他试着将灵力推进那条灵脉,灵力走了不到三分之一就折回来了,溅起的余波震得他胸口发闷。他闷哼了一声,嘴角溢出一丝血,拿袖子擦掉了。

一次不行就两次。他把姿势调整了一下,重新运气。

从白天练到天黑。天黑以后,他在院子里生了一堆小火,就着火光盘腿坐着,把裴珩留给他的丹药倒出来一颗,在指尖转了转。丹药是淡青色的,闻起来有那股雪地白花的香味。他犹豫了一下,塞进嘴里吞了。药效上来得很快,像一股温热的泉水从丹田涌出来,沿着经脉缓缓地流。左臂那条断掉的灵脉被温热的药力泡着,开始一点一点地松动。

沈璜闭上眼睛,把灵力重新推进去。这一次走了三分之二。

够了。够他今晚睡个好觉。

南荒城的第四个夜。沈璜躺在竹椅上,盖着薄被,盯着房梁发呆。他发现自己在数日子,而且是从裴珩走的那天开始数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还差两天到第五天。如果裴珩五天之内不回来,自己去找他?去哪里找?他连裴珩查的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他把手伸进领口,摸到那块半玉。

半璧为璜。未满。

他的剑叫未满,名字是裴珩让他自己取的,可他总觉得这个名字不是他自己想到的。是裴珩把“未满”这两个字放在了某个他能随手够到的地方,只等他伸手去拿。

窗外的月亮升起来了,半圆的,刚好一半。沈璜侧过头看着那半个月亮,忽然想起一件事。他第一次见到裴珩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里他站在一片望不到边的水面上,水面倒映着一轮圆月。他低头看,水里的月亮晃了一下,裂成了两半。

现在他知道了。

裂开的月亮,一半是满的,一半是未满。

他握着半玉,闭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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