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余鑫又东拉西扯了几句,温叙只是乖巧的微笑点头,没过多久,小周就跑来提醒余鑫之后还有工作,他本来今天就没空,现在看到洛怀谦没什么事,嘱咐他在家好好休息两天,就风风火火的走了。

温叙喝了半碗粥,胃里舒服多了,起身倒了一杯热水给洛怀谦,问道:“还好你没忘了工作上的事,余总的事你都记得吧?”

洛怀谦点点头:“余鑫,余多金。”

温叙笑了:“余总还有这个小名呢?”

洛怀谦:“不是小名,是曾用名,他一直嫌土要改,他爸妈不同意,说多金寓意好,最后选了这个鑫字,说反正一个意思,才成功说服了他爸妈。”

温叙也知道,余鑫爸妈白手起家创业赚了不少钱,是正儿八经的暴发户,余鑫本人虽然是富二代,但也不想啃老啃到死,相反他很有想法,大学时就计划创业,但他属于是有钱有想法但没有经验,刚好遇到家境贫寒从小打工的洛怀谦,洛怀谦上学时为了赚钱做过很多事情,见得多学的多,虽然性格和出身都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却莫名其妙的合的来,两人一拍即合,毕业后拿着余鑫爸妈赞助的一笔启动资金就开干了。

余鑫虽然不太会做生意,但他对于娱乐圈的风向和粉圈的喜好把握的特别准,打造流量明星很有一套,而洛怀谦不仅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还很擅长管理公司,两人就这么摸爬滚打,没几年竟真的把长乐传媒这样一家新晋娱乐公司经营的有声有色的,这两年更是有跻身圈内头部经纪公司的意思。

温叙又试着问了一些洛怀谦上学时候的事,发现他主要忘记的就是大学以前的事情,初中高中那几年,还有尤其是温叙相关的事情,一点都不记得了,甚至连自己的家庭情况都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现在大约是没有父母长辈和兄弟姐妹的,印象中有一些亲戚,但这几年也很少往来了。

温叙安慰了一下洛怀谦:好歹不影响工作不是?

毕竟工作上的事情他都记得,连前两天签了什么合同,项目投资是多少钱都记得清清楚楚——除了温叙相关的,温叙哭笑不得,都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难过了。

洛怀谦也问起关于温叙的事,温叙只是简单的说,自己的妈妈是洛怀谦的老师,妈妈曾经帮助过他,后来妈妈去世了,自己无依无靠,所以洛怀谦一直照顾他。

洛怀谦听了应该也没有怀疑,又闲聊了一会儿,洛怀谦脑部刚刚受过伤,头晕困乏,温叙昨夜折腾了半晚上,身体又不好,两人都早早的睡下了。

温叙蜷身缩在陪护小床上,眯着眼看着不远处洛怀谦的睡颜,想着这样也好,刚好忘掉的是那些痛苦的、不堪的回忆,洛怀谦这辈子吃的苦已经够多了,或许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了,才给了这个机会,让他们有个体面些的结局。

第二天,又做了一堆检查之后,确定没有其它问题,洛怀谦决定出院,反正也没什么大事,静养就好了,还不如回家舒服。

回到了云庭的公寓时,已经是下午了。云庭的公寓是洛怀谦创业成功后买的第一个房子,标志着他们四处奔波的租房模式彻底成为过去式了。

公寓是跃层,二楼是两间卧室加一间专门为温叙改造的琴房,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健身房和洛怀谦的书房,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露台,养了一些花花草草,整个房子布置的很温馨,客厅的书柜上摆放着很多温叙闲时做的手工,茶几上放着橘子和梨,已经不太新鲜了,洛怀谦顺手把它们收进垃圾桶。

温叙叫外卖送了一堆蔬果肉类,号称要洛怀谦做营养餐,并且拒绝了洛怀谦的帮忙。

洛怀谦无奈,回到卧室,换了一身居家服,找手机充电线时,拉开床头柜的第一层抽屉,就看到一个倒扣着的相框,拿起来一看,是他和温叙的自拍合照,他淡淡的笑着,温叙看起来比现在更稚嫩,亲昵的从他身后把两只胳膊伸到他身前,一只手应该是举着手机,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两颗脑袋紧紧的挨着,笑的开朗又温暖。

洛怀谦忍不住也跟着笑了笑,把相框摆放到床头柜上面。

下楼的时候,透过厨房的玻璃门,隐约看到温叙偷偷摸摸的把一锅菜往垃圾桶倒。洛怀谦敲了敲厨房门,看着那人惊得差点跳起来,反应过来后又不动声色的把垃圾桶往角落踢了踢。

洛怀谦推开厨房门笑道:“要不还是我来吧。”

温叙郁闷道:“我可以的,我之前在国外都是自己做的。”

洛怀谦瞟了一样垃圾桶里看不出食材本貌的那一堆,心说,难怪这么瘦,可能是吃自己做的饭吃的。

但还是要给大厨留点面子的,洛怀谦劝道:“五星级饭店大厨都有打下手的弟子呢,我只是帮你打个下手而已,你想做什么?”

温叙一想也是,于是欣然拿过手机里的美食教温递给洛怀谦:“做个西葫芦炒牛肉,番茄炒蛋,小炒肉,还有一个肉丸青菜汤。”

将近一个小时后,三菜一汤上桌,两人终于吃上了晚饭。

温叙尝了一口番茄炒蛋:“好吃。”

洛怀谦夸道:“你切的番茄切的好,大小均匀好入味。”

温叙尝了一口小炒肉:“好香!”

洛怀谦又夸道:“你切肉切的好,厚薄均匀所以好炒。”

温叙又尝了一个肉丸子:“嗯!鲜!你不会要夸我绞肉机用的好吧,我就按了一下开关。”

洛怀谦失笑道:“你确实切的好,不知道为什么,你炒菜不太行,切墩还挺专业的,难道真的学过?”

温叙咀嚼的动作慢慢停了下来,想起记忆中那个温柔的女人,他的妈妈。

妈妈做饭很好吃,但是她曾经切菜伤到过手,伤的比较严重,缝了好几针,之后就不太敢用刀了,那个时候温叙已经长得比灶台高了,就学着帮妈妈切菜,倒也切的有模有样。

但他也好像天生跟锅犯冲,明明是学着妈妈那样做的,可不是生了,就是糊了,总也掌握不好火候,都说做饭最忌灵机一动,可他偏偏又爱搞创新,所以做出来的东西千奇百怪,运气好的时候别有一番风味,有的时候就惨不忍睹了。

所以后来和洛怀谦一起过的那些年,大多数时候洛怀谦都忙的没时间,还要回来给他做饭,他就提前把菜切好,洛怀谦回来了就直接下锅,就这样居然让他练出了一手好刀工。

“没学过,但是以前你做饭时我帮着切过,稍微熟练一些。对了,我想,过两天我还是搬出去住。”

温叙平静自然的说出这句话,夹了一筷子菜嚼着,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有异样。

听到这话,洛怀谦愣了一下,心头有点闷闷的,餐桌的另一边,温叙都要把头埋到饭碗里了,空气凝固了片刻,洛怀谦轻声道:“是我哪里让你感到不舒服了吗?我也听余鑫说了,我们之前关系一直都很好,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比亲生兄弟还要好。”

其实余鑫的原话是:那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出门都栓裤腰带上,结果你居然舍得把人往国外一扔就是两年。

洛怀谦虽然不记得以前跟温叙相处的细节了,但他知道余鑫这人说话可能夸张了点,但从不扯谎,他长这么大,除了已经去世的爷爷,再没有什么牵挂了,他也一直渴望着能拥有一个属于他的温暖家庭,醒来看见温叙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很喜欢他,当时看到他脖颈上的红印......红印?

洛怀谦试探问道:“你想搬出去,是谈女朋友了吗?”

温叙诧异:“啊?”

洛怀谦忽略掉心中一闪而过的酸涩:“你这个年纪,有喜欢的女孩子也......很正常。”

“没有没有,你误会了,我只是觉得,我已经成年了,也该尝试自己独立的生活,总不能在你这里住一辈子吧?也许过不了两年,你就结婚生子了,还跟我一起住,像什么样。”

温叙觉得自己进军一下演艺圈也不是不行,明明心里难受的很,说出来的话却非常平静。

其实是很合情合理的解释,但洛怀谦听了心头却闷的慌,脸上的笑意都一点点沉了下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就算我要结婚,你也照样是我的亲人,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不说这些了,你刚回来,还是不要折腾了吧。”

温叙默默的扒了一口饭,却也没有尝出什么滋味,如果洛怀谦真的要结婚,他一定躲得远远的,他可以自欺欺人的把洛怀谦当做亲哥哥来对待,但也绝对无法看着洛怀谦和别人卿卿我我,一想到将来可能会目睹那个画面,他就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正好,反正也活不了几年了,温叙默默的在心里自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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